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莫子乔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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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已落西山,旭日尚未起,天幕依然是暗沉的蓝灰色,只有零零星星的光点在闪烁。

    夜色之中,隐约可见山势累叠,松石林立,小径蜿蜒。

    大地却很静谧。

    仿佛一个还不舍得从梦中醒来的孩子。

    连山风吹动松针的声音,都有一种特别的安静。

    仿佛只是孩子熟睡中,时浅时淡的呼吸。

    但就像再安静的花园也会有花在开,再沉睡的孩子身上也可能有顽皮的蚊虫飞过一样,安静的小径上,有两个身影在慢慢走动。

    星光很淡,却仍可以看出,右边那个一身华服锦衣,容色精致,但眉眼间一抹自负坚毅之色,却掩盖下那或许还未消散的最后一丝稚嫩,尤其那双眼中比刀锋更锐利、比夜色跟深沉的神色,更让人不敢直视其容颜的美丽。

    而左边那人更是穿得一身在黯淡星光下也无法忽视的大红,五官单分开看其实不算十分美丽,但合起来却是恰到好处,就连脸颊上未褪的婴儿肥,也肥嫩得恰如其分。他的眼睛更是比夜空更黑、也星光更亮,可就是这么一双黑亮至极的眼中,却没有丝毫情绪,平淡空茫得让人一眼看过去,就恨不得跌进他眼里,填补那片空白。

    他们走得似乎很慢,又似乎很快,看似慢悠悠的步伐,却没两三刻钟,就已经登上山顶。

    山顶已经有人在。

    两个在空地上翻跟斗、翻得自己也和泥猴子似的年青人,其中一个眼睛滴溜溜的,就算脸上糊了一层灰又一层泥,甚至还有树叶松针和其他看不清是什么的东西,他的眼睛也贼亮贼亮的,虽然不是红衣少年那样的黑亮,却格外精灵的样子;而另一个却更奇特,虽然五官也给灰泥枯叶等糊得看不清,但鼻子下头嘴唇上边的两撇小胡子却格外有趣,竟是和他眼睛上的那两道一模一样,看起来简直就像是有了四条眉毛——只不过有两条是长在眼睛下边的。

    锦衣青年淡淡瞥他们一眼,就转过头去,脚下也往另一边狠退了好几步。

    他虽然也有兴致起来了就不管地上是扑了上好的羊绒地毯还是柔软湿润的沙粒,都一般儿翻滚折腾的时候,但在那种兴致之外的时刻,他还是很有点儿洁癖的。

    倒是那个红衣少年,尤其多看了那四条眉毛一眼,又一眼。

    四条眉毛忙着翻跟斗,还无暇他顾,锦衣青年却忍不住问:“你在看什么?”

    红衣少年道:“我想知道他舌头上面有没有另外两只眼睛。”

    锦衣青年抚额:“怎么可能……”

    也许有的人没有眼睛,也许有的人只会有一只眼睛,但人最多不该只有一双眼睛的吗?那四条眉毛的泥猴子就算眉毛也几乎给糊在泥巴里,好歹眼睛是露在外面的。

    就算他的眼睛真的糊得看不到,也不该是长在嘴巴里头舌头上边的。

    红衣少年却很理所当然地反问:“他有四条眉毛,为什么不能有四只眼睛?”

    虽然眉毛下面不一定就长着眼睛,虽然眼睛也不一定要长在眉毛下面,可就他近日收集的情报,此处的各种碳基生命要么没有眉毛,要么眉毛上面总是长着眼睛的——哪怕没有眼睛或者只有一只眼睛的那些,他们眉毛下头,原本也该长着眼睛的。

    他总是一不小心就忘了这里只是一个很原始的、别说星际时代连跨洋航行都做不到的星球。那些眉毛下面不一定就长着眼睛、眼睛也不一定要长在眉毛下面、又或者不只一双眼睛的直立智慧型生物,当然存在,却不会在这里。

    好在锦衣青年虽然没有他那样广袤的见识,却也知道他有时候就会忽然坚持一些很神奇的逻辑,因此也不过随意一点头:“既然如此,那就让他伸出舌头来看看。”

    他说得很理所当然,仿佛他只是让人伸出舌头、而不是直接将人的舌头切下来,就已经是天大的恩惠。

    对此,红衣少年也显得很习惯了。

    他们一路行来,这个锦衣青年想要做的事情,总是那么理所当然地能做到,不管是在初春的时候让莲花盛开,又或者是在南海之滨吃到西北漠外才有的新鲜蜜瓜。

    虽然这些事情,如果红衣少年舍得能量,也是轻而易举的,但结合此处智慧生物的发展程度,便不难看出,锦衣青年确实是个很有能耐的人。

    可惜那个四条眉毛、和四条眉毛的同伴,却是连眼光也没再给他们一个,更别提乖乖凑过来伸出舌头给他们看了。

    锦衣青年也没再说话,但他原就如刀锋般锋锐的眼睛里,忽然像是真的有刀子要扎出来。

    从来没有人可以无视他的话!

