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武学奥义

通话中的亮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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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鬼方乃上古大隗氏。商朝时期居住在新疆的部族。相传因聚居地苦寒,气温骤降导致难以生存,所以他们南下入侵了商朝。后来被商王之妻妇好领兵击败,鬼方自此便没了动静。

    老人一爵酒,一滴泪。讲述着一段主仆间凄美的爱情故事。那似乎是他悔恨终生又刻骨铭心的初恋往事。耄耋之年的孙武一直漂泊在外,他不肯归家与儿孙共聚天伦之乐。一方面是因为族中宝物失窃,他无颜面对父老。另一方面则是希望在死后与那名叫多拉的少女埋葬在一起。

    孙武的一生充满了传奇色彩。他改变很多不可能改变的事。在这等级森严的社会制度中以奴隶的身份成为贵族的正妻是绝对不可能的。然而,孙武却做到了。他为了心爱的女子从此踏上了血与火的道路。如果没有战功获爵抵罪的社会制度。无法以此来对抗命运,或许兵圣之名亦不复存在。

    孙武历尽千辛万苦,终于与相爱之人走到了一起。命运似乎给他开了个莫大的玩笑。就在两人成婚之日,孙氏家传千年的宝物被盗。盗窃者将宝物交由同伙转移时被孙武所杀。当孙武恼怒的揭下那人的面具时,一生的噩梦便开始了。

    行窃之人乃是即将成为他妻子的多拉。少女与他成婚便能名正言顺的进入孙氏宗祠,在密室中盗取宝物。孙武误杀爱人痛不欲生。

    少女临死前,告诉他自己是希腊的圣女,一辈子是不能嫁人的。多拉之名便是神明赐予的礼物。她不远万里来到齐国,只是为了拿回希腊神话故事中宙斯赐予雅典娜的那面盾牌——埃癸斯。多拉身为神殿的女祭司,需以贞洁之躯终生侍奉神明。或许是为了让恋人有继续活下去的勇气。她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

    “我想回到雅典。请把我埋在女神像的脚下。那里是所有祭司魂归的地方。答应我。”

    悲剧过后,孙武带着女子的尸身出走。他无颜再见族人。后来,与伍员辅佐阖闾打败楚国名声大噪,在吴国便安了家。孙氏本家一直找寻他的下落。孙父更是追到吴国劝儿子归家。为了尽孝,孙武娶妻生子,将妻儿送回了齐国。

    老人说得很伤情,王诩却是听得啼笑皆非。

    “什么雅典娜?还黄金圣斗士呢。此时的希腊人估计是一身短打,穿着开裆裤到处跑呢。你老实说,是不是又编故事骗我?那女子如何从希腊而来?你到底知不知道希腊在什么地方?若是徒步到齐地,估计要走几年的时间。你那小情人那时才七八岁,如何做得了圣女?老头!你被人骗啦。”

    古希腊文明在公元前800多年出现。也就是说晚了周朝二百多年,且不算夏商两朝一千多年的文明,华夏文明尚未有过神器发现,凭什么希腊文明就有了呢?王诩虽然对历史不了解,但是中华五千年文明可谓历史悠久,倒推一下时间,差不多也能算得出来。

    莫名被激起的爱国情怀,让他不禁较真起来。他走向书案,草草几笔,画了张世界地图。随后,指着希腊的位置,说道:

    “呶!这就是希腊。看到了吧。骗人的!亏你一生痴情却被那女子骗了。可怜啊老头。哎...来!多喝点酒。借酒消愁。”

    王诩将地图放在几案上,为孙武斟满杯中酒。老人拿起地图,捧在手上,双手颤的厉害。

    地图上大周的疆域仅仅标注了两座城池,洛邑与临淄。孙武的目光在两地间游离不定,随后,皱起眉看着临淄与希腊的位置。似乎是在推算希腊与大周的距离。

    不久后,孙武颤抖着枯瘦的双手,放下地图,惊惧的目光看向王诩。

    “小子!你如何得知希腊的位置?快告诉老夫。”

    王诩皱紧眉头,沉吟着。

    若是告诉孙武,自己上辈子去过希腊旅游,对方定然不信。

    若是说这辈子曾经去过,那对方更是不信。方才还称两地相隔万里,要走几年的脚程。

    “你相信有些事情,生而知之吗?譬如你那《孙子兵法》,我虽未曾见过,亦可背的出来。”

    满口的胡说八道。

    然而,孙武居然相信了。老人两颊的白须颤颤巍巍。眼神之中的惊惧陡然褪去,开始变得欣喜与狂热起来。他抓紧王诩正端着酒爵的手。

    “老夫信你。带老夫去。”

    酒水从酒爵中暴涌而出。骨头微微作响。王诩痛得龇牙咧嘴。

    “疼疼!放手。”

    孙武缓缓松开了手。目不转睛的盯着他。王诩哀叹一声。

    “哎!值得吗?兴许是那女子怕你轻生,所以才出言骗你的。”

    “呵呵...无论对错。老夫一生都不愿活在悔恨之中。怜她是老夫的错。杀她亦是老夫的错。至于她是否在骗老夫,老夫不去计较...又有什么关系呢?”

