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第六十七章 一年(倒V)

狄夜幽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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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国菊城

    说起青叶楼,那是在菊城里无人不晓的。虽说只是间茶楼,其建筑却从闹街延伸到丽湖湖畔,收尽各处风景,楼有三层,满足不同人的需求。若不是有雄厚的资金、足够的信心和保证以及聪明的头脑,谁也不敢干这种冒险的事,那可是一不小心就有可能从富翁掉到背负一辈子也还不起的债的境地的。工程虽然浩大,但整个楼并没有彰显其富贵与华丽,反而保持了清丽与雅致,还带着些许趣味,吸引达官贵人的同时并没有让平民百姓望而却步,客源广泛、不断。最重要的是里面的服务别具一格,让人耳目一新。虽说开张只有半年多,那地位却是摇摇直升,很快就把同行比了下去,现已是城里排名第二的茶楼了。

    “哎你们说,这皓羽国的新皇帝还真是够狠的啊!登基之前就流放了四皇子,登基没多久就把八皇子的权也夺了。这下,这‘上皇子’里可就只有他一个了!”

    “你懂什么啊?皇位还没坐稳,当然担心有人抢了!”

    “嗨!皇家无亲情,为了夺权,杀兄弑父的什么事都干得出来,见怪不怪!”

    “那新皇帝要是在出生的时候再晚上半天,还不是和皓羽十一皇子一样的命,再厉害也得被送人任人欺凌,哪能有今天的皇帝命!”

    “那也不能这样说,那十二皇子还不是好好的!”

    “人家那是家族特殊,哪像那个倒霉的叶孤飞,生母是个不起眼的小宫女不说,还克死了老皇帝爱妃的儿子,据说那小宫女也是被他克死的。天生的克命,谁会喜欢啊!”

    “照这样说,那一年前皓羽国大乱好像是在那个叶孤飞离开皓羽后的事啊。难不成,他还能克自己的国家?要不然,老皇帝把他找回来之前,那皓羽怎么好好的?”

    “这,这岂不是怪物了,也太可怕了吧。”

    “还别说,这叶孤飞啊虽然长成那样,但现在在丹国混得可开了,还在朝廷任职了呢?”

    “还真是妖孽啊!”

    “切!你也说了,‘他长成那样’,谁知道他是怎么当上——”

    未说完的话硬是被卡在喉咙里,四个人一瞬间动作定格,仿佛时间唯独不从他们身上流过。若不是那几个眼珠子在转,还真以为是死人呢。

    此刻,在青叶楼三楼的一间隔间里,一位看起来十三四岁的蓝衣公子正靠在窗边欣赏着丽湖的风景。

    “吴情啊,嘴长在别人身上,嘴不说,心可以想啊。现在阻止了这几个人,在你看不到的地方,别的人同样也会说。” 扭头看向坐在不远处的人。

    自从那个女人有了身孕,我就让吴心带着她到安全的地方了,继而把吴情招了过来,反正那时皓羽国的事呀安排得差不多了,用遥控的就够了。

    “公子,那些没用的就不用听了吧。”那些混蛋,公子好不容易出来透透气,竟然说出让公子讨厌的字眼儿,绝对不会放过的!

    “算了!”吴情又不笨,多说无益,“别出人命。”不用想也知道,这家伙绝不会就这么简单地放过那几个人的。

    吴情点头应是。

    来到瑞国已经快一年了,莫名其妙地就先在这里住下了。这都要从见到林晓的时候说起了。等我来到瑞国见到他时,他已经病的不行了,对我交代了一些事,就闭了双眼。原来,我三岁那年在皓羽皇宫遇到的刺客是他的师兄林达。师兄弟两人同为通晓门的堂主之二。当年,林达中了不解之毒,时日不多,就想找个继承人。谁想,他进了皓羽皇宫就再也没出来过,临死还把那块代表身份的玉塞进了我的头发里。要说那块玉啊,别看它表面上没什么特别,重要着呢。把那玉在墨汁里一浸,再拿出来擦干后,玉里就显现出黑色的花纹了,细看地话,就会发现那是一个“晓”字和一个元宝的图案,这就代表了林达通晓门商堂堂主身份。而林晓的玉上出来的是一个“晓”字和一个刀鞘的图案,代表着通晓门护堂堂主的身份。通晓门共有三堂:商堂,专门从事商业;护堂,专门从事镖局的工作;刹堂,专门从事杀手的工作。至于通晓门的门主,林晓什么也没说,旁人也很少见过,不过是每月的查账而已,我也懒得查。

