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阎罗王

流光飞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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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贼们并不晓得寨门后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或许永远都想不到就在那短短的一瞬间,他们那个武勇过人的带头大哥就完蛋了,因此,他们仍然嗷嗷怪叫着向前冲去,争先恐后想要从敞开的寨门冲进去。

    有几个腿脚灵便的已经跑到了寨门前。

    突然间,那几个人颓然倒地,像喝醉了酒一般踉踉跄跄向前奔了几步,然后摔倒在寨门前,有的甚至冲了进去方才摔倒。后面的山贼对此不以为意,地上本就凹凸不平,急速奔跑中摔倒本就是常事,摔倒之后爬起来便是了。然而,前面那几个人摔倒之后就不曾爬起来,后面的人虽然心生讶异,却不曾想那么多,仍然随着惯性向前奔去。

    就在这时,前方的寨门突然咿呀地关上了。

    寨门并非像那些大城的城门一样由精钢所铸造而成。也比不上一般的小县城,像卫南县的城门有一大半都是生铁铸造。一个山寨的寨门,不过是一扇木门罢了,不过,这木门甚是厚实,厚约五寸左右,也算是比较沉重了。两个精壮的汉子想要将这扇木门关上,也是要花上一些力气的。

    虽然,木门关上的速度非常缓慢,却仍然在大股山贼赶到前关闭了。

    “哗!”

    山贼齐齐张开大嘴,不约而同地发出一声叹息,声音中充满了失望之情。

    瞬间之后,他们开始愤怒地嚎叫起来,这时候,他们才想起自己的带头大哥已经冲进了寨子,现在,寨门被关上了,大哥也就困在了里面,多半凶多吉少。

    这是个圈套!

    少数人停下了前冲的脚步,这些聪明人感到了不妙,顿时,缓一缓、观望的心思占了上风。可惜,大多数山贼都是一些肌肉男,他们的脑子并不怎么好使,一个个仍然怪叫着向前冲去,脚下的频率反倒更快了。

    冲进去把大哥救出来!

    那时候,他们脑子里就只有这么一个念头,只是,怎样冲进去呢?却没人仔细想过,计划什么的更是浮云,群情汹涌下,他们只晓得往前冲。作为小弟,他们非常忠诚,在瓦岗群贼中,一阵风和他的小弟最为亲密,之所以如此,原因很简单,因为不管是抢劫还是和别的山贼火并,一阵风总是一马当先,冲杀在前。这样的一个老大,还是颇具人格魅力的,有很大一批人愿意跟着他去死!

    就在山贼们像潮水一般涌到寨墙下之时,突然间,天空变得明亮无比,雪花在那片光芒的映照下它们那悠闲自得的身影无所遁形。

    好几十只火把从寨墙上扔了下来。

    在墙下那些山贼的眼中,就像是头顶的夜空出现了一片火雨。

    火把坠地,仍然燃烧着,却不像在空中的一瞬间那般光明万丈了,不过,紧接着,又有一批火把从墙上扔了下来,之后,仅仅隔着一呼吸的光阴,又是一批火把出现在空中……在后方缓步而行的阎罗王眼中,就像是前面不远处在放焰火一般。

    糟糕!

    中计了!

    这是阎罗王的第一个反应,他那张枯瘦的脸上飞快地掠过一丝惊恐。

    火把落地之后,寨门上方的墙垛上突然闪现出几十个身影,他们可不是站在墙垛上来欣赏山贼们冲锋的雄姿的,在山贼们的眼中,那些黑影就像是来自黄泉的使者。好几十人同时开弓放箭,箭矢如雨,纷沓而至,下方的贼子本就拥挤不堪,那些射手根本不需要瞄准,只需要不停拉弓,不停放箭即可,基本上都会命中目标,绝不落空。

    “啊!”

    “老黑,我中箭了,拉我一把……”

    “狗太阳的,有种下来决一胜负……”

    ……

    寨墙下,惨叫声、咒骂声不绝于耳,面前的寨墙并不高,也就两丈多点,折合成现代的度量单位,也就是六米左右。然而,在没有工具的情况下,想要徒手攀爬上去,山贼们除非一个个都有着燕子李三那样的身手,不然根本就不可能。寨门因为是木制的,就算厚度有五寸,其实也经不起大力撞击,可惜的是,因为是奇袭,山贼们不可能扛着大型冲车,撞车什么的来攻寨,要想凭借人力将寨门撞开,同样是不可能办到的。

    这种情况下,大伙儿涌在寨墙下,不过是箭靶子而已!

