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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结局
我出生于历史上的唐朝时期,此时也是白家即将走到尽头的前夕。其实朝代更替对于白家人而言是一件很没有意义的事,因为自身寿命极长,且深谙处世之道和狡兔三窟的道理,白家人在一次又一次的战役中几乎毫发无伤。
而真正摧毁白家的,是基因里的毒素,一种可以称之为偏执的性格。
到唐朝时期,白家人最长寿命已经可达到五百岁,若不是偏执地反复研究长生之道,不可能有白家逆天的奇迹,但是同姓结亲的弊端在这一时期却集中爆发了,健康出生的孩子越来越少,仅存的几个在成年后竟纷纷因执着于炼药而疯狂,自此或死或疯或下落不明,白家元气大伤,留存下的后人越来越少。
白家人在这个问题的解决上,因观点不同分做了两批。一部分认为应当保留白家血统纯正,炼出治疗疯病的药方,保住白家长生的优势;另一批人认为应该用其他血脉中和白家血液中的基因,为了子孙后代长久发展放弃长生。
观念的剧烈冲突加速了白家的灭亡,最后的一场内斗,白家的根基被全部毁灭,我仅知的留存下来的白家人,只剩下我和我爸白术。
而我爸爸白术,依照目前的情况来看,也明显有了疯狂的征兆。
四岁的我已经有了记忆,白家灭亡后,我被他带走悉心教养。
我兀自出神,这二十几年的记忆仿佛是一场梦一般,突然感觉到身下的怀抱紧了一紧,是靳莫失,他正拥着我,好看的剑眉蹙着,冷硬的五官显出一脸担忧。
“小蔻……”
他的呼唤让我想起了我们的相遇,在一千五吧多年前。
靳莫失欠了白术一条命,所以甘愿当白术的实验体,当年我十五岁。
我爸白术不愧是我白家的天才,他另辟蹊径地想出了另一种方法,改造人体机能,能让人真正实现永生,而且第一次试验,就将近成功了。
说是将近,而不是完全,原因是靳莫失成为了一具僵尸,没有了心跳,没有了体温,不需要再进食,此后,身体机能的确不再老化,但他已经不能称之为人。
在漫长的岁月中,我与靳莫失相恋,我们是彼此的慰藉。
我抬眸看了看他,微微一笑。
“你怎么不早让我记起来一切?”
“太沉重的往事,希望你晚点记起。”
沉重吗?确实是,当他被当做牺牲品交给武则天的时候。
靳莫失曾是章怀太子,那段记忆确实是痛苦的开始。
那是唐时,武则天在位期间。或是为了求一个庇佑好潜心研究,或是急于想重振白家的光辉,又或者仅仅是因为血脉中的偏执发作,我爸他将靳莫失机能不老之事透露给了当时的女皇武则天。
靳莫失的身体情况确实诡异,他无论受到多么严重的伤,都能愈合。但是否是长生不死以及往后会不会有其他病变,谁也不能确定,为了那一丝能长生的可能,靳莫失被留在了皇宫。
因此我与我爸白术得到了当时最好的待遇,享之不尽的山珍海味,用之不尽的人手奴仆,我爸有充足的设备与人力专心做他的研究,可这些都是用靳莫失的痛苦换来的。
为了测试他的恢复能力,留在武则天皇宫的他,经历了无数的解剖,从最开始的割肉,到最后的肢解,眼睁睁地看着他被折磨,却无能为力,那是我最黑暗的时候,心几乎被撕裂。
我爸白术的研究进展很快,撇开实验靳莫失的方法,他在研究上又有了新的方向。
有了当朝女皇的支持,几年之后他成功培育出了血蛊虫。
新培育出的血蛊虫有复制基因的作用,就像我在那本古书上看到的一样,在它还是卵状的时候,用一个人的鲜血浸泡它直到它成虫状,它就能复刻住这滴血的基因。
只要几年的时间,血蛊虫就能从指甲盖大小长成两人大小的巨虫,然后从体内蜕出它所复制的人的克隆体。
这期间它要吸食大量的人血,尤其是要最亲近的人的血液才最好。
当时我爸为武则天进行了这一项秘术,她为了成功,几乎把最亲近的人的血都抽光了。
巨虫蜕出的那具身体一开始是类似于植物人的状态,但是我爸能将它唤醒,在本体快要死亡的时候,还能嫁接记忆。
试验过几人都毫无例外地成功了,而且原本将死的人回到新的驱壳之后,不但拥有原本的记忆,而且回复了年轻的身体,与长生不老的宗旨无异,我爸受到了史无前例的尊崇。
当然,据他所说,这些人最终都被武则天杀了。
这时我提出想要把靳莫失交回来的意思,却被武则天拒绝。我知道,她这是想把他当做人质,以防我们逃跑,节外生枝。
……
最终我爸并没有给武则天交换新生的身体,否则,历史就不该是这样的了。因为一只安置在她寝殿之内的记音蛊,传回了她即将让人对我们用刑,逼迫我爸交代出换身术的方法的事,之后格杀勿论。
或许武则天还没来得及让人对我们严加看守,总之,我们成功地逃出了皇宫,之后一路向南,之后无数次回长安找过他,可始终杳无音信。
靳莫失,从此,我再没有见过他,直至唐朝灭亡。
我后怕地搂住他的腰身。
“后来武则天为了保住长生不老的秘密,把你当做章怀太子下葬?”
