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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年五月,一个男婴顺利出生。
郑哲希说,他们走到现在是如此的艰难,现在想要分开亦很艰难,所以就叫郑亦南吧。
余蝶珍没有说什么,默许了这个名字。
六月底,她终于呼吸到了新鲜空气,满月酒来了一批又一批人,就连郑哲希的病人都来送礼了。余蝶珍抱着熟睡的孩子对着一个又一个的人微笑。母亲的笑容最美。
郑父和余父余母聊得格外开心,一个孩子的诞生是世界上最喜庆的事情,所有人都将自己最好的祝福赐予他。
江秀贤把红包塞进郑亦南的襁褓里,不容余蝶珍推辞,她道:“以后等我生了你再还给我。”
“好啊好啊。”余蝶珍笑着说,把头靠近郑亦南,小声说道,“阿姨要给你生媳妇了。”
郑亦南还闭着眼睛,动了动嘴巴。他的皮肤还是有些红彤彤的,出生的时候有六斤,十分健康。
那是郑哲希与余蝶珍未来的所有的希望所在。
江秀贤笑起来:“如果一不小心y跑得比较快,是个男孩子怎么办?”
“不行不行,你肯定要让x获能比较多,生个儿媳妇给我。”
“可是媛媛想要一个弟弟。”
“你把媛媛给我叫来!”
欧进锋看见她们二人边笑边争执,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余蝶珍挥手示意欧进锋过这边来,然后一脸严肃地对他说:“欧先生,我现在命令你生个儿媳妇给我。”
欧进锋不明所以,看看江秀贤又看看余蝶珍,他不知道怎么回答,还是江秀贤替他回答了:“我家男人要什么我就生什么,可能我比较厉害生个龙凤胎,女儿就交给你们家了。”
“那你可要厉害点!”这真是个一举两得的方法,余蝶珍想。
而欧进锋没有喝酒,却还是在她们的对话之中脸红起来。
两个女人一台戏……
夜里他们疲惫地回家,郑哲希接过熟睡孩子,放在婴儿床上,给余蝶珍揉捏肩膀。他说:“亦南只有你一个妈妈,可不要累坏啊。”
“想不让我累坏,你半夜起来给他冲Nai粉好吗?”余蝶珍嗔道。
“可我第二天还要上班耶。”郑哲希委屈地说。
“那以此作为交换条件,以后我煮饭你洗碗。”余蝶珍一副得逞的模样,坏笑着。
“是的,老婆大人。”郑哲希在她脸颊上啄了一口。
余蝶珍摇摇头,让他把另一边也亲了。郑哲希说要以条件交换的,被余蝶珍一拳肩膀。
“老婆,干嘛动手动脚的。”郑哲希假装受伤,捂住肩膀作势要倒,余蝶珍拽住了他的衣服,他坏笑着继续说,“既然那么想动手动脚,那就到床上动手动脚吧。”
他横抱起余蝶珍往卧室里去,余蝶珍惊呼着捶打他胸口,他赶紧堵上了她的嘴。
温润而甜蜜。
小哲在一个星期后被接了回家,它这里嗅嗅那里舔舔,最后在婴儿床边转悠,它意识到多了一个新的生命,迫不及待想要和他玩耍。
太保被余蝶珍赶进了家门。它一开始谨慎得全身的毛都竖起来,余蝶珍抚摸它的背它才放送下来,可是还是对这个新的地方没有一点安全感。
它残缺的耳朵长了一些小小的毛,看起来没有之前狰狞。它蹦上沙发,找了一个窝趴下休息。
郑哲希在杂物房找到他放余蝶珍中学时候的照片还有没有给Orange寄的剩下明信片。
之后他还把那个用来拍余蝶珍的相机一并放下去了。他搬家过来的时候忘记了,现在全都堆在杂物房,他无意中翻看这个箱子,把它们都找了回来。
他跑出客厅喊余蝶珍,余蝶珍一脸疑惑地看着他,他瞬间拿相机拍了下来。
幸好还有电。
余蝶珍见他手拿相机,而且还是很老式的那种。现在已经不出这一款的卡片机了。
充满回忆。
她站起身,想要去捂住镜头,却又被郑哲希捕捉到一个很搞笑的表情。她喊道:“你还是小孩子吗!”
