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又砸了

悍跳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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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兴端起面前的酒杯,抿了一口。

    不紧不慢地说道:“丁智,侯三,李清秋把暗界那些资金链全断了,你们的生活应该越来越难过了吧。”

    二人愣了一下,确实,他们从前主要就靠这些牟利,谁知道李清秋那个孙子不知道发什么神经,突然就全不干了,闹得大家都没钱赚。

    这时侯三点燃一根烟,开口说道:“既然选择混这条路,就要走到底,咱们这种人,哪还有回头的可能。”

    “我们这种在道上混的,一只脚在警局,一只脚在棺材里,这句话说的一点错没有。”

    孔兴笑了笑,起身走过来拍了拍侯三的肩膀。

    “识时务者,为俊杰,人要学会认清局面,更何况,你我都是聪明人。”

    这句话的含义不言而喻。

    林志成实在太贪心,他回到南城,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吞掉林氏集团。

    林氏集团,对他来说实在不够塞牙缝。

    而孔兴这个意思表达出来,林志成的目标也是显而易见了。

    他要的是整个南城的暗界!

    胃口真大啊,怪不得林志成一直在外市发展,像这种小城市,他肯定不止第一次吞。

    “聪明要用在对的地方。”

    侯三得知了他的目的,只觉得恶心。

    “这种小聪明,如果真的答应你,那我侯三不就成狗了吗!”

    孔兴没有丝毫不乐意,说道:“侯三,看来你没什么兴趣。”

    侯三站起身来,拍了拍自己的腿。

    “孔兴,我知道,你们从叶城来的,肯定有实力。”

    “但是,不好意思,你三爷腿脚不好,跪不下来。”

    说完这句话,侯三瞪了孔兴一眼,带着人扭头就走。

    南城再乱,那也是南城。

    我们南城再怎么闹,也轮不到外人插手,想吞掉南城,更是不可能答应!

    此时,丁智坐在沙发上,双手交叉手拄着下巴,脸色十分阴沉。

    侯三的性格他也了解,虽然他也爱钱,但是从骨子里,他就是有那种与生俱来的傲气。

    这也是为什么,暗界三巨头里,他是唯一一个白手起家,完全靠自己打拼出来的。

    完全凭借着他这股人格魅力,才让这么多小弟甘心为他卖命。

    其实谁都不想被人控制,谁也不愿意心甘情愿给别人当狗,但是惹到叶城的人,自己也不知道会有多大的麻烦。

    “侯三是个目光短浅的人,我觉得你应该比他看得清楚。”

    孔兴玩弄着手里的酒杯,说道。

    “林志成你应该知道,他来源于南城的林家,现在做的却比那个林氏集团不知道大多少。”

    “他还说过一句话,不能为他所用的人,全都是碍眼的存在。”

    虽然语气十分平淡,但其中意味显露无疑。

    这句话的意思分明就是,如果敢不答应投靠林志成,那就是站在了林志成的对立面。

    丁智的脑袋翁的一下,如果刚才是暗示,那现在就是明着威胁了。

    丁智完全有理由相信,如果林志成想,自己就像一直蚂蚁一样,林志成随手一捏,自己就会四分五裂。

    在南城暗界有一席之地的丁智,在叶城的大佬面前,就是如此不堪一击。

    “哦,对了。”

    孔兴又说道:“在叶城那边,已经不止一股势力盯上了南城,毕竟现在南城情势混乱,群龙无首,一盘散沙,而且暗界的生意又全都倒闭,正是一块能重新开发的好地方。”

    “也就是说,如果不投靠我们,以后找你麻烦的人会越来越多。”

    丁智眉头紧皱,心里一再犹豫之下,做了取舍。

    “我可以帮你们做事。”

    侯三对这件事并不知情,所以才这么决绝地走掉了吧。

    不过以他的性格,就算知道这件事……哎,谁知道呢。

    “好,看来丁兄弟你还是很明智的,知道这个时候该跟着谁。”

    孔兴笑了笑,说道:“你去通知暗界的人,让他们全都过来,否则的话,严重性不用我多说了吧。”

    话罢,孔兴看了看表,起身走了出去。

    他此行目的,就是为了将南城暗界的整个圈子全都纳为林志成的麾下,将南城整个吞掉,顺便调查陈飞的事。

    目的达成,他也没必要浪费时间了。

    至于侯三……这样的人,如果不能纳为己用,那就抹除吧!

    夜色酒吧里,只剩下了丁智一人。

    此时,林氏集团和世纪集团合作的商业街上

    街上已经有了许多客人,各家商户也是按部就班地开始营业。

    刚刚开业的缘由,店家纷纷举行酬宾活动。

    许多新来的商户门前张灯结彩,十分漂亮。

    商业街门口,停下了两辆轿车。

    林江推门下车,带着十几个狐朋狗友。

    “林少爷,是这了吧。”

    他们全都是无法无天的家伙,但是跟暗界却没有什么关系,只能称得上是小混混,打架斗殴这种事,还是经常会干的。

    “没错!就是这!有一家算一家,不管你们用什么方法,把他们都给我搞关门!”

    林江站在商业街的入口处,手上拎着棒球棍。

    对秦时的恨意,已经达到了极点。

    连夏家的公子哥,他都敢打!

    是不是我林江怎么样,你都要跟我对着干啊!

    你一心要死,那就都别活了,刚好我心里还憋着一肚子火,等我砸了你老婆的项目,夏家一定会出手。

    到时候,秦时,死!林芸也让夏家收作女仆!

    但是林江不知道的是,这件事陈彪都做不成,他林江又算个屁啊!

    “给我砸!”

    林江一声令下,混混们蜂拥而上,顾客们见状,赶忙四处逃窜。

    更有甚者,在之前陈彪来闹事的时候就在现场,这次又来人砸场子。

    两次了!这条商业街真是不太平啊!

    从此以后,再也不来了。

    商家们极力阻拦,但正经做小本生意的,哪里敢跟流氓对打!

    拦肯定是拦不住的,只能又一次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刚刚有点模样的店被砸了招牌。

    这次秦时和林芸可都不在啊!

    还有谁能挡得住林江!

    林江拎着棒球棍,挑了一家服装店,进门就砸。

    玻璃碴子碎了一地,砸的林江心里那个爽啊!

    他已经把这些店全都想象成了林芸和秦时。

    他妈的,让你打老子!让老子丢人!

    越砸越爽,商业街上已经失去了全部顾客。

    砸的正起劲,林江的手机响了起来。

    低头一看,是林志豪打来的。

    自己给林芸的场子砸了,爸爸一定会夸我做得好。

    林江兴奋地接起电话。

    “喂!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