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苏神

七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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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川郡北,春光十里。

    元明姝持着扇倚门,屋子里,管家苏长亭拿着布使劲搓洗着个肮脏的半大孩子。

    这孩子叫高昶,十三岁,男孩,丑的跟个外星人似的,主要是瘦,瘦的不成人形,类似电视新闻里那种受虐待儿童。干瘦的肩胛骨,芦柴棒似的手脚,干巴巴的脏屁股,身上还有数不清的伤痕,新伤压旧伤,就没一块完整的好皮。

    肉不是长在自己身上,元明光看着却也为他发疼,这孩子得是吃了多少苦啊,也不知道他这些年是怎么活下来的。

    元明姝心疼道:“老苏,你轻点给他搓啊,你看他在哆嗦呢。”

    苏长亭是个粗人,手劲儿也大,嘴里答应着:“主子放心吧,老奴省得。”手上还是噌噌噌的把这孩子当马洗刷。

    元明姝只有这一个老仆,一时也找不来个细心温柔的人使唤,提醒了一遍,苏长亭不往心里去,她也只得任由对方蛮干。

    搬了个小杌子过来,苏长亭干活,元明姝坐在一边看上了。

    “洗完了给他检查一下啊,身上有没有带病。”

    “主子放心,老奴省得。”

    “洗干净点。”

    “老奴省得。”

    元明姝心里寻思着,这孩子真的是她要找的那个高昶吗?会不会认错了人?

    书中的高昶少年时代的确是经历坎坷,命运悲苦,但是不论怎么悲苦,身上始终都笼罩着主角光环,作者写他满脸泥垢都要使劲强调“那脏污的泥垢下面,露出一双晶莹透亮的乌黑眼眸,这少年竟然是出奇的清俊”。元明姝如今觉得有点被坑了。

    眼前这高昶哪里看得到一点清俊啊,更别说什么晶莹透亮的乌黑眼眸,整个就一难民儿童。

    元明姝穿越来的这个世界乃是一本小说,高昶正是小说中的那个反派*oss。

    虽然是反派,但是存在感逆天,完全超越了主角,吸引了拥簇无数。

    他的一生十分曲折离奇,各种惊心动魄五百万字讲不完。

    总的来说,一个字,苏,苏的人失禁尿流。

    他来历成迷,父母不知何许人也,只知道身世可怜,从小在监牢里长大,不见天日,跟犯人歹徒,虱子老鼠为伍。这为他以后的变态,疯狂,沦为大反派打下了性格上的根基。

    七岁的时候当了逃犯,干过乞讨,从狗嘴里抢过窝头,被野狗咬,被小孩子追着打。他肮脏丑陋,性格阴郁,被世人厌弃,没有受到过这个世界一丁点温暖的对待。作者为了增强他逆袭之后报复社会的爽感,杀死了无数路人的智商来给他配戏,把他的童年简直写的昏天黑地惨不忍睹,连街边卖红薯的老爷爷都要跳出来欺负他。

    有对老寡妇看他可怜收养了他,没过一年,老寡妇就被强盗杀了。他被抓到强盗窝里去,在强盗窝里长到十三岁,十三岁的时候从强盗窝里逃出来,又被抓进牢里,发配流放。流放从军之后,他的一生才有了转机,被一个姓高的将军收为义子,然后一路逆袭逆袭再逆袭,最后在三十五岁的时候走上人生巅峰,当了皇帝。

    他逆袭的过程史,就是一段变态报复社会史,他的罪恶可以说是恶贯满盈罄竹难书。

    他杀死了对自己恩重如山的义父高将军,为了当皇帝杀死了自己兄长。最可恨的是他杀了兄长不算,还把他兄长的老婆,他嫂子,也就是女主给ooxx了,ooxx了不算,他还把女主先奸后杀,得不到你就要毁了你。

    是的,这个变态和女主之间是一段叔嫂恋!

    当然,因为他是个反派,最终还是被男配干掉了,死状十分凄惨,是乱刀剁成一百八十块。

    这部书,也可以改名叫做反派与男配的相爱相杀,女主压根就是个炮灰啊炮灰。

    而元明姝作为那个炮灰女主,觉得压力甚大。

    女主属性:都怪我长的太美。

    完全可以配曲演唱那部经典的心如姐姐作品“倾世皇妃,我不要好累~”是的就是这么苏,你问元明姝为什么能看下去这么苏的文,~\\\\\\\\(≧▽≦)/~因为高昶的感情戏实在太吸引人了嗷嗷嗷!他躲在女主背后窥伺的让人心寒颤栗的恶魔的眼睛,他变态的隐忍的残虐的*,犹如地狱里生长出的最鲜艳剧毒的恶之花,让人抓心挠肝,欲罢不能。

    元明姝从高昶出场的那一刻就在日盼夜盼他推倒女主,酱酱酿酿,简直鼻血四溅。

    可是等穿越过来,知道自己要被变态酱酱酿酿然后杀掉,元明姝心就“啪”一下,哇啦稀碎了。

    幸好她穿来的早,努力找到了童年的小反派,誓要用自己春风般的温暖,把他的变态因子掐死在萌芽之中。

    因为他就是这部虐死人不偿命的玛丽苏小说中所有悲剧的根源啊根源!

