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合宿

排骨大叔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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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夜?”

    白鹿转过身,发现揪他小辫儿的果然是无夜,他立刻露出一副快要哭出来的表情,瘪着小嘴嗫嚅:“小夜,我,我就知道你不会不要我。”

    无夜抓着白鹿的小辫儿,漂亮的双眸射出一抹凌厉之色,杀气腾腾问道:“你想去哪?”

    吃痛的白鹿咧了咧嘴,小声道:“小夜,你可不可以先放开我的辫子?泼妇才揪人头发。”

    “-_-!”

    “我只是想去上厕所。”

    无夜放开了白鹿的小辫儿,嗤之以鼻:“少来!”

    这小子思维异于常人,上学还带着榔头,充气钻,蟑螂药等一堆稀奇古怪的东西,最要不得的是他特别喜欢招女生,哪里有女生就往哪里钻,如此顽劣的小子要是没人看管还不天下大乱?

    她原本已经离开了,可是越想越觉得不安,最后还是忍不住折回来了,结果直接抓住了跃跃欲试的小黄鼠狼,还好来得及时,再晚一点,小黄鼠狼可能已经把一群女生搅得鸡飞狗跳了吧?

    无夜二话不说,拽着白鹿的脖领子将他拖入了男生区域,而且还是离女生区域最远的角落里。

    “好了,你就在这里支帐篷。”

    白鹿卸下身上的帐篷睡袋,偷偷瞄了一眼负手而立的无夜,老老实实蹲下身笨手笨脚的支起帐篷……

    快一个星期没有好好的洗澡,吃饭,睡觉了,无夜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回家,然后舒舒服服的洗个澡,美美的吃上一顿饭,再睡一个安稳觉,而不是呆在体育馆,盯着一个问题宝宝笨手笨脚的支帐篷。

    “笨手笨脚的,走开!”

    无夜蹲下身挤开白鹿,麻利的支起帐篷,看着为自己忙碌的小女人,白鹿呆萌的眼神渐渐变得深邃犀利,嘴角也微微扬起了一抹邪魅的弧度。

    餐风露宿让她的侧脸看起来多了一丝憔悴,可是却无损她的美丽,原本一丝不苟的发髻有些凌乱,却平添了一丝妩媚,优雅白皙的玉颈让男人忍不住想一亲芳泽。

    “小夜,你以后会是一个好妻子。”

    无夜扭过头看向白鹿,心跳瞬间漏跳了一拍,宛若洞悉万物的犀利眼神,邪气凛然的笑容,他就像站在尸骨山巅的魔王,孤傲,危险,神秘,却透着一股让女人欲罢不能的邪魅。

    邪魅的眼神笑容又是一闪而逝,白鹿已转身离开,无夜却久久不能回神,只是一个犀利的眼神,一个邪魅的笑容,却让她有一种被人肆意调戏的感觉,太羞愤了。

    终于确定不是错觉了,无夜颦眉凝视着蹦蹦跳跳跑向邻居的白鹿,可是一个十六岁的孩子,身上怎么会有如此邪魅危险的气息?这种邪魅气质只会出现在伤过万千女人心的超级混蛋身上。

    男人越是坏,女人越是爱,这种坏指的不是杀人放火,作奸犯科,而是一种难以言表的气质,这种男人大都放荡不羁,危险狂野,喜欢拈花惹草,眠花宿柳,女人明明知道他们无比危险,却总是不由自主的靠近,哪怕知道会受伤,却还是会奋不顾身的飞蛾扑火。

    俊美绝伦的男人不一定邪魅,但邪魅的男人必定俊美绝伦,邪魅的气质需要极高的颜值作为依托,还需要阅女无数,只有伤过无数女人,坏到极致的男人,身上才会有邪魅的气质。

    无夜死死盯着白鹿,一双美目都快盯成逗比眼了,十六岁的孩子不可能阅女无数,就算他有作案的本事,但他没有足够的作案时间,两年前的他撒尿都没懂方向呢,怎么可能懂得玩女人?

    那如何解释这小子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邪魅气息呢?会不会是近墨者黑?听说他有一个卖内衣的老爹?一个能在夜市靠卖女人内衣变成暴发户的男人,绝对不是一般人吧?想想如果是一个猥琐的大叔在夜市卖内衣,卖得出去才有鬼吧?

    福尔摩夜依靠强大的推理得出了结论后,双目喷出了火,上梁太不正了,下梁才会歪得如此严重,该死的老祸害,差点潜移默化教出一个祸国殃民级别的大祸害,还好现在只是小祸害,只要把腿打断,好好教育应该还能挽救。

    无夜已经在考虑打断白鹿双腿的可行性,浑然不觉的白鹿正在拜访邻居……

    “你好,同学,我叫白鹿。”

    闭目盘坐的少年睁开眼,礼貌点了点头:“你好,我叫司徒凌枫。”

    白鹿指着司徒凌枫身旁一对金灿灿的鬼头锤,小心翼翼的问道:“你的锤子是金的吗?”

    “没错。”

    “纯金?”

    “是。”

    “可以给我摸一下吗?”

    “这个……”

    白鹿没等人家同意,已经捧起一柄黄金鬼头锤,一脸陶醉的用脸摩挲着:“我好喜欢你的锤子。”

    司徒凌枫瞪大了眼,擦了一下汗:“看得出来。”

    “这把送我行么?”

    司徒凌枫闻言被呛得咳嗽起来,古铜色的脸庞都涨红了,婉言道:“这是我们家三百年的祖传之物,不能送人。”

    “小气!你有两把,送我一把都不行吗?”

    “真的不行。”

    白鹿虎着小脸:“我拿我们家祖传五百年的手枪跟你换。”

    “-_-!”

    “要不,你锯一段送给我也行。”

    “⊙_⊙”

    白鹿软磨硬泡了好久,司徒凌枫死活都不肯送,也不肯换,甚至连锯一段都不肯,真是一个不够大方的男人。

    “你好,同学。”

    白鹿又窜到附近另一个少年身边,身型伟岸的少年俊脸抽了抽,下意识抱紧了怀中的三米黄金盘龙枪。

    “白鹿。”

    “上官靖。”

    两人手好的握了握手,白鹿不是一个拐弯抹角的人,万分期待的问道:“你的枪是金的吗?”

    上官靖急忙摇头:“不是金的,这是一柄钢枪,只是镶了一些金饰,铂了一层黄金而以。”

    白鹿略显失望的点点头,突然,他手指向司徒凌枫,好奇的道:“如果让你们两个人比试一下,谁厉害?”

    两个少年愣了一下后,隔空对视了一眼,毕竟少年心性,多少有点心高气傲,两人眼神皆闪过一丝不服输之色,只要继续煽风点火,绝对会打起来。

    该死的小搅屎棍,再给他撩拨一下非打起来不可,无夜急忙赶来救火……

    “大家都是同学,千万不能伤了和气,如果想比试,你们可以比考试成绩。”

    无夜黑着脸一把揪住白鹿的脖领子,强行将他拖走了,这小子一定要单独关起来,不能让跟别人合宿,太危险了。

    然后,白鹿可怜兮兮的住进了私人单间,体育馆的杂物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