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三章 信仰

十六夜·仙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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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她爱的人,竟然对她不看一眼,这不是伤心,而是绝望。

    离开甜品店之后,夏娃驾车先行离开,欧潇歌和凌夙坐在车里看着季晴澜被冷矢带走的瞬间。

    冰冷的手铐被人性化的布盖着,季晴澜低着头,一身颓废的感觉。

    欧潇歌看着她,回想着他们从认识到现在的一切,居然没有一件好事,话说了那么多,季晴澜非但没有改变,反而越来越变本加厉。

    有时候欧潇歌也想知道,他们说的话,到底有没有被季晴澜听进去,想知道季晴澜到底知不知道什么是正确什么是错误,想知道季晴澜的心里有没有愧疚,哪怕是一点点也好……

    有或没有其实也没多少差别了,对这个结果来说,是一切已成定局,不管季晴澜是怎么想的,她都必须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这是人在做天在看,这是季晴澜触犯了法律的后果,一切都怨不得人。

    “凌夙,你说她会不会突然有一天良心发现,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多么严重的错误?”欧潇歌的眼睛盯着上了警车的季晴澜,自言自语般的问着凌夙。

    因为不平等的生活境遇,导致季晴澜产生了强烈的嫉妒,接触的越多陷的越深,陷的越深就越是愤怒,所以她想要得到一切。

    而她想要的似乎不是平等,而是超越和凌驾。

    人的心里都会住着一个贪婪的人,而贪婪针对的是什么各有不同,有些人贪婪的是地位、有些人贪婪的是金钱,有些人贪婪的是美色。

    而季晴澜似乎贪婪着所有,不管是不是属于她的,都想要得到,得不到的就会毁掉。

    “谁知道呢。”凌夙不会轻易的判断一个人的性质,更不会轻易的判断一个人未来的可能性。

    但是毕竟同学一场,大家在一起那么多年,凌夙还是希望季晴澜能够得到幸福,不过他的希望对季晴澜来说,是不需要的吧。

    “我们回家吧。”凌夙启动了车子,驶离了甜点店的门前。

    “嗯。”大概季晴澜的事情,从此就会告一段落了吧。

    欧潇歌不懂法律,不知道杀害一个未出世的孩子会判刑到什么程度,但是欧潇歌只希望,哪天季晴澜赎罪之后,也不要再出现她的眼前,欧潇歌是个母亲,不管时隔多久,她都没办法再平心静气的面对季晴澜。

    离开甜点店的时候,外面在下着蒙蒙细雨,九月的雨伴随着微凉,秋天的感觉也越来越明显,落叶开始泛黄凋零。

    依靠着椅背,欧潇歌闭着眼睛看着睡着了,她这辈子真的没有过几次愤怒,第一次是凌夙被穆仲黎打伤,第二次是季晴澜害死了她的孩子,都是悲伤的事情,她祈祷着绝对不要再发生了。

    先不提心脏能不能承受,重要的是,没有人会希望自己的家人受伤。

    人需要怀着信仰,而那份信仰未必是宗教信仰,也许是心内的坚持,对某件事的坚定,怀着希望的相信,同样是一种信仰。

    人需要等待,等待机遇,等待缘分,等待相遇,急不得、燥不得。

    回到家中打开门的一瞬间,欧潇歌突然露出了笑容,并不是回到家里就可以轻松了,而是回答家里让她意识到了某件事。

    “怎么了?”凌夙换着鞋,看着突发笑意的欧潇歌问。

    “那个啊……幸好我们没有像其他父母一样早早的准备婴儿房之类的,不必睹物思人,也不必心怀遗憾。”岂止是婴儿房啊,他们两婴儿的一切都没有准备,就好像是早就知道“时间未到”一样。

    “说起来还真没有那种意识。”这样说起来,凌夙也注意到了,并不是他们不期待,而是真的没有这种意识。“你和夏娃吃的怎么样?”中途遇到了季晴澜,应该没怎么吃饱吧。

    “还行吧,一半一半。”胃里是有饱的感觉,不过就精神而言,欧潇歌还没有满足。“下次我们一起去吧,那里环境甜点都一流的。”这次的遗憾,就留到下次去弥补吧。

    “呃……那个,潇歌小姐。”凌夙微微汗着。“那种地方是你们女孩子的地方,我去不太合适吧……”他有着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情节,虽然为了欧潇歌已经改变了很多,但有些挑战还是很有难度的。

    “什么啊,陪着我去很丢人吗?我很丢人吗?”欧潇歌不满的蹙眉。

    她当然知道凌夙并不是这个意思,只是这也是一种战略手段,不这样说的话,凌夙估计很难可能点头答应。

    在一起的时间这么久了,欧潇歌渐渐的也掌握了凌夙的软肋,只要她稍微撒撒娇,或者像这样不满着,只要不是原则性问题,凌夙都会败阵。

    “不……我不是那个意思。”凌夙稍稍无奈着,就怕欧潇歌这样说。“那下次约大家一起去吧。”一个人的话,实在很放不开,人多一点的话,倒是可以。

    “说来说去,你还是残留着大男子主义情节,现在喜欢甜点的男人不比女孩子少,热情度更是宛如野火燎原,某些人说了,喜欢甜点的男人心思都很细腻。”欧潇歌头头是道一番,最后那一句,百分百是她胡诌的。“等我以后有儿子了,天天带他去吃甜点,绝对不能让他像他爹这样大男子主义。”女儿的话就更不用说了。

    凌夙一脸无辜着,他似乎打开了一个不能打开的开关,女孩子喜欢甜点是很普遍的事情,而欧潇歌似乎对此有特别的看法。

    “我投降。”凌夙举白旗投降,他的伶牙俐齿从来都说不过欧潇歌。“要吃点宵夜吗?”

    想想真的不需要在意那么多,其实那也不是大男子主义,只是没去过不习惯而已,凌夙连小内内都为欧潇歌买过,更何况一个甜点店了。

    小内内是在欧潇歌住院的时候,凌绯苑以凌夙最了解欧潇歌的尺寸,而将他推入了商店。

    其实也不算是硬着头皮,想着这事为了谁而做的事情,行动和态度也就自然而然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