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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是父母赐予孩子最珍贵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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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晨皓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老师讲的第一句话便是“名字,是父母赐予孩子最珍贵的礼物,你们的名字代表着父母对你们的期盼,比如说王晨皓,晨皓的意思是初生的太阳,初生的太阳是朝气蓬勃的、是前途明亮的,孩子,千万要记得对得起这个名字,好好孝顺父母!”
那是王晨皓第一次受到类似于表扬的称赞,他牢牢的记在心里,却没想到正是“孝”之一字把他送入了深渊。
……
王晨皓在很小的时候,是被放养着长大的。
据说那时候条件艰苦,他的父亲不甘心一辈子居于人后,看着家里没有生活压力,就和一个十分要好的朋友结伴出去闯荡。闯荡出点名堂以后,才想起要结婚,于是回到了小乡村,盖起了房子,娶了一个邻村的女人。
众人本以为王建国从此就安分了,谁知道他只在新家待了三个月,就说自己挣到的钱已经花光,还说自己的好朋友郝立国现在已经成立了公司,要去帮忙。
王晨皓父亲是个说一不二的人,说走立刻走了,徒留下新嫁娘一个人待在新房子里,桌子上有三百块现金,没留下半点多余的信息。新嫁娘为人有些没主见,只会等,这等啊等啊,过了一个月男人也没回来,就在她不知所措的时候,她吐了。
然后,十月怀胎,王晨皓就出生了。
养孩子是最废钱的,王父留下的三百块很快就花光了。新娘子无法,只好和自己的老娘商量。老娘是个娘们,想想还是问了丈夫,李家外公想了想家里的情况,一拍腿,得了,听说最近的小镇成立了一个棉纺厂,他舍舍老脸,帮着求一个吧,于是王晨皓的亲妈就进工厂去了。
纺织厂的活儿很累,一不小心的话就会被卷手卷头,王母尝试了半个月的兼顾就受不了,得,那老人家带吧。
所以,王晨皓人生的最初三年是跟着外公外婆长大的,在那三年里他无忧无虑,跟着一群小伙伴每天到处疯跑,活的自由自在。
小孩儿的世界总是那么简单明亮,他以为自己会在乡下待一辈子,就和要强的小舅,不管怎样一样最终要回到这片土地来,一切却在王晨皓四岁的时候打破。
王晨皓的爸爸回家了,是从商海里溃败回来的,带着一条跛腿、三千块的剩余资金和一个小女孩。
那时候王晨皓还太小,具体的情形,他已记不清了。他当时似乎有些好奇这个穿戴得和大家都不一样的男客人(西装)来他家干什么,还看着他的手,想要找一找礼物在哪里。
结果一看,就看到了比他高半个头的小女孩。
初见到那个扎着两条羊角辫的小姐姐时,王晨皓是欣喜的。他从未见过如此漂亮的小女孩,脸蛋白净红润,身上穿着粉红色的精致连衣裙,亭亭的站在那里,好像哥哥们描述的《圣斗士星矢》里演的雅典娜。
他走上前去想要打招呼,女孩却好像受惊了一样退了很远,出的声音又高又尖锐:“呀——离我远点!”
小小的身子里竟然能出这种类似于巫婆的声音!乡下野小子敏锐的感觉到了这位小公主的厌恶之情,这是他第一次受到如此严重的嫌弃,他有些无措的看向客人。
外公说了,这个时候……“对不起。”他怯生生的说,还后退了好几步:“我不是有意吓这位小姐姐的,我马上后退,马上后退。”他本来觉得自己已经退了够远了,仔细想一想还是觉得害怕——这个男人,刚刚的一瞬间,对他爆的绝对不是好感。
一想到小伙伴被提着小腿打的情形,他更是慌乱的退了几步,一下子撞上了摆在大堂中央的桌子。
“呀!”他低叫一声,肯定又肿了。
缩手缩脚,一副小家子气,哪里像是他的儿子?若是价值十几万的公司交到他的手上,一定会……王父皱了皱眉,这才想起公司已经倒了,他们不仅输了,还输了一条命和一只腿!想到去世的郝立国,王父的脸更是满布对下属的威严,直让小小的孩子又抖了抖。
越看越不满意。
“爸,他好脏呀!”就在局势陷入胶着的时候,小女孩突然开口,声音甜甜的,像是含了糖。
王父的表情一下子就软了。
原来小姐姐的声音还是很好听的,王晨皓直了直身子,眼睛亮亮的看着小女孩,要是能娶这样的女孩子当新娘就好了!