    从我和林晓见面那一刻起,我就已经走不了了。林晓六年前就把我在商堂挂名了,堂里堂外各种人都早已对那个未露面的堂主投注了各色目光,在我到菊城见他的前两个月,门里的重要人物都已经知道了我皓羽十一皇子的身份。再加上林晓的临终嘱托,我不想拒绝那个人,即使知道他在某种程度上利用了我。

    他告诉我,六年前和我的见面根本不是偶然。他告诉我,查出林达死因的他,在我被送往焦国时就一直尾随在后。他告诉我,使团一离开客栈,他就入住了我的房间,见到我第一面就知道了我的身份。想想,自己还真是个白痴一样。

    说是走不了,其实也并非绝对。只要我再狠心一些,没人可以拦住我,最坏的也就是把通晓门整个给灭了。只是,那样的自己真的有些可悲。

    算了,反正目前的日子还算可以,除了有点儿忙。有时候自恋地想想,古书上说的“运筹帷幄”大概就是如此吧。天翼教的事情、丹国的事情、皓羽国的事情,再加上现在通晓门的事情,恍然自己就是司令总统级的人物,要么就是小说故事里黑幕后的终极BOSS。

    好笑于自己的想法,抿一口茶,继续看向冬末的一片红意。

    看着那湖边的棵棵红梅,不由地就想起了陆游的一首词,随口就念了出来:“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都说皓羽十一皇子是那漠羽星,不过是君主们自己想挣天下的借口罢了。

    “公子作的?”吴情很随意地问着,既不像个下人,也不像个下属。

    “算。。。。。。是吧,至少,这个世上应该还没有。”被吴情的话拉回思维,讷讷地答道。被说成是自己作的,多少有些心虚,毕竟自己的才学再怎么也没达到人家那样的地步。

    吴情很是能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我有时候都怀疑这家伙是不是人格分裂了。我身边的人,演技最好的就属他和流了。

    午后的街道上,一位十四五岁的少年拨开熙攘的人群,直向青叶楼冲去,那脸上的怒气让被他撞到的人们都噤了声。

    进了青叶楼,少年什么都不看就直接向三楼的某隔间跑去,似乎很清楚要找的人在哪里。

    “姓风的,你果然在这里!”看见那人悠闲地在那儿喝茶、看风景,少年就气不打一处来。

    “练完了,林绝大公子?”好笑地看着怒气冲冲的某人。

    注意到那人的视线和勾起的嘴角,林绝不安地看了下自己的身上。这一看不打紧,把我们的林绝大公子的脸都弄变色了。想到自己就那样浑身尘土、衣衫破烂地在大街上逛了一圈儿,林绝更是恨不得钻到土里去。

    想到罪魁祸首的某人,林绝狠狠地瞪着在那儿悠闲的人。要不是晓叔叔临终嘱托,自己绝不会听他的话搞那些该死的训练去折腾自己。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那张脸吗?使得从不随意夸人的晓叔叔老是在自己面前夸他,还夸了那么多年,还让自己向他学习?绝对是用那张脸迷惑了晓叔叔!晓叔叔几年来一个人担着两个堂的大小事务,凭什么没有一点儿功劳的他一来就当上商堂的堂主?夺走了晓叔叔的夸奖不说,最重要的是,还夺走了雨姐姐的关注。

    “我来是要告诉你,三堂会议要开始了。”要不是为了雨姐姐,鬼才懒得亲自跑这一趟呢。“还有,总有一天我会打败你!”想起第一次见面时,自己被对方几下子就放倒了,还是在雨姐姐的面前,林绝就咬牙切齿。

    看见那家伙的狠样儿,就知道他又想起了第一次见面的事。简直就是个毛孩子,没点儿定性,什么都写在脸上,将来怎么接护堂?

    “那好,给你个机会,三天后,让你先和吴情比划比划。等你什么时候能打败他了,再来找我吧。”

    “哼!一言为定。”不就是个痞子随从吗?武功能高到哪儿去?林绝转身离去,自然是去找他的雨姐姐了。

    然而,世事难料,谁又知道三天后是个什么样儿

    作者有话要说:来补了!!

    世事难料,变故太多!

    各位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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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此章开始倒V,看过倒V章节的亲请不要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