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李煦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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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半个月来,宁河客栈饭馆的生意忽然之间好了起来,而来来往往的大多数都是舞刀弄枪的武林人士,随便抓来一个问一问,几乎全都是往京城去的。

    但这些人到底要去京城做什么,开店的掌柜们并不敢多问,他们平时最怕的就是和这些武林人士打交道,一言不合就动刀动剑的,倒霉的还不是他们这些店家。

    客人吃了一半钱都没付被吓跑了还好说,桌子椅子店面被砸了可得把他们心疼死。

    因而生意好归好,开店的也难免提心吊胆,比以往更加小心谨慎的伺候这些客人们。

    常安客栈就是这些客栈里的一个。

    又是还没到黄昏,客房就已经满了。

    掌柜刚刚登记好最后一名入住的客人,还没把笔放下,一个清润温和的声音忽然在他脑袋上方响起。

    “掌柜,三间客房。”

    这样温文有礼的客人真是久违了。

    掌柜心里带着一丝好感以及好奇,抬起头来。

    说话的是一位模样斯文俊秀的年轻人,脸上的笑容十分和善,令人心生好感。

    他身边还跟着两名又年轻又漂亮的姑娘。

    个子矮一点的全身笼罩在青色的斗篷里,领口的位置绣着一朵很别致的小菊花,她戴着兜帽,低着头,所以掌柜只能看得见兜帽下露出来鼻子以下的部位,哪怕看不清全貌,掌柜也敢肯定这一定是个很秀气很可爱的小姑娘。

    而个子高挑一些的……竟比这位书生一样斯文俊秀的年轻公子还要高!

    掌柜的瞥到她的容貌时,禁不住呆了一呆,人们看到容貌特别出众的男女时总是忍不住要多看几眼,掌柜的自然也不例外,可他却不敢看的太明显,因为这位美貌姑娘的脸色可一点也不好看,冷冰冰黑沉沉的吓死人了。

    “咳!”掌柜咳嗽一声,把目光放在最先说话的年轻人脸上,这才觉得好受了一些,他和气的说道,“实在对不住,客满了。”

    年轻人似乎并不觉得意外,情不可闻的叹息了一声,还是很和气的对掌柜道了谢:“麻烦了。”然后就要转身离开。

    这种事情并不少见,最近几天经常能碰到投宿客满无处可住的人。

    宁河县不大不小,客栈只有三个,要想投宿还得快马再赶大半天的路到下一个小县城里,乡下的庄户人家是不能指望的,人家根本不会把门敞开让这些带刀带枪的江湖人借宿。

    钱多不及安全重要。

    这位年轻的公子,还有他身边的这两位姑娘,也许就要在哪个破庙或者废弃的园子里敷衍一个晚上了。

    掌柜的不知怎么的有些不忍,后来他想,他一定是被这名年轻的人笑容给打动了,总之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话已经说出口了:“这位公子且等一等,其实阁楼上还有地方住的。”

    话说出来掌柜的就有些后悔了,阁楼有三间,一间是一名少年在常住,只不过这名少年最近似乎一直在和一名女子幽会,咳……有什么声音也瞒不住啊。

    最近两日倒是安静了一些。

    话已经说出口了,总不好再拒绝掉,掌柜的智能硬着头皮的接下了年轻人的感谢。

    掌柜的交代了一下伙计,就打算领着几人往后面的阁楼去。

    他走了两步回头看的时候,发觉那名戴着兜帽的小姑娘仍然一动不动的站在柜台前,那名年轻的公子似乎把她给忘记了,哭笑不得的走回去,拉着这小姑娘斗篷下的手,这才又跟上来。

    掌柜的不确定他是不是眼花了,这姑娘怎么看上去像是在睡觉?

    ……好像还能听到轻轻的打呼声。

    阁楼地方狭小,剩下的两间只能容得下一张床而已,进去连转身的空间都没有了,难怪掌柜的迟疑。

    所以他只象征性的收了半个人的住宿费用。

    不过有睡的地方总比没睡的地方好,年轻人并没有不满的地方,反而相当感激掌柜的。

    直到掌柜的告诉他们:“这间床大一些,可以让这两位姑娘挤一挤,至于公子你,只好委屈一晚上了。”他笑呵呵的告辞,并没有注意到年轻人与个子高挑的女子古怪僵硬的脸色。

    “咳!原来只有两个房间是空的。”掌柜一走,高个子女子忍不住说话了,她一开口,却是男人的声音,指着地方和床都更小一些的房间道,“那我晚上就睡这里了,你跟八童挤一挤。”

    这三个人自然是花满楼、泡芙和花六哥三人了。

    花六哥根本找不到与他衣服相搭的帽子来遮住脑袋上的猫耳朵,让他男扮女装的主意是温姬给出的,女子的发髻毕竟要比男子的更加丰富,利用发髻遮掩耳朵容易的很,还能摆脱宫九的耳目。

