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同床异梦

飘阿兮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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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幸福,每个人的定义都不同。有人用物质量化幸福,有人与他人比较来证明幸福。而我认为,知足便是幸福。我很满足目前的状况,所以,我很幸福。

    本月十三号,又逢周末,正是传说中的“黑色星期五”。贺秋雁为了纪念自己第二十七次相亲失败以及所持股票全部跌停板,约了沈安若一起看电影。

    强档电影只有《无极》,网上纵然骂得厉害,购票者仍络绎不绝。

    “我们也看这个吧,毕竟是几亿人民币砸出来的,越烂越值,这叫作奢侈的行为艺术,难得一见的。”沈安若温柔地建议。

    “瞧你这扭曲的心态!”贺秋雁一边鄙视一边顺了她的心愿。

    她们小学和中学同班,大学同校,毕业后又到同一座城市工作。因为这样难得的缘分,即便两人性格喜好差异甚大,仍然成了相当不错的朋友。

    因为心理预期值足够低,电影散场后,她们俩都觉得那片子其实很好看。

    “网评真是无良。科幻片、史诗片、战争片、宫廷片、爱情片、悬疑片、悲情片、传记片……对了,还有喜剧片,这样的多合一,多值回票价啊。”沈安若慢条斯理地给电影下评语。

    “‘你毁了我做好人的机会’,哈哈哈。还有,‘我被你感动了’,哈哈哈哈哈!”贺秋雁笑得放肆,引路人侧目。

    沈安若解下围巾围住她的嘴,一圈又一圈,成功地将同伴的聒噪声盖进了围巾里。

    “我们去喝杯咖啡吧。”安若指指不远处的闪亮招牌。

    “咳咳咳。”贺秋雁扒下安若的围巾,大口吸气,“这么晚了,我当然无所谓,可是你难道不需要早点回家?”

    “我也无所谓的,走吧。”

    贺秋雁顺势挽住安若的胳膊,一边拖着她走一边不忘揶揄:“你这已婚妇女当得够自在的,这么晚了都不用回去侍奉老公啊。我差点忘了,前天晚上找你出来,你说你在新区有点远。都怪我当时反应太慢,那么晚了你还在新区,难道是住在你婚前的房子里吗?不会吧,难道你们分居啦?这才结婚多久啊!”

    看她交的什么损友,好心陪伴还要被挖苦。沈安若无奈地望了望天,可惜商业区的光污染严重,看不见半颗星星。

    “嗯。”

    尽管沈安若的回应轻不可闻,然而贺损友还是听见了,声讨如巨浪一般,一波波地扑面而来:“你有没有搞错啊,沈安若,这年头别说好男人了,就算是顺眼男人都很难找好吗?你老公毕竟远看人模人样近看也还算顺眼已经算可遇不可求了……沈安若啊,你家相公一年里是不是差不多一半时间都在外面?我有个常年驻外的又丑又穷的猪头男同事都可以在外面找个小的供着,而他的糟糠妻还在家里辛辛苦苦养着他的两老,育着他的孩子,何况你家那位像个贵公子啊,这年头正是抢手货呢……沈安若啊,别怪我没提醒你男人不能放养,会拈花惹草的呀……”

    起初安若只是无声地笑。贺秋雁刀子嘴豆腐心,待人热情,引发她的聒噪一向是自己的乐趣之一。可是损友好像越说越离谱,有点听不下去了,安若只好举了食指放到唇边示意她安静,“喂,淡定,淡定。程少臣出差了,所以我才临时住到了公司附近。”

    “要死啊你!既然没分居,那你‘嗯’个什么劲?”贺秋雁语气虽凶,却着实大大地松了口气。

    “我‘嗯’是因为新区真的有点远,晚上出行不便。”

    沈安若答得坦然,气煞了贺秋雁。不过她气来得快消得也快,“老公不在家,你一个人住大房子很害怕吧?干脆住我那儿,你原来住的那地方乱糟糟的也不安全啊。”

    “不用,程少臣明天就回来了。”安若答。

    她们俩穿过娱乐城的停车场去等出租车。

    “我因为有速度恐惧症才不能学车。你又因为什么不学开车?家里有两辆车出门还打车,是为了显示你很有钱吗?”

