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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狼崽,现在该叫谢复生了。
他的人生经历也算坎坷,出生没多久被被人丢在山上,恰巧被一只失去幼崽的母狼捡走当成自己的孩子抚养,他的运气不错,捡到他的那头母狼是狼王的伴侣,在等级森严的狼群里,狼王的伴侣同样拥有不菲的地位。
狼群里的其他狼对于这个浑身没毛,长得不似狼族幼崽的孩子十分排斥,可因为母狼护着,谢复生还是在狼群里生活下来,并渐渐融入了族群中。
他的发育相对狼族更为迟缓,三四岁后才能灵活的爬行跑动,好在狼王和母狼经常能够收货丰富的食物,在断奶后,谢复生也不愁吃喝。
或许是从小喝狼奶、吃生食的缘故,谢复生的身体适应了这样恶劣的环境,从小到大也没生过几次病,熬熬也能混过去,当他再大一些,学着森林里的猴族攀爬以及直立行走后,原本弱于狼族的捕猎能力也因此得到了提升,谢复生的生活就更加好过了。
只是人生毕竟不是一帆风顺的,半年前,庇佑谢复生的母兽和狼王在一次捕猎中受了重伤,新的狼王不喜这个怪异的“族人”,在当上狼王后就将谢复生赶出了族群,因为狼族对地盘的占有欲,谢复生也不被允许考进族群经常出没的区域。
从小和狼一块生活,谢复生拥有比常人更高的反应力和敏捷性,可身体素质依旧比不上森林狼,在离开族群后,谢复生委实过了一段艰苦的日子,好在他不似狼群,从很小的时候,谢复生就发觉他和族人不同,他的身体机能并不完全靠肉食补充,山林里猴子兔子等“食物”们喜欢的食物,同样可以让他饱腹。
难的是大雪封山后,森林里的野果野草稀少,小型动物也多躲起来过冬,在寒冷以及缺少食物的情况下撑过一整个冬天,以及山林深处其他大型猛兽的虎视眈眈。
为了躲避自己无法抵抗的大型猛兽,这半年,谢复生多在半山腰以及山脚的位置活动。
他很聪慧,早早发现了猎人设下的陷阱,在观察了一段时间后,选择对陷进里的猎物下手,这样可以不劳而获,减少自己受伤的可能性。
因为他明白,在没有族群庇护的情况下,一旦受伤,极有可能意味着死亡。
只是可能老天爷也看不下去他占小便宜的行为,这一次的大型陷阱他并未提前发现,直接掉入了用来抓捕大型猛兽的洞坑中,被徐三枪带入了人类的世界。
谢复生听不懂这些人的语言,但是他知道这些人对他并没有恶意。
尤其是那个秃毛母兽,谢复生觉得,对方应该也是喜欢他的。
兽就是有这样的自信。
“嗷——”
常年在野外生存的警惕性使得谢复生在门打开的一瞬间从美梦中惊醒过来,在看到开门的是昨天剃光他毛发的秃毛雄性后,谢复生发出低沉的吼声。
“爹,复生。”
阿芜揉着眼睛从自己的房间出来,看到站在堂屋的父亲和弟弟后,高兴地喊了一声。
“嗷——”
同样是嗷呜声,在面对阿芜时,小狼崽的声调就有些一波三折,显得格外缠绵。
谢长征抖了抖身子,总觉得这声音有些渗人,跟发情似的。
“我去帮你娘生火,你先教复生认得他自己的名字。”
一家三口都是习惯早睡早起的人,这会儿徐春秀还在穿衣裳,谢长征会替对方先把灶头的火生好,方便她之后做早餐。
而阿芜这个被夫妻俩捧在手心的宝贝理所当然的闲了下来,早就习惯天不亮就起来给全家人洗衣服做早餐然后喂养鸡鸭的阿芜对此很不适应,这会儿家里多了一个新成员,阿芜身上也肩负了教谢复生说话的任务,小姑娘顿时开心了不少。
“复生,你叫复生。”
“阿芜,我叫阿芜。”
阿芜有些怀念复生剃秃的脑袋的触感,忍不住又摸了好几下。
一晚上的时间,那种发茬微刺的感觉越发明显了,就跟大人的胡茬一样。
阿芜的手心痒痒的,忍不住笑了几声。
不过她没有忘记自己最重要的任务,指着复生,一遍遍重复他的名字,又指着自己,一遍遍重复自己的名字。
怕复生一时间没办法理解,阿芜的语调极慢,一字一句,拖着长长的音调。
在重复了几遍后,聪颖的谢复生隐约理解了阿芜的意思。
他依旧听不懂阿芜的话,可明白了某种奇怪的音调或许就代表着他们各自的称呼。
当秃毛母兽喊出“复生”这个音调的时候,就意味着对方在喊他,而“阿芜”,自然是秃毛母兽的代称。
谢复生对自己的名字没有想法,但是觉得阿芜这个名字好听极了。
阿芜,啊呜,嗷呜,原来他以前每一声喊叫,都是对对方的思念啊。
