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拜金前女友(番外)

公子永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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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午十点钟,人们陆陆续续来到一间干净的屋子,在里面排队等候。

    在一群早已发福的中年妇女里,站着一个身姿窈窕、五官明艳的女郎。这里的工作人员抱着资料走过时,都会上前跟她搭一两句话,显然她已经是“熟客”了。

    “你今天来的很早呢,平常一般都是下午的。”

    殷勤的年轻狱警给她倒一杯温水,不过其他人是没有这个待遇。

    大婶们不满嘀咕起来。

    “谢谢。”琳琅接过杯子,在掌心里旋了一圈,有些犹豫地问,“他……还好吗?”

    对方的脸色有些古怪。

    “你放心,他没事。”

    至少,还没死。

    对方应该不知道吧?只要她每来探监一次,那个俊美的男人都会被狱霸们狠狠修理一顿。

    这所监狱里关押的是一些穷凶极恶的罪人,仗着一身蛮力,专门欺负瘦弱的新人,最喜欢的就是揪住别人的头发,像砸大西瓜一样砰砰摔到墙上。

    然后笑嘻嘻的观看血浆迸溅的场景。

    终日以此为乐。

    傅熙是他们嫉妒的对象,下起手来就更狠了。

    这个男人明明犯了杀人罪,判处了无期徒刑,一生没有了翻身的机会。可就算这样跌落到谷底的人生,始终有一个痴情的女人守着他,不离不弃。

    大家都是一样的烂泥,以后也只能腐朽在监狱里,凭什么只有他一个人双眼中充满着希望?

    大佬们不爽了,天天盯着他找茬。

    男人几次被打到送进医院,医生们以为他没救了,结果又奇迹般活了下来。

    傅熙正在积极接受劳改,打算减刑成功后同琳琅团聚。他付出了比其他人更多的努力,在一年之中就从无期徒刑变成有期徒刑,上级怜惜他是一个高智商的人才,给他开了绿灯。

    毕竟当初死的那个胖子,也不是什么好人。

    一个有着巨大潜力的年轻人犯不着因为这个死有余辜的家伙搭上自己的余生。

    十年之内,他若表现良好,三十岁之前也许能够出狱。

    这是上面的人透露的信息。

    快到十一点的时候,琳琅被狱警领着去核查身份,这里的人对她很熟悉了,略微扫了一眼身份证以及相关材料就让人进会见厅了。

    一层薄薄的玻璃隔成了两个世界。

    琳琅随着其他人,坐在靠左侧的第一个位置上。

    等了大概五分钟的时间,一个穿着制服的美女狱警带着服刑人员出来了。

    傅熙是第一个人。

    男人剃了板寸头,身形消瘦,不过就算穿了一身蓝色的条纹囚服,也没有丝毫的猥琐气息,他的仪态与风度反而比之前更加的俊美清雅,叫人怦然心动。

    女狱警脸上流露出几分娇羞的神态,似乎在仔细嘱咐着什么,男人只是冷淡点头,并不说话。

    从一进来,他的整副心魂都落到那个黑发女孩的身上。

    她好像又瘦了些。

    不知道有没有好好按时吃饭?

    是不是还喜欢光着脚到处跑?着凉了怎么办?

    他坐在她面前。

    “你的伤……”

    “你说这个?”

    傅熙摸了摸他的眉骨,那里有一道划过的狰狞血痕,渐渐结了痂,稍微变淡了一些。

    监狱里那些人看他不爽,就趁人睡觉的时候,弄来了根铁丝,想要毁他的脸。

    “没什么,不小心磕到了而已。”他轻描淡写,不想让她知道里头的暴力与血腥。

    琳琅没说话。

    这里面的内情很容易就能猜到。

    傅熙见不得她皱眉,冲着她笑了一下,装作苦恼地说,“是不是很丑?我可是靠脸吃饭的呢,现在怎么办才好?”