    所以花六哥的脸才老是臭着的。

    至于泡芙……掌柜的没有看错,她的确在睡觉,一边走路一边睡。

    花满楼以前从来没有发现她竟然还有这种本事。

    变成人比变成猫能让她的手臂更快的长出来,所以这段时间泡芙一直都是人形的。

    斗篷原本是花六哥给自己准备的,但温姬说,他的身形若是穿着斗篷,反而更加引人注目,让他最好不要遮掩。

    折磨花六哥的不止有猫耳朵,还有那根短短的“兔子尾巴”,也正因为如此,他找到叶孤城和白龙的心愿才前所未有的强烈起来,连拿花满楼和泡芙打趣这么好玩的事情都给放弃了,早早的睡下。

    不过那间据说住着一个少年的隔间老是有人说话的声音传出来,笑笑闹闹,嘲的花六哥烦躁不已,过去猛敲房门,门几乎是马上从里面打开来,一个身形高挑修眉俊眼的少年人冷着脸出来,看到花六哥怔了一下,随即蹙眉道:“姑娘,你有何事?”

    花六哥正想说话,猛然意识到现在自己的形象,生生把话吞了回去。

    花满楼亦从里面走了出来,他的衣服很整齐,似乎根本就没有睡下,那少年一看到花满楼,脸上露出惊讶的神情,道:“原来还有人住在这里……”他似乎并不知情,立刻意识到可能是自己说笑声太大,扰了别人的休息,脸上露出一抹羞愧的神情,真诚道,“在下方才不知道还有别人,吵到二位着实抱歉的很,我正要出门,今晚不会再回来,请两位安心休息罢。”

    花满楼忽然道:“仙湖?”

    那少年吃了一惊,走近一看,也认出了花满楼,喜道:“原来是七叔啊!好巧,竟然在这里碰到了!”他转过头看着一脸吃惊的花六哥,笑道,“我就说这位姑娘瞧着眼熟,莫非是我婶子吗?”

    差点就要开口说话的花六哥一听这话闭了嘴,像是被噎住了一样,内伤的望着少年。

    花满楼失笑,好歹给了自家六哥面子,没当着少年的面揭露他的身份。

    这少年姓王名鼎,字仙湖,他哥哥王鼐是江北的名士,两家早年一直都有来往,后来王氏兄弟的祖父和父亲都去世了,来往就少了,但关系并没有因此而疏远,王鼎小的时候曾经在花家住过很长一段时间,花满楼早两年也见过他,因而还记得他的声音,但花六哥却有些认不出他了。

    “你怎么会在这里?”花满楼有意无意的朝王鼎的房间里“瞥”了一眼,微笑道,“我记得上次见你,你是要回家完婚的。”

    王鼎道:“媳妇儿没过门就死了,正是早两年的事情。”他笑嘻嘻道,“我哥哥想再给我找个,不过我已经找到了,现在我正要出门,七叔,明日我再陪你喝酒。”他转过头朝里面喊,“秋月,你过来,是我七叔,自家长辈,不碍事的,你出来吧。”

    过了很久,里面才有个害羞怯弱的少女低着头慢吞吞的挪出来,拉着王鼎的袖子,半遮半掩的躲在他背后,不敢抬头看花满楼和花六哥,轻轻的行了个礼,声音又细又小的喊:“七叔。”

    花满楼不动声色的把目光从她身上挪开,微笑着点了点头:“嗯。”又问王鼎,“这么晚了,你要去哪里?”

    王鼎道:“我说了,七叔肯定不信。”

    花满楼笑的奇怪:“你不妨说说看。”

    王鼎道:“鬼市!”他仔细盯着花满楼的表情看,见他没有露出惊惧或者不信的神情,更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笑了,邀请道,“七叔,不如你也一起去看一看吧,看阴间的城市用不着活人的眼睛,你也能看得到的……秋月,可以多带几个人去吗?”

    秋月一大半身子都藏在王鼎身后,轻轻的“嗯”了一声。

    昏暗的光线里,忽然有一个黑影无声无息的出现在花满楼身后,幽幽的喊:“土豪。”

    接着花满楼就感觉到一个沉甸甸的脑袋抵住了他的后背,香喷喷的打呼声又响了起来——睡梦中找不到花满楼的泡芙竟然一边睡一边自己找过来了。

    原本一大半身子都藏在王鼎身后的秋月忽然瑟瑟发抖起来,整个人都躲到了王鼎的背后。

    王鼎慌忙问:“怎么了?”

    “那位大人。”秋月指了指花满楼,王鼎愣了下才明白他说的是刚刚出现的黑影,“我很怕她。”

    “七叔,这位姑娘又是谁?”王鼎狐疑道,“莫非是我婶子?”