谢复生直接忽略了山上很多野兽的吼声大多如此,只觉得这就是他俩命中注定的缘分。
“啊呜,啊呜。”
小狼崽一个狼扑,将原本半蹲着的阿芜扑倒,好在身下有床褥垫着,阿芜也没有摔疼。
他亲热的扑在阿芜身上,一边啊呜啊呜叫着,一边使劲用自己的脑袋供着阿芜的肚子和咯吱窝,生动形象诠释了犬科的撒娇姿势大全。
“阿芜好像很开心。”
徐春秀从房间里出来,看到女儿因为怕痒,咯咯咯笑个不停的样子,没舍得破坏这个画面,蹑手蹑脚绕过这两个孩子,走进灶房,对着正在生火的丈夫说道。
“以后,阿芜会一直这样开心。”
谢长征往屋子里张望了一眼,此时两个孩子都瘦瘦小小的,他完全生不出其他想法,只觉得两个孩子都可爱极了,让围观的人都不由会心一笑。
因为昨天晚上剩下的米饭大半被复生吃了,所以除了将剩下的一些米饭熬粥外,徐春秀又蒸了一些红薯。
红星公社的田地好,种出来的红薯又甜又糯,村里人喜欢将红薯蒸熟后将红薯泥摊成薄薄的圆饼,晒干后,口感香甜又有嚼劲,村里的孩子喜欢拿薯干当零嘴,就连没牙的老人,也喜欢满满抿着红薯干,往往巴掌大的薯干,能让大人孩子消磨一天的空闲时光。
阿芜手把手教复生怎么剥红薯皮,他的模仿能力极强,虽然期间浪费了不少红薯肉,可也算将红薯皮给剥干净了。
“啊呜——”
纠结了一秒,小狼崽将剥出来的红薯分给了阿芜一大半。
他还记得眼前的秃毛母兽喜欢抢食,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伴侣,他要在自家母老虎动手之前主动供上自己的食物。
“复生真好。”
阿芜开心地接过那半个红薯,举到父母面前,得意地显摆了一下复生对她这个姐姐的偏心,然后又将自己那一个红薯掰成两半,将其中一半放到复生的手里。
明明两个人吃的还是一个红薯,可其中的滋味截然不同了。
徐春秀和谢长征相视对笑,复生的到来真的是一件好事,只是半天的时间,阿芜就变得活泼了许多。
复生脚踝上的绳索依旧没有解开,只是他能够活动的范围大了许多,他是个善于模仿的孩子,先是学着阿芜等人的模样坐在椅子上,然后学着端碗拿筷子。
托他有段时间模仿猴子以及其他动物的福,学习这些动作时并不怎么难,在摔了几次筷子和碗后,总算将这几个动作学的像模像样了。
只是他使用筷子的动作并不怎么熟练,并不能夹起咸菜,只是个样子货,可是他有很好的耐心,会仔细观察阿芜他们的动作慢慢学,阿芜也在一旁手把手教了他好几次,学会是迟早的事情。
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谢长征和徐春秀觉得,早晚有一天,这个孩子可以回归普通人的生活。
因为女儿住院,徐春秀已经矿了好几天的工,今天吃完早饭,就去队上劳作了。
谢长征的工作关系不在公社,又是因为养伤特地回来的,自然不用像妻子那样去队上干活,只是他是个闲不住的,加上他明白,自己的脚伤并没有他说的那么轻松,因此在吃完早饭后,谢长征就去了生产队办公的地方,想要申请批一些木头,给家里的新成员打一张属于他的床。
他们睡床,复生睡地上,这样的差异看似不显眼,可当谢复生懂事后,就会觉得这是他们没拿他当一家人看的表现。
谢长征觉得,要么不养,既然决定养了,首先就得把那个孩子当成一个人看待。
将他绑起来已经是情不得已了,这会儿再让人睡地上,就是继续将他当成畜生养了。
因为是为小狼崽做床,这个申请很快就被批准了,队上不仅没有收钱,还友情提供了一些钉子,谢长征在带着这些东西回去的路上,忽然听到某户人家传来一阵阵此起彼伏的狗叫声。
他的脚步因此停下。
吃完早饭,阿芜带着复生在院子的大树底下晒太阳。
小狼崽惬意地伸着懒腰,时不时扭过头看一眼正在缝补衣服的阿芜,确定对方没有离开后,高兴地在地上翻一个滚。
“阿芜,复生,看爹给你们带什么回来了。”
谢复生推着一辆板车,上面装着一堆板材,最顶上,是一个刚满月,一个劲儿嗷嗷叫唤的小奶狗。
因为母狗的奶水充足,小奶狗肥嘟嘟的,白色的绒毛炸开,就像是一团绒球。
“嗷——”
小狼崽压低前半身,蓄势待发,对着小奶狗发出恐吓的低吼。
那是什么!
那是混身长满蓬松毛发的雄兽!
是拥有尖利牙齿(小乳牙),锋利爪子(小奶爪)的雄兽!
此刻小狼崽的心里响起了竞争的战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