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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浪漫,美好的爱情之外,有一个问题始终无法忽视——曾经的“阔佬”现在一贫如洗。
有时候他也会问自己,既然我还有我的艾潘尼——我何必要把那些钱毫不保留地都给了柯赛特做嫁妆呢?(除了留下来三万默默地以姐姐的名义给她存起来养老。)——我为什么一点儿也不为艾潘尼考虑呢?
他没法儿回答自己这个问题。怎么说呢,他觉得给柯赛特多少,多少,多少都不够,这是父亲对女儿的偏爱。这也是两个少女对他而言的不同之处——柯赛特是孩子,必须养尊处优。艾潘尼却几乎就是他自己。他不愿意用从前积攒下来那大笔的财富去供养她,满足她——几十万法郎的确非常诱人(想象一下艾潘妮那贪财的样子吧),但是这样可观的数字却又如此空洞,冰冷,几十万法郎和他现在用力气,汗水换来的可怜巴巴的几十法郎的工资相比,恰恰是后者才更让他在心爱的姑娘面前感到作为一个男人的骄傲。
何况,紧贴着社会和苦难的底端,清苦但充实,这才是他想要的生活,否则他也不会八年来独自执拗地住在普吕梅街那古老奢华的大别墅后面,寒酸凄冷的小破房子里。这来自底层的男人骨子里是一种无产阶级的铮铮的倔强,钢铁似的坚韧。我们当然知道,精明狡黠的艾潘尼才不会爱错人呢。
这一天,下了班,艾潘尼去看她的妹妹。割风师傅独自回到戈尔博老屋,做好了饭放在那儿,小学徒还没回来。他一个人呆着没意思,就到街上散步去。他现在的行头全换了,礼帽变成鸭舌帽,礼服变成工装,皮鞋变成胶鞋,手杖和怀表一律当掉了。他再也用不着那些,他从不懂得男人也常常会用考究的外表吸引,取。悦女人的道理。也从不觉得自己装扮朴素就会让艾潘尼瞧不起。他从来想不到这些,那丫头更加想不到。她一直精明,甚至有点儿奸诈,但是在“老瘸子”面前变得非常傻气,她的眼睛里仿佛掺进了蜜糖,甜美,浓稠,都快睁不开了。她的老瘸子穿什么都帅帅的,鬓角的白发和笑起来的皱纹看上去可爱极了。总之,“糟老头儿”最具魅力。
有魅力而不自知的“糟老头儿”在街上散步,走着走着,不知怎么的,走到了从前自己常带着柯赛特光顾过的一条热闹的街市,沿街开着许多裁缝店,服装店,还有珠宝首饰店。他探头朝那街心最奢华的一家首饰店里望了一眼,没有走进去。这家店是从前小公主的最爱。柯赛特常常缠着父亲到这里来选购漂亮的项链啦,镯子啦,胸针啦。他那时只有微笑着陪伴她来,微笑着站在一旁等待,挑剔而识货的小公主一会儿戴上这个,一会儿配上那个,跑到他身边,缠着父亲问这个好不好看,那个好不好看。父亲的回答一概是,好看,都好看。柯赛特戴什么都好看。他等在那儿,付钱就是了。
现在,冉阿让站在那里,阵阵的发呆。他透过玻璃橱窗,清楚地看见那陈列在货架上的一件一件璀璨,耀眼的珠宝。他从前在海滨蒙特伊做的就是玉石和珠宝生意,对这些东西非常在行。他看见那都是非常名贵的真品——镶着蓝宝石的戒指,镶着碎钻的水晶吊坠儿,珍珠珐琅的胸针,来自遥远东方的翡翠镯子……
他看着它们,心里体验着一种从未有过的失落——作为男人的失落。从前他宠爱柯赛特,娇纵她挥霍金钱,这些漂亮首饰,要什么买什么——然而那是对女儿,买一条珍珠项链和买一块儿奶油蛋糕没有本质的区别。
但是现在不同,他强烈地渴望着——人生中首次产生这样的渴望,他想要给心爱的姑娘买一件东西,一枚戒指,一对耳环,一只镯子——只为了表达爱情。从前他做首饰生意时常常没头没脑的想,为什么这个世界需要珠宝——他那时以为那都是有钱人的虚荣和奢侈而已。然而,到了现在他才明白,人类确乎有这种需要,用这世上最精美,持久,光彩熠熠的东西来象征,纪念,保存,流传那些最动人和百转千回的情感。
讽刺的是,他真的想要了,他却买不起了。
忽然想起艾潘尼说过“阔佬,等你穷了,才会知道,钱的重要!”
