第二百七十九章 白金风穴

一号玩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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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

    沈炼御风而至。

    站在壶口上空,凌空俯瞰,画卷波澜壮阔。

    只见河面上一个个巨大的旋涡,如同磨盘一样滚动着,更像是一张张血盆大口,吞噬着河面上流过的一切。

    “我在这里杀了赤练,也是从这里下定决心走上称霸之路。”

    旧地重游,沈炼不由得感慨万千,满脸回忆之色,随后他目光一闪地沉下身去,噗通一声落入水里,直往下潜行。

    都说壶口水深,但究竟有多深,却没有人能讲得清楚。

    “五十米,一百米,一百五十米……”

    沈炼不断往下沉降,周遭的水压越来越强,漆黑一片。

    汩汩……恐怖的水压从四面八方挤压着他的身体,还有如刀割般的乱流偷袭般地冲击过来。

    饶是沈炼身躯强大,也是隐隐作痛,几次被冲击的身形摇摆不定。

    这也是水麟王为什么要告诉沈炼壶口有白金风穴的原因,白金风穴藏于深水区域,有恐怖的水压和乱流阻隔,非强大的水妖不能接近。

    水麟王认定沈炼无法接近白金风穴,自然没有隐瞒的必要了。

    “居然这么深!水麟王这么爽快就告诉我,看来他是笃定我接近不了白金风穴呀。”

    沈炼撇了撇嘴,摇身一变,化作一头鲶鱼怪,身上覆盖一层厚厚的鳞甲,顿时感觉舒服了许多,眼睛也能够看清楚周围了。

    “应该快到了。”乱流冲击在身上,鲶鱼怪形态的沈炼能够感觉到每个乱流来自哪里,可以提前进行躲避闪开,如此一来,他果然是如鱼得水,化逆境为顺境。

    继续往下潜游,片刻后,不知道潜下多深,沈炼蓦然发现一座水下山岳。

    此山约莫有七八十米高,山底下有个洞穴,强风吹佛而出,风压太过强烈凶猛,以致于把周遭的水全部排开,

    形成一条无水风带。

    “找到了,这就是白金风穴。”

    沈炼双目猛放光彩,精神大振地欺近过去!

    近距离仔细一看,吹出来的风带白灿灿的,看起来就像是白金一般。

    突然间,他有些明白为什么大家将之称为白金风穴了。

    沈炼试着用鲶鱼尾部接近风带,刚一接触,噗的一声,尾巴骤然被削掉了一块肉。

    “好恐怖的风压,直接粉碎了我的鳞甲!”沈炼吃了一惊,他的鳞甲何等坚固,竟然不堪一击,这让他不由得打起十二的精神来。

    “风带如有实质,如同一台绞肉机,我不能直接接触。”沈炼沉下心来仔细想了想,很快目光一亮的有了主意。

    其实,他有过这方面的经验,永恒之炎,寒泉,与这白金风穴都是神圣之物,恐怖而危险,不能直接触及。

    “好在我有吞食蛊,吞噬同化万物。”

    沈炼嘴角一牵,笑着抖索身躯,骤然释放出大量的泥巴状粘液,变成一个布兜,探入风带内部一卷而出,如同舀水一般,果然捞取了一团白金之风出来。

    “这是……凝聚成实体的风!”沈炼感觉到白金之风的重量,顿时心头震惊起来,有些难以置信。

    原来风被压缩到高浓度形态,竟然比真金白银还要笨重!

    沈炼有种挖到宝矿的感觉。

    “吞噬同化!”

    震撼之余,沈炼连忙催动吞食蛊炼化白金之风,然后将风力全部输送到大风起兮蛊的空窍里。

    风力吹来,大风起兮蛊一下子活跃起来,剧烈的震动着身体,久旱逢甘霖般格外亢奋,疯狂吞噬白金之风,炼化吸收。

    与此同时,沈炼再催动自在蛊进行肉身重组,对身体进行微调,以便适应新融入进来的白金之风的力量。

    吞食蛊,大风起兮蛊,自在蛊,三只蛊亲密配合,效果斐然。

    进化!

    再进化!