    “我方向盲、仪表盲,还喜欢走神,就不危害公共安全了。”安若边说边定定地看着路边的某一点,看了片刻突然扯扯贺秋雁,指着另一个方向,“我们去那边。”

    然而贺秋雁正巧也扫向了几米之外安若刚才的目光停留处,“喂,那辆车……”

    “走啦。”

    “后面那抱枕好眼熟。”

    “别对人家的车指指点点,不礼貌的。”

    “沈安若,你装聋作哑的功力越来越厉害了……”

    沈安若对这位损友的穷追不舍十分无奈。不过,停在那里的的确是程少臣的车没有错。

    本来黑夜里也不是很容易辨认。程少臣的车很低调,混在车堆里并不显眼,而且安若是车盲,只识车标不识车型,甚至一度背不全他的新车的车牌号。可是那两只抱枕她认识,前阵子她参加小区里的布艺手工课,仅有的成果便是那两只拼花布的懒猫抱枕,一直扔在他的车上没拿走,没想到他还摆在那里。因为是用花布剪碎了再拼贴的,图案只此一家别无分号。贺秋雁见过安若向她显摆的照片,所以也认得。

    其实还有那车牌号,虽然暂时没背全,但是最后两位她记得。程少臣对“99”这个数字有一种近乎狂热的执着,两个手机号、车牌号、家里的固定电话,尾数都是99。

    “嗯,你不是说他明天回来吗?”

    “可能别人借他的车子开,还有可能他出差前就把车停在这儿了。”

    “沈安若,你自欺欺人的功力也越来越厉害了……”

    “快走啦。”

    “傻子才会把车在这种地方一放好多天,你那好像有洁癖的老公才不会让别人碰属于他的东西。一定是他提前回来却没通知你,你就别不承认了。”

    “贺秋雁,你对程少臣比我还上心呢,莫非你暗恋他很久了?”

    “呸!你这笨蛋,我只是替你不值而已。程少臣哪有当你是老婆,跟养二奶差不多。”

    沈安若原本被贺秋雁戳穿而有一点点尴尬,这下忍不住笑了。

    其实还真的有点像,虽然沈安若不是很清楚二奶的职责与待遇。

    比如说,她一直不太清楚程少臣到底是做什么的以及赚多少钱。认识他时他似乎在外企工作,后来自己开公司。他不在她面前主动谈公事,她也就不问。

    但是他清楚地记得应该记住的每一个纪念日:登记日、结婚日、生日、情人节,甚至“三八”妇女节。鲜花和礼物总是准时到达。每月定期打到安若账户上的生活费,是她月薪的两倍还不止,而她的月薪已经不算低。有时安若会给家里添置些东西,比如两个月前她在原来很空的阁楼里加了一套布沙发,很贵。前几天她发现账户里上个月竟多进了一笔钱,比那套沙发的价钱还要多很多,她啼笑皆非。安若一直怀着“努力与回报成正比”的人生信念,但是最近她的这个信念被颠覆了,因为当程少臣的老婆赚得更多。

    当程少臣的妻子也不是件很难的事情。他出差多,平常很少回家吃饭,家里开伙的次数寥寥无几,何况他吃得清淡又简单,很好应付。至于没有应酬的周末,两人多半在外面吃饭,吃遍了大饭店又去犄角旮旯里的小店,味道令人难忘。后来安若打算与同事去重温美味,但是车子七转八拐彻底转了向,怎么也找不到,因此在同事间成就了她“路痴”的名声。

    同事大姐们常说:“安若好福气,结婚快一年了,老公待她还像热恋时。”

    也有言语刻薄的人说:“夫妻俩若是处得跟恋人一般,那就不是正经过日子的两口子。”

    不过多数人都是羡慕的,除了贺秋雁。虽然她也会时不时地夸赞一下程少臣的外表仪态,但总体而言,还是不待见他的。

    “秋雁,程少臣对我很好,你也看到的。据我所知,不是所有男人都能这样对待妻子。我若说不知足,你难道不觉得我矫情?”

    “哼,程少臣除了比江浩洋有钱,还有哪里比他强?对了,江浩洋又调回来了。你还不知道吧?”

    “哦,是吗?”

    “你就这反应?还真的一点都不在意了啊?沈安若你没心没肺的功力越来越厉害了……”

    沈安若回到家已是夜里十一点。因为是周末,她回到东区属于她和程少臣两个人的家时,小区外的超市深夜还在经营,她买了大包小包的生活必需品。程少臣出差后,她自己也只回去过一次,只怕现在家里已经到处落了灰尘。

    偌大的房间只她一个人,空荡荡的,安静得让人心慌。沈安若掏出手机,拨了几个数字,尚未接通又挂掉。她要说点什么好呢?“你已经回来了吧?我看见你的车了。”像妒妻查岗,定要遭到他的嘲笑。或者假装问:“你什么时候回来?”万一他回答:“明天。”这样的试探简直自讨无趣,损人不利己。

