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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最偏僻,最艰苦的一线,始终想着最贴心的书迷们。这几天开准星纸质书研讨会,荣誉再大,一切属于你们!
对方等待的魔师哈里打着哈欠走来时,仿佛来人只是惊醒了他美梦的蟊贼,“告诉我,”他厉声问道,“陌生人,我们都不希望发生什么不愉快的事。你的来历?”
“我……考古……路过,没有恶意!”任宏杰知道动手之前还是有些说辞的。
哈里敬畏地看了一眼水池说了句,“这里可不欢迎任何陌生人,包括不喘气的死人。”
他站立在距离自己很近的距离,任宏杰能够闻到对方黑色长袍上潮湿、强烈的气味,像是城市边缘长期缺乏处理的垃圾场里的腐肉一样令人作呕。
“我面对面地和法医、法警、外科大夫甚至是死刑犯无数次接触过,他们至少心灵不是如此肮脏的。”任宏杰想到这里心里感觉沉甸甸的石头压在心头上,急需要爆发或者释放出来,哪怕自己没有任何胜算。
他迎着对方目光走上去问道:“考古收集标本不可以吗?”
“标本”在他嘴里说出后,哈里眼睛变得更阴森了,然后对着身边四个手下说了句,“你们喜欢这个爱说话的人吗!”
他们当然不喜欢,左边两个人冲击时,右边的也冲上来了。
任宏杰只盯着他们的眼睛,当对方瞳孔里闪出动手念头时,他拳脚联动的出击,几乎在对方还没有感觉疼痛就已经完成了。
他击倒最前面一个时,学着模仿咏春拳经典的拳师动作,摆开架势然后耍酷地用拇指抹了一下鼻子,再挥动手掌示意对方过来这个老套路,在至今尚崇拜痴谜六十年代国产功夫片《醉拳》这个西X国家,绝对有着极好的效果。
抓腕、反掰手掌、瞬间下压,把对方弄成“鸡爪子”痉挛形状,然后一个抬腿垂直将身材高大的歹徒正蹬出几米。
这还是他击打嫌疑人带有保护性的战术动作,现在他不需要惯着这些整天和尸体打交道的狂徒。
他不仅是个实战场上的高手,还最爱把调皮的一面展示给对方,按说四个彪形大汉够他折腾一阵子了,至少还是在人家地盘呢?
他脑子想起了自己几年前在铁路边上遭遇持刀歹徒围攻的趣事了,只要被他们围住任何一个方位捅来一刀子,自己小命就会玩完,何况武术大师李连杰说过“大街相遇后,柔道不如摔跤,摔跤不如菜刀”,这个课题他研究了很久,最好的办法就是凭借超强的体力边打边走,只要对方耐力不如你,第一个赶上来的就会成为首个被击倒的。(这个内容在前面说过,作者不是为了凑数字,现在街头事情挺多的,再温习一遍。)
现在,他依然使用这个办法收拾四个呆头呆脑的家伙。
他脚下的厚底作战靴奔跑在游泳池边沿上很灵便,就连拐过直角是都不会失去重心,只要敌人上来一个就是一吓、二晃、三击打的办法打对他们。
有那么一两次,他甚至认为自己有希望击退他们。他不发一声的搏斗让他们多少有点不安。
他们下手并不狠,大概华夏武术那种博大神秘的影响力让他们感到畏惧,当然也没有想到,在这个背着背包的特战队员不光灵巧,还不时发出“哈哈……嗨……走……”的低沉号令,手眼结合起来,嘴里时刻发出口令助威,这么奇特的激烈反抗还没遇到过。
重新有群人围上来时他还是那么自信,他还是准备按照原先套路出招,可他感觉自己到鼻子有种奇怪味道正侵入血管,在影响他的意识,他知道当地新出产一种类似芹菜叶的绿植,加点耗油或者白灼一下既能勾起肠胃无底洞的欲望,还能让烈酒变成世间最美的“佳酿”。
他快速出击的拳脚像是打在充满空气的水袋上,马上就弹起返回来。
