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夜袭 上

流光飞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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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夜里,气温陡降。

    白天,风是西风,入夜之后,转为了北风,风从黑虎山北面的河谷刮了过来,带来了大量湿润的水汽,这水汽降落在茫茫的芦草丛中,不多久便化为了白霜,沾在了穗子上头,如此,穗子将芦草压得更低了。

    夜幕下,北风贴着沉甸甸的穗子掠过,呜呜作响,那声音在李四五耳畔回响,让他一阵心惊肉跳。

    李四五趴在湿滑的地面上,趴在芦草丛的边缘,他拨开挡在眼前的那棵芦草,视线投向了前方,在三四十丈远的一个低矮的土坡上,扎着敌方薛家人的营寨,沿着土坡往下,乃是一片宽阔的河滩,不远处,河水发出淙淙的声音往东面流去。

    在芦草丛和敌营之间,有着十几丈的空旷地带,在靠近芦草丛的敌方,燃着好几堆篝火。火光中,营寨那头的哨兵能够非常清楚地瞧见芦草丛这边的动静,反过来,从这头向营寨望去,便只能瞧见土坡下的那几排竖立着的半人高的木棚栏。木棚栏的后面,就只是黑漆漆的一片,到底什么状况,不是太清楚。

    那些家伙应该在帐篷内睡得正香吧?

    李四五龇了龇牙,无声而得意地笑着,同时,又不乏嫉妒。

    妈的,这样的天气,这样的时辰,埋伏在野外并非什么好的选择,就算穿上了好几件夹袄,夹袄外面还套着皮甲,头上带着的头盔里面也塞满了布条,李四五仍然觉得寒意刺骨,要不是芦草被风吹得呜呜作响,在这怪声的掩盖下,他能肆意活动手脚,恐怕早已经冻成冰棍了。

    作为二当家能够全副武装的自己都难以忍受,身后的那些家伙恐怕就更加不耐烦了。

    然而,无论如何他们也只能候着,山脚下的石堡上点着三堆篝火,那三堆篝火若是同时熄灭,他们这埋伏在芦草丛中的一百来个精壮汉子才能发起夜袭。

    这便是黑胡子对秦福所说的送给薛斐的大礼。

    无论上山还是下山都只有一条路,薛家人的营寨正好挡在关前,李四五等人又是如何出现在此的,莫非他们会飞?

    事情其实很简单,黑胡子袭击清水村随后返回黑虎山时,李四五便不曾同行,而是留在了黑虎山附近事先弄好的一个宿营地里,那时候,薛斐还不曾派出斥候来此,自然不可能发现这些人的行踪。

    就在李四五观察敌营的同时,石堡上的黑胡子也在做同样的事情,不过,那里距离薛家人的宿营地更远,黑夜中,除了瞧见零星的火光之外,他什么也瞧不见,即便如此,黑胡子仍然目光炯炯地盯着那边。

    在堡垒里面,一百多个全副武装的汉子正依偎在一起靠着墙等候着出击的命令,李四五等人若是攻入营寨,引发了混乱,石堡内的人冲出去前后夹攻,这便是黑胡子的计划。

    里面空气不太流通,即便是这样寒冷的天气,仍然充斥着汗臭、脚臭、狐臭等各种臭味……这些家伙乃是黑胡子的亲信力量,对他惟命是从,故而,即便等待得极不耐烦,大伙儿仍然听从他的号令,沉默着……

    外面只有风声,屋内则只有大伙儿的呼吸声。

    秦福和黑胡子一起,同样站在石墙上,这会儿,他才晓得黑胡子事先便安排了一批人埋伏在外面,这让他无比兴奋。要知道,他当初只是想依靠黑虎山的地利之便拖住薛斐,如今事情了变化,若是能在此地干掉薛斐,自然是好上加好。

    真是神来之笔啊!

