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31:幸福的同居时代

原牧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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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福的同居时代】

    医院长廊外,小萝莉孤独地坐着。

    就在半小时前,在筒子楼小小的走廊里,宁歌亲身经历一场大战。

    战争的一方是小萝莉,另一方是包租婆。小萝莉一米五几的身材,瘦瘦弱弱的,而包租婆一米六高,膀大腰圆,小萝莉各方面不占优势。

    结果,最后的结局令人惊讶,完败的小萝莉没有惨败,而是和包租婆打了个平手,即使现在混得很凄惨。

    是的,战斗并没有以一方退出而结束,一直处于僵持状态。

    一大一小两个女人一直在撕扯,手脚并用抱成一团扭打,唯一当事人宁歌拉都拉不开。

    后来,在几方面,不知道多少人拉扯的情况下,终于就这么终止了,小萝莉到医院来包扎伤口。

    事情闹得很大,差点到叫警察的地步,最后包租公让了一步,对了,包租公就是那个色眯眯的秃头。

    包租公按下这件事,表示不追究小萝莉的责任,医药费自己解决。但是这也预示着,小萝莉那边的房子租不下去了,不管是为长久计还是现在。

    小萝莉呆呆地坐在椅子上,头发凌乱发卡都找不到了,本来干净整洁的衣服现在满是皱褶,当然,最醒人注目的是脖颈还有脸上的伤痕,这都是包租婆手指甲划的。

    小萝莉很凄惨,但包租婆也没讨好,她连衣服中的胸罩都被拉出来了,在被救场的人看到之后,她老公包租公脸都绿了。

    包租婆一直在哭,哭的天昏地暗的,而一旁小萝莉一直在冷笑,宁歌毫不怀疑小萝莉还有更歹毒的手段。

    过去之么长时间,小萝莉待在医院里,一直在发呆,偶尔突然古怪的笑着,肆意而又快活。

    果然想象中的偏激刚烈,比起宁歌来更甚,让宁歌感到一丝心疼。

    小萝莉在等护士为她敷药,女孩子脸上受伤,做起来要慎重一点,否则就会有疤痕,以后永远都弄不掉,当然这是宁歌强行带她来的。

    “黎云姿?黎云姿是谁?”

    旁边突然护士在叫,宁歌伸手推一下小萝莉,让她从发呆中醒过来。

    “该你了,去吧。”

    小萝莉顺从地走进去,正要进去,她忽然停在门口,面无表情地盯着宁歌。

    “我无家可归了?”

    前言不搭后语的,但是宁歌明白她说的话,无家可归了,问宁歌她怎么办?也就是说,宁歌如何处置她?

    “住我家!”宁歌不假思索。

    “好!”

    小萝莉进去了,脸上似乎有了笑容。

    可耻的同居生活就这么开始了,而宁歌只有十七岁,太惨无人道了,小萝莉只有十五岁,还是个未成年。

    宁歌没有想这么做的后果,因为答应小萝莉的时候,宁歌也是冲动的。

    冲动过后,宁歌依然没有后悔,他不是后悔的人,也不是在意流言蜚语的人。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只要问心无愧就好。

    叫一辆板车,板车师傅拉着小萝莉的被褥,还有一些衣服行李,就这么浩浩荡荡开进宁歌的家。

    “你竟然一个人住?”

    小萝莉站在房屋面前,由衷地感叹,说不清是羡慕还是鄙视。

    宁歌没有答话,只身走进房间,拿出来十多块钱交给板车师傅,然后卸下东西放在一旁。

    宁歌这次去上海,身上一共带了一百多块钱,客运两个人的车票,若不是学生票打折,就不能回来了。

    医院里用的是最后的几块钱,用完之后一分钱都没了。

    合力将东西搬进去,从一楼到七楼,两人都累的够呛,躺在沙发上休息,小萝莉扫视着屋装修摆设,撇撇嘴。

    “我住哪里?”

    宁歌懒得动了,这一趟回来已经很累了,随便指着旁边的房间。

    “没有房间了,你和我住一起吧。”

    “滚!”

    小萝莉扔过来一个靠枕,似乎是想要把宁歌砸死。

    宁歌堪堪接住靠枕,然后瞪着小萝莉。

    小萝莉也瞪着宁歌,两人就这样大眼瞪小眼瞅着,谁也没有说话。

    孤男寡女独处一室,然而却没有暧昧的气氛。

    “那边!”

    良久,宁歌随意地指着一个房间,然后用靠枕盖住脸。

    这套房间是两室一厅的,宁歌住一间卧室,还有一间卧室空着,有些时候会有人过来住几天,经常是祖母,偶尔是姑姑,所以现在小萝莉还有空间。

    夜幕降临,小萝莉已经收拾好房间,宁歌在盯着电脑看。

    还是CBS论坛,宁歌上传的第一章PLAN已经有了点击,还有了网友评论,宁歌先没有注意这些,而是开始创作第二章。

    轻舞飞扬:

    其实最让我对她感到兴趣的,也是她的plan:

    “我轻轻地舞着,在拥挤的人群之中。

    你投射过来异样的眼神。

    诧异也好,欣赏也罢。

    并不曾使我的舞步凌乱。

    因为令我飞扬的,不是你注视的目光。

    而是我年轻的心。”

    年轻的心,宁歌的思绪在这里停顿。

    轻舞飞扬最后的结局宁歌当然知道,那个先天性遗传性红斑狼疮,让轻舞飞扬无法停留,就这样从痞子蔡的生命里消失。

    尽管患有这样的病,轻舞飞扬却依然热爱生命,没有半点死气沉沉,这让宁歌想起一个故事,史铁生和《我与地坛》。

    每一次看到有人这样热爱生命,宁歌总是莫名的感动。生命如此美好,可是祖母却行将就木,宁歌心里很难受。

    最懂宁歌的人莫过于祖母,祖母用潜移默化的方式,一直悄无声息的化解宁歌的戾气,然而现在,祖母马上就要驾鹤西去了。

    “我轻轻的舞者?”

    最后是小萝莉出声念着plan,才将宁歌的思绪拉回来。

    “你是在写小说?”

    “嗯!”

    “能给我看麽?”

    “好啊,等我写完。你先去看书吧,写完就给你看。”

    收回思绪,宁歌开始继续创作,小萝莉也识趣地走开了。

    灯光下,宁歌俯身敲打着键盘。

    第二章轻舞飞扬有三千多字,宁歌用时两个多小时才堪堪完成。

    “呼!”

    将这一章上传,宁歌才有空看评论。

    一共有可怜的三个评论,宁歌打开第一个。

    昵称为angel的网友:“第一人称无爱,再见。”

    宁歌撇撇嘴,好的文章是不分第几人称的,第一人称视角充分表达主角内心,她还是天使呢,一定是个小白。

    看下一个。

    昵称为我是流氓我怕谁的网友:“目测文笔一般,剧情一般,难以吸引人注意。”

    咳,宁歌被噎了一下,再看最后一个。

    昵称为盖世大侠的网友:“据本人从业多年的经验,作者菌是个中年大叔,长相普通气质平凡,一定是个内心极其闷骚的男纸。不相信是麽,不相信请拭目以待!”

    好吧,被人误会成中年大叔了。然而他猜的也挺准,蔡智恒貌似就是这样。

    几乎没有一点正面的评论,连不褒不贬中间立场的也没有,宁歌承认被打击到了。

    但是,宁歌心里很不服。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