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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咬牙切齿地挤出一丝微笑:“同事?你是说陈剑啊,明白了。其实不用你说,陈剑他已经找过并且我让我帮忙了,放心吧。”
“李小姐……”杨志苦笑道:“看来您认识陈剑,他是找你驱鬼的吧?那鬼就是我了,你要帮他让我魂飞魄散吗?”
呃,他说的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我惭愧道:“不好意思,是我疏忽了,可是,如果是有人害死的你,你可以去找他报仇啊!我也是人类,不可能帮你杀你仇人的,对吧?至于陈剑那边,我会好好糊弄过去的,你把仇报了就去投胎吧啊。”
“凶手不是人类!”刚才还温温吞吞的杨志终于急了:“是怪物,凶手是怪物啊!那天跳楼的‘人’根本就是我的尸体,我在一天之前就已经被那怪物害死了!”
“……怪物?”我终于认真起来了:“什么样的怪物,你看清了么?”
“它……”杨志刚想说些什么,却忽然如烟般消散了身形。我回过头去,周律师正一脸疑惑地看着我:“小明啊,你在跟谁说话?”
啊咧?这妖居然没看见杨志?我敷衍道:“没事儿,我用耳机接了个电话,周律师您刚才找我?”
“是啊,小明,麻烦你把这卷材料送到二楼资料室打印三份。”
“好的。”我接过材料,却在看清案卷名称的那一瞬间笑弯了眼睛。
“胡老板,我要一枝‘蓝色妖姬’。”一名将一头长发烫染成深咖啡色大波浪的成熟美女一只手夹着一只女士香烟,声音轻佻道。被称作“胡老板”的男人非常年轻,二十三四岁的年纪,微微凌乱的浅棕色头发衬得一张本来就比常人白皙的瓜子脸更加雪白如瓷,五官精致漂亮得甚至有些妖异,散发着不属于这人世间的妖娆与魅惑气息。此时,他正微笑着将一枝还带着露水的蓝色玫瑰仔细地包装好,才递到女人的手中。
他的手有些大,带着与他那张比女人还要妩媚的脸完全不同的男子气息,手指极长,骨节分明,苍白的皮肤下青色的血管清楚地显现出来,有种莫名的、病态的美感。女人看着他递过来的那只手,似有些痴了:“……谢谢。”
“欢迎再次惠顾。”“胡老板”依旧保持着完美的微笑。
“等一下!”女人忘情地拉住他的手,语无伦次道:“我叫林子曦!你叫……什么名字?我,我想,我……”
“鄙名胡玮。”胡老板任由她拉着手,眼睛笑得弯弯的:“林小姐,您今天也很美丽呢。”
异性的夸赞总能让人忘乎所以,被美丽的异性正面肯定了的女人更是会在一瞬间遗失了自我。眼前这个妖异的美人只凭一句话就让她神魂颠倒、一直忘了自己要借机搭讪的目的了!“谢谢……您谬赞了!我以后会经常来的,再、再见!”说罢,她踩着高跟鞋落荒而逃。
“行啊,狐狸,这不挺正常的嘛,怎么一面对我就成抖S了?”
熟悉的吊儿郎当的语气,外加熟悉的吊儿郎当的走路姿势,不是那个“人不猥琐枉少年美男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废柴神棍李小明——也就是老子我,又是谁?“我说狐狸,怎么刚才就看见一个雌性啊?看来你魅力值也就不过尔尔嘛。”
“再废话,今天的晚饭就由你来做。”“我错了,狐仙大人!您老人家大人大量就饶了小的吧!!”
……所以说,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某个人,是根本不需要“尊严”这种东西的┑( ̄Д ̄)┍
“哇,狐仙大人!您的手艺最棒了!”捧着鼓涨涨的肚子的我一本满足。其实吧,除了毒舌了些、冰山了些、对我简单粗暴了些、偶尔还会欺压我之外,狐妖男真的很不错——长得那么妖孽,还会做饭打扫卫生,得宠物如此,夫复何求!
只是,不知为什么狐妖男并没像以往那样出言讽刺,而是眼睛有些发直地盯着我!发觉出他异样的我紧张地吞了口口水,“狐狸?狐……”
“你……”狐妖男的脸色出奇的潮红,“血腥的气味,唔……”
我一听,脸登时就红了。哎呀讨厌!老子来大姨妈了嘛!!
奇怪,以前可没见狐狸的反应这么大——噢,知道了,好像这是自从狐狸来了之后我第一次来月事,难怪!看狐狸那虚弱得好像要倒下去的模样,我刚想上前扶他一把,他却哑声道:“你别跟过来!”然后推开房门就冲了出去。
S市曾是新中国最大的重工业城市之一,改革开放以来,整个东北三省“共和国长子”的地位下降,连带着S市也随之没落。直至现今,虽然人们生活水平确实提高了不少,但是重工业(尤其是重金属制造加工业)带来的环境污染仍在持续着,天黑之后粉尘也仍旧遮星蔽月,仿佛一口沉闷的大锅扣在穹顶之上,压得人透不过气来。
受到恶劣环境影响的可不止人类,还有与人类共同生存在同一天空之下的……妖。
所谓妖,简单地说就是从动物修炼成精而诞生的一个物种,虽然在体能和灵力这两项指标上远远超过人类,但是作为生物,就必然要吃饭饮水呼吸空气,所以城市里的妖族的日子也不好过。确实有一些妖族是以食人为生的,但那也只限于一小部分大型食肉类猛兽修炼成的妖,多数的妖或由于只食植物的特性、或为了避免和人类修道者产生正面冲突而选择以家禽、家畜或者低等小妖为食。
至于妖怪为什么能够化作人形,这是科学无法解释的,我只能说,这只是一部通俗小说,没人会在意其中的科学原理的,对不?
好,现在书归正传——
朦胧的月色之下,一大一小两道白色的影子以人类肉眼看不到的速度飞逝而过!一个清脆的声音尖叫道:“叽!!!救命呀!夭寿啦!!狐狸精要吃兔子……呀啊!!!”
“噗通”一声,两个毛团打着滚儿撞到了一起,抱着在草丛里翻了几番,才停了下来。小毛团还在玩儿命挣扎,大毛团却用嘴巴死死地咬住那小毛团的脖子,不多时,那小毛团的颈部鲜血汩汩流出,蹬了蹬腿,一命呜呼。
直至这时,雪白的大毛团才喘着粗气松开了嘴,绿幽幽的眼睛闪着鬼火一样的光——这竟然是一只银狐。它拖着一条又粗(河蟹)又长的大尾巴,绕着死去的小东西转了几圈,然后张开尖尖的嘴巴,撕下一大块儿肉咽了下去!
三下五除二地解决了一顿晚餐,银狐意犹未尽地舔干了嘴边的血迹,抖了抖一身蓬松松的毛,一瞬间就幻化出人类形态!
……不用再卖关子了,他是谁你们肯定懂得。(ˇVˇ)
“噢哟,小子!你胆子不小啊,”正在这时,一群穿着花花绿绿染着五颜六色的各种杀马特造型头发的不良青年晃晃荡荡地把他围了起来,为首的是一个长相还算帅气,但一头乱七八糟的黄色卷发+叼在嘴边的劣质烟+画着骷髅头的松垮卫衣+嘻哈风的破洞牛仔裤完完全全地破坏气质的年轻男子。只见他双手揣兜,歪着嘴笑道:“小子,不知道这是大爷我的地盘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