    “你可要想好了。此去一路艰险。或许没到希腊便会死在途中。穿越草原、沙漠、戈壁,翻越山川河流且都是荒无人烟的地方。没有妥善的安排,九死一生。”

    “你若肯带老夫去,老夫将毕生所学全部传授与你。”

    王诩揉着自己的小手,不屑的眯起眼睛。

    “切!我是那样的人吗?再说了你有什么可教我的?你那兵法?我倒背如流。易容之术不就是拿张猪皮贴脸上嘛。有什么好学的。”

    孙武同样不屑的看着他。随后,将手中酒爵向上方一扬。

    “无知竖子。看好了。”

    酒液在王诩的头顶散开,他尚未来得及躲闪。只见老者的手指疾如闪电般的戳向那悬在空中的液体。随后,液体爆散开来,无数晶莹的水珠凝滞在空中,时间如同静止一般。王诩惊疑的昂起头。片刻后,头顶下起雨来。

    房间沉寂了一会儿,王诩摸着脸上的水珠,难以置信的向老人看去。话音打颤的说道:

    “你...你...怎么...做到的?”

    “答应老夫的要求,便告诉你。”

    他眨了眨眼。

    若是学会这一招,以后帮人浇地,人工降雨嘛。被人喊一声王大仙亦是很不错的。

    “呃...我确实有事。这样吧。快则一年,迟则两年。等我忙完了事情,定然带你去希腊。说话算话。”

    孙武点了点头。站起身,背对着王诩,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

    “好!这一两年内,老夫便跟着你。”

    “那你快说说,这是什么名堂?气功?”

    “魂者神也,阳也,气也。魄者,精也,阴也,形也。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武学之奥义..在于取魂。”

    古人认为魂是指人死后,肉眼看不到的东西。而魄则是实体,譬如精血肉体。

    “说简单点。听不懂。”

    “相传上古时期,人可逆天改命修仙得道。更是飞天遁地,无所不能。老夫本以为这些只是传说,我自幼投身军伍与普通武者修炼的环境略有不同。战阵之地,伏尸遍野,魂气极重,老夫吐纳锻体之时,隐隐感受到一丝不同的气息存于丹田之中。于是,将这气息用于发力,所以才会有此神迹。你明白了吗?武学的奥义便是杀人取魂。”

    王诩像是在听鬼故事,冷汗直流。

    “老夫翻查古籍,亦发现些修炼之法。然而,与如今之法却是相悖。老夫推断,上古时期,魂气并非归于天,而是还于地。所以万物皆可沐浴魂气,发生变化。自然比如今修炼之法要快上许多。人死后,尸身中的魂气会略微溃散而出。不过只存在半个时辰。若以吐纳之法将其引入体内。久而久之,在发力时魂气便会伴随着血气涌出。”

    听到这里,王诩不禁回想起那重幻境。依稀记得那位与他样貌相似的少年曾说过的话。

    “智慧是吞噬基因。”

    如今,武学居然是吞噬灵魂。这个世界还是真实的世界吗?他深吸了一口气。孙武继续说道:

    “不过这魂气用出一分,便少了一分。只有在战场中修炼,最为便捷。老夫编写兵书,其实是为了传承武学。若是想获取魂气,自然要擅使谋略。知己知彼,每战必胜,方可精进武艺。”

    “你这老东西。心眼倒是挺多。莫非是怕传承之人在战阵中死掉。你这杀人的武学便从此失传?”

    “胡诌!你这混小子将老夫苦心编写的兵书抄送与人。老夫若不是担心此事流传开来,祸及天下百姓。又岂会着了你的道?”

    这鸡贼的老头分明是在给自己脸上贴金。这么恶毒的东西被他搞出来。恐怕是想将《孙子兵法》与武学的奥秘一起传给徒弟。然后,那人便可借助兵法既能在战争中立于不败,又能修习武艺。

    王诩这般想着,将背身的孙武拽回到位置上。

    “好啦!喝酒,喝酒。”

    与老人对饮了一爵酒后,他似笑非笑的说道:

    “如今我既有了兵书又知晓了这秘密。老头!你就不怕...将来我与你徒弟打得死去活来?”

    一句戏言,却让孙武感慨万千。他垂下眼帘,望着楼下发呆。

    下方的空巷中一位带着头巾的妇人正佝偻着身子,清扫街边的落叶。妇人身边跟着个孩童。小孩的脸蛋红扑扑的,不时捧着手放在嘴边哈气。

    “娘!这么冷的天,干嘛要出来扫地呢?这又不是咱家的院子?”

