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摊位!

我本王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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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宝芝堂出来,我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还有半个多小时才上课呢。不由得开始往早市街走去。

    虽然在家里给大小姐他们煮了早餐,但我自己却来不及吃的。

    在学校附近就是好,你永远不会愁没有吃的。这大清早的,早市便已经拉开了,卖油条包子的,或者卖米粉米线的都有。

    我随便找了一家坐下,就有老板大声问道:“吃点啥?”

    抬起头,看了眼他挂在手推车旁边的菜单,我对着老板喊道:“给我煮一碗牛肉面吧。”

    “好嘞……您稍等。”那老板倒是麻溜,说完后,从一旁抓起一把水面就丢进了锅里。一双老长的筷子在里面搅动着。

    我等得无聊,便开始坐在位置上左右看着。

    ……

    “你们干嘛?别砸……这些不能砸啊!”

    惊觉间,我听见不远处有人大声喊着,还伴随着间歇的哭闹。似乎有人在砸东西?

    不过这些可不管我的事,我也没跟个好奇宝宝一样的,非要凑上去看。只是对着老板道:“老板,大概还有多久煮好?”

    “别着急,马上就好了。”老板赶紧应了一声。此刻正是早市高峰期,每家店都有点忙不过来,我能一坐下,人家给我煮就是好的了。想到这,我便安心了不少。

    那边还在吵着,我侧耳听了一会儿,却突然站起,皱着眉头往吵闹的源头走去。同时对老板道:“老板,我等会儿回来吃面,你先煮好。”

    “唉……唉!那个啥,你先把钱给了啊。”那老板生怕我跑了一样,急急忙忙从摊子后面绕过来,我却早已经走远。

    那吵闹声越来越大,以至于吸引起在早市吃东西的人群,纷纷围了过来。把吵闹的源头围得里三层外三层的。我在最外面,根本看不到里面发生的情况。

    但那吵闹声却让我皱眉,只因为我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沈芳。

    不知道她为何会出现在早市,想来也是和我一样吃早餐来的吧。既然是跟沈芳有关系,那我就不能不管了。毕竟当初在银行里一起遇难……虽然是我自找麻烦罢了。后来人家还专门给我炖了鸡汤呢。

    想到这,我奋力挤了进去,就看见沈芳双眼通红,一张脸满是怒容的盯着几个混子模样的男人。

    而在她身旁,倒着一辆手推车,里面有面汤,也有骨头汤。此刻却洒满了一地,模样颇有些狼狈。

    “沈芳,怎么回事?”我进来后,连忙问道。

    沈芳听到我问,转头才看到了我。发现是我来后,急忙喊了一声:“佐哥……你怎么会在这里?”

    沈芳倒是丝毫不见外,看见我就喊哥的……只是她这一声左哥,让我想起了安静静说的,是个男人九个左。但沈芳单纯,倒是不会往那面想。就看见她一抬手,指着站在她面前的几个混混儿道:“他们欺负人。”

    我目光不由得看向了那几个混混儿,拢共三个人,吊儿郎当的。一个个穿着耳钉,脖子上挂得跟狗铃铛一样,走起路来,绝对会响彻整个天际的。

    而我看向地下,发现沈母正蹲在地上,收拾着散落一地的碗筷。那面汤和骨头汤打翻可不能用了,这碗筷却是还能用的。

    我不由问道:“你们在这儿摆早市不成?”

    沈芳旋即点头,然后对我解释道:“单卖烧烤不赚钱,我妈妈就合计着,早上起来早点,然后在这儿摆个早餐摊,卖点早餐,没想到摆摊的第二天,他们就来要钱了。”

    沈芳说着,抬手又指了指那三个混混。

    那三混混仿佛吃定了沈芳一样,其中一个扣了扣指甲,漫不经心道:“这一片都是老子们的地盘,你们要在这儿摆摊,经过老子同意没?不交点保护费,就想摆摊?”