    花六哥:是不是和我家六童在一块的姑娘都是你婶子?!

    花满楼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他从前遇到王鼎的时候还不觉得,现在却发现他和燕赤霞、安幼舆以及华山脚下那座镇子上的百姓一样,并没有觉得这世上有妖精鬼怪是多么不可思议不可理喻的一件事,他们的态度那样的理所当然,也根本不在意把这些事情告诉旁人,好像在他们看来,所有人都应该和他们一样,不会为此大惊小怪,一下子就能接受鬼怪的存在一样。

    反正泡芙也从床上爬起来了,怎么样睡都很香,而花满楼的确对王鼎口中的鬼市很感兴趣。

    天光朦胧,夜空上没有月亮。

    说话声音又小、人又害羞的秋月走路却像疾风一样快,王鼎极力追赶,花六哥和花满楼的轻功自然不在话下,泡芙则由花满楼抱着,片刻之后突然醒来,目光灼灼的盯着一个地方,说了声:“有好吃的!”

    秋月停下,指着前方道:“就在这里了。”

    朦朦胧胧的迷雾中矗立着一座城池,但王鼎却什么都看不到。

    秋月悄悄的看了看其他人,把唾沫涂在王鼎的眼皮子上,王鼎再睁开眼睛时,果然也能看到不远处的城池了。

    路上行人来来往往,就像赶集一样,乍一看和阳世的集市并无区别,但街道上卖的东西却与人间的货物不一样。

    成人之后,泡芙身上那种对鬼怪的威慑力似乎也跟着隐藏减弱,像秋月这样敏感一些的稍稍一走近就本能的惧怕,不自觉的绕开来。

    所以鬼市上虽然热闹拥挤,但以泡芙为中心两三尺内都空无一人。

    尽管被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眼神盯着,花满楼一点不自在的感觉都没有,反而觉得相当的有趣和新奇,因为在这里他就像没有失明一样,一砖一瓦还有市集上出售的商品货物都能“看”的清清楚楚。

    但泡芙却一直把他往偏僻的地方带,她盯着路边正在为同行的女子挑选首饰的华服锦衣的男子,像一个暗夜中的捕猎者一样,拉着花满楼躲在墙后,故意用一种应景的阴沉沉的语调说道:“等他过来,我们就把他扯进来,我抱脚,你抱头,我数一二三我们就往巷子深处跑,等他的爪牙找来的时候,他已经被我消化掉了。”

    花满楼:“……”

    幸好王鼎和秋月早就到别处逛去了,花六哥也自觉的离开,“不打扰”他们“小夫妻”的甜蜜独处。

    如果他知道一整个晚上他的宝贝弟弟都在阴暗的角落里帮某只胃口大开的坏猫捕猎觅食,不知道会不会痛恨自己一再轻信坏猫,心疼他做了一次又一次苦力的弟弟。

    不过他现在玩儿的正开心。

    就连以往最无聊的猜字灯谜这些文人酸客喜欢的东西似乎也没有那么无趣了,不能说话,花六哥就用笔来写,兴致勃勃的把所有灯谜的答案都写了出来,身体被拆的七零八落的老板用仅剩的一只独眼怨念森森的盯着他看——作为奖励,顾客每猜出一个灯谜,他就要把自己身体上的一个部分卸下来。

    相反的,如果你猜不出来的话,也得把自己身体上的一个部分卸下来。

    这么刺激的游戏,花六哥怎么会错过。

    好在他全都猜了出来。

    所以老板的身体已经变成了一副白骨,而脑袋上只有一只眼睛,另外一只则是一个黑乎乎的洞。

    对花六哥而言这是一个有趣并且刺激的游戏,但对于其他鬼来说似乎有些过于乏味了,因而他忽然听到鼓掌声时真的吃了一惊,转头一瞧,是一位十五六岁的少女——鬼市上的女子大都比人间的女子更加漂亮,这一位更是个中翘楚,堪称绝代佳人。

    那少女走上来,目光钦佩的望着花六哥:“阴间已经很少看到姐姐这样才貌双全的女子了……”她看着花六哥写在灯笼上的谜底,夸奖道,“姐姐的字写得可真好看。”

    花六哥虽然自认书读的还行,但被一个小姑娘夸成了才子,尤其是人家还是真心实意的钦佩他,老脸一热,难得的有些羞赧,放下笔,对她笑了笑,见这少女还盯着他写的字认真端详,有些不好意思呆下去。

    他刚走两步,少女小跑着追了上来,歪头冲花六哥一笑,态度温婉柔顺,似乎有意与他相交,笑道:“我姓封,排行第三,姐姐怎么称呼?”

    他男扮女装,原本也不至于根本看不出一点痕迹来,奈何温姬一双妙手,替他遮掩了喉结柔缓了线条,甚至纠正了他的步态,即使不像温柔娇软的佳人,好歹也是个英姿飒爽的江湖女侠!