    元明姝这边一边脑内,一边拿着个扇子指示苏长亭:“他脚上那块黑的是什么?抠,抠一下。”

    苏长亭抠了一下,是块刚结的痂,挺大挺厚的一块,想必流了不少血。

    元明姝看见了,哦了一声。

    高昶一直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清脆又响亮,在他背后,他总试图转过身去看。

    这个人到底是谁,为什么要把他弄回来,给他洗澡?要把自己吃了?

    他只能想出这么一个原因,他见过吃人肉的,可是这户人家看着不穷,不像是会吃人肉。

    苏长亭把他光腿打的啪啪的:“站直了,别乱动!”

    他只得憋着,听元明姝在背后对他评头品足:“怎么这么黑,也不知道能不能养白,黑了就不好看了。”

    “老苏,你看他脸是白的,上半身也是白的,怎么腿屁股是黑的呢,真奇怪。”

    高昶羞的想找个地洞钻进去,苏长亭又拍他腿:“转一下,叉开腿。”

    高昶转了一下身,叉开腿,苏长亭给他搓洗腿胯/间。

    这个位置,他的眼睛余光便能瞟到元明姝了。

    元明姝青纱小袖绿罗裙,杏子色披帛袅挪在臂,素手拈扇,半遮半掩着胸口。扇上是一幅仕女画的美人芭蕉图。

    她长的当真是白嫩,嫩的好像掐一下就要破皮儿流出水似的,难怪要嘲笑自己黑。

    高昶是生平第一次见到女人,漂亮的女人。以前见过的女人太丑,不叫女人。

    他就跟所有没见过世面的愣头青一样,不知所措,脸顿时红了。

    他脸一红,浑身就紧绷起来。他瞟到对方雪白的脖子。

    真是雪白雪白的,他从来就没有见过那么白。

    很想抚摸一下的那种感觉。

    而元明姝察觉了他的眼神还有表情变化,好奇的探了头。

    她这一探头,就瞧见高昶了高昶腿/间的勃/起。

    她还没反应呢,苏长亭将那玩意掐了一把。

    高昶痛的低呼,立刻就萎下去了。

    元明姝蛮尴尬的,要表示反应一下,高昶已经给苏长亭掐萎了,反应什么的有点大惊小怪。要装太淡定,也不大对劲,脑子里转了几个弯,她心说,我真是闲的,跑来看人家洗澡干什么啊,这孩子再小也是个小男人了,想到此,元明姝又感叹自己实在是活的太舒坦,整天横草不拈竖草不动的光是吃,无聊到跑来看小叫花子洗澡了。

    “你给他洗吧,我到别处去走一走。”元明姝还是先回避。

    她住的这套宅子极大,北荒之地,能有一套亭台楼榭俱全的宅子,顶顶的豪华奢侈了。不过很冷清,住的人只有她自己,另外就是苏长亭和一群仆人,苏长亭是她从京城带来的,其他仆人则是刚买的,一个都不熟。

    她坐拥豪宅巨富,身份却见不得人,她是当朝太后跟人私通生下的私生女。

    太后掌权,给她封了个公主,然而叫的是公主,她自己知道自己是个什么来历。

    她千里迢迢跑到偏远的武川郡来,主要是为了找高昶。

    一院的秋海棠,元明姝侧对了石桌坐下,观赏风光。

    仆人给她端上来一盘切好羊肉冻子。

    元明姝爱吃这玩意儿,羊肉煮烂,连肉带汤凝固在一起,结成冻子,切成薄片蘸醋,四季吃,可谓居家旅行休闲必备之良品。元明姝吃着吃着,不由得把一盘子羊肉冻子吃光了,无聊的又想叫唤,苏长亭领着洗干净的高昶过来了。

    “老奴已经给他检查过了,身上干净,没病,就是头上长的虱子,生疮了。”

    元明姝听到这话,伸了一只手唤高昶:“过来。”

    高昶走过去,元明姝打量他,比刚才像个人了,虽然瘦的可怜,脸色饥黄,但眉目还勉强端正,双眼皮儿深刻,鼻子挺直,嘴唇形状也好看,就是右边眉毛缺了一块,额头上还刺了一个小小的篆字,乃是官府发配犯人刺的字。

    一个囚字,有半个鸡蛋大。

    元明姝心说,毁了。

    小说中他脸上没字啊,是个大美人啊,作者在逗我。

    元明姝翻了翻他枯草一样的头发,头发洗干净了,但还是很乱,根本没法梳,元明姝道:“这头发,留着干什么,剃了吧,重新长,全是虱子,剃了才除的干净。”苏长亭当即拿了大剪刀,把他一头的头发全部剪掉。

    技术不好,他把高昶剪成了个坑坑巴巴的秃子,青一块白一块的。

    高昶那脑袋太惨了,一半是虱子窝,剃了头发露出一头的癞疮,惨不忍睹。苏长亭放了剪刀,给他往头上抹药。

    元明姝蹲在一边看,拿手绢摸他光头:“你疼不疼啊?看这咬的一头包,哎,真可怜啊。”

    高昶头皮簌簌的发麻,被她摸的痒痒的,心头一乱,脸又全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