王父看到孩子那样的眼神,不知怎么就觉得这小子是个天生的色胚子窝囊废,一点都不如身边的女孩出色,刚刚才兴起的念头淡了下去,这样的小子培养又培养不起来,哪里配他们家的公主:“去,把你自己洗干净。”
这是时隔了多年的父子见面,王父说的第一句话。
王晨皓不喜欢这样的命令语气,但是,对于男人天生的畏惧还是使他遵从了。小小的孩子搬着有自己一半高的板凳拖着洗澡盆在王父的命令下用冷水洗澡,不出意外的,王父的第一个命令,就导致了王晨皓得了重感冒,高烧39.5°。
持续了一个月,差点没救回来。
不是外婆,他就死了。
后来王晨皓的人生就生了天旋地转的变化。
他的妈妈终于有更多的时间待在家里,他却不再是家庭里的重点关注对象。父亲不满意他粗鲁的举止,对外公外婆了好大一通脾气,最后差点断绝了往来。他们一家搬到了镇上去住,理由是儿子女儿需要得到更好的教育。
没错,儿子女儿,王建国带回来的小女孩,据说比王晨皓大一岁,是王父结婚前就有的孩子。因为孩子的妈改嫁了,所以他就带着孩子回来了。
这个年代离婚是件很丢面子的事,所以王母忍了下来,把女孩儿当做自己的女儿看待……她现当她这样做时,王父总能高看他一眼而不是只把她当保姆,就开始了习惯性的照顾。
一个人被优待,另一个必定要被忽视。
没有人知道,王晨皓最开始在镇上是何等的格格不入,他又是怎样度过那段难捱的4个月。母亲虽然又找到了一份洗碗的工作,每天只用干三个小时,王晨皓却觉得自己的母亲更不容易见到了——因为她,看不见他。
王晨皓有些伤心,但毕竟是小孩子,慢慢的也就习惯了,没有人和自己玩,就开始自己和自己玩起来。他的那个举动,却被王美仁称为傻子,也不知道为什么,这称号就在小孩子之间传开了,从此他多了一个外号,“傻不隆冬”。
当王母偶然间看到自己的孩子胳膊上全是伤的坐在地上时,才惊觉自己忘记了什么,她在一天晚上委婉的提起,王晨皓大约应该上学前班了。
“没钱。”王父很自然的回答,自从数次生意都失败后,他不得不承认当初的成功有一定的偶然性。他带回来的钱已经赔光了,现在已经认命做回了老本行——卖水果。
“学前班学不到什么,不用上。”像是想到了什么,王父的声音最终软了一下,解释道。那终归是他的儿子,该学点什么的时候,再去学点什么。
他的心思只在王晨皓的身上停留了一会儿,很快就停留在王美仁身上,果然是丽娟的女儿,在一年级那么受欢迎,那些蠢顿的臭小子,哪里配得上他的女儿?王建国想了半夜,才想出一个法子,多塞点钱,让王晨皓也上一年级。
这样子女儿就有护花使者了,他想。
王母还以为丈夫是在为儿子的事烦心,既感动又愧疚,决心要对王美仁加倍的好。
于是王晨皓在去面试的时候因为觉得老师太过威严声音又大像兔子一样一蹿溜就逃跑,让王父丢脸不已,又多加了一些钱说了些好话,才把孩子塞进去。
如此,王晨皓年仅六周岁就上一年级,因为叫王美仁姐姐又不起眼,被男生排斥孤立,被女生嫌弃,因为他既没读过幼儿园也没读过学前班,突然面临考试只能考出6o分,被全班同学说是傻瓜。而王美仁则离得远远的,等放学的时候,突然对着王晨皓的耳朵大吼:“爸爸说笨蛋是会传染的,你以后离我远远的!”
