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羊毛

粉红尼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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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衣铺的掌柜正在和林思月诉说着收集羊毛的不易,:“每个来交绣活的小娘子,和来买成衣的客人,咱都问了一遍,可也只零散地收了一些。”

    绵羊也有品种,多按照羊的外观和产地分类,并不是所有的羊毛都适合纺线做衣。而大楚的绵羊则大致分为两类。

    一种绵羊生长于东南方,它的羊毛只能被用来制作粗糙的毛布,买不起冬袄的人家则会购买此物过冬。

    而另一种外毛较短,内毛却细软的绵羊所产出的羊毛,才是她想要的。

    “那就多谢您了,若是用得好,我下次还会来您的铺子的。”漂亮话谁不会说呀,她也不是听别人几句好话就会给人家赏银的人。

    “您就少加些银钱吧。”

    那掌柜讪讪地笑了笑,:“那总要给咱们留个口舌钱,好歹买几杯茶水润润嗓子。”

    粗浅看来,收来的羊毛细度、曲卷度和色泽都还不错,草杂也很少,就是不知道下水洗了之后会如何。付齐了羊毛的尾款,她又让掌柜帮忙再收集些细鸭绒。

    街尾那木匠的手艺还是很叫人信得过的,农庄的家具也是找他打的,所以一般的小木件人家也不排斥帮她做就是了。

    大虎将新买的食材搬上了马车,林思月又突发奇想地想买只马回来。虽然每回雇马车耗费都比较低,可时间一长,这也是一笔大的支出。积攒下来,也够买一匹马了。

    可是,大楚对马匹也有管制。

    按理说,毛驴要便宜些,除了拉驴车,还可拉磨,也要比马好养一些。与马比起来,不易生病,也接受的了狭小的环境。

    那最好养驴才是。

    想着想着,旁边茶寮里几人的谈话却将她的思绪拉了回来。

    一男子笑着道:“听说了吗?咱们这位殿下和离了。”

    “这还不止呢。”一人调笑道:“据我那位之前在王府看门的表哥说,这位殿下和离之后才发现自己的心意,现在往人家那里跑得勤快着呢。”

    几人顿时哄然大笑,:“照我说,这位殿下也是,享齐人之福不好吗?可偏生还要装什么情圣~”

    “那在王府借住的那位季小姐呢?”一人不解问道:“这季小姐能无动于衷吗?”

    “这谁知道呢?”

    都城里这些乱七八糟的流言都是从哪里传出来的?萧景云也只是公事公办罢了。

    萧景云的近侍看着自家殿下不悦的脸色,手握刀柄,说要好好教训教训这些人给殿下出气。

    “不用了。”萧景云摆了摆手,:“说便说了,若因别人说了不好的话,便去打杀他,那我萧景云成何人了?”

    近侍点头称是,便不再多言。

    他本欲乘马车返回农庄,途经坊市时,偶然瞥见林思月的身影,这才停了下来。

    见她一开始发着呆,如今却被茶寮里那几人的闲谈吸引了注意,只得无奈地笑了笑。

    萧景云走到她的身旁,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膀,在对方惊诧的眼神中,开口问道:“你不是说今日不来都城的吗?”

    “难不成,你是故意使唤本王的?”

    “没有没有。”听流言被抓包的林思月颇为不好意思道:“今日本来是不准备来的,但发现庄子上吃用都不够了,这才来了一趟坊市。”

    “殿下可千万不要见怪才是。”

    本来也只是想开口逗逗她,见她一本正经地和自己解释,萧景云的心情倒也还不错。

    “市井小民的话,你倒是也听得起劲。”

    他是因为流言不高兴了吗?也是,任谁听到了这样的谈论都不会高兴的。

    “殿下,谣言止于智者,您也不必因为这些话而不高兴。”

    “有时候,一个不好的名声反而会省去很多麻烦。”

    萧景云理解她的未尽之言。天家无父子,更无兄弟。

    即使是平民百姓家的孩子,也会为了微薄的家产而争上一争。

    “你倒是爱胡乱操心。”他状似无意道:“爱管闲事也不是什么好的品德。”

    好像自己怎么做都不能让他满意呢,为了缓解尴尬,她只好将“今天买了什么什么”,“之后准备做什么。”都自个儿说了个遍。

    萧景云却笑话她没有见识,:“直接穿羔羊的皮毛就是了,又软和又不腥膻。”他想了想,便道:“若是买不起羔羊的皮毛,不是还有老羊皮和旁的动物皮子可以选吗?”

    “弄这么麻烦的事情作甚?”

    闻言,林思月却沉默了。不可否认的是,因为生活水平和见识的差异,他可能没法联想到普通人的日子究竟是何种模样?