    安若整理了物品,拖了地板,然后开了电脑像往常一样到常去的论坛灌水,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多奇怪,你跟现实里的同事、朋友,反而不如屏幕里一个虚幻的网名来得坦诚,就好比《花样年华》里闷骚一辈子的梁朝伟,最终的心事只吐露给了一个树洞。她在电脑前耗到论坛每个帖子的最后发表人那里都飘着自己的网名,才终于肯正视这深夜里真正的一个人的孤单。看看时间已经凌晨两点,她才想起自己还没洗澡。

    安若从浴室出来时,想起先前将手机忘在了客厅里。刚进客厅便闻到一缕淡淡的烟味,心脏骤然收缩,背后生起一股寒意。客厅漆黑一片,月光从没有拉严实的窗帘里透出一点微光,沙发上坐着一个朦胧的人影。

    安若大脑一片空白,呼吸也停顿了几秒,还没做出下一步的反应,就听到沙发那边传来一声轻咳。她顿时大大地松了口气,拖着几乎瘫软的四肢把全部的灯打开,室内顿时一片光华。

    此刻慵懒地斜靠在沙发上的人可不正是程少臣,一只手夹着烟,另一只手半遮着被突亮的灯光刺到的眼睛。

    安若受惊吓之后气结郁闷,努力抑住腾腾升起的火气,“半夜三更的,你装神弄鬼打算吓唬谁?”

    程少臣从指缝里半睁开一只眼,瞅了她一会儿又闭上,语气含含糊糊的好像在撒娇:“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你才装神弄鬼,我才被你吓到。”

    走近时她闻到他一身酒气,醉意醺然,分明是喝多了。

    安若一向服气他这点,即便喝得再多,仍是衣冠楚楚,连头发都不乱,完全不似她的某些男同事一喝高便邋遢失态,原形毕露。此刻他穿着一身正装,如此没气质地瘫在沙发里,还做出一副可爱表情,是安若极少见到的完全不设防的一面,令她顿时心软,起身去帮他调了一杯解酒茶。

    再回到程少臣身边时,他正微皱着眉跟自己的领带较劲。安若坐到他身边,帮他解开领带,又替他松了衬衣的纽扣。当她专注于此时,他的手指抚上了她的耳垂,顺着脖子、锁骨一路滑下,十分轻柔。安若呼吸滞了滞,却见程少臣目光迷离,似乎穿过她的身体看向了不知名的别处。他的手很冷,安若轻轻扯开他的手,把解酒茶送到他唇边。程少臣喝了几口后不肯再喝,如小孩子般固执地再次将手探进她的衣领。

    安若刚洗完澡,只披了一件浴袍出来,被他一拉扯便滑下大半。她边往回扯边推他,“很晚了,快睡吧。你身上酒味真大,脏死了……”话未说完已被程少臣整个人压到沙发上,动弹不得,只感觉到他的呼吸一下下掠过自己的耳朵和脖子,引得全身一阵痒。

    安若心想,算了,由他去吧,却不见他再有行动,而他的呼吸却渐渐沉稳,原来竟睡着了。

    这家伙酒品好极,喝成这样也不闹,基本算乖。安若无奈又好笑,费劲地将自己挣脱出来,推了半天也未将他推醒,只好从卧室拿来被子和枕头,替他脱掉外衣与袜子,用温温的湿毛巾替他擦过脸和手,又将手机替他取出来放到身边,以免他半夜醒来找不到。

    安顿好这位大爷,安若坐在客厅里又发了一会儿的呆,终于熄灯回房。她一向入眠很慢,大概因为累,又实在太晚了,居然很快就睡着了。

    早晨,安若是被厨房里隐隐传来的乒乒乓乓声唤醒的。少臣大少爷不知何时已经起来了,正在冰箱里翻来找去,看见安若呆呆地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他,大方地抛给她一个微笑,语气却没有他的笑容那么迷人,“总算起来了,真是懒得够可以了。快给我弄点吃的,我快饿死了。”

    他穿一身浅灰格子的睡衣睡裤,赤着脚,头发湿漉漉地滴着水,刘海贴在额头上,抿唇露出一边脸颊上深深的酒窝,面容还带了几分稚气,仿佛突然年轻了几岁,像个在校的学生。安若回了回神,心想:莫非太久没看见他了,竟然觉得陌生。

    还好昨夜去购了足够的食物,她简单地做了汉堡包,面包夹了煎鸡蛋、火腿和生菜,涂上酱,先递过去一个,再做第二个,又煮了小米粥。

    程少臣将他的早餐捏在手里翻来覆去地观察了半天,似乎忍了忍,还是没忍住,“我们身为中国人是不是应该吃中餐,这大清早吃什么汉堡?”