    秦福小心翼翼地瞧着黑胡子,在对方转过身来之前先移开了视线。

    关于这个家伙的故事,他大抵知道一些,很是有传奇性,说起来,这家伙能活到现在殊不容易,断不能小觑,这事完毕,以后一定对他多做提防。

    黑胡子原是东郡白马人,对,就是三国演义官渡之战关羽阵斩颜良、文丑的那个白马,那个位于黄河南岸,乃是兵家必争之地的白马县。黑胡子原本也不姓黑,他姓王,王姓人在白马也算是响当当的大姓,他的父亲便是王家的家主,他的母亲乃是其父的一个小妾。

    黑胡子一生下来便浑身是毛,被其父认为是怪胎,当晚,就命令接生婆将他溺死,让其随便丢在某个乱葬岗。

    幸而那个接生婆心善,不曾痛下杀手,而是偷偷地将他带出了王家,他那个父亲对其厌恶万分,也没有察看尸体的意思,如此,他才活了下来。两三岁的时候,接生婆告诉了他母亲他还活着的消息,那时候,他这才和自己的亲生母亲相认。

    他的母亲在不曾给其父做妾时,乃是东都洛阳天津桥某个青楼的歌女,略懂诗书。于是,黑胡子从小就受到了良好的教育,他天资聪颖,很快便青出于蓝。为了让他受到良好的教育,他的母亲私下赠予族学里的某个教书先生大量财帛,让他给黑胡子单独授课,不仅如此,母亲还花费大量银钱使得族里的枪棒教头传授他的武艺。

    她希望自己的孩儿能够文武双全。

    然而,事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由于他母亲经常出外看他,再加上为了让他得到良好的教育花费了大量的金银财帛,这引起了其父的怀疑,认为他母亲对自己不忠,他并未当面询问其母,而是暗中指使心腹将其母推入一口枯井之中,向外面报了个失足而亡。

    那一年,黑胡子十二岁。

    那一年,他逃出了王家庄,在其父心目中,他是孽种,是其母和外人偷情生下的孽种,须得置之死地而后快。

    黑胡子逃脱了追捕,失踪一段时间之后,在他二十来岁的时候,他纠集了数十个悍匪攻破了王家庄,将全庄上下屠了个鸡犬不留,据闻,他当日抓住其父,亲口向他说出了自己的身份,然后,亲手砍下了其父的脑袋……

    这便是黑胡子的前半生。

    在秦福看来,这样的一个狠角色若是不能为友,最好也不要引以为敌。

    然而,现在他发现自己小看了黑胡子,以前,一直以为对方是个凶悍暴虐的变态家伙,如今才发现他也有狡诈的一面。

    这会儿,黑胡子自然不晓得秦福的心理变化,他胸中正有一团烈火在熊熊燃烧,那火焰是如此的炽热,让他难以自己,他耗尽了全身的力气这才忍住了仰天长啸的冲动,那一刻,他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个无所不能的天神。

    诱饵?

    拜托!

    怎么可能?

    石堡内的一百多人,再加上外面二当家李四五率领的那批人,这便是他全部的力量了,他之所以舍得甘冒奇险,宁愿孤注一掷,便是不想在这场瓜分的盛宴之中成为一个配角,那不是他黑胡子的风格,他须得成为席上的主角,成为了负责分发猪肉的家伙才行!

    不要着急,他在心里暗暗告诉自己,千万不能着急!

    还不到时候……

    这会儿大概是子时三刻,敌人警惕心还不曾有所下降,应该再等一会,那时发起攻击方才保险,到时候就要看李四五那批人了,李四五若是能引起敌营混乱,自己在率众出阵袭营,多半能毕其功于一役。

    又过了一阵,风刮得更猛了。

    风是突然间变大的,它从北面呼啸而来,空地上的篝火被其吹灭了几堆,虽然,仍然有几堆篝火在燃烧,原本窜得极高的火苗此时却压得极低,火光变得微弱起来,不复先前那般明亮……

    半晌,仍然没人从营寨出来重新将篝火点燃,在李四五看来,敌方巡夜的守卫大抵是睡着了。

    这可是个好时机啊!

    李四五抬起头来,焦急地望向山脚下的石堡,关墙上头,那三堆篝火仍然熊熊燃烧着。

    妈的!

    他忍不住朝地上啐了一口,骂了声粗口。

    就在这时,关墙上的那三堆篝火突然熄灭了。

    李四五吐出一口长气,将手指放在嘴里,顿时,芦草丛中传来了几声夜鸟的鸣叫,三长两短……

    芦草摇晃得更为剧烈了,不多时,一群人在李四五的率领下钻出了芦草丛,他们弯着腰、低着头、手持刀枪、在黑夜里慢慢向前摸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