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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醒来,深秋的阳光从纱帘的缝隙丝丝透进来,箫小杞眯着眼,盯着白花花的天花,脑子一片空白,过了好一会,她动了动,感到右手臂一阵酸麻,才想起昨晚自己又和艾力一群人玩卡坦岛拓荒游戏,一群人喝啤酒玩游戏玩到深夜,就都将就着在客厅就睡着了。睍莼璩晓
因为公寓内暖气不是很足,箫小杞就把唯一剩余的一件毛毯给他们,毛毯小小的一张,此时奥利维尔就和艾力等人七叠八叠,手脚交缠着睡成一团。
箫小杞的大床上还睡着几个女孩,箫小杞把衣服扯回来后,踮手踮脚把走下床,她丝条慢理梳洗一番,把大大小小的东西收拾好。
大概一个小时候,箫小杞收拾完毕了,她拉着行李箱,居高临下俯视还在沉睡中的奥利维尔。
她弯腰,拍了拍奥利维尔的肩,奥利维尔没动,她再加大力气,奥利维尔皱着眉呜喃一声,挥开她的手,箫小杞皱眉,站直,捶了捶还在酸痛中的腰,干脆用脚踢过去了。
奥利维尔睡得迷糊,忽然遭受攻击,终于慢悠悠用一只手扒开挡在眼前的头发,从头发的缝隙中,半睁开眼仰头看过来,箫小杞看了眼墙上的壁钟,时间有点紧了,她怕奥利维尔又再睡会去,长话短说急忙道:“我要走了,bye,bye捏。”
奥利维尔敷衍挥手,学着箫小杞的语气道:“bye,bye捏。”然后撑着脑袋的脖子力气一松,整个人又再次埋在人堆里头了。
真冷漠,箫小杞撇撇嘴,拉着行李箱走出住了3个月的公寓。
今天是11月3日,一年前的今天,她踏上了欧洲大陆的土地上,今天,她要离开了,去往北美洲,箫小杞深呼一口气,最后一次看一眼这栋掩埋在巴黎城里的嫩黄色的建筑,没有再留恋,大步往前,她没有不舍,所有的这些,她都只是个过客,不是归人。
巴黎的小雨从凌晨就一直下着,箫小杞长长的毛线开衫,拉着巨大的行李箱走在去机场的路上,在某个私人展馆门外,箫小杞远远就看见一个体格魁伟的大叔,披一袭挡风的大袍子,袍摆垂地,如个大帐篷,露出个脸,下面领口略张,挤着三只猫的脑袋,好奇似的看雨天。
箫小杞在开衫的口袋里摸索了好一会,才找到几枚硬币,她走过去,弯腰放下硬币,指指猫,笑着说了句:“可爱”。
大叔闻言大喜,把袍子下摆一揭,但见他松垮垮的大袍底,赫然还兜着个纸箱子,里面正有八只老鼠大的初生小奶猫,正嘤嘤沥沥,追滚打闹,一见袍摆掀开,立刻一起抬头,定定的看雨天。
箫小杞笑了笑,没再停留,继续向前走。
她的目的地是亚特兰大,亚特兰大位于美国东部,坐落在海拔350米的阿巴拉契亚山麓的台地上,是美国三大高地城市之一,亦是美国佐治亚州首府和最大的工商业城市,亚特拉大是美国佐治亚州首府及最大城市,是富尔顿县的县政府驻地,是美国第9大都市区。作为一个铁路枢纽,亚特兰大的发展始于19世纪早期,在南北战争时被摧毁,但在被选为州府后迅速重建。
“约翰·托马斯,19岁,美国人,身高180cm,就读在佐治亚大学法学院,父母都是亚特兰大有名的律师,从小被宠坏,讨厌输,有点固执偏强,生来霸道,喜欢被人崇拜,但心眼儿不坏,对朋友毫无保留的一面。”
好吧,箫小杞看完资料,站起来,拉着行李箱走出机场,心里哀叹不已,看来是一个被宠坏的大少爷啊,这次够她受的了。
箫小杞在巴黎是穷够了,一下飞机,第一件事就是租了辆小汽车,在美国没车那是去哪都不方便,办好手续,工作人员把钥匙交到箫小杞手上,箫小杞立马把行李箱扔到副驾驶上,把鞋子也脱了,欢呼一声,光着脚进了车,关上车门,呼啸着往约翰的住处驶去。
她申请的学校是约翰正在就读的大学,可惜的是,她已经错过了夏季8月的入学,所以只有等到冬季,才能入学。
箫小杞一点都不喜欢亚特兰大的天气,她一下飞机就把穿着的毛线开衫给脱了,没错,这里很暖和,但这种暖和只是相对的,如果你把十一月的亚特兰大和十一月的芝加哥比,亚特兰大当然更适合人类居住,但如果你把十一月的亚特兰大与十一月的佛罗里达比,亚特兰大就是一坨热乎乎的狗屎。