    她难得把早餐做得这么仔细,而他一向不怎么挑剔的,所以眼下他分明是在找碴了,所以安若也没什么好气,“您爱吃就吃,不爱吃就放那儿吧。”

    威胁是有用的,程少臣纵然不乐意,还是拿起汉堡仿佛跟它有仇一般用力咬下去,酱都挤了出来,流了一手。而他的另一只手拿着汤匙,安若只好自己抽了餐巾纸替他抹掉。他吃东西一贯是斯文的,这样狼狈的场面极少。她感到颇好笑,刚才的气也就消了。

    程少臣又狠狠地咬了一口才说:“看见这东西就想起当年在德国念书的那些日子,又艰苦又无聊,不堪回首。咦,难道我以前没跟你说过吗?德国人完全没有美食观念,这玩意儿我一啃就是好几年,直到现在还一见就恶心。”

    留学的事他自己以前真的没说过,他们俩都甚少提自己的事。安若倒是曾隐约听别人说起他出国念书,总以为是有钱人家的少爷出门镀金兼游玩,从没当回事。大概在她心中从来就没觉得这人是块会认真读书的料,不想原来人家真的是正经出去念书的,倒是冤枉他了。想到这儿,她把笑容稍稍收敛了些,再努力添上了一点点敬意。以前程少臣每次见她去肯德基吃汉堡,便称她崇洋媚外兼恶俗,敢情也是有典故的。

    “外面的饭不好吃,你可以自己开伙的,免得留学生涯苦上加苦。”她诚恳地给了他迟来的建议。

    “孟子曰,‘君子远庖厨’。”程少臣终于空出一只手,举到眼前反反正正地检查了一番,“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所以,让我自己开伙,绝对不可以。”

    孟子那句话好像是指不能随便杀生吧,被现代无耻男人们故意曲解了原意。安若把已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也罢也罢,就让他当个文盲好了。

    他们平时一起吃早餐的机会不多。程少臣上班比她晚半小时,公司又比她近,所以总是安若出门了,他还赖在床上继续睡或者装睡。

    最初安若出门前会帮他把早餐准备好,到了晚上却发现他根本不曾动过。安若疑心他根本不吃早饭,问过几回,他只说到公司楼下吃,后来就不管他了。

    两人又是一阵沉默,他们俩之间的话题一直以来卡住了就接不上,只好自顾自地吃饭。程少臣几口吞掉汉堡,喝了几口小米粥后说:“偶尔吃一下好像还是可以的,再来一个。”

    安若起身又去做,蛋要现煎,火腿也要重新切,待做好后回身递给他,却见他把安若已经吃了一小半的那一个吃掉了。

    安若洗好了碗,听见程少臣的声音远远地传来:“我去打网球,你要不要一起去?”

    “我要去公司。”

    “今天难道不是星期六?”安若回头看,程少臣已站到她身后不远处。都没听到脚步声,行动又这么快,像鬼一样。她在心里默默地骂了一句。

    “我值班。今天路上车少,公司班车会比平常早,我大概已经赶不上了。”她擦干手,边说边上楼换衣服。

    “不用那么急,我送你。”身后传来程少臣的声音。

    “不用,如果赶不上班车我会打车去。”她边说边换好衣服,却见程少臣已经穿戴整齐拿了车钥匙在门口等她。

    “走吧,我也想出去兜兜风。”他说。

    一路也是无言,安若打开车内的音响,罗大佑那副破锣嗓子千年不变,大师潇洒地唱着:“眼光在慢慢地飘逝,瞳孔在慢慢飘逝,走向在茫茫的未知,走向在茫茫未知……”那背景配乐是嘀嘀嗒嗒的钟摆声,一下一下地敲,听得人胸闷气短的。安若正想把声音调小,却听程少臣说:“大概是1998年,为了攒钱去看他的纽约演唱会,打了半个学期的工,那大概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疯狂的事了,结果最后也没去成。”

    “他好像第二年就回台湾了,最近几年在内地的时间也多。你想看他演唱会,机会有的是。”听程少臣回忆往事是十分稀奇的体验,安若也忍不住参与一下讨论。

    “当年并不知道,以为错过机会就再也见不到了。前年他在香港开演唱会时我恰好也在那边,离我住的地方只有二十分钟车程,我却在宾馆里睡了整晚的觉。还是年轻岁月比较好,虽然想要的很难得到,但每天都怀着希望。”

    “阁下竟然是哲理诗人,恕我眼拙,之前一直没发现。”安若说。

    程少臣板着脸,“您每回非得扫兴泼冷水才成吗?就不能真诚地回应我一下?”

