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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想衣会来妇产科是因为她怀/孕了,顾颜殊乍听见这个消息的时候觉得有点吃惊,后来一想,也就释然。卓非臣可以说是京城的一方霸主,身价利益摆在前头,他如果不重视,也不会舍弃史风,娶了宁想衣。所以生一个孩子,是必然。
其实顾颜殊挺佩服卓非臣当断则断的果决,不然卓家也不会在他带领下日益坚不可摧。
“也好,”顾颜殊眉目淡淡,“有个孩子,你在卓家也算有个念想。卓非臣也说不定会多回家几次。”
他当然有听说,卓非臣整天不着家,就在史风当年的小房子里面住着。
宁想衣听到之后苦笑了一下,“他回不回家,我并不在意。这个孩子也不过是他对家族的交代。颜殊,其实我们都知道,他这辈子最放在心上的人,只会是史风一个。”
恨只恨史风身为男儿身,即使家世相当,也注定没有办法光明正大在一起。宁想衣甚至相信,如果史风是女的,就算他家境贫寒如路边的野草,卓非臣也会拼自己一切力量娶她。
可惜,不是。
或许卓非臣想过跟他远走高飞,困住他一辈子。可惜在这世上,很多时候爱情不是所有。需要考虑的人和事,还有很多。无奈总是大多数。
世事如此,即使他家财万贯翻手云覆手雨,却终究只能败给世俗的眼光和蜚短流长。
“不说这些了,”宁想衣看向顾颜殊,微笑似水,看起来很温柔。“陆遗珠怀/孕了,看起来你们过得不错?”
顾颜殊从前很讨厌宁想衣,今天却难得的很有兴致,饶有兴味地笑着说:“过得不错?你最近没有看新闻吗?”
“当然看的,最近你可是苏城娱乐报纸上的头条。不过我是不大相信那些的。”她曾经雇过水军炮轰陆遗珠,当然知道这里面的猫腻有多大。换了别人还能信,但是说顾颜殊对黎满满有什么想法,她绝对不能够相信。
宁想衣不是没有跟陆遗珠打过交道,即使讨厌那个女人,也不得不承认,你要么不喜欢她,要是喜欢了,那就是一辈子的事情。陆遗珠那样的女人,放在现在来说,特立独行,说是怪异其实是特别。遗世独立,有自己的一份特殊在。黎满满跟她比起来就像是人间富贵花,虽然很美,却是截然不同的风格。
顾颜殊既然肯为了陆遗珠以身试险,就肯定不会选择一个跟她截然不同的黎满满。
他静静地看着她,不说话,也不回答。宁想衣也回他以温和从容的微笑。
他起身说:“我先进去了,遗珠应该快醒了。”
“我也应该回去了,再见。”说了再见,她却站在原地看顾颜殊离去的背影。他的背影似乎在告诉她三个字,不可追。
宁想衣觉得自己在这一瞬间,是真的放下了。她本身就是温婉如花的女人,遇见顾颜殊之后才变得偏激刻薄自私,因为想要拥有。后来嫁给卓非臣之后,她终于在他们的悲剧上学到,爱是宽容,而非占/有。
她仍然还是爱着顾颜殊,只是学会了从容放手,只要知道他安好就可以,在背后默默看着他就可以。
左右除了这个,她也做不了什么。
以前她总觉得陆遗珠配不上顾颜殊,现在却知道,除了她,世界上可能再也没有能够困住顾颜殊的女人。
宁家人都受了诅咒,一个个在爱情的剧本里面,只能当配角。
顾颜殊走进病房门的时候陆遗珠并没有在睡觉,灯光开得很亮,她歪在枕头上拿着一本书在看。怕她伤神,大家都没有给她带书来看。
顾颜殊有点疑惑,走过去看了看封皮。暗红色的封面,上面是四个黑色的大字,规规矩矩地写着:《滚滚红尘》。
“哪里来的书?”
