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准备出发

红颜若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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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现在依旧是接近了你,也正在探寻这个秘密,主子的命令我全都做到了,只不过……是丢了心罢了。”

    赵临安的话让段晓晓有些错愕,这些虽然并不像那种最直接的“我爱你”,但这句“只不过是丢了心罢了”其中的含义却远远胜于那些最露骨的甜言蜜语。

    “丢了心吗?”段晓晓在心里默默的重复着这句话,自己又何尝不是。可是就算是丢了心也依旧不能随心所欲的放手去爱。

    世人都说“白头偕老”难,却不知“我愿与君绝”更难。

    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亲人,没有身世,没有朋友。在盗墓贼这个圈子里,还不如那些打打杀杀的黑~社会,这些人个个都是亡命之徒,完全没有义气可言,对于他们来说只有利益才是永恒的。

    这二十多年来,若不是自己过硬的经验和功夫,恐怕早就烂的连骨头都没了吧!

    而唯一一个对她好的六子也因为自己惨死在古墓里,可纵然是这样她依旧没有对他卸下心里的防备。

    她常常都在想,如果当时六子没有跟她进去,如果她当时拦住他,这一切的结局会不会就不一样了?

    可现实往往很残酷,三年来,最终她还是接受了六子已经死了的事实。可是现在老天爷就像是在开玩笑一样,赵临安的出现让她在一次面临了这样的选择题。

    段晓晓闭了闭眼睛,无论如何她都会在进入地宫前将他留在外面,不管用什么办法。

    这样想着,段晓晓再次开口:“正如你所说,我已经帮你达到了你的目的,虽然你并没有得到一个完整的答复,但接下来的事我不会再帮你了,你救我的这条命我会还给你的,希望之后的日子里你我再无瓜葛。”

    “晓晓,你明知道我是喜欢你的……”

    “我们本来就无法在一起,又如何喜欢?”

    落花空有意,流水似无情。

    如果现在收不住自己心,怕是会再次让他陷入万劫不复。段晓晓很明白自己此时的处境,所以她必须在那之前将所有的一切都一步步设计好,否则这场未知的冒险还会死更多的人。

    这些都不是她想看到的结果,如果可以,她宁愿自己来结束这一切。

    “我先走了。”

    段晓晓始终不敢再去看赵临安的眼睛,心里有些按耐不住的她在也经受不住他炙热的目光,如果继续在这里待下去,她怕自己真的会控制不住自己的心。

    看着她匆匆逃也似的的离开的背影,赵临安却并没有挽留她,因为他能够感觉到在她的心里,她谁都不爱,她对这个世界的淡漠程度远远超出了他的估计。

    赵临安看了看窗边的那盆曼陀罗,它的花期还是长啊!长到这些年它从未凋谢过!

    想到被自己替代的那个真正的赵家公子,他的眼中便多了一种无法言语的情愫,倘若不是王爷让自己占了他的身份,恐怕他现在早已经尸骨无存了吧。

    赵临安看着手中的那颗黑色的药丸,眼神有些复杂的看了看将它送进了口中。

    翌日,段晓晓独自一人来到了黑巷子,大胡子老五已经带着挑选出来的三个好手早早的等在了那里。

    看到段晓晓的身影,大胡子眼中一亮。

    “老大!”

    “都准备好了吗?”段晓晓看了看跟在大胡子身边的三个人,这三个人她都认识。

    整个头看不到一根毛发的光头叫居有常,年纪在四十岁左右,据说他以前是佛门弟子,战乱时寺院被烧毁,头部在那场大火中烧成了重伤,后来不知道怎么就又做了土匪,前些年遇到大胡子,几个人臭味相投就又改行做了盗墓贼的行当,他的头发也在那场大火之后再也长不出来了,凭着一身过硬的武艺,道/儿上送了她的一个外号儿叫秃无常。

    长得文文弱弱的一身书生气的叫刘仕文,名字跟他的气质很像,让段晓晓实在想不通的是向他这样一个长得白白净净的饱读诗书的书生怎么会选择盗墓这么一个并不光彩的行当,听说早些年前他还中过科举的榜眼呢!