他苦笑着,站在那儿,珠宝店的老板透过橱窗看见他,一点儿没认出来这是之前出手豪阔的老主顾。人家鄙视又提防地瞪了他一眼,觉得这是个没有钱还敢觊觎珍宝的穷鬼,甚至怀疑他会砸破窗子抢走东西。冉阿让退了一步,垂着头,慢慢地,沿着街道走回去。他有点儿自嘲似的想,哈,那可没准儿,他又不是没干过这种事,三十年前我为了小外甥活下去,砸破了面包店的玻璃拿走了面包,三十年后,我也能砸破珠宝店的玻璃拿走一条珍珠项链,送给我的小艾潘尼。
他笑了,摇摇头,觉得自己发了疯了。
他走啊走啊,走到天桥底下,这里是穷人的地盘儿。晚集上到处是卖菜的,卖鱼的,卖小玩意儿的。这一块儿地面被这些小贩弄得泥泞,肮脏。
他想,艾潘尼说不定在这儿,他到这儿来接她。在集市上逛了两圈儿。没一会儿,他停在那儿,看见一个老婆子守着一个小摊儿,地上铺着一块儿皱巴巴的毡布,毡布上放着一些漂亮的东西。
他走到那儿,蹲下去看,虽然漂亮,不过一打眼儿就看出来那是糟糕的次品。都是硬塑料和玻璃仿制的饰品。可是,其中有一对蓝色的小小的耳环,上面镶嵌着碧蓝的两小块儿塑料钻,虽然是塑料的——一看就知道是塑料的,却不知为什么,他说不出的喜欢,那两点蓝色漂亮得好像一双快乐的眼睛。
“这个,多少钱?”冉阿让问。(真尴尬,他从前买东西从来不问价格。现在却局促,忐忑。生怕囊中羞涩。)
“唔,只要十个苏。”老婆子说。
“那么。”男人掏出一个十苏的硬币递给了老婆子。
老婆子把那对塑料耳环放在了他的手心。他攥着它们,有一点儿甜蜜和欣喜,简直像是第一次给心爱的女孩儿写情书的小伙子。可是,他又忍不住非常难过,怨恨自己的无能——我连一件真的首饰也买不起!我竟然要让她戴上十个苏的耳环!上帝啊!我真没用!
他心乱如麻,一点儿没发现卖给他塑料耳环的老婆子正用奇怪的温暖的微笑望着他,自然也没察觉这老婆子是他曾经见过的。
这时,忽然听见艾潘尼那丫头轻快愉悦的声音“呀!老瘸子!你在这儿!”
笨男人猝不及防,做贼似的一把将那对耳环藏在自己口袋里。喘了口气,抬起头,精怪的臭丫头已经扑过来,俘虏了他的一条胳膊:“你来接我了?”
“你说呢?”男人故意沉着脸,装作生气的样子,一根手指往她额头上埋怨似的点了一下:“这么晚了还不回去!”
“我见阿兹玛去了。”艾潘尼说:“还看见了我那老爹。”她嘟着嘴说:“我老爹看见我就躲着我,也不知道怎么了,真奇怪。”她嚷嚷:“这老爹,可是不让人省心,说不准又去干什么坏事了呢。”
小女賊叹了口气。有点儿忧郁,可是脑瓜儿靠在冉阿让的肩上,和他一起往他们的“家”(戈尔博老屋现在确乎成为了他们温暖美好的家)里走,她的忧郁一扫而空,所有的阴云重新变成快乐:“不管他了!糟老头儿,我都饿了!”