    但这其实是危险的,不是她争辩赢了,对方就会彻底改变想法的事情。

    她觉得自己应该温婉一些:“古时人们发现蚕吐的丝光亮又柔软,便想着这样的丝要是能做成衣服,也一定很好。后来便多了许多养蚕,并以此为生的人家。”

    “若是当初人们看见蚕所吐出的丝,却没有任何想法,那殿下身上的这些绫罗绸缎又该从何而来呢?”若是成功制出了毛衣,那养殖,梳洗,纺线,织衣,售卖,每一步都会容纳进很多的劳力来。

    而且,若是暂时只制冬衣,也不会耽误耕种的时节。

    “我说这些,不是责怪您什么。”

    “只是,殿下这样说,怪叫人寒心的,好像我做的事情其实就没有任何意义一般。”

    看着她有些低落的样子:“你这么在意我的话做甚?”

    他遮掩住因刚才所说的话而生出的一丝后悔的情绪:“想做便去就是了。”若你肯说出口,我也不会拒绝帮你。

    “到时候做出来了,本王可当第一个试穿的人。”这可是他许诺的,旁人都不会有的待遇。

    “多谢殿下!”萧景云嘴巴虽然毒,但内里倒是挺柔软的。

    此时正欲起身,想尝试走几步的梁岳,刚好瞥见肃王和林思月两人一前一后走进内院。

    他向一旁的侍卫招了招手,吩咐道:“叫暗一来见我。”

    知道她同肃王的关系之后,梁岳总觉得自己被救之事有些巧合。若对方身份普通,好打发的话,他也不会有这个念头。

    暗一来得很快,说林小姐生活很有规律,没有什么特别值得注意的地方。

    林思月其实知道自己被跟着的事情,这还是胖胖提醒她的。所以这两日她也收敛了许多。

    她向梁岳所在的寝房看去,对方却走到窗边,朝着自己友好地笑了笑。

    真是白救他了,居然还找人跟着自己,当时就这么让他在后院烧死算了。

    她喊来青青,准备将这些买来的羊毛洗净,做一些初始的加工工作。羊毛大多带有油脂、沙土和草屑,纺线前也要将这些先除去才好。

    至于洗净的方法也有很多,不同的地方也会根据情况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洗净之后则可用弓弦弹松羊毛,以便后续搓绳索和纺纱。

    不过她手中的羊毛分量较少,也用不上这么繁复的步骤与工具了。

    她还拜托大虎帮忙弄了两根木棒,是用来织毛衣的。

    记得之前她上大学的时候,学校附近的精品店在冬天的时候,也会卖一些毛线团。买了线团之后,店主也会送两根棒针,还包教会各种织法。不管是出于生活费有限,还是觉得心意比金钱贵重这样的目的,很多女孩子都会牺牲课下的时间来织一条围巾送给自己的男朋友。

    林思月那时候为了表示自己的孝心,也跟风给她爸织了一条黑白色的。复杂的花型和织法她不会,可最基础的平针她还是会的。

    为了看上去好看,她还特地选了最粗的带绒毛的线团。

    青青帮着烧了一锅热水,还是待水稍稍冷却之后才能用。

    “农书上说,若是水温过大,或者水温突然有变化的话,羊毛就会变成羊毡,不再适合纺线;同样,也不宜在热水中泡过长的时间。”

    这个时空也没有什么洗涤剂之类的,多是用皂角,好些的话就用猪胰子。

    洗净之后平铺在布巾子上,待风干后再用制好的羊毛梳子将羊毛梳理开来,越蓬松越有利于纺线。

    其实除了个人可以用棒槌纺线之外,还可以用纺线锤。林思月想着以后技术若能大规模推广开来的话,还是将纺车制出来,才比较方便。

    “说来说去,还是绕到了钱和人上。”要不要索性拉些人投资算了?不行,垄断可不是件好事情,也不是她的初衷。

    虽然说养蚕和养羊都是畜牧,应都归属农事,但也不知道大司农司管不管这事。

    萧景云一到庄子就进了梁岳的屋子,两人密探了许久,她都觉得自己忙活了好久了。

    “事情就是这样。”萧景云无奈对梁岳道:“难道不是梁大人自己倒在了人家的后院吗?现在又来怀疑些什么?”

    “我与她之间,也并无什么不能说的。”

    “下官只是为大楚的江山社稷着想,自然不会像殿下这般意气用事。”

    “梁大人是在责怪我,没看好季如海,放虎归山吗?”萧景云叹了口气:“这是我的错,然而我也在尽力弥补,我有沿途做布置,势必在他与萧如章汇合之前将他带回。”

    “季如海已至萧如章麾下,还带去了京都的城防图。”梁岳道:“您拿什么弥补,您知道多少将士会因为您的行为而丧失性命吗?”

    闻言,萧景云顿时后悔不已,便不再多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