    还有一个刀疤脸的独眼龙,他的名字段晓晓并不知道,只知道道/上的人都叫他刀疤,听说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叫什么了。

    “我说大妹子,你就放心吧!我们几个什么时候给你拖过后腿?”居有常手里捏着一大串佛珠,脖子里还带着一串,一身青色长衫毫无形象的跟袈裟一样套在身上,到底是从小养成的习惯,就算是做了土匪和盗墓贼也改不了这穿衣服的习惯。

    “妹子,老子知道这次下去不是摸金的,但不管是去干啥,家伙还是要准备好的不是!”刀疤也毫不在意的说道。

    “晓晓,我们办事你还不放心嘛!为了这次下去有充足的准备,我昨天看了一宿的古籍,对始皇陵的资料又掌握了不少。”刘仕文果然是考过科举的,这个师爷虽然没什么武力值,但是他的头脑有时候就连段晓晓都佩服不已。

    最值得一提的就是他的胆量,虽然外表看起来柔弱不已,可就算是粽子站在他面前他也能保一种若无其事的温文儒雅的气质。

    这一点天下再无一人可以做到像他这样。

    段晓晓看着他们,脸上不由自主的泛起了笑意,明知道这次并不是冲着冥器去的,可他们还是愿意跟着自己去,这让段晓晓多少感到有些感动。

    他们的功夫都算得上是一等的,以前之所以愿意跟着她出生入死,完全是因为她这一身奇异的本领,在他们的心里,只要是跟着她下斗,不管是什么斗,都能安然无恙。

    所以这次大胡子找他们,他们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他们所需要的行李都在外面的两辆马车上,不得不说大胡子虽然外表看起来粗鲁,但确是个心细的人,他准备两辆马车的目的是因为这次路途遥远,而段晓晓又是女人,所以段晓晓自己单独一辆马车,他们四个一辆这样路上都不用太过受累,更不用担心男女之别。

    这种马车并不是普通的那种马车,它的车厢不仅比普通马车宽出两倍,而且还比普通马车长,窗子是推拉式的,不管是密封性和通风性都无疑是最好的,它的舒适性就算是连日的山路走下来,也不会让人感觉很累。

    车里面有一个双人的软榻,棉被等生活用品和简单的梳妆台、小柜子,而段晓晓的马车里所有的衣物和一些吃食都是红艳和秋云为她准备好的。

    最让人觉得它的人性化的就是这种马车分为两间,占了四分之三的是卧室,还有四分之一是连接前面车门处的外间,左边有一个建造马车的时候就打造在上面的煮茶的方桌,两边是挂着绣帳的帐幔,分别被固定在两边的角落里,长方形的雕花车窗视线开阔,可以让坐在这里品茶的人更好的欣赏窗外的风景,而右面则是上车进入里面“卧室”的通道。

    再往外面便是进入这里外两间车厢的门了,这种门和窗子是一样的完全就是日式的那种推拉门,车门的外的便是车夫们赶马所坐的地方,这种大马车就连赶马的车夫所赶马的地方也是有遮风挡雨的设计,如果更确切的说的话,这种马车简直就是一个浓缩版的移动豪宅。

    而这种移动豪宅一样的马车光是靠着一匹马是拉不动的,所以每辆车子都是两匹马在拉。

    其实这种马车虽然看起来豪华的有些不可思议,但也并不稀奇,它非常适合那些长途劳顿的生意人,其实不管在哪个朝代有钱人都是非常享受的,有钱人或者王公贵族出远门、郊游踏青都会选择这种大马车作为交通工具。

    段晓晓对于这次大胡子这样的准备倒是有些意外,不过看样子红艳和秋云想来也是出了不少主意,否则单凭一个没有老婆的粗汉子是断然不会有这种细腻心思的。

    不过这样没什么不好,毕竟自己的身体没有痊愈,这样在路上的这半个月的时间也可以慢慢的调理一下,这样下去了也可以保护他们。

    段晓晓抓起裙子刚刚打算踏上上车的木梯,一只手突然出现拉住了她的胳膊:“不带上我么?”

    赵临安还是一如往常的一袭白衣,一头长发没有束起,而是用一支簪子挽起,脸色有些略微的苍白,整个人带着一种十分虚弱的病态。

    对于他的出现不仅是段晓晓,跟在她身后的大胡子四人脸色也是陡然一变。

    这个病秧子怎么会在这里?

    前段时间他们就听说了老大跟这个知府家的病秧子相亲的事,据说在成亲的前一天晚上老大就跑了,这件事在整个临安城闹得沸沸扬扬,今天这病秧子又出现在这里是什么意思?

    难不成他要跟着他们家老大一起去?

    想到这里四个人都觉得这不是个好兆头,看这病秧子的这幅样子,说不定还没到咸阳他就先死在半路上了,这要到时候那赵元老头儿追究下来他们可担待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