他们回了家。经过门房的时候,像每天一样发生一点儿争执——冉阿让一定要分开走,艾潘尼却一定要搂住他的手臂走,并且骄傲地仰着脑瓜儿,乐呵呵地朝布贡大妈嚷嚷:“我们回来咯!婆婆!”——还把“我们”这个词咬得非常重。布贡大妈更是高兴,乐颠颠儿地用那种老人家的撮合和打趣的笑声说:“瞧着小两口儿,多好!”
冉阿让走在“庞大”的艾潘尼和“庞大”的墙壁之间,垂着头,不肯吭声,像一头不情愿的大水牛那样喘气,但是又无从抗辩,只有昏头胀脸,头晕目眩。
回到家,他去端饭。他们吃了饭,他教她读书——艾潘尼只认识大街上牌匾上的词,不能阅读,也不大会书写。姑娘渐渐困倦起来,躺在厚厚的大书和窄窄的床铺上,张着眼睛望着冉阿让。
“你还要睡在地板上么?”艾潘尼问,仿佛非常委屈。
“不然也可以您来睡地板,小姐。”
冉阿让说——他被艾潘尼带坏了,也学会了油嘴滑舌,冷嘲热讽什么的。
姑娘负气地撅着小嘴儿,忽然说:“你就那么害怕我么?一定要和我分开睡觉么?”
冉阿让结结巴巴,答不上来。这样的问题,那个可恶的鬼丫头几乎每天都要喋喋不休,咄咄逼人地问个没完。
她过来缠住他,仰着脑瓜儿,睁着水灵灵的大眼睛,摇晃他的沉沉的大胳膊,可怜巴巴地望着他:“我要在你身边。”她又说了一遍,那种语气和恳求的眼神使人根本没法儿拒绝:“我就要在你身边。”
“你……你已经在我身边了……”男人把缠人的姑娘推到一边,自己抓抓脑袋,直接去给她铺床:“快睡吧,明天还要上班。我的小学徒。”
她不情愿地蹭到床。上去,她的老瘸子给她盖上被子,她只露出一颗脑袋,其余的,不肯安分的小胳膊小。腿儿都被他蛮横地塞到被子里去。他坐在她床边的地板上发了阵子呆。那一对小小的塑料耳环在他的口袋里仿佛膨。胀起来,变得巨大,他的大手伸到口袋里握住它们,他的掌心出汗,这感觉非常不好,他犹豫了半天,跟姑娘说话也心不在焉,但是终于还是没有把它们拿出来。
他看见姑娘闭上了眼睛,他就站起来,像每天那样把一张垫子铺在窗口边的地板上,他躺着,盖着自己的大衣,吹灭了蜡烛。他在黑暗中睁着眼睛,开始思考一个问题。他想,这样下去也不是回事,我太贪婪了,我不想放她走,可是人家都会误解我们的关系,她还是个清白的姑娘啊。我们这样同住一室算什么呢?她还能好好地嫁人么?
——他想到这儿,忽然非常蛮横地打断了自己——她要嫁人么?我才不会让她嫁给别人。她只能嫁给我。
他在黑暗中长长地舒气,他有点儿生自己的气,上帝啊,我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一个自私,野蛮,无耻的人?他往银烛台的方向上看了一眼,他执着,克制,兢兢业业地做了这么多年的基督徒,今天忽然感觉到一种越来越不受控制的东西在抵抗他的信仰——那是自然而然的爱情。
他迷迷糊糊的,非常疲倦,迷迷糊糊的想着,我大概不能再这么拖下去了。我应当给她一个交代。我从没想过结婚——不过,我想要她成为我的妻子。想到“妻子”这个词,他几乎坐起来,喘着气,满脸通红。怎么,我也会有一个妻子么?
他睡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