    热血这东西终归会冷却下来,死伤一多,贼人自然要为自己打算,若是认真思考选择的话,在忠诚和自己性命之间,大多数人还是会选择自己的性命。

    像潮水一般涌向寨墙的山贼们又像潮水一般退了回去。

    只是,来得容易去时难。

    后面的人想要前进,前面的人想要后退,道路又如此泥泞不平,自然是拥挤不堪,很难掉头。对这些贼人来说,时间就是生命并非一句空话,时间还真的就是生命,在敌人的射程内待得越久,死的人就越多。

    等这些贼人逃离寨墙上那些射手的射程范围时,人数已然是十停中去了五停,三百多个悍匪能够平安无事的也就一百多人。剩下的人大都横七竖八地躺在薛家寨的寨墙下,这些人里面,真正嗝屁的家伙并不多,大部分皆是受了箭伤,行走不便。当然,其中也有一些能够行走却害怕被射冷箭而不得不装死的家伙。

    丢在墙下的那些火把逐一熄灭。

    微弱的火光中,不时响起一声呻吟,那些侥幸活下来的贼人听到了这声音,一个个不寒而栗,运气不好的话,他也免不得成为如今在墙下苟延残喘的那些家伙的其中一份子了。是的,只要呻吟声,没有惨叫声,能够发出惨叫的都捂住了自己的嘴巴,伤口实在疼得受不了,方才呻吟出声。

    中计了!

    那个白秀肯定是假意投降,故意将自己和一阵风引到薛家寨来,因为一开始准备的是奇袭,自然不会带多少辎重,这个时候,他才突然反目,如此,害得本方进退维谷,难以脱身……当初,就不应该相信一阵风的吹嘘,什么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友,什么和薛家有血海深仇,都是狗屁!

    仇恨和权力相比,一文钱都不值。

    灭了薛家对那家伙毫无好处,他待在薛家若是趁此机会灭了自己和一阵风,岂不是功劳大大的,有此大功,日后就算登上瓦岗十八寨总瓢把子的位置也并非不可能。早知道,当初就该坚持自己的意见,纠集瓦岗山中所有的山贼一起前来攻打薛家寨,凭借力量将之摧毁,少搞一些调虎离山、漏夜奇袭的计谋。所谓计谋,乃是实力低于别人的情况下才用的,既然实力足够,真没必要这样做。

    “呸!”

    阎罗王朝地上吐出了一口浓痰,之后,他很快就从怨愤的情绪中挣脱了出来。

    他非常清楚,愤恨这玩意毫无价值,不管如何愤恨,他愤恨的那个人连一根毛也不会掉下来,过去的也就过去了,再做计较也没有意思。当务之急,他应该想想接下来该怎么办?连夜进攻已经不可能了,是收拢人手连夜退走?还是安营扎寨等着明日白天再发起进攻?两个选择摆在面前,他很难决定。

    前锋虽然受了挫折,损失的人却不是很多。

    完好无损的家伙有一百多人,还有一部分人只是受伤而已,一会派一些人偷偷摸上去,多半能够救一部分回来,这些家伙乃是一阵风的精锐,如今,一阵风凶多吉少,不趁此机会将这些悍匪吞并,他枉为阎罗王。

    要趁这些悍匪群龙为首之际将其纳入麾下,只能借着为一阵风报仇的名号,如此,就不可能连夜撤兵了。

    只是,现在天气如此恶劣,那雪就像要下一辈子一般,到得明日,天气恐怕会更加寒冷,因为奇袭的缘故,本方并没有带什么辎重,就连帐篷也没有几顶。就算敌人不会出寨来攻击,光是鬼天气,恐怕也顶不住。

    想了一会,阎罗王抬起手,拍了拍前额。

    自己的人加上一阵风的残余力量也有五百多人,这么点人想要强行攻下有所防备的薛家寨基本上没有什么机会,自己干嘛不退而求其次,干脆吞并一阵风的余部了事?只要达到这个目标,也不枉今夜走了这一趟。

    有所选择之后,阎罗王也就开始行动,他派了几个人前往一阵风的余部那儿,想要打探清楚那些人的虚实。

    另一方面,他命令手下不要懈怠,就算休息也只能分成几个批次,警戒的人在外围,列阵而待,不许有丝毫放松,就算是歇息的人,一个个仍然全副武装,就算席地而坐,依旧刀不离手。

    他担心寨子里的人会冲出来逆袭。

    其实,他希望薛家寨的人这样做,一阵风的人虽然被打乱了,他的人可是严阵以待,野战总比在没有任何工具的情况下去攻打有着寨墙防护的敌人要好。

    只要熬过今夜,待到明日,他便借着为一阵风报仇的名号吞并其残部,假意攻打一阵薛家寨,然后,便以本方缺乏攻城器械的理由退兵。至于,该如何吞并一阵风的残部,他有着许多计划,有着全盘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