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章 有些不舍和纠结

风中之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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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年重生是我没有添加多少‘小白’因素,相对较为质朴的小说,从林默重生在七十年代开始,那时候的生活就扑面而来。也许有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可我感觉还是尽到了自己最大的努力。

    至于成绩,这本书没有签,相当于是自娱自乐,但也有一些书友陪着我走到了现在。

    在细节描写中,我尽量遵循一些当时的节奏和实际情况,没有写出许多打脸的情节,大抵这就是网站方面看不上的原因。

    正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喜欢这本书的书友,对我新开的‘相国之眼’大多持不满态度,觉得和那年重生比起来,相国之眼脱离了那种质朴的味道,脱离了生活中的许多温馨描写。

    对此可我真是无能为力,如果我延续这种文风,结果会是如何,大家心中都有数,所以,不得已而为之!

    那年重生中,很多都是从实际生活中提炼出来的,并不是臆测,更不是胡写,有阅历的书友对此自然明白。

    第一章,也就是重生前,那首‘燃烧翅膀’,也是林默心中的写照:人到中年,一事无成,这种悲哀是彻骨的痛!

    第二章,重生后,迷茫的林默在街上游荡着,在那些只有黑与白的世界里探寻着自己存在的痕迹。

    此后,摆脱迷茫的林默开始了重来一次的生活。

    重来一次,每个人的愿望都不一样,林默的愿望,其实就是不少人的内心写照——并不是所有人都喜欢去嚣张的生活,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每天去打脸踩人......

    我遵循着本能去写这本书,质朴的去写,可却失败了!

    连签*(抱歉,那个字——约!和签字连在一起时,对于作者是违禁词!)都不能,坚持到了一百多万字,最终迫于生计,放弃!

    我乐意去写那年重生,因为那只需要遵循本能的去写!

    可市场告诉我,这种写法是不对的,没有大量的打脸,没有大量的装比,没有高大上的猪脚,没有各种高档场所来陪衬气氛,没有各种巧遇美女的梗,没有倨傲,没有......

    所以我失败了!

    但是我后悔了吗?

    没有!

    我会慢慢的回味这本书的一些细节,想到的时候,还会从头再看一遍,看看那些没有手机,没有网络,没有KTV,没有各种偶像撕逼的岁月!

    此刻我正在听‘天堂乐队’的‘少年’,歌声中,那些岁月不期而至......

    “闭上双眼

    春天秋天

    你无忧无虑的脸

    岁月无言

    牵你走远

    去那时与我相见

    白云蓝天

    当年从前

    一群喧嚣的少年

    灰头土脸

    志在天边

    不问这世间深浅

    恍惚中是谁

    催促了日月

    梦醒身在何夜

    风中远去的少年

    眼中炽热的火焰

    狂奔在纵情山野

    头顶一片艳阳天

    睁开双眼

    白天黑天

    墙角落叹息的弦

    烧一根烟

    云里雾间

    唱歌与无声寒暄

    热情似霜叶

    烈酒烫冰血

    风笑划破雨夜

    风中远去的少年

    何日才能再相见

    狂奔在纵情山野

    头顶一片艳阳天

    风中远去的少年

    眼中炽热的火焰

    狂奔在纵情山野

    头顶一片艳阳天

    狂奔在纵情山野

    头顶一片艳阳天”

    简单的快乐,傻乎乎的笑,和女孩子说几句话就能脸红的少年。

    我真的能回到过去,和过去相见吗?

    那时候没有撕逼这个词,世人还不是以利益至上,偶像们还在努力的唱歌、演戏,不敢各种撕逼,不然观众会抛弃他们!

    当然,既然决定结束了,那么我会怀念,怀念这本书,怀念那些一直在支持这本书的书友们......

    是你们给了我继续前行的勇气!

    手上一个血泡,脚上一个被鞋磨出来的水泡,还有身体和精神上的疲惫......

    期待和你们在以后相遇,那时候,希望没有无奈的提前终结;没有那些遗憾......

    希望大家一切都安好!

    风中之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