    妇人直起身,将扫把竖在一旁抵在墙上。

    “季儿!这树叶无人打扫,若是下了雪地上会很滑的。万一有人摔到,那就不好了。”

    孩童撅起嘴,指着书房这边的王诩与孙武。说道:

    “可是娘...这明明是他们家旁的巷道,为何要让娘来打扫?这不公平。”

    妇人抬起头,看到那边敞开窗子的小楼。窗边的一老一少也正向她看来。妇人微微颔首,俯下身子拍了拍孩子脑袋。压低了声音,微笑着说道:

    “季儿!你看!那老翁年纪大了,腿脚不便。娘来打扫便是做了件好事。做人呢。不能太过计较。”

    此处的街巷少有人至。地面是石板路,落叶腐败的速度较为缓慢。由于长期无人打扫,在夏天时还会生出不少蚊蝇。妇人的举动,着实令王诩汗颜。隔着窗子,他拱了拱手。孙武则是默默的看了那孩童许久。

    “老夫这一生,只顾着自己。对长辈不孝,对儿孙亦无教诲。这东西害人害己,传给你老夫倒也安心。”

    “喂!老家伙。原来你没安好心啊。希腊的事,我反悔了。不去了。”

    孙武并未因他的话而感到气恼。随后,施施然的说道:

    “你可知如若此书流传出去,今后战阵之道将会逆变吗?老夫这兵法就如同那孩童的指责,乃是利己之道。将战争中诸方的不利转变为有利。兵法之中以弱胜强,被世人传得神乎其神。事实上,不过是逆转不利。如同商贾牟利一般,不择手段。若是此道一开,礼法荡然无存。老夫这么做,无非是想传承武学罢了。说来还是私心...利己。”

    或许这样的话,旁人听不懂。然而,把《孙子兵法》熟用于商战的王诩,却是明白其中的含义。在市场的竞争中,没有完美无暇的产品,只有将产品的卖点和己方的优势放大到足以掩饰缺点与劣势的程度。如此才能打败竞品与对手。所以,战争中从来都没有以弱胜强。只有综合实力上的以强胜弱。

    譬如,人数上没有优势,在就单兵素养上解决问题。地形没有优势,就在装备与阵型上做出改变。天气没有优势,就以灵活的机动性来逆转。若是无法奏效,便将对手一同拖入泥潭。最终各方面的因素综合起来只要强于对手。战局必然扭转,战则必胜。

    春秋仍旧尚礼,发动战争需要名正言顺。哪怕是打着幌子,挑起不义之战。在大周数百年的文化熏陶下,战前祭祀占卜,战时列阵对决,战后不杀降俘。打战是讲规律的。战前不行神事,士卒便无士气。战中突然袭击,乃为将者所不耻之举。战后杀降俘,即便取胜亦是名声扫地。

    王诩连连点头。难怪《孙子兵法》能成为兵家至宝,流传千年而不败。被后世应用于商战之中,其中蕴含的思维逻辑与哲理更是令现代人叹为观止,可见孙武的远见卓识。

    “你性子怯懦,安图享乐。交到你手里,老夫安心。”

    一言中的。好不容易对孙武产生了一丢丢的好感与崇拜,伴随着这句话的脱口。王诩凝视着对方,犹如一条恶狗。反驳道:

    “我哪儿有你说的这么不堪?我何时怯懦?何时享乐?你说清楚。”

    下一秒,老者的话令他语塞。

    “敢杀人吗?”

    “呃...”

    似乎他曾对那死去已久的卫常起过杀念。不过,让他自己动手杀人。王诩确实不敢。随即,目光闪躲。

    “老夫年事已高。再支持个十年,想来...并非难事。趁着腿脚方便,将所爱之人带回故里安葬,便是此生遗愿。至于儿孙嘛。哎!老夫既无教养之功,也不盼子孙尽孝了。”

    老无所依,客死异乡。这份痴情着实令人感佩。

    “别说这丧气话。等一两年,我安顿好了。带着你出国旅游,咱们一路游山玩水。若是那边好,就一起定居。我也不回来啦。顺便去英国看看女王,都不用办理签证,多好的事。别搞得跟生离死别一样。一把年纪的...骗人眼泪也不害臊。”

    孙武欣然一笑。

    “这就对了。我跟你讲,你们孙家可不得了。将来有个孙膑,跟您老一样厉害。打遍天下无敌手。春秋有您这大孙子,战国又有个小孙子。你们孙家皆是孙子。”

    瞧见老人被他逗得哈哈大笑,王诩心中偷乐。

    街巷中,打扫落叶的妇女已经带着孩子离去。寒风袭来,刺骨的凉意将二人面上泛起的红晕渐渐消散。

    史上最强的组合即将赶赴荧泽。在这动荡的时局,有墨子与孙子的陪伴,王诩的内心又回复到了最初宁静与安逸的状态。淇水对岸,他期待着那处属于他一人主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