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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宋慈找到那本词典的时候,它正安静地躺在路边一个脏污的小水坑里,劣质的纸张早已吸饱水粘连在了一起。宋慈正要弯腰捡起来,却被一同跳下公交车的叶寒江一把拉住,“已经脏成这样了,就算你把它捡起来晾干也用不了了,回头我买一本新的送给你就是了。”
宋慈扬手挣开他,哪知用力过猛,尖利的指甲在叶寒江脸上留下了一道不长不短的划痕,立即有细细的血珠从伤口处渗出来,在白皙的皮肤上留下触目惊心的痕迹。
叶寒江还没顾得疼,就被宋慈眼中绽出的寒芒给震慑住了。
“买本新的?你说的倒是轻巧。不过,确实是你这种富家子弟能够说出的话。像你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人,永远都不会知道我为了得到这本盗版词典要付出些什么。”
叶寒江一直缠着宋慈,就是希望宋慈能够和他多说几句话。可当宋慈真的说了这么多的时候,叶寒江却有些懵。一本词典,顶着天也就几十块钱,到任何一家书店都可以买到吧,还需要付出什么呢?
他有些呐呐:“我……我不知道,你就告诉我呀,我把你付出的东西一并买来还给你。”
宋慈差点儿就要冷笑出声:“你还真是天真的可以!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东西是钱买不到的。”说罢,再不看他一眼,转身走了。
叶寒江本想跟上去,让他把话说清楚,可看了一眼仍旧静静躺在小水坑里的词典,他停住了。
当宋慈的背影消失在叶寒江视线尽头的时候,他才渐渐觉出伤口处的疼痛,正扯出一半的苦笑也僵在了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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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宋慈到家的时候,只有夏莫冰一个人坐在饭桌旁静静地吃着饭。
听到开门声,夏莫冰懒懒的抬起头,见是宋慈,便嗔怪道:“你怎么每天都回来的那么晚?别一天到晚的在外面瞎晃悠,这片儿的治安在n市是出了名的不好,抢劫、强-奸、杀人什么事儿都出过,危险得很。赶紧洗洗手过来吃饭吧。”
宋慈漫不经心的坐下来,随口问道:“怎么只有你一个人?”
夏莫冰把一筷子炒鸡蛋放到宋慈碗里,“老的不知道跑到哪里鬼混去了,小的一直在房间里就没出来过,还不知道是死是活呢。不过话说回来,你昨天晚上那一招还真是高明啊,一句话不说就把敌人置于死地了,一句话又瞬间塑造了自己的乖宝宝形象,真不愧是我夏莫冰的儿子,简直绝了。”
她顿了顿,又压低声音说道:“我早就看那个李益不顺眼了,仗着自己是那死鬼的亲儿子,就成天的给咱们母子俩甩脸子。给他点颜色看看也好,让他也知道知道,咱们可不是好欺负的。”
宋慈脸上淡淡的,看不出什么喜怒,“那你昨天还哭天抢地的拦着干嘛?让那个老男人一棍子把他扪死岂不是更好?”
夏莫冰转身看了一眼李益紧闭的房门,责怪道:“你小声一点儿!刚夸你一句聪明你就给我犯糊涂。他要是真被打死了,倒霉的不还是我们嘛,到时候那些警察给咱们安个什么杀人罪,那真是吃不完兜着走了。再说了,我不是想在你李叔面前好好表现表现嘛。”
宋慈已经吃不出嘴巴里面的饭菜是什么滋味了,只是觉得苦苦的,一直苦到了心里面。
“跟您比,我还是太嫩了。有您这么聪明一个妈,真是我宋慈上辈子修来的福气。”
夏莫冰如何听不出宋慈话里的揶揄之意,却早已经习以为常,配着嘴里的饭一起给咽了下去,然后站起身说道:“我吃饱了,你吃完了之后记得收拾干净了。”
看夏莫冰转身走进了房间,宋慈稍微犹豫了一下,便起身去厨房拿了一个碗,盛了半碗米饭,又夹了几筷子菜放在上面,然后起身朝着李益的房间走去。
象征性地敲了两下房门,宋慈便推门进去了。
房间出乎意料的干净整洁。
一面墙上贴满了某个宋慈不知道名字的篮球明星的海报,一面墙上则是一大片意味不明的涂鸦,衣服也叠的整整齐齐端放在床头。
大致看下来,这还真不像是一个男孩子的房间。
而房间的主人,此时正和衣蜷缩在窄小的床上,满身伤痕,脸色惨白,双目紧闭。
宋慈站在床头,颇有些不自在,“起来吃饭吧。”
床上的人动也不动,没有一星半点的回应。
宋慈弯腰,把碗筷放在床边的一把椅子上,“我把饭放在这儿,你爱吃不吃。”
说完,转身向门口走去。
而身后的人,依然纹丝不动的躺着,没有半点儿动静。
宋慈心里有些惴惴:他不会真出什么事了吧?他要是真死了,那自己就是间接杀人了。
宋慈虽然讨厌李益,却也没讨厌到恨不得他死的地步。
宋慈回转身,走到李益身旁,握住他的肩膀晃了晃,依旧没有反应。宋慈伸手去摸他的额头,触手却是不寻常的高温,想必是伤口感染引起的高烧。如果再发展下去成了破伤风,那可就麻烦了。
思及此,宋慈一阵心惊,立马使劲摇晃起李益来,“李益!李益!你快醒醒啊!”
