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梦中梦,经世幻彩】

邹久官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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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渊让君,祭酒大人请你去一趟。”

    “哦,好的。谢谢你,滕宇兄!不知祭酒大人找我有什么事?”

    “这个……好像是你前日在论榜上发的那篇《驳大汉对罗马宣战文》引起了祭酒大人的注意吧!”

    “好的,谢谢告知!我这就去!”

    沈云,字渊让,十八岁。大汉渤海侯第三十一代子孙。现就读大汉帝国大学。

    在帝国大学里,沈云可是个“风云”人物。只要是帝大的学生提起沈云没有不知道的。不过他被大家熟知倒不是因为他学业出色或者是某方面有特长,而是因为他半个月前竟然独自潜入女生宿舍,结果被一个洗脚盆砸中脑袋,当场从三楼摔下来……

    至今没人知道他潜入女生宿舍的原因,当然,也没有人去责怪他,甚至连帝大校务处都没有给他任何处罚---谁会对一个已经摔傻的贵公子计较什么呢!

    什么?沈云没傻?没傻他会在伤好之后开始每天乖乖上课,准时回寝室,按点去骑射场练习骑术?看看整个帝大的贵公子们,有几个像他那样的?!再说了,没傻他怎么会对前来道歉的帝大第一美女鄢如月不屑一顾?

    哦,佛祖啊,为什么那只洗脚盆砸的不是我呢?那可是鄢如月的洗脚盆啊……很多帝大男生在看见鄢如月亲自给沈云道歉的时候都在心里哀嚎。

    再说了,没傻谁会冒天下之大不韪,当众反对帝国内阁宣布的对罗马宣战书呢?

    凭此种种,所有人都认为沈云已经傻了。甚至他之前的那些狐朋狗友都是这么认为的。没从女生寝室的三楼摔下来之前,沈云可是夜夜都拉着这帮狐朋狗友去秦淮河畔的飘渺居看波斯艳舞来着。

    谁都知道沈云是标准的纨绔风流无耻下作公子,宴无好酒不欢,课无美女不上,拳打耄耋老者,脚踢呀呀稚童,除了没敲过寡妇门,挖过绝户坟,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坏事是他没干过的。

    但经过这么一摔,沈云竟然好像变了个人似的。沉稳、勤奋、好学、谦虚、宽容……这些之前根本不可能跟他挂钩的字眼竟然全都出现在他身上。

    这,这不是傻了是什么?

    方誊,字滕宇,大汉淮南侯第三十代子孙,十八岁。他或许是如今这个学校里唯一还跟沈云亲密有加的人了。就是他告诉沈云祭酒大人找他的事。

    祭酒,也就是帝大的校长。当然,这里是没有校长这种称呼的。

    因为,这里是大汉帝国!一个让沈云熟悉至极的字眼,但又是让他陌生至极的国家!

    沈云弹了弹身上的长衫,缓步走出课堂,向祭酒大人的论社行去。

    走出有十八根立柱,宽大如宫殿的课堂,外面是一圈环形的走廊,周围是一片竹林和花圃。走廊上朱红立柱频仍,但却没有给人繁杂缭乱之感,反而因为立柱上的精美花纹以及走廊外种着的绿竹秀草显得幽静出俗。

    沈云最喜欢走在这些走廊中间,因为这让他有种回到古代的感觉……呃,其实就是回到了古代。

    本来不说大家也明白,沈云穿越了。但这里还是要简单的提一下,沈云原来是2011年一个肄业大学生。“肄业”大家懂吧?就是因故没有毕业或者是因故被勒令退学的大学生。

    沈云之所以肄业是因为在学校打架斗殴,结果把人打到重伤。被打的那个恰好是某高官的儿子,于是他被迫退学。本以为这样就完了,可是那高官之子为了报复沈云,动用关系让沈云父亲所开的公司倒闭不说,还欠下了高额债务。父亲被债主逼上门,心灰意冷之下跳楼自杀了。母亲也因为受不了打击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跳了河。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就因沈云的一时冲动而家破人亡,毁在顷刻。