新来的人员清一色的赤背,身上印着黑麦做成面条形状的咒语,皮肤细孔冒着猩红的水珠散发着特殊的味道。
他们脚底同样是沾满杂草屑和泥土的高腰靴子,穿在脚上行走起来变得稳重。
他的耳朵部位挨了一下,有人不仅拳头打中了他,中指上的一枚拇指大小的金黄戒指在他耳廓上刮出了很大的口子,一股血顺着脸颊流到脖子里。
他拼命地用双手护头,尽管拳脚雨点般地砸在后背和胳膊等裸露的部位,他知道那只是皮肉伤,还不至于毙命。他透过肘部弯曲的缝隙看到那群喊着说吐字不清的咒语的家伙,像收拾一只生命力极强的丧家犬那样凶狠。
他又看到了那枚戒指,在昏暗的灯光下闪着明亮的光芒,那是熨斗的形状。一个由上往下砸来的肘击让他潜意识收缩身体时,他感觉自己鞋跟正靠在游泳池边缘水泥棱角上,他身体开始不断地颤抖,还发出求饶的声音。
这种兵家诡道的伎俩让围攻的疯子信以为真,只有两个人还在踢他的腿干,还有个试图扯掉胳膊上和平标示,其他人放松了警惕张开肥厚的嘴唇谩骂他的懦弱,几口带着难闻气息的浓痰射到他头皮时他丝毫没有反抗。
他想起了刘易斯还是刘翔短距离力量爆发跨栏的场景,还是眼前金星乱蹿让他感到窝囊,总之,他坚硬的脚后跟蹬着水泥立面闪电般地一跃而起,双手挥动,一只脚对准中间几个人下体位置就是致命弹踢,出手也是极快速度,那不是手掌,是手指!每一下都是直插对方眉毛下面那对闪亮的眼球。他能制敌的手脚都在出击,无须保护自己的身体——所有能用的器官必须出击,忘却自己存在的出击!
忘记自我,忘记肉体,忘记贪欲,忘记忘记二字,临危不惧,舍弃一切冲锋,“忘我”是战队之魂,之根本!
一片惨叫和来不及反应的惊呆中,他忘记了身上十几处伤口疼痛,连耳朵流血染了的半边脸都没有意识到。
距离黑影下入口处还有两三米距离,他减慢步速像击剑运动员一样熟练地一个“刹车”急转身停住了。
他想自己还没有看到躲在墙后的孔继梅,她肯定是吓得满脸铁青,正蜷缩在那里等待死亡的到来,不能再后退一步了,不能,坚决不能!
面对这群刚才差点打死自己的狂徒,他面带微笑看着他们,抬起右手把自己脸上鲜血涂抹了个均匀彻底,只留下双眼观察对方。
嘴边上浸入了自己的血滴,他闻到了自己体内流淌液体的味道,这会竟然感到有种熟悉亲切的感觉。
对面的狂徒正朝着这里走来。他们用手掌敲鼓般的拍打着健硕的胸膛,嘴里高声念着咒语往这里走来。
他们步伐很慢,显然是边走边观察,那个带着戒指的小子紧紧盯着他,只要自己再出其不意地使出一个动作,他肯定马上停止嘴里的咒语躲避致命的进攻。
还有,哈里这个老鬼看烦了这场持续四十多分钟的战斗,他拿起草棍含在嘴边,吸吮着干涩的味道,然后掏出一支灵巧的左轮手枪,一粒粒地往里装子弹,还不时地往这里看上一眼,眼神直逼筋疲力尽的任宏杰。
“忘我战法”已定格,剩下的场景是否这么出现,任宏杰身体发力,肌肉暴起,关键部位鼓成了球,衣服破碎,高喊“忘我!”然后冲向敌方阵营,正前方看来刀斧,下面飞脚直踹,他不躲不闪,双臂收敛,自己次要部位血肉横飞,腥气四溢,唯有一双充满威猛、愤怒的眼神,射出两道逼人的寒气,腰部中刀,小腿中弹,只要大脑、心脏和四肢还在。
那么,就是忘我的冲锋,一直向前……零距离时,这股胆气很神气,早已让对方吓得灰分魄散,被他一个个短平快的速度加上神力各个瞬间消灭。
没有,绝技和破釜沉舟的战斗,这时候还不会打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