    要不然怎么能骗过所有人的视线?

    这些花六哥当然明白,可听到这姑娘一声声“姐姐”的叫着他也着实内伤不已。

    花六哥匆匆一笑,步履速度不减,拒绝之意很明显——老实说,除了七童身边已经有的,他真的不怎么喜欢和非人类打交道。

    他的冷淡终于让少女脸上真诚的热情冷淡了下来,颇为失落的看着他,慢慢的停下了脚步,呆呆的在原地望着他远去,并没有追上去。

    虽然摆脱了这姑娘,可花六哥莫名其妙的烦躁起来,他没忍住回头看了一眼,隔着来来往往的行人,他一眼就看到了仍然站着不动向这边望的少女,对方接触到他的视线,眼睛骤然亮起

    来,面容上再次露出了一个充满期待和喜悦的笑容。

    花六哥二话不说,落荒而逃。

    少女的僵在了脸上,不知所措的搓着衣带,过了一会儿,忽然露出了要哭出来的神情。

    一只手拍了拍她的肩膀,少女转过身,惊喜的发现对方正是去而复返的花六哥。

    花六哥无可奈何的看着她,有些搞不懂这个年纪的小姑娘到底在想些什么,同时暗恨自己的心软。

    少女眼中沁出了泪花,去抓他的手,花六哥吓了一跳,没躲开,让她隔着袖子抓住了手。

    “我仰慕姑娘的才貌,想和你认识,不敢奢求能和姑娘你做知心朋友,只要你愿意和我说说话我就很满足了。”她抽了抽鼻子,泪水涟涟,姿态卑微可怜的让人不忍,“请你不要厌烦我。”

    哎呀,真是个痴傻姑娘。

    花六哥真没见过这样的,若拉着他手的不是个姑娘,是名男子,恐怕他真的会以为对方对他心生爱慕了。

    他想了想,又拉着少女回到了刚才的灯谜摊子边。

    老板才把自己的身体拼好一半,看到他来了,脸差点没裂开。

    花六哥故意冲他笑了笑,把老板吓的脸都绿了。

    他拿了纸笔,在上面写了一句话,递给少女看。

    少女看了一眼,迷惑的看着花六哥,忐忑的问道:“姐姐不是讨厌我……”她开始就称花六哥为“姐姐”,后来花六哥去而复返,她态度变得小心翼翼,把亲近的“姐姐”改成了“姑娘”,这会儿又变成了“姐姐”,分明是在试探花六哥。

    花六哥年长她十多岁,只把她看成一个小姑娘,并不在意她的试探,宽容的笑了笑。

    少女放了心,“姐姐既然不讨厌我,为何不能与我结交?”

    花六哥又写了一行字。

    少女困惑不解道:“和姐姐做朋友是我求之不得的事情,我怎么会不愿意?”

    有些事情说出来当然要简单的说,但冲击力也大的多,如果写在纸上,反而能给对方更加多一点的缓冲余地。

    花家的男人,无论性格多么跳脱或者多么严肃,本质上都是很温柔的人。

    花六哥神情平静,他写下最后一行字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各种各样的心理准备。

    他一向都明白一个道理:无论年纪多大的和多小的女人,都有一个特性,她们有时候真的是不讲道理的。

    就算被这小姑娘打一巴掌他也认了……尽管他觉得自己真的很无辜。

    但对方没有打他,少女盯着白纸上的字,反反复复的看着,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抬起头,小心翼翼的问道:“男人?”

    花六哥点点头,拨开高高的衣领,让她看自己的喉结——就算被当成变态他也认了。

    少女似乎很迷惑,脸上露出了一种说不出的失落和失望,缓缓的收回了视线,无意识的扯着自己的衣带,满脸的不舍和困惑,垂头丧气的离开了。

    花六哥看着她渐渐消失在人群中的背影,心里忽然不是个滋味。

    男人怎么了?难道只有姑娘才金贵吗?难道非要女孩子才能做她的朋友吗?其实他也不差的!

    花六哥深呼吸几次,都没有把胸腔里那团郁闷之气给吐出来。

    他默默地转过身来,阴森森的盯着正小心翼翼的把胳膊往身上安的老板,扫了眼灯笼上的谜面,冷笑:“呵,又换了一批呀,行啊,老子奉陪,我们来点刺激的怎么样?”

    老板一脸被雷劈的表情。

    人妖!

    作者有话要说:《聊斋。伍秋月》《聊斋。封三娘》人妖这个词聊斋里是有的Oo?~有人说封三娘是个蕾丝,但我觉得不是,这种很喜欢一个妹子,想跟她交朋友,对她好,纵着她、她撒撒娇就能让你无可奈何但心甘情愿破例的情况……其实真有的。vv,,三娘也是我喜欢的好妹子,求做基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