    穿越前沈云在母亲的坟前发下毒誓,这辈子绝不再冲动任性,绝不再与人私斗!可是一道天雷打来,他就这么穿越了……成了下辈子……

    也许是经受了太多的悲伤,又也许是经历过被权力压迫的苦楚,今生身为贵公子的沈云变得沉默寡言,不喜与人结交。除了必要的交谈,几乎是惜言如金。

    匆匆走过走廊便到了帝大殿前广场,广场上耸立着一尊大理石雕像。

    雕像是一个身穿战袍骑着骏马的将军,正高举长剑奋勇前进!

    在雕像的正前方是一个宽阔的旗台,旗台中央高达十八米的硬木旗杆上飘扬着一面旗帜---大汉帝国的蟠龙皇旗!

    皇旗以朱红为底色,四周镶着墨黑的祥云补编,中间的蟠龙图案是用金线绣织上去的,在高空张牙舞爪,极尽威武显赫!

    这个跃马前进的将军是谁?沈云不知道。他也不敢问。

    刚到这里时他什么都不懂,身份还是方誊告诉自己的。当然,理由是穿越者屡试不爽的法宝---“脑子摔懵了,还不清醒”。方誊告诉自己的也仅限于自己的身份,对这些常识性的东西可没说那么多。

    “咦,是渊让君!”一声脆响在神游物外的沈云耳边响起。他扭头一看,只见一个笑靥如花的少女正瞪着滴溜溜的大眼睛望着自己。

    沈云认识这个少女。事实上在沈云醒来的第一天就见过她了。她就是导致沈云穿越的“元凶”,有帝大第一美女之称的鄢如月!

    这里是大汉帝国,所有人穿的自然是雍容典雅的长衫汉服。帝国大学里的学生都有统一的服装,一袭镶蓝的月白色长袍,腰间还有一根黑色腰带,脚上是精制棉布长靴,总之体现了汉人倜傥的风情,又有干练的风采。帝大女生的服装和男装差不多,只是多了一个由右至左的对襟披肩,披肩上绣着花鸟虫鱼之类的艳丽图案,这些图案都是女生们自己选择后绣上去的。

    这个鄢如月人如其名,如风飘渺,似月空灵。简单的流云髻挂在脑后,黝黑的秀发在白色披肩的映衬下散发着致命的诱惑。

    “哦,原来是鄢小姐,沈云这厢有礼!”沈云朝鄢如月作了一揖。这个礼节起初沈云还有点别扭,不过慢慢也就习惯了,见人不作揖反而觉得浑身不自在。就像在西装革履的现代突然出现一个身穿汉服,头扎发髻的人一样,始终是个另类。

    “你头上的伤好了吗?”鄢如月没有向沈云还礼,反而直截了当地道:“那天我还以为你是来……所以出手重了点,对不起!”

    沈云淡然一笑:“没事,已无大碍。是那时的沈云不懂事理,私入各位小姐的闺房,打死也活该!”

    鄢如月又轻轻“咦”了一声,暗道:这个沈云也不想别人所说的那样纨绔轻浮,不知事理嘛!

    想到这里,她轻咬贝齿,美目四周一扫,见四下无人,突然脸红地道:“你那天,那天没看见什么吧?”

    我倒是想知道自己看见了什么呢!

    沈云暗暗骂了自己一句。赶紧正色道:“没有没有。我绝对什么都没看见!”