    感情是来收保护费的……

    我心中冷笑,以前在学校里,我和欣海也收过别人保护费。而我来到燕京第一中学的第一天,更是被李明杰点名交保护费,这些事情在学校这一片好像已经成了习俗一样。但凡你要融入那个圈子,总有人跳出来让你拜码头交保护费。

    而早市这条街,原本是固定的几家人,突然多冒出来一家,生意上会被夺走不少,这些人怎么可能会乐意看到这种情况发生?

    想到这,我心里叹息,沈芳终究还是单纯了点,只知道赚钱,却不知道赚钱的辛苦啊。

    但她的事情,我不能不管,即便是作为一个同学而言。于是我对那三个混混道:“保护费多少?”

    “不多……一个月一万就够了。”

    一万?你他吗怎么不去抢?

    我心里笑得更冷了,对于学校里的富二代来说,一个月一万或许不多。不过是他们两三天的生活费而已。但对于沈芳来说,一万块钱,或许是她两三个月的生活费啊。

    而且不论是卖早餐,还是卖烧烤,都不是赚钱的行当。小本盈利,一天能卖一千就算是不得了了,除去毛利,大概能有两三百的入账,比打工稍微强点而已。

    而这些混子,开口就要一万,也算是坏事做尽了。

    想了想,我便开口问道:“他们也交了?”

    我指的他们,当然是同为早市卖早餐的那些店家。那混混听了这句话却是一愣,旋即狠狠道:“他们交不交,管你屁事儿?你他妈赶紧给老子交了,不然就甭想在这儿卖早餐。”

    若是听到这里,还听不明白,那不是白痴么?很明显,这三个混混根本就是其他卖早餐的店家找来的,不过是针对沈芳家而已,只要把他们撵走就行。

    于是我道:“沈芳,你们不卖早餐行不行?”

    毕竟卖早餐起早摸黑的,并不是个好生意。而且被人针对了,也很难在这片继续开下去。不说其他的,单说这三个混混隔三差五的来闹这么一次,这早餐店有生意才怪呢。

    我话说出口,却看见沈芳猛摇头,显然不同意。

    我并不知道的是,昨天不过卖了一天的早餐,就让沈母进账近五百左右,远比卖烧烤赚钱。

    毕竟早餐是人人都要吃的,而烧烤却是人家想起了来吃一顿。想不起,几个月不吃都行。

    早餐比烧烤赚钱,这点我没想到,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我看见沈芳摇头,不由叹了口气,心想这妮子虽然看起来柔弱,内心倒是倔强得很。不由转过头,对那三个混混道:“行了,这家店不需要你们保护,自然也用不着你们收保护费的。”

    “你他吗开玩笑呢?”那三个混混一阵哄笑,看向我,仿佛看着白痴一样。

    更有一个混混一脚踢在手推车上,铁皮做的手推车被踢得咚咚直响。

    嚣张!老子比你更嚣张!

    见状,我二话不说,抬起就是一脚踢在那混混肚子上。他踢手推车,我踢他。只是他的力量和速度怎可能和我比?我经过药物三番四次的改造,更是能和邹阳一较高下的存在。哪里是这三个普通混混能比的?

    我一脚踢过去,便把那混混踢得倒飞了出去。他张开双手在空中扑棱了下,然后落进围观的人群中。

    所幸是有人群,若非如此的话,我这一脚,都能把他踢到对面马路牙子上。饶是如此,这混混落进人群后,却也撞倒了几人。

    未等他爬起来,另外两个混混见到自己的狐朋狗友被打了,跟疯狗一样,立刻朝我冲了过来。

    如今的我早已经今非昔比,这两个混混哪里够我看的?

    想也不想,又是两脚踢出去,把他们都给踢飞了,然后拍拍手,站在原地道:“你们连自己都保护不了,还想收保护费?不如把保护费交给我,让我保护你们如何?”

    “你他吗的!”为首那混混艰难的在人群的反推之下站了起来,吐了口口水,捂着被我踢的肚子,恶狠狠道:“小子,老子记住你了……”

    “记住我没用,不如我告诉你我的名字吧……我叫雷锋。”

    “雷尼玛戈壁!”那混混暗骂了一声,随后招呼着另外两个混混儿,一瘸一拐的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