    他板着脸时脸上的酒窝反倒越发地深,安若忍不住笑了,但她想了又想还是不知该如何正经地回应程少臣突如其来的文艺范儿,只好转移话题:“你昨晚喝成那样还自己开车回家,太没公德心了,酒驾入刑什么时候写进法律才好,把你们这种人都送去坐牢。”

    “我没那么无畏,谈芬帮我开回来的。”

    “你带女助手去夜总会?你这老板也太无良了。”

    “我们是去正经谈生意的,程夫人,你为什么总要把每一件正常的事情都往奇怪的方向去想……你怎知我们昨天去的夜总会?”

    聊天时真是不能随便卸下心防,这不,一不小心就说漏了嘴。安若不想就昨晚的情况多作解释或者听他解释,只想尽早结束这话题,便敷衍道:“我会卜算。”

    “昨天看见我了?为什么不打招呼?”程少臣却不肯随便结束这个话题,继续追问。

    安若无奈地作答:“看见你的车了,但是没想到你已经回来,所以昨晚吓了我一跳。”

    “我打过电话,你没接。”

    安若翻出手机,真有一个未接电话,时间显示在晚上十一点十五分,看电影时将手机静音一直没调回来所以没听见。看来是冤枉他了,可她也没质问他什么呀,幸好幸好。

    “既然看见我的车了,难道不应该给我打个电话询问一下吗?我都半个月没回家了。”程少臣说。瞬间将沈安若从准受害方变成施害方。

    瞧,这就是程先生的本事,从来不轻易放过对手,一定要全盘获胜才成。“我们换个话题如何?”安若说,“比如,今天的天气看起来很不错啊。”她如愿地换来了程少臣的沉默。

    这段车程挺长,而且本不该在周末的早晨拥堵的路,因为一起小车祸,还是塞车了。沉默了足够的时间后,程少臣又发话了:“前阵子你说去学车,驾照考出来了吧?”

    “嗯。”其实是三个月前已经拿到了。

    “挺厉害啊。我认识一位女士,倒桩和上路各考了两回才过。”

    “教练也赞我头脑灵活,协调性好。”

    “你真不具备谦虚的美德。”程少臣停顿片刻,“家里那辆车都不见你开,是不敢一个人上路,还是不喜欢旧车?”

    “……”

    “找个人陪你练一下?”

    “不用。”

    “那就去换一辆新车。你喜欢哪个牌子哪种车型?什么时候有时间去看一下?明天?”

    安若突然就有点不耐烦了,“我们再换个话题怎么样,今天晚上到哪儿去吃饭?”

    “刚才还好好的,这突然之间闹什么情绪啊?”程少臣顿时也觉得无趣了。

    “早更。”沈安若还打算让他再无趣一点。

    “什么?”程少臣听不懂这个时尚词汇。

    “早、期、更、年、期。”安若老师尽职地解释。

    “哦,那记得按时吃药啊。”少臣同学很关切地叮嘱。

    总之,每次斗嘴基本上都是她输就是了。

    转眼到了正洋集团的门口。安若费力地解安全带,半天没解开。程少臣也不帮她,在置物柜里翻来翻去。

    安若想:这样就生气了也真是小气,但是自己气量也不大,所以,半斤八两,谁也别说谁。安全带终于解开了,她开了车门正要走,程少臣却打横伸手递过一个盒子挡在她面前,盒子甚是精美。

    又来这一套,以后还能不能好好地吵架了?安若瞅一眼盒上的标志,兴致缺乏地说了声谢谢。

    “你就不能装得真诚一点吗?”

    安若挤一个笑容给他,“下次干脆直接折了现金给我,你也省得麻烦,我也更高兴。还有,谢谢你特意送我上班,这个感谢是真心的。”

    转身又要走,却听得程少臣在她背后悠悠地说:“俗不可耐,不解风情,喜怒无常。”那副腔调十分可恶。

    安若猛地回头,见他斜倚在驾驶座上看着她,薄唇微抿,似笑非笑,一时搞不清他是在调戏她寻开心,还是气急反笑装淡定。她脑中快闪了一下刚刚过去的十几分钟,自觉理亏,转身看看公司门前并没有人,探身上前在他脸颊上敷衍地碰了一下。

    可惜没涂口红,不然可以趁机弄脏他的脸。已经坐到办公桌前的安若坏心地想,心情又变好了。最近果然是喜怒无常,或许真的该吃药了。安若边想边打开盒子,经典的穿针式滴水钻石耳坠,十分雅致秀气,钻粒挺大,款式也十分适合她。

    只是,程少臣或许从未留心过,除了结婚当天,她再也没戴过耳环。并且,她耳朵上根本就没有耳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