    但就在他出手之前,红衣少年看看他一路从山下走过来、拂过无数尘埃树叶,此时却依然干净得起码以碳基生物的眼力绝对看不到丝毫污渍的雪白锦袍,想想他直到此刻都不肯再往那两只泥猴子身上瞭一眼的嫌弃,忽然开口:

    “算了,太脏。”

    锦衣青年散去手上的内力,嘴唇微微动了动,也不知道只是想扯出一个微笑还是想说什么,后头就又传来衣袂被风吹动的声音,同时还有一个尖细却又爽朗的笑声在问:“什么太脏?莫非天池还他奶奶的洗不掉观日峰的灰土?”

    锦衣青年终于回过头,却是从另一侧转头,避开了另一边让他极度伤眼的泥猴子,看向来人:

    “确实洗不掉。”

    又点点头:

    “阎老板也来观日?”

    阎老板是个很白胖圆润的中年人,他脸上的肌肤比二八的处女还要光滑柔嫩,偏偏却长着个很大的鹰钩鼻子,未免有几分不太和谐。但因为笑容满面,看着却也很是和善,看到锦衣青年时,那双给脸上肥肉挤得只剩两条缝的眼睛忽然睁大了些,里头仿佛要射出光来。

    他看到锦衣青年,居然比看到一个脱光了衣服的、真正的二八少女更惊喜激动,却又不敢有对着裸女时的亵渎,而是带着几分恭敬地招呼:

    “九公子!”

    ——原来锦衣青年就是九公子,那么红衣少年又是谁?

    ——自然是因为不久前才和九公子一道联手坑了叶城主一把,在被恢复过来的叶城主拿剑指点操练了足足半个月,然后一起扔出飞仙岛的阿伍了。

    ——阿伍原本当然没有这么高,可阿九的潜力确实比这个星球的绝大多数智慧生物都要好,叶城主给阿伍坑一回都要整整十二个时辰才能恢复过来,他每天都要给被叶城主折腾得又缩水的阿伍坑一回,居然不只天未亮又能给叶城主继续折腾,还能和叶城主一起联手将阿伍又“养”大了两三岁。

    ——所以原本只有七岁的阿伍,现在看起来已经是个十岁左右的少年了。

    阎老板却不知道这许多弯弯绕绕,他只是笑眯眯地继续道:

    “原来九公子也在!俺就说今儿个起来,怎么他奶奶的树梢上的喜鹊老是吵个不停呢?”喜鹊闹春最是喜,这位阎老板确实极会说话,也确实不愧是天下数一数二的大商人,这话说得真是又讨好又不至流于谄媚。

    阎老板笑着又给他身后跟着的一个青衣男子介绍:“这位就是九公子,我们阁里头最好的珠宝玉石,都他奶奶的尽是九公子提供的。”

    他说着又问宫九:“九公子最近可有没有什么好货色?前儿您送来的蓝田玉,俺让人做成一整块的玉席,听说现在在皇帝最宠爱的妃子手上——他奶奶的那小娘皮据说没了那席子就睡不着觉,大冬天的宁可在席子上多铺几层褥子都舍不得将那席子撤下来!”

    阎老板边说着,边还咂咂嘴,仿佛在想象皇帝最宠爱的妃子躺在那玉席上的香艳情景,又仿佛只是想要借助更夸张的肢体语言,来引发听众对他话题的关注和好奇。

    阿伍也好奇,虽然他再好奇的时候还是一张面瘫脸一把机械音,但他微微歪往一侧的脑袋也足以让阎老板都看出他的好奇来。

    阎老板的谈兴越浓,却不想阿伍歪着脑袋问出来的却是:

    “为什么冬天也要在玉席上睡觉?”就算是他这样的外来者,也知道这里的人一般冬天都是会怕冷的,而玉席显然不是什么良好的保暖设备,那么,“难道那玉席还能加强睡眠中生物能量的恢复增长?”

    很有谈兴的阎老板眨了眨眼,忽然闭紧嘴巴不说话了。

    因为他虽然每个字都听明白了,却根本听不懂阿伍问的到底是什么意思。

    听不懂的时候,闭紧嘴巴虽不是什么绝顶聪明的上上之策,但岂不是比自作聪明胡说八道最后自曝其短的要好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