约翰住的地方,是大学的兄弟会租的小栋别墅,兄弟会的那栋建筑热闹极了,老远就能听到震耳欲聋的音乐声,这些人给箫小杞的感觉就是每天都在寻欢作乐,看过美剧的都知道,所谓的兄弟会就是类似一群闲着无聊的纨绔子弟的大学社团,他们都有自己独立的别墅,十多个人住一栋两三层的别墅,每个人一间屋子,分享客厅厨房和厕所,住在这里不见得便宜,但可以认识很多人,在这里有参加不完的活动和party,有喝不完的酒,更关键的是,兄弟会这个词在某些人眼里就代表性感的纨绔子弟。
今天是周五,每到周五下午三点,兄弟会的人就会准备音乐和香槟开派对,箫小杞把车停好,下车,抬头看着眼前的建筑,她此行的目的是先去探探约翰的性格特点什么的,好制定战略,但现在……她低头扯了扯身上穿着的白衬衫,牛仔裤,还有……哦,箫小杞钻进车里,把忘了的鞋子拿出来,穿上,现在……她不确定兄弟会的人会不会让她进去,她呼一口气,略带紧张向大门走去。
“咦,又来一位漂亮小姐?”门口站着一个表情夸张的男人,打扮得和土耳其老爷一样,穿着花俏的浴衣站着迎宾,对每个可能上他床的漂亮姑娘微笑。
“恩。”箫小杞根本没心情和他打招呼,她脚步飞快,就怕下一秒就被人轰出去,幸好他也没心情理睬她,箫小杞径自往前走,四处环顾想着要怎么找着约翰,然后她的脚步就停住了。
“叮——任务目标出现,请注意。”
约翰长得很帅,这一句话可能有点太过地广泛,但……如果真的要详细描叙,那么阿尔弗雷德是那种正统的帅哥,鼻子眼睛嘴巴都像是教科书的范本,好看的正正规规,奥利维尔是那种带有侵略性的英俊,简单来说,就是台言故事里的‘邪魅狂狷’式美男,大卫是那种禁欲式的中世纪帅哥类型,卢卡是那种非常非常干净的眉清目秀,完全没有侵略性,好看得像温泉水一样沁入心脾。
而现在的约翰呢,则是阳光帅哥类型,整个人就像是太阳一般,散发着灼人的光芒,帅得耀眼,随便往街边一站就能吸引眼球的那种,他估计是这座别墅里十几个男人里最扎眼的那个,而他也深知这一点,很会利用自己的魅力引诱女孩。
箫小杞还没想明白是现在要怎么做,是现在趁机结识,还是先按兵不动,从他身边的人那里入手,约翰看到箫小杞时却微微一笑了,箫小杞一愣,左右看了下,没人,那么就是朝她笑的咯?箫小杞惊恐地瞪回去,上帝,原谅她,因为这实在太惊恐了,她明明不认识约翰啊,他对她笑什么啊,有一种阴谋被人先一步猜出的感觉。
不过约翰毫不在意,朝箫小杞走过来,箫小杞保持着不冷不热的神情,但天知道,她都紧张死了,约翰到底要干嘛啊!
“要喝一杯吗?”约翰问,把装着香槟酒的杯子递到她手上。
即使兄弟会的舞会每个礼拜都会有众多二十一岁以下的姑娘参加,但这些禽兽照样喝自己的,废话,他们不可能因为有嫩姑娘到场就戒掉自己对酒精的狂热。
箫小杞想她还是需要遵纪守法一些,她没有结果酒杯,正气凛然道:“我想,你还有两年才能喝酒吧。”
“你怎么知道?”他问。
箫小杞觉得她的大脑实在无法转动,纠结着到底要怎么才能勾搭上约翰,要说些什么才能引起他的注意。
“因为你的事我全都知道。”箫小杞不假思索说,“你暗恋你很久了。”话一出口,她就后悔了,智商不够用啊,尼玛,这话蠢毙了,最愚蠢的交往方式就是主动把主动权交出来。
约翰对这话不置可否,这是当然,天知道他从小到大这样的话听过多少次了,他搂着箫小杞的脖子,在她的脸上“巴兹”亲了一口。
“就差那么几个月,我就二十了。”他笑着说,半强硬地把酒杯塞到呆住的箫小杞的手里,“别怕,这里没有条子,条子都去镇上的酒吧了,每周五亚裔姐妹会都会在那里举办舞会,他们得去监督酒吧里的售酒情况,而我们这的都是私酒,我们正大光明地摆着,条子没理由搜刮。”
箫小杞低头看着酒杯,为今之计只好让约翰相信她是真的喜欢他的了,只能表现得更明显了。
箫小杞这样想着,想也没想,心一横就仰头把杯子里的香槟全喝光。
他肯定在香槟里下了药,美剧里兄弟会里的禽兽最擅长了。
箫小杞感觉自己在跳舞,头重脚轻的,手脚都不受控了,她跳着,然后笑着,感觉到被一个男人扶到了顶楼的房间。
等箫小杞再次清醒过来的时候,约翰背对着她,已经穿好衣服,正在拉自己的裤链。
箫小杞的第一个反应居然不是哀悼自己的贞操,她呆呆抱着被子,脑里只回想着一个问题:已经完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