王晨皓不相信自己的爸爸会这么说,一到家立刻告状,王父看到眼圈一红就落下泪来的女儿,什么都没说就把他打了一顿。
后来,此种情况变成家常便饭。
男孩子不打不成材,女孩子要娇养,这是王父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却不知道对孩子的大部分惩罚都是因为子虚乌有的原因。他就好像是升级的作弊器,让王美仁的段数越来越高。自从她十岁起,她已经不用用哭,而是用笑就解决了问题。
王美仁总是能得到她想要的,与之相比,从高一起就自己打工挣生活费的王晨皓越来越呆,越来越自卑,变成了一个书呆子,再也不复小时候的灵巧。
成了一个被姐姐的光环笼罩着的大傻瓜。
再到后来,相比于灵气日盛的女儿,想起女儿说想读精英大学,王父盘算了一下高昂的学费,眉头深皱,还是王美仁的一句话让他有了主意——“我们班有好多同学读完高中就不读出去打工了,好可惜”,他开始考虑牺牲儿子,让有蓬勃上进心的女儿去放飞梦想。
以那小子面团似的性格,也只配当打工仔了,读书也没什么用。王父一天天的思考下去,这个念头越种越深,终于,在王晨皓又一次拿回月考成绩单,排名已经下降到第34位的时候,王父开了口:“毕业了就去打工。”
话一出口,就轻松了。
王晨皓愣住了,前所未有的激烈哀求,头磕在地上把泥灰板磕得“碰碰”响,却始终因为“事实胜于雄辩”,被王父抽了一顿扒在床上躺了好几天认清事实。等想清楚了想再去上学的时候,王父已经轻飘飘的告诉他“不用上学”了。
好像死狗一样又被打了三次,在王母的眼泪中,王晨皓最终认命,去了父亲安排好的地方打工。他那时很迷茫,心里有些恨侵占了一切资源的姐姐,又为自己不如姐姐的成绩而愧疚,优胜劣汰,自古如此。
直到后来辗转知道了有自考这样一个渠道,又燃起了火苗。
他向一直很照顾他的老师傅求助。
老师傅是认识他爸爸的,这样很危险,他知道。但他第一次想坚持下去,看看结果如何。
老师傅答应的过程很艰难,是他一点一点的磨下来的。那一天天他心里都惶恐不安,害怕爸爸知道会追过来踹他。一想到这个,王晨皓浑身就剧烈的抖动,他隔着眼镜摸了摸自己的右眼,那里初中时曾被王父一脚踹过,视力损伤了一半,当时的原因仅仅是他考了78分,而全班的最高分,也不过是8o分。
王父从来独断专行,不肯听人解释,若是被他知道自己……王晨皓想到这个场景,夜里就做噩梦,甚至别人大声说一下话,就会抖一抖。
他知道自己的精神状态不好,却还是在老师傅说的名校校门死守了十天。也许是他运气好,仅仅十天就感动了一位专业课的老师——那是一位良师。
他一生最感谢的就是老师顾朝辉,最痛恨的……就是老师的弟子,莫惜。
十八岁的王晨皓看起来白净可爱,一下子就吸引了有特殊性向的莫惜的注意。莫惜很有一套,他无微不至的照顾彻底瓦解了王晨皓的心房,在两人有了两年的交情以后,他在王晨皓特别依赖他的时候提出了交往的请求。
莫惜说的是那样的动听,他的行为是那样的绅士,已经多年没受到爱护的王晨皓虽然知道这样不对,却还是沦陷了下去。可惜这儿毕竟是天朝,王晨皓也毕竟是土包子,在享受了年轻男孩的纯真之后,莫惜对他越来越敷衍。
若是就此分手,只怕王晨皓也不会那么恨。他打工了四年,赚的钱大部分都寄给了家里,却都花在了王美仁的身上。王晨皓傻乎乎的,问了一次得到王父不耐烦的一句“存起来了”以后,就继续寄钱。
谁知道就是这个行为,引来了王美仁。
王美仁本以为那个土包子过得会很惨,在得知王晨皓过得不错后,心里愤怒极了,直接没打招呼找了过去,想要拆穿王晨皓的西洋镜……然后就看见了外貌优秀家世不凡的男人,莫惜。
她看上了这个男人,用健康美丽的*加以诱惑,本以为十拿九稳,却多次遭拒。
她哪里知道有些人是只喜欢男人的,以为是莫惜作风正派。如此更是看劝她离开的王晨皓不顺眼,转而利用王晨皓和她的姐弟关系请莫惜赴宴,在酒里加了催化剂,春风一度、珠胎暗结。