“我可不是小孩子,可这相机是小孩子。”他躲过她的手,然后举起手,余蝶珍够不着。
“给我看!”余蝶珍说。
郑哲希坏笑着仍然举着手,任余蝶珍如何拉拽如何蹦跳都拿不到相机,“看什么,还不都是你吗?”
“我就是要看!”她比小孩子还固执。
郑哲希拗不过她,还是把相机给了她,警告她不要删,删了就重新来一次。
余蝶珍点开相册,就看到自己的表情滑稽,她想要删除,郑哲希就夺回去了。
“我还没看完呢!”她吼道。
“我来拿着,你看。”他说着坐下沙发,余蝶珍坐到他身边,把下巴靠在他肩上。
郑哲希只拍了两张,他却一直点着下一张。余蝶珍看到,那都是很久以前的照片了,不知不觉四舍五入就已经十年。
有一张她穿着高中校服,被一只蜜蜂骚扰而露出惊慌失措的表情。
“怎么这个你都拍!什么技术拍得我那么丑!”她抱怨道。
那么久,她不舍得删除,她希望定格的都是最美丽的自己。像卧室里的婚纱照。
相中人是同一个,却不再年轻,她已经是一个孩子的妈妈,一个男人的妻子,她所要做的事情从高考变成了相夫教子。
有情人终成眷属,十三年长跑,总算结束。
而自己身边这个男人,已经从年少轻狂的白衣少年,变成了一个稳重的男人。
“如果要我选现在的你和旧时的你,我肯定会选旧时的你,因为那个时候你美到扎眼。”余蝶珍看着一张张照片被按走,脱口而出。
“我会选现在的你,因为现在的你和我在一起了。”郑哲希说,没有丝毫犹豫。
他们都缄默了。
谁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个人,可人不会停滞不前,你喜欢的,只是某个时期的他而已。也许你也有很多喜欢的理由,可喜欢一个人的最好理由,是没有理由地喜欢一个人。
忽然,郑哲希转过头吻她,足足有五分钟,不停息,她就要快窒息了。
有点年少的霸道。
“可能我现在真的不比从前好。”郑哲希把她压在沙发上,她动弹不得,“可是我希望你比从前更爱我。”
余蝶珍无奈地笑道:“和你结婚,给你生孩子,难道不比以前更爱你吗?”
郑哲希愣了愣,又一次吻她。
她缩在他的身下,显得那么渺小,而他不住忘我地吻她,似乎要把对她的爱,统统用亲吻表达出来。
“真是想不爱你都难。”郑哲希捏捏她的脸。
七月天,余蝶珍在郑父的家打扫卫生,无意中翻看到本地的报纸,她看见最大的头条是建设高速公路。
而图中将要变成高速公路的,是那个小村。
她急匆匆地赶到郑哲希的出诊房,问他什么时候有空?
“嗯?我这个星期六休息。”郑哲希说,然后继续给那个小男孩把脉,他抬头看那个小男孩的妈妈,说道,“现在这个暑天邪风多,不要过多带孩子兜风好。”随即在本子上写下药方,撕下递给小男孩的妈妈,妈妈谢过郑哲希,带着小男孩往药房去。
余蝶珍意识到自己闯进来有些冒失,甚至打扰到了郑哲希给人看病,影响医德。所以她坐在一边,看着各色的人询问各种不同的疑难杂症,郑哲希一一为他们开药,调理。
十一点半,下班时间。
郑哲希伸了个懒腰,看见余蝶珍坐在椅子上头一点一点的,近看才发现她睡着了。
果然这个工作没有她开宠物诊所的时候来得没空睡觉啊。
他轻轻摇醒了她,余蝶珍一睁眼就问他:“你下班了吗?”