    琳琅被他逗笑了。

    他就一手拿着电话,一手撑着下巴,手指轻点着脸颊,深情的,眷恋的,看着她笑。很早之前,他就是被这种笑容俘虏的,弯起来的眼睛像天边的月牙,又有点儿调皮。

    他不禁伸出手来,贴上那层冰冷的玻璃窗。

    仿佛这样子,就能离她更近一些。

    可是,还不够。

    远远不够。

    男人突发奇想。

    众目睽睽之下,一个一米八七的高大男人,就像个幼稚透顶的小孩,将整个脑袋都凑过去,使劲儿压着,好好一张清隽绝美的脸,都被玻璃窗挤得变形了。

    成了名副其实的肉饼脸。

    众人心想,这货是来搞笑的吗?

    “好丑啊。”琳琅说,脸上是嫌弃的神色。

    傅熙却笑得很开心。

    “呐,傅熙,有一件事我要跟你说。”女孩垂下了精致的眉眼。

    “你说。”

    他仍然固执的将脸贴在玻璃上,紧紧的,充满渴望的看着他心爱的人,怎么看也不会厌倦。

    好几次,他都以为自己要死掉了呢。

    那滋味很难受,像是有人重重挤压着心脏,他一呼吸,就觉得有无数钢针在扎着。在一片晃动的人影与呼救声中,他好像隐隐约约看到了她。

    手里抱着一个脸蛋皱皱、长得很丑的新生儿。

    怎么是个男娃?

    傅熙有点儿不高兴。

    因为这臭小子是个粘人的讨厌鬼,整天喜欢抱着妈妈不撒手。

    再然后,他被气醒了。

    心跳又恢复了正常。

    后来想了想,其实生个小皮猴也不错,万一他跟琳琅发生了什么矛盾,就让这小子去调和,皮糙肉厚又耐摔,正好。

    他就这么想着,对面的人说话了。

    “谢珧华他向我求婚了。”

    轻轻的,犹如一根落地的羽毛。

    男人怔了怔。

    忽略心脏的抽搐,他突然有一种“这样挺好”的念头。

    他毕竟入过档案,在暗无天日里的监狱里待过,她若是要跟他,以后也免不了被人指指点点,说她是杀人犯的妻子。

    之前他也有过这样的想法,离她远远的,不干扰她的幸福。

    但是做不到啊。

    他做不到将最爱的人拱手让人。

    他其实很小气。

    小气到想把她给关起来,让自己一个人看。

    他总想着,再等等,他再努力一把,也许他们真的能走到最后呢?

    现在,梦醒了。

    “谢珧华他就是一个混蛋!”傅熙骂了整整十分钟。

    琳琅根本插不上话。

    狱警们目瞪口呆看着这个平日里斯文儒雅、冷静自持的男人,如何话里不带一个脏字的问候人家祖宗十八代,句句还不带重样的。

    最后,那张凑在玻璃上的肉乎乎的愤怒的脸,突然笑了。

    “但是——”

    他的眼睛被挤得变形,看起来很可笑。

    他贪婪看着她的脸,却说,“他比我好,比我更清楚的知道什么才是重要的,最值得珍惜的。”

    最后悔的,是他没能在她最害怕的时候赶来,像个从天而降的天神一样,将她解救,从此王子与公主过上了幸福快乐的日子。

    可能他这种人,不配得到吧。

    “所以,你是同意了?”琳琅挑眉。

    不同意。

    死也不同意。

    他现在就想越狱把那个狼心狗肺的兔崽子给宰了。

    “如果,你真喜欢他的话。”

    可到最后,他还是心软了。

    这是他最喜欢、喜欢到心都要疼了的人啊。

    大概是发泄了一通,在后来的十五分钟内,傅熙比以往要来得沉静,有条不紊说着他的安排。

    他说,婚服其实他早就自己做好了,大红嫁衣,凤冠霞披,就挂在新居的阁楼上,一直很遗憾没能亲眼看她穿上,如果合适,就用那套吧,当他送的新婚礼物,也是最后一份惊喜。

    他说,他在那家开满鲜花的小镇盘了块花田,种了她最喜欢的海棠,兴许现在已经开花了,她有空的时候可以去看看。

    他还说——

    对不起。

    那句祝你幸福,我说不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