    沈云辩解的太快了,几乎是鄢如月刚说完他就接下去说了,给人的感觉反倒是狡辩,再加上沈云之前的浪荡子作风根本让人无法相信。鄢如月如今就是这种感觉。

    他这么快的辩解,明显是看见了却说没看见,实在可恶。

    鄢如月想起那天的情景,又想到自己当时的样子顿时脸像红透了的苹果一样。那天回到宿舍,鄢如月见到室友床上有一件薄如蝉翼的内衣,那透明光滑的触感让爱美的鄢如月一看就喜欢上了,于是乘着室友没回来就脱去外衣,将这件美轮美奂的丝衣穿上。可就在她正对着铜镜观赏时,突然窗口传来响动,一个男人直勾勾的眼神出现……

    鄢如月顿时就尖叫出声,她这个时候跟全裸可没什么区别啊,所以想也没想,就近抓起一个硬物丢了出去……于是就有了“傻”沈云的出现。

    沈云奇怪地看着鄢如月,不由感叹这造物主就是不公平,怎么能造出这么精致的脸来呢?柳月眉,樱桃口,远山如画,琼鼻似月,端是个祸国殃民的美人呐!

    鄢如月正自恼怒,突然发现沈云直勾勾地盯着自己的脸,就像那天的眼神一模一样。顿时怒气盈胸,柳眉一竖,狠狠地挖了沈云一眼,啐了一口道:“呸,不要脸的登徒子!”骂完提起裙裾快步跑了。

    沈云只觉一阵香风撩过,却兀自迷茫。怎么了这是?我又说错什么了?女人心、海底针呐!

    沈云摇摇头,不再多想,快步走向祭酒大人的论社。

    帝国大学不愧是大汉帝国最高等学府,占地面积比起沈云在现代所就读的那所重点大学来说也丝毫不逊色。除了建筑是古色古香的殿堂氏建筑外,其内部陈设和布局也有现代大学的影子。殿前广场是整个帝大的中心,四周是上课讲学的殿堂。广场上种着青草,周围有低矮灌木围绕。殿堂后有一个巨大的人工湖泊,称未名湖。湖中心的凉亭称为未名亭,需要乘船才能上去。在湖的东面有一个小港,栈桥延伸到湖中十几米,也建有凉亭一座,称摆渡亭!

    沿着湖边的碎石小路一直往东走,树林环绕四周,林中深处不时有青瓦斜檐的宿舍或者办公楼矗立其间,花丛掩隐,一派隐世出尘的美景,实在美不胜收。

    祭酒大人的论社就在渡船亭往东的树林里。在这里设有一个论榜。论榜其实就是数面光滑的石墙,上面除了张贴帝国最新的新闻外,帝大的学子们还可以就这些时事发表自己的观点。沈云就是在论榜上张贴了《驳大汉对罗马宣战文》,这才被祭酒大人叫到这里来的。

    可对天发誓,沈云真的不记得自己写过这片文章---不说沈云不了解这个时代,就算了解,依照沈云的性格也不会去做这么出风头的事。当然,这个沈云指的是现在的沈云。

    但如果说这篇文章是以前的那个纨绔浪荡子写的,就连沈云自己都不相信。

    放下这个疑惑,沈云继续往论社方向走去。

    说真的,若不是在林间徜徉的人都是穿着汉服,行着古典的汉礼,谈吐发音皆是古人腔调,沈云甚至以为自己还在现代。没办法,这个大学的现代气息实在太浓厚了。这也让沈云对这个时代产生了极其浓厚的了解*。

    看着这个还保留着所有汉人古代传统的地方,沈云暗暗想:“如果这是一个梦中梦,那么我希望自己永远不要醒来!”

    到了摆渡亭,沈云发现有好几个学子正在摆渡亭中举行诗文会。湖边有一个小商铺,诗文会所需的茶水果品都可以在那里买到。这种诗文会在帝大各个班级里经常举行。不过因为沈云还不太了解这个时代,所以从没参加过。

    就在沈云准备继续向东走进林间的论社时,突然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谁这么大胆,竟然敢在这种碎石小路上纵马疾驰?