郑哲希笑了,说:“什么事情这么着急?在家等我都不行?”他把白大褂挂在衣架上。
余蝶珍站起身,很焦急地说道:“我外婆家的小村……就要建高速公路了。”
“之前就听说过,现在是真的?”郑哲希问道。
余蝶珍点点头,他牵起她离开医院,开着车回家的路上他说:“星期六我陪你回去。”
到了星期六的时候,余蝶珍把郑亦南给了余母照顾,说明原因之后,余母让他们把能带走的东西都带走吧,带不走的就送给邻居家。
兜兜转转,沿路风景相对于郑哲希第一次来,已经天翻地覆。他若不是一年前和余蝶珍来过,恐怕也不一定记得路。
当车驶进小村的时候,余蝶珍看见村口这几家人已经人去房空,玻璃被报纸糊着,但还是碎了一半,大概是有些小偷想看看里面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而敲破的吧。
本应该在这个暑天盛放的荷,却只有寥寥几株生长出来,而且还十分孱弱,似乎风一吹就倒。而它们的身边,净是枯萎发黑,爬满不知名小虫的败叶。七八月要绽放的荷花啊,不见踪影。
“我真没想到,荷花池有一天会变成这样。”余蝶珍看着车窗外,有些难过。刚刚路过的小学,围墙已经破损到快没有了,只剩下建筑的残骸,连悬挂秋千的大榕树也被砍掉,剩下树桩。
“发展的需要吧。”郑哲希感觉自己快要回忆不起初中毕业的暑假来这里时小村的模样了。
郑哲希把车开到了余蝶珍外婆的老屋前,隔壁的邻居还没有走,余蝶珍和他们打声招呼,把钥匙拿了回来。邻居很久没有见过余蝶珍了,寒暄了一会儿。
“我们就要搬走了呀,政府给了我们一套房,我去看过了,一家人挤挤,挺好的。”
余蝶珍说:“我们这次回来就是把外婆的东西带走,你们看看有什么想要的,我们没什么用,送你们了。”
邻居不好推辞,答应了。
她打开满是尘的房门,铺天盖地地尘飞扬起来,她走进去,也不过一桌一椅,铺在上面的报纸被老鼠爬得不像样了。她说这桌子还很好,送给邻居做饭桌是可以的,椅子的话,看他们怎么办吧。
余蝶珍还是走到房间,梳妆台最后面临抛弃,床板也是,她从角落找到了郑哲希当年睡过的席子,她觉得这个也许能带走。
“睡在这个席子上完全就是煎熬啊。”郑哲希说。
“我知道。”余蝶珍不会告诉他她在他离开之后,试着躺到这席子上。
她从床板下找了一个陈旧的布满螨虫灰的橡皮筋,她只一眼就认出来了,那是凌少杰买给她的,他让她扎起头发。
“这是什么?扔了它吧。”郑哲希说道。
余蝶珍终究没有把它留下,它破旧得不成形状,若不是她还认得那蝴蝶,她也许也看不出来。她把它扔到了地上,就像扔掉对过往的所有念想。
直到它埋进尘土,永远腐烂。
余蝶珍收拾着能带走的东西,发现也只是一些零零碎碎的小板凳,她忽然抬头,看着郑哲希,说道:“你说生命是不是特别地渺小?就像凌少杰一样死了就这样没有了。”
就好像昨天凌少杰还拉住她往卖橡皮筋的老婆婆那儿去买一条橡皮筋,今天他就已经埋在黄土之中化为白骨了。
“可那不是他的生命终结。”郑哲希说,“一个人生命的真正终结,是被世人遗忘。”
更何况他是旧人。旧人自难忘,怎可不思量。人太渺小,所以止不住时代变迁,改不了生离死别,逃不过兵荒马乱的青Chun,救不了爱入膏肓的爱情,寻不见新城中的旧少年。
“如果你还记得他,他就不死。”郑哲希无奈地说。
他仍然知晓,凌少杰以死来在余蝶珍心里烙下永恒。而自己,要与她渡过永恒。
收拾好东西,余蝶珍说要到处走走。郑哲希走在她身侧,彼此缄默。余蝶珍对这个小村如此情深,她所有对外婆的思念在潘安邦死后就转移回这里,因为没有人再为她唱《外婆的澎湖湾》。此时,她需要的是缄默,再听这个小村给她童年的“澎湖湾”回忆。