她头也不抬,继续翻过一页,“问护士小姐要的。”
“你身体还很差,不要看太久。”
顾颜殊发现每次进医院,陆遗珠似乎都喜欢用书来打发时间。她宁可看书都不愿意面对自己。她其实是喜欢书胜过喜欢自己的。
想到这些,她心里不由的就有些悲凉。不是没有想过就这么放手算了,一开始总能规划得很好,只是最后却终究没有办法放开手。那感觉,就像在心头上割肉一样。
“很晚了,你应该睡觉了。”他上前抽掉她手里的书,“明天再看。”
“你总是这样。”不顾别人的意愿,强行把别人的意志加上去。不过她并没有想着跟他争辩,冷淡地抛下这句话就躺了下去。
即使睡觉也选择了背对着他的方向。顾颜殊拿着书默默站在那里,看着她拒绝的姿态,看得嘴里发苦。他怎么也想不明白,他们之间,怎么就变成了这样。
陆遗珠背对着他,其实是在哭的。从多年前遇见顾颜殊开始,她就一直很依赖他。或许是因为太过相信,才会在得知黎满满事件的时候,走了那么决绝的一步棋。
她根本就不想给自己能够回头的机会。
只是她千算万算都没想到,她要舍,顾颜殊却未必肯。甚至带着黎满满千里迢迢来了京城,只为在她面前出现一下,示威一般。现在出了事情,又一副情深似海的样子出现在她面前,甚至还说着那些关于爱恨的话。
所有人都觉得她不识好歹,怎么就没有人也为她想一想。她从没有要求过顾颜殊爱自己,是他强加给自己的。最后却反将一军,责怪她不肯给他时间。
这世界上最不能改变的,其实就是不爱。
陆遗珠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只觉得眼睛肿痛酸涩,灯光刺眼,枕头上一片冰凉的湿/润。而顾颜殊在她看不见的背面,窝在沙发里,看了一个晚上的《滚滚红尘》。他是理科生,一直都不明白,她为什么总对文字有着这样深沉的执念。
三毛的这本书很悲凉,看完之后只有满心说不出的淤塞。在此之前,他对三毛唯一的印象,就是在丈夫死去之后,用一条丝/袜了断了自己的人生。
看见陆遗珠在看这本书的时候,他其实有点害怕。害怕陆遗珠会像三毛一样,生无可恋,生下孩子走之后就去结束自己的生命。没有见过阳光的人可以忍受黑暗,而爱过陆遗珠之后,就如拥有过阳光,没办法忍受失去。
第二天阳光很好,顾颜殊看了一晚上的书,才眯了十几分钟,就被月姨叫醒。“顾先生先起来吃点早饭。”
最近都没有好好吃东西,顾颜殊也的确是饿了。打开一看,喷香的小米粥和一笼小笼包,完全按着南方人的早餐习惯来的。顾颜殊夹起一个小笼包咬了一口,对着月姨说:“叫遗珠也起来吃一点,不吃早饭总归不好。”
月姨走过去叫醒了她,倒是没什么异样,孕吐也好了很多,就着月姨的手吃了一小碗米粥。
今天的天气出乎意料的好,很快就要过年了,天气却变得暖和起来,看起来今年又是个干净年。阳光隔着窗帘照进来都觉得有点刺眼。
陆遗珠说:“把窗帘拉开,我也好久都没看见太阳了。”
月姨正在收碗筷,顾颜殊却吃完了,走过去一下子把窗帘拉开。逆光朝后看,陆遗珠沐浴着阳光坐在床/上,一缕长发搭在胸前,被阳光照得发亮,发尾却隐约有些变黄。
顾颜殊看得心疼,走过去摸了摸她的头发。“怀/孕了之后身体里的营养都被小东西抢走了,你看看,连头发都变黄了。得让月姨好好给你补一补。”
“都一样,”月姨笑着说:“家里头的妍姐儿也这样呢,身体不大好的,怀/孕了总是比较受累一点。”
陆遗珠被这久违的和暖阳光照得有点恍惚,抬头看向顾颜殊,他依旧是清俊的容颜,像是用画笔再描上几笔,就能够安静入画。他的唇色很淡,微微勾起时总是一种薄情的弧度。
她轻声说:“顾颜殊,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吗?”
“怎么不记得。”顾颜殊说起初遇,眼中有闪现一种夺人的光芒。“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穿着一身淡蓝色的襦裙从旋转楼梯上走下来,我见过很多女孩子穿蓝色,却没有一个能穿得比你美。那一瞬间我就知道,是你了。”
没有别的理由,只是因为从旋转楼梯上走下来的时候,他们对视的那一眼。让他心心念念埋藏在心底,永世难忘。
“是吗。”她微微笑着,抬起手朝着阳光看了看。她的指甲一直没有染色,也没有留长。短短的就紧贴着肉,修成圆润的半月形。指甲是健康的肉粉色,看上去就清清爽爽。只是最近她都没有心思剪指甲,稍微有点长了,睡觉的时候偶尔会不小心挠到自己。
“月姨,”她叫了一声,“让你带的剪刀带了吗?”
陆遗珠一向喜欢用剪刀剪指甲,这个顾颜殊是知道的。月姨应了一声,说带了,然后拿出一把小剪刀来。那剪刀小/巧/玲/珑得很,只有陆遗珠半个巴掌大。上面还用红线细细缠绕着,看起来秀气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