    这种碎石小路是供人散步休闲的,绝对不适合驰马。就算马蹄装了蹄铁,在这样的路上疾驰也一样容易弄伤马匹。大汉帝国虽然氛围和风格酷似现代,但它毕竟还是古代,也就是说这个时代的“核武”就是骑兵。马匹绝对是这个时代最紧要的战略物资。如此糟蹋浪费马匹的人沈云在这半个月里还真没见过。出于好奇,沈云停下脚步转过头想看看这个大胆至极的人到底是谁。

    一个鲜衣怒马的形象跃然出现在沈云的眼前。马是好马,乌黑发亮的马身上散发着力量与速度的双重美感,在马蹄部位却是纯白色的毛发,犹如骏马踩踏着雪白的云彩一般。

    “马踏祥云,好马!”沈云忍不住赞了一个。

    马好,人更好。骑在马上的赫然是一个穿着朱红色披肩的少女,瓜子脸,秀气的鼻尖还有几滴汗珠,杏眼里满含怒火,也不知道谁得罪了她。秀发用青色头巾牢牢绑在脑后,显得英气逼人。眼见快要到沈云身前时,这个少女轻轻一提马缰,骏马长嘶一声,立行而起,原地转了个圈,变成马股对着沈云,而马上骑士却几乎没有任何姿势上的摇摆,简直帅呆了!

    “倒马持缰,果然好骑术!”沈云又忍不住赞了一个。赞完之后也就微笑转身准备离开。

    这个骑马的少女他没见过,不过看她能披朱红色的披肩就明白这人绝对不是自己能惹得起的。

    朱红,即是大汉帝国的高贵色。与沈云所了解的皇帝都穿正黄色不同,在汉帝国,朱红才是真正的帝王色。这少女能披朱红披风,那说表明她有皇族身份,可不能轻易招惹。何况他也不想去招惹任何人。上辈子的记忆让他明白有些人有些事该忍则忍,否则绝对没好处的。

    “沈云,你给我站住!”一声娇叱突然出现。

    沈云一愣,回过头来奇怪地看着这个少女,暗道:“这里面还有我的事儿呢?”

    马上少女穿着裁剪合体的骑士服,锃亮的马靴,手持马鞭英姿飒爽地跳下马背,气呼呼地朝沈云走了过来。

    “不知姑娘找……哎呀……”沈云正要行礼,虽然不认识这个鲜衣怒马的皇家子弟,但既然对方喊了自己,自己自然不能装作不理会,所以正要作揖行礼,却没想对方想也不想过来就是一马鞭抽在他的身上。

    “啪”,沈云本能地反应让他举手格挡,可鞭子是软的,鞭子末梢一下打在了他的后背,火辣辣钻心的疼痛一下让沈云跳了起来,“我草,还有倒刺!”马鞭上有倒刺,一下抽来不仅疼,还把他后背上的衣服撕烂一块。

    “呀,你还敢抵挡?”少女带着惊讶的表情冷哼道,“本来想抽你几鞭子替鄢姐姐解气算了,可你既然敢挡,那就休怪本公主不给渤海侯面子了!”说完,这少女当胸一脚朝沈云踢了过来。

    沈云终于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敢情这自称公主的姑娘是为鄢如月报仇来了,可是自己没得罪鄢如月呀?话说叫公主的女人是不是都内分泌失调加女王控、暴力狂啊?

    别看这少女看着体态苗条,可这踢人的力度却着实不轻。沈云后背正疼着,猝不及防就被她踢中,胸口顿时闷疼不说,连呼吸都有些困难起来。可这娘们兀不知足,带有倒刺的马鞭又抽了过来。

    “啪啪”两声把沈云疼的直冒冷汗。

    光抽不算,这娘们还要上脚踩。真是佛也有火,何况是从现代穿越来的沈云呢?

    “够了!”沈云抄住这个少女踢来的纤细小腿,弯腰往前一迈步,从姑娘家的胯下伸过一只手去,顿时就把这个小娘皮给扛在了肩上,怒吼着往湖边冲了几步,“去死吧!”手背一发力就将这公主给丢到了未名湖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