有了孩子的王美仁似乎是有如神助,本来平平凡凡的水果贩子女儿的身份因为一下子找到了亲生母亲成为豪门小姐而身价倍增,更是因此和莫家达成联姻意向,嫁给莫惜作为妻子。
可笑的是,在成为梦想中的白马王子的妻子后,她才知道了丈夫的性向。
一心认为是被王晨皓嫉妒设计的她在老宅里将王晨皓打成傻瓜,在王父的包庇下自然是半点事没有。知道真像的王母后悔得要杀死王美仁,却因为打击过大神智已经不清醒被先下手的王父给推到了车轮底下丧生。
王母死了,莫惜早就找了新情人,再也没人记得王晨皓,他开始日复一日的遭受到虐待,直至死亡。
死亡是什么样的感觉呢?在疯疯傻傻的6年时间里,他并不是对外界完全无知,甚至每年有那么一两天,他还是完全清醒的。可惜,这种清醒,毫无作用。
他无法逃出关容镇,只能被那个粗野的女人不断的毒打,身上的伤痕总是新旧叠加,衣服虽然脏却从未有过破损,因此没人知道他过的是什么日子,镇里人谈到那个农妇的时候,也只有同情和赞扬。
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戴绿帽子的滋味并不好受,头上如同针刺一般的疼痛更是如附骨之疽一样甩都甩不掉。当王美仁得意的向他叙述着自己从小到大的功绩,让他知道这个女人并不是他的姐姐,而他的母亲是被父亲害死的时候,他简直快要疯了,死亡反而成了最仁慈的解脱。
死的过程并不好受,尤其是气管被一颗木珠子堵住,窒息而亡。王晨皓只觉得自己的身体越来越重,而灵魂越来越轻,走马观花似的看完了自己的一生,意识逐渐消散……
“叔叔,晨皓毕竟是男孩子嘛,贪玩也是应该,等工作了就好了。”这个声音王晨皓永远也忘不掉,后来翻盘成为大小姐的、害死他和他妈妈的仇人,无论是恶毒的还是甜美的,王晨皓全部都听过。
他突然现,这个女人看起来是在劝,实际上是在挑拨离间。
这个女人一直都是这个样子啊,明明是遗传自她高贵的母亲,他怎么会以为这是自己姐姐的?王晨皓突然恍恍惚惚的想起,小时候第一次见这个女人和王父时的场面。
他只觉得记忆冒出来后,头更加昏沉沉了。眼睛胀痛得厉害,身上也是火辣辣的疼痛,他根本无暇去听王美仁到底在说什么。
反正这些也都是幻觉,他已经死了。
也许是幻觉太过真实,他竟然听到王父的回应,声音十分冷漠:“美仁说得对,这个小子竟然学会打游戏机,连题册都不做了,还上学干什么?不如外出打工学一门手艺。反正是男孩子,到哪里都饿不死。不出去吃吃苦,永远都长不大!”
“皓皓他爸,你这是让孩子去死啊!皓皓这次没考到年级前三十,也是第三十九名啊!我们夫妻俩拿的工资,哪里不能把孩子供完大学!”王母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很小,这一次却带着一丝凄厉,就算她再以三从四德要求自己,在事关孩子的时候,还是克服了对丈夫的恐惧忍不住为孩子争取。
“够了,想死就死!就是有你才把这孩子养成这样!小小年纪就去网吧上网打游戏!我早就说了,王晨皓是男孩子,要有担当,想要上学就自己去筹学费!我们家负担不起两个大学生,学而优则仕,懂吗?胜负已分,美仁是注定要上大学的!”
王父的声音带着对自己权威被挑衅的不满,面对王母没有好气儿。他一直认为王晨皓变成现在这副没担当遇事就道歉跪地的样子碍眼极了,根本不像是他的种。
都十多年了,在他的熏陶下还没正过来。
就在他这么说好像一锤定音的时候,一直好像兔子一样缩在王母身后的王晨皓抬起头:“爸,你说真的吗,只要我自费,你就让我上大学!”
他一字一顿的说道,眼中所含的强烈意愿,让人不容忽视。</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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