她没想到见到凌少杰的父母,以及十七岁却像二十多岁女青年般成熟的凌敏。
“伯父伯母。”她细声细气地说,然后看向凌敏,凌敏看见她,露出厌恶的表情。
凌父满头风霜,明明与自己父亲年龄相仿,却显得较为年老,他有些驼背,看见余蝶珍,又看见余蝶珍身侧的郑哲希,欲言又止。
还是余蝶珍先开的口:“伯父伯母,这是我的丈夫,郑哲希。”
凌父喃喃了一会儿,才说:“原来如此原来如此,阿珍,好好过。”
凌母对凌少杰没有感情,凌少杰不是她亲生的,她自然对余蝶珍结婚抱以理解,因为凌家不可能因为凌少杰的死而捆绑她一辈子,让她披麻戴孝,况且她都还没有过门。
“听闻那座草坡要被铲平建高速公路了。”余蝶珍其实想问的是,草坡的后坡那些凌家的坟墓如何安置,安置在何方。她已经替凌少杰想好放置在哪个墓园,让他不要再和狗尾巴草相伴,有个归宿。
这也是她一年前就决定要做的事情,哪怕要将他与祖坟分开,他也许这辈子,就只对爷爷NaiNai有情。
凌敏抢先说了话:“我哥已经死了,你怎么还想着来找他?他需要入土为安,拜托你不要来打扰他,我不会告诉你迁坟迁到哪里去了的。”
“……已经迁了?”她丝毫不知情。
“几个月前就迁了,难道还等你来和我们抢骨灰?”凌敏不屑地说,凌母拽住了她的手,让她不要乱说话。
“你和我们凌家有什么瓜葛?你又不是我嫂子。”凌敏不顾凌母的拉拽,恶狠狠地。
她仍将凌少杰的死归咎于余蝶珍。
余蝶珍沉默了,郑哲希有些看不过去,说道:“毕竟她差点就是你嫂子了,你不应该这样说话。”
“我有说错吗?”凌敏挑眉,“如果她爱凌少杰,她就应该守寡一辈子。”
“你凭什么说她不爱凌少杰?凭她没有浪费青Chun去守一个死人?”郑哲希和凌敏杠上了。
凌敏被凌母扇了嘴巴,凌母低吼:“敏敏,你还想把事情挑得多大?”
凌父让余蝶珍和郑哲希借一步说话,余蝶珍只沉默了一会儿,便笑了,苦苦地说:“伯父,可能敏敏真的说得有点对,我以后不会再来打扰他了,毕竟我连他最后的归宿都不能给他。”
“阿珍……”
余蝶珍不自觉握住了郑哲希的手,郑哲希感觉到她在发抖。
再说了几句祝对方身体健康天天开心的客套话,余蝶珍挥别凌父,凌母还在低声教训自己的女儿不要那么多嘴多舌。
余蝶珍拉拽着郑哲希尽量快步,她很想逃离。
“那个人说的话别太放心上。”郑哲希说。
走到外婆的老屋前,余蝶珍突然停下脚步,再转头,她已经泪流满面。
“那是事实,我不够爱他。”余蝶珍颤抖地说道,“所以他死后,我还敢和你在一起。”
郑哲希没有说话,而是看向那座草坡,柔柔软软的绿色,好像一杯抹绿Nai茶。
谁也不知道,上面有没有蝴蝶在翩跹。浮生若梦,谁也无法逃离回忆的枷锁。
余蝶珍也抬眼看向那座草坡。她想到,曾经如此美好的旧少年,真的要随草坡的消失离她而去了。少时那个抓着蝴蝶想要送给她的白衣少年,发上被阳光折射出的微黄,衣服上的淡绿草汁,还有榕树下的秋千,差点夺她性命的荷花池,卖橡皮筋的老婆婆,外婆的大猫和它的孩子们,寂静的老屋,都会统统消失不见。
她忘不掉。
余蝶珍把目光转移回来,看向面前的郑哲希。
他今天也穿白衬衫。
可她更忘不掉,在她真正需要安慰的那些年月,有另外一个白衣少年陪在自己身边。
他从不言弃,也从不言败。
如果说凌少杰只算是惊艳了她的时光,那么郑哲希,他既惊艳了时光,又温柔了往后的岁月。
余蝶珍忽然抱住了他。
“我爱你,郑哲希。”她说。
你好,旧少年。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