    大风起兮蛊,黄金一级,神通,风化,与鲸息蛊组合神通,呼风唤雨

    “大风起兮蛊因我而生,算是半个伴生蛊,潜力巨大,一遇风云变化龙。”沈炼惊喜万状,以这般的速度成长下去,大风起兮蛊很快就能够进化到黄金十级段位。

    更为难能可贵的是,白金之风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能够让他积蓄无穷资源,用来铸就传奇世界。

    “水妖一族的伴生蛊大多与水有关,风系伴生蛊非常罕见,以致于壶口这处白金之风成了无主之物,反倒是便宜了我。”沈炼越想越开心。

    ……

    荣华城,北区一座老宅内。

    老宅占地颇大,却荒废已久,满院子都是杂草,也因此变得颇为隐蔽。

    黄氏姐妹把这里设为据点。

    这是她们易容入城后的第三天。

    三天来,陆陆续续有千余人汇聚而来,进入老宅内。

    这些人不是蛊师,显得普普通通,不过是混迹江湖的杂牌军,其中很多人只是小混混而已,却全是黄家的麾下成员。

    “太慢了!准备了三千人,分成十个批次,陆续混入荣华城内,现在才到了三分之一。”黄莺啼颇为不满,一脸怒气冲冲。

    当然,最让她不满的是老宅的环境,遍布尘埃,脏兮兮的,吃住都成问题,上茅厕更是让她无比难受,不堪忍受。

    “忍忍吧。”黄莺落吧砸吧砸吸着水烟袋,云烟缭绕在周围,“荣华城是怒鲲帮的地盘,树大根深,我们必须小心行事。”

    黄莺落气馁道:“百里叔叔的计划进展得太慢,还不如花钱直接从荣华城雇佣人来散播谣言,只要有钱,还愁没有人卖命?”

    黄莺落摇头道:“肯花大价钱,当然能买到帮手为我们做事。但是,千万不要小瞧了怒鲲帮这条地头蛇。荣华城的百姓,哪里敢开罪怒鲲帮,就算我们雇佣本地人散播谣言,信不信他们转头就会去举报我们,让我们鸡飞蛋打?退一万步讲,无人举报,但我们大肆雇佣本地人,会不引起怒鲲帮的注意?一旦沈炼收到了风声,以此人多疑狡诈的性格,肯定会派人来查探。”

    黄莺啼闻言,无言以对,恹恹不振。

    在这个没有网络的世界里,大肆传播谣言其实难度很大,需要动用很多人力,打造一支造谣队伍,有了造谣者,才会有谣言传播者。

    黄家不敢在荣华城内找人来做造谣者,只好从他们的地盘内遣送人员过来,足有三千之数。

    这是一个庞大的行动,为了掩人耳目,做了很多准备工作,包括策反了怒鲲帮的四名执事。

    饶是如此,黄家依然不敢掉以轻心,行事极为隐蔽,但不可避免的,效率极其低下。

    黄莺落沉思着,不停地掐指计算,倾吐白烟道:“有一千人可用,足够散播瘟疫了,莺啼,你将水痘鱼卵分给他们。”

    “哈哈,终于可以开始了!”黄莺啼闻言精神一振,脸上浮现一抹暴虐之色,连忙召集众人过来领取水痘鱼卵。

    黄莺落打开地图,开始有条不紊地布置任务,告诉哪些人去城内什么地方,一一布置分配,最后一千余人覆盖全城。

    “投放鱼卵的地方,主要是井里,也可以是水里,但你们行事千万要小心,不要让人发现了。如果被人发现,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毁了鱼卵,用脚踩碎或放火烧都可以,明白了吗?”黄莺落郑重强调道。

    众人纷纷称是,一散而开。

    黄莺落做完了这件事,这才缓了口气,脸上浮现一丝疲惫之色。

    “今天投放了水痘鱼卵,城内百姓饮用后,潜伏期是一到两天,之后便是大肆传播期,也就是说,只要四到六天,荣华城便会爆发瘟疫,预估死亡人数将会超过半城人口。”黄莺落喃喃自语,自嘲道:“万万没想到,繁华富贵的荣华城,会毁在我的手上,会以这种方式毁去,可惜了!”

    黄莺啼撇嘴道:“有什么可惜的,能够看到那么多人死去,变成尸体,世间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人快乐幸福的事。”

    黄莺落无语道:“莺啼,你喜欢尸体的癖好,越来越严重了。”

    黄莺啼嘻嘻笑道:“昨天晚上一不小心杀了一个人,姐姐,你知道么,男人死前如果那个地方是硬的,死后也是硬着,玩起来可爽了,跟尸体做,其乐无穷。”

    黄莺落目光一闪,讶异道:“真的?那我倒要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