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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达在床上躺了十四天,在这十四天里,他仔细感受着身体的每一丝变化。
他看着屋顶,环顾着墙壁,回想着整个西宅的样子,口中喃喃自语道:“光是这座宅院,价值就在两百个金币以上,索伦思到底给我添了多少钱?”
晋升三阶之后,曼达的一阶技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像这样寻常的事物,不需要用斗鸡眼,也不需要看到金币,只需要在脑海中留下完整的印象,就能立刻估算出价钱。
还有他的感官,他能听到草场上操练声和马蹄声,他知道托卡已经恢复了训练,正在用“诗人”给他打造的短弓练习射术。
还能听得再远一点,他听到了奴隶们在森林里修建木屋,奴隶只能在皮鞭下干活,而且工作效率不会太高。
他换了角度,听到了一个特别的声音。
“呵~忒!”
这声音是从面包房传来的,是海莲娜,她又在往面粉里面吐口水!
曼达勃然大怒,叫来了桑吉拉,尤朵拉刚刚完成入阶还在休息,桑吉拉暂时承担侍女的职责。
“拿上鞭子去面包房,狠狠揍海莲娜一顿,揍到她提不上裙子为止!”
桑吉拉背过身去,在腰下比划了一下:“要肿到这么大?”
“再大一点!”
“是要这么大?”桑吉拉有比划了一下。
“差不多了。”
桑吉拉点点头,提着鞭子走了出去。
曼达下了床,推开了窗子,试着活动了一下筋骨,他从二楼直接跳了下来,几步爬到了院子里的一棵树上。
除了力量上没有特别的变化,整个身体素质都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哪怕不使用三阶技能,他也有打败狮子女的信心。
可问题就出在了这里,三阶技能到底是什么?
按照神像上的密文,对三阶技能的描述是:他人之物,皆可占有。
多么励志的技能,这不就是提醒自己去做强盗么?
可这个技能到底该如何使用?难道是传说中的“大搬运法”?
曼达早就试过了,他想把克劳德赛家族的财富全都“搬运”到自己面前,可没能成功。
神谕实在太隐晦,没等曼达摸索出来,做强盗的机会又来了。
在床上躺了将近半个月,曼达以为自己错过了第二桩生意,可没想到的是,马德森收到了消息,克劳德赛去了蓝海湾,和盐商们谈妥了生意,两天后才从蓝海湾出发了。
“从蓝海湾到铁山镇,信使单人匹马,走了三天三夜,也就是说,这是三天前的消息,男爵他们已经在路上了。”
曼达笑道:“厄运又要再一次降临到他们身上。”
马德森犹豫半响,低声道:“有件事我本不想提醒你,如果没把握打赢他们的话,最好不要轻举妄动。”
曼达诧道:“我已经赢过一次了,为什么对我那么没有信心?”
马德森道:“这次商队来自蓝海湾,他们请来了强大的帮手,有一个叫亚曼的老家伙,听说个还是个半神,他好像对你们很熟悉。”
老亚曼?曼达一怔,他果真还活着,没想到还能遇到他。
看着曼达吃惊的表情,马德森的脸上瞬间挂满了汗珠。
“我真的不打算提醒你这件事,如果你对付不了那个老亚曼,就不要轻易出手,我们只想做生意,可以用生意人的方法对付他们,如果你一定要出手,万一失败了,可千万不能出卖我!”
曼达笑笑道:“别那么紧张,就是个老朋友而已,喝杯酒,聊聊天,所有的误会都能烟消云散。”
看着曼达诡异的笑容,马德森感觉浑身发麻,他不敢逗留太久,他意识到自己卷入了一场可怕的纷争,争斗的双方有着他无法想象的实力。
送走了马德森,曼达找到了狮子女:“今晚我们要去见一个老朋友,曾经和你同为半神的老家伙。”
“老亚曼?”狮子女诧道,“他还活着?”
“现在还活着,将来能不能活的成,取决于他的态度。”
“就我们两个去吗?”
“他找了帮手,我们两个去恐怕不稳妥,我会带上齐格塞、桑吉拉和托卡,还有我那群年轻的战士。”
“托卡?那个小家伙?”
“他是阿波罗的一阶信徒,是时候该经历一场战斗了,”曼达回头叫来了桑吉拉,“去看看席尔瓦的状况,休息了这么多天,我猜他差不多能动了。”
狮子女道:“不带上沃姆吗?”
“沃姆要留下来看家,而且我担心他舍不得对老亚曼下手。”
“真正下不了手的是她吧?”狮子女冷笑的看着桑吉拉,“她可是老亚曼多年的老友,只怕亲密到了让你难以想象的程度。”
桑吉拉曾经是老亚曼的信使,狮子女的嘲讽让她有些恼火。
“过去的事情就别再提了,我现在只忠诚于曼达,他是我的主人。”
“你的主人换的太快,你也没资格说什么忠诚。”
桑吉拉皱眉道:“我刚揍了一个不听话的姑娘,揍得她提不上裙子,如果你皮痒了,我也不介意揍你一顿。”
“好大的口气!”狮子女狞笑道,“来呀,我还真有点痒了。”
看到两人要动手,曼达赶紧劝阻道:“遇到这种事情,谁也不能让着谁,别用技能,只能搏斗,尽量别打脸,我押十个金币给狮子女!”
“别叫我狮子女!”斯芬克斯想打曼达一拳,却被曼达轻松闪开了。
看着曼达伶俐的身法,狮子女喃喃道:“你已经三阶了?”
……
深夜,商队在原野上快速行进,走到一片树林附近,克劳德赛收住了马蹄。
“我们在这里扎营吧,夜里走森林实在太危险,我们不如等到白天……”
老亚曼摇摇头道:“男爵大人,你不了解古神的信徒,我的那些老朋友如果想动手,无论何时何地都很危险。”
另一个男人道:“最好的方法是赶紧回到家里,结束了这段旅程,危险也就结束了。”
说话的男人长相奇特,他很矮,很壮,相对于粗短的身体,他的四肢很长,就像一只坐在马背的狒狒。
最奇特的是他的头发,一半是火红色的卷发,另一半是青绿色的直发。
男爵道:“只怕那小杂种以后还会找我的麻烦。”
男人冷笑道:“可那与我们又有什么关系?”
男爵道:“我可以雇佣你,给你很多的钱,我还可以向子爵大人谏言,让他封你为骑士,你可以在我的领地上得到一块食邑。”
在过去的两天里,他们曾经遇到过一伙毛贼,男爵见识过这男人的本事。
男爵知道自己引以为傲的四个骑士加在一起也打不过他,就算加上所有的卫兵也打不过他,如果能雇佣一个如此强大的帮手,那个小畜生绝对不敢再找他的麻烦。
男人默然半响,低声问道:“子爵会听你的话吗?”
男爵笑道:“都是生意而已,就看价钱如何。”
男人的手攥紧了缰绳,他心动了,忽听老亚曼抬起头道:“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别忘了我们的任务是什么,我的老朋友已经来了,其中一个正在天上飞翔,别总想着当什么骑士,先想想该怎么应付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