宋慈没把李益叫醒,却把夏莫冰给引过来了,“臭小子,是火烧屁股了还是怎么着,叫这么大声干什么?”
“妈,李益发高烧了,快来帮我把他送到医院。”宋慈的声音里满是焦急。
夏莫冰边打着哈欠边满不在乎的说:“送什么医院,现在的医院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地儿,像我们这种人家哪儿去的起啊。你还是让他老实的在这儿养着吧,一点儿发烧死不了人的,你这么折腾他反而不好。”
宋慈知道多说也是无益,只得弯腰,吃力地把李益背到自己背上来,然后绕过一脸吃惊的夏莫冰,跌跌撞撞的往外走。
夏莫冰追在他后面嚷嚷:“你多管什么闲事?把他背到医院的话你可得丢掉半条命。你快把他放下来,等老李回来我会让他送这小子去医院的!”
宋慈已经走到了玄关处,一脚踢开半掩着的大门,吃力地说道:“不帮忙的话就闭上嘴。”
夏莫冰气道:“你就使劲作死吧你,就算把他救活了他也不会感激你一星半点,我才不趟这趟浑水。”说完,她转身走进了自己的房间,砰地一声关上了房门。
宋慈背着李益刚刚走到一楼,已经满头大汗了,双腿也在微微颤抖。毕竟,李益比他高出一头来,体重更不知要比他重上多少。这样的重量,已经远远超出了宋慈的承受范围。
宋慈用力把快要掉下去的李益向上移了移,挪动脚步向街口的那家小诊所走去。
夏莫冰说得对,他们确实没有能力去医院,一盒普通的退烧药动辄也要上百元,宋慈支付不起。所以,退而求其次,宋慈选择了更加近便也更加廉价的小诊所。
瘦弱的宋慈背着高大的李益,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坑坑洼洼的柏油马路上,鞋子被泥坑里的脏水浸湿了,手被路旁广告牌上缠绕的电线划破了,汗水流进眼睛里模糊了视线,他还是一步一摇的向前走着。
所谓的街坊四邻,只是偶尔抬头好奇的看上一眼,便继续忙自己的事情去了,没有一个人走上前来帮助他,甚至连一句询问都没有。
昏迷中的李益伸手环上宋慈的脖颈,迷迷糊糊地发出两个似乎是“妈妈”的音节,便又沉沉睡去。
宋慈气喘吁吁地停下来,微微侧脸,李益的睡颜便近在眼前。也许是发烧的缘故,李益的脸色少了几分平日的苍白,多了几分红润,倒显得平易了。
又把李益下滑的身子往上移了移,宋慈继续艰难的迈动脚步,朝百步之外挂着“小林诊所”招牌的那个地方走去。
当把李益放到诊所的简易病床上时,宋慈双腿一软便跪在了诊所坚硬的水泥地板上。
一旁穿着白大褂的年轻男人伸手把宋慈扶到一旁的椅子上坐下,声音里不无惊叹:“你看起来这么瘦,没想到力气还挺大,竟然把一个一米八几的男孩徒步背过来。”
宋慈还没坐稳,便喘着粗气急急说道:“他……他发高……高烧了。”
男人安慰道:“你别着急,我先给他看看。”
他扶了扶眼镜,在李益的床边坐下,认真的审视了起来。
半晌,男人语气凝重的说:“是皮外伤感染引起的高热,我给他配点儿药,再输个液就没事了。不过,他身上的这些外伤却有些麻烦,脸上和胳膊上的都是小伤,没有什么大碍,肚子上的伤却很严重。我还是建议你带他到正规的医院去检查一下,看看骨头有没有什么问题。如果肋骨断了,很容易造成内脏破损,那可是性命攸关的。”
他说的严重,宋慈却只是轻描淡写道:“你还是先帮他把烧退了吧。”
男人咳嗽两声,便转身配药去了。
等李益输上了液,宋慈的气力也恢复了一些,便挣扎着站了起来,向诊所外面走去。
正在忙碌的男子抬头,“你去哪儿?不照顾你朋友吗?”
宋慈头也不回的说道:“去取医药费。”
夜色里,宋慈朝着“家”的方向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