“是。”
我的心一抽抽地疼痛,好奇怪,我的心不跳了,却会痛。
“被下葬是什么感觉?”
“就像睡一觉,做了一场梦。”他宠溺地抚摸着我的发顶。
眼圈微红,千年漫长的等待,孤寂的折磨,没有终点的守候,是我欠他的。
“我回去找过你……”
“我知道,你每一次心痛,我都有感觉。”
是了,是阴缘印,白家秘术的刺青。我不再说话,用心感受彼此的心意,透过阴缘印,我仿佛被他浓烈的气息包围,是深沉的爱意,我几欲流泪。
后来再见他就是清朝时候的事了,是的,我活了一千多年,甚至,我根本不需要进食,这些年来我爸的试验不断进展,但有了武则天的前车之鉴,却再也不敢把这些展露在人前了。
再次发现靳莫失的线索,是在古玩黑场。奇迹般地,当时我注意到了一卷羊皮纸。在别人看来没头没脑的故事,记载着少女与巨虫,却让我当场呆愣住。这本卷羊皮纸记录的就是当时我爸在武则天宫中所做的实验的内容。
犹记得那个小贩见我关注这卷羊皮纸,赶紧凑了过来向我推销,我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套出了他的话,这卷羊皮纸竟是在唐墓之中被盗出,据说墓中层层陷阱护着一个盒子,盗墓者原以为其中是价值连城的宝贝,没想到竟是一卷无甚价值的羊皮纸,简直气煞人,最后还是抱着可能会有识货人的想法托人售卖这卷羊皮纸,结果卖了几年都没有卖出去。
小贩还在喋喋不休地形容那墓中有什么危险机关,我却再也没有听下去的耐心,装作毫不在意地打断他的话:“那墓中可还有什么值钱玩意?我看这卷羊皮纸有点意思,可就不知墓主人是什么身份了。”
小贩贼兮兮地凑过来:“身份高着呢,是唐朝的太子爷……”
买下那卷羊皮纸,小贩眉开眼笑,而我得到了靳莫失的线索。
是我不够谨慎,是我等得太久了太绝望了,最终大战旗鼓调查羊皮卷和唐太子墓的事,引起了当时的权臣和砷的注意。
大约越显贵越有权势的人就越怕死,和砷也是个热衷于长生之术的人,甚至,他对当年武则天所做过的试验竟有不少的了解。
没有意外地,我与我爸再次被抓,而有当朝权臣的介入,靳莫失的墓穴被挖出,我终于见到了他,只是,一眼匆匆,他始终昏迷,没有温度,就像一个不腐的尸体,此后我被关起研究长达十年,而我爸白术,则被要求研制出长生之术。
我爸虽不甚懂人情世故,但是狡兔死走狗烹的道理还是懂的。
我们只对和砷说自己是白家的后人,是因为祖宗曾念叨过这种方法,所以看到羊皮卷才分外惊喜。而对于先辈留下的手稿,我们有能力接着做试验。
和砷深信不疑,毕竟,他又怎么知道世上真有活了千年的人呢?
十年里,试验不紧不慢,有成有败,直到磨光了和砷所有的耐心,再给他来了个重重一击。
我和我爸白术重复了在武则天宫中做过的事,用我的基因,培育出一只巨虫,但喂养它的却是与我毫不相关的人的鲜血,几年后,巨虫蜕出一个少女,少女与我一模一样,却没有呼吸,肉体以可见的速度干瘪。
和砷的耐心告罄,再没有精力应付我们,之后他倒台,我们顺理成章地脱离了他的掌控。
我想到了在丰绅宜绵墓的清朝女人棺椁里发现的那本古书,记载的就是当时的实验。那本书也是我爸亲手做的伪装。究其原因,可能是这次的实验涉及我,保险起见,他还做了标记在上面。
那么,丰绅宜绵墓中的清朝女人果真是我的克隆体了,只是她清醒了过来,还拥有了自己的意识?
百思不得其解,我不得不问靳莫失。原本没指望他能告诉我原因,没想到他竟然知道。
“和砷研究这些事,皇帝能不知道吗?”
一语惊醒梦中人,是啊,就算进行的时候皇帝不知道,事后肯定会有人告密。皇帝肯定会让人继续研究,世上不缺懂得奇门遁甲的人,自然有人能让克隆体清醒过来,拥有意识。
“是南家。南家深谙起尸之道,这点东西难不倒他们。”靳莫失对我解释道,“当年有一刻,我感应到你在身边,那时我清醒了。”
“那是在和砷的府上。”我说道,“之后发生了什么?”
“之后,和南家做了一笔交易。我助他们研习起尸之术,而他们,则助我找到你。”
阴缘印微微发热,此刻,我的内心熨帖而满足。
“先前是丰绅宜绵和我的克隆体绑架了我?”
“是。”他的语气骤然冷了两度,拥着我的手却再度紧了紧。
“之后我爸找到了我,把我接走了?”
“先生,情绪疯狂,我只能先让他将你带走。”冷冷的声音带着一丝郁闷,莫名好笑。
我爸基因里的偏执,开始显现了,想来他封印了我曾经的记忆,竟是一种对我的保护。他照顾了我一千五百年,现在该是我照顾他了。
“我被的克隆体,她怎样了?”
“大限已至,成了飞灰。”
“那丰绅宜绵呢?”
“南烛将人带走了。”
“嗯……”
“靳莫失,以后我们找一个小渔村,你打鱼,我晒网,我爸喝茶,你说好不好?”
“好。”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