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吃糖还是吃口水(上)

李雨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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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可不敢再搞点什么恶作剧出来,本来生意就难做,自己再说水里有毒,不是自断后退。

    众人虽是不信,但也没法,只好离开,心想,眼下打也打不过她,只有等毒发时,再来求他给解药。

    小手如此守得凉茶铺几天,强迫了一小部分过路的客商喝了凉茶,每天也有一两百文钱进帐。这让小手兴奋不已,毕竟这是大家努力挣的。

    山上的人也是干劲朝天,山石头带领大家已经将黄草山前山坡的杂草全清理完,只等下了雨就开始翻耕。

    似乎一切都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

    但母猪却告诉她一个残酷的事实:仓库里存粮只够维持十天了。

    等地里有收获,起码要几个月。

    靠卖凉水这点微薄收入,也维持不了全寨几百人的吃喝。

    小手坐在地上,眯着眼盯着四周才开垦出来的荒地,啥时候这才能一片欣欣向荣丰收的景象。

    她扭头问母猪:“你说,这地下会不会挖出点宝贝来。”

    母猪摇摇头,要是此地能挖出宝贝,早有无数人来寻宝了。

    “能挖出个摇钱树或聚宝盆之类的不?”小手仍是不死心。

    母猪担心问道:“丫头,你没事吧?”这山寨穷了,居然将这大当家的逼得在这儿打糊乱说,摇钱树聚宝盆这些都想出来了。

    “给我一个摇钱树,我就不会有事了。种个铜板下去,明天一摇,‘哗啦哗啦’满树都掉铜板,想想都兴奋啊。”小手无限憧憬无限感概。

    母猪听着也有些神往:“那不是我一天到晚都坐在这儿用绳儿串铜板?”

    “还是我串吧,你这身子,要多运动,老坐在这儿串铜板难受。”小手看看她的身板,很体贴的说。

    母猪看看自己的身板,回到现实:“我还是先去准备晚饭,这劳累半天,早就饿了。”

    小手也结束了自己无限的想象,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灰,想了想,问道:“这附近,还有别的山头么?”

    母猪有些意外:“不是不抢劫了嘛,怎么又要去找山头?”

    小手简短道:“做生意也要本钱的嘛,这无本生意,无本利薄,我总要开辟新的财源。”

    众人想想也对,只是这附近,只有一个铜锣山。

    京城,明侯府。

    明康的书房灯火又是通宵未熄。

    这是多少个日子的通宵未熄了?

    李昌从暗处闪了出来,他是实在看不下去了,只得小声提醒明康:“大人,天已经亮了,你还是歇息一下吧,又是熬了一个通宵,如此下去,铁打的身子也受不了。”

    明康听得此言,才缓缓抬起头来,将目光从案卷上移了开去,望向窗外,一向熠熠有神的双眼布满了血丝。

    又是一个黎明来临,太阳还没升起,浅蓝色的天幕,浮着一丝一丝的云霞。晨风微微吹动,空气中都似乎还有些破晓前的寒气。

    明康望了半天,才收回视线。好久不曾留意外面的景色,他都有些不知今夕何夕的感觉。

    他站起身来,长伸了一个懒身,一个姿势坐这么久,身子都快僵硬了。

    他活动活动一下身子,揉了揉极为干涩的两侧眼角,吩咐李昌道:“你也下去休息吧,这段时间,你跑进跑出,也幸苦了。”

    李昌垂了头:“大人见外了,现在大人被软禁在府上,不能随意出入,我自当替大人多跑几趟。”

    明康问道:“其它的人都还好吧?没被为难吧?”

    李昌道:“也不过受了些闲气,没有什么,大家都拼了老命,务必要早日找出有利证据。”

    “是我连累了大家。”明康淡淡说了一声,语气里,却是掩饰不了的愧疚。

    “兄弟些跟着大人,早就将生死置之度外,何来连累这一说。”李昌赶紧回答。

    明康默了一下,兵部侍郎遇害,所有的蛛丝马迹都指向尚书令府,他还在搜查证据,那尚书令已嗅着了危机,先发制人,抢先在皇上那儿参了一本。

    滥用职权、图谋不轨、勾结兵部、流连烟花……林林总总,给他网罗了不少罪名。

    皇上虽然英明,但听着勾结兵部、图谋不轨、滥用职权的说词,还是龙颜大怒,一道圣旨,围了明侯府,软禁了明康,事情没彻查清楚前,所有人都是待罪之身。

    如若明康不能自证清白,等待他的,将是抄家灭门之罪。

    明康一向是胸襟坦荡,问心无愧,倒不怕查,只是担心尚书令在朝中的势力日渐扩张,栽赃嫁祸层出不穷,所以密集的抽调人手,一边应对大臣的抽查,一边加快搜集尚书令的谋反的罪证。

    京城的局势就那般的风云莫测,任何一方应对不当,都是抄家灭门的大罪。朝中所有人都战战兢兢。

    还好明康抢得先机,成功将小手气得离开京城,他也就放心了,江湖虽然险恶,远不如京城党派之争险恶,以小手的机灵聪慧,应对江湖之事,是绰绰有余。

    他俯下身去,吹灭了烛火,将案卷连同文房四宝收拾整洁。

    收拾砚台时,他那一直紧锁的双眉微微有些舒展,嘴角也淡淡有了些笑意,消去了他脸上不少的疲倦——

    他想起了小手。

    那时的小手才多大?五岁?六岁?他也记不大清了,只记得是一个糯米团似的胖胖乎乎的小人,每日都扭着跟自己到书房,坐在书桌上陪自己看书。

    他专心看书,而她,就专心致志坐在书桌上吃糖丸,糖汁连同她的口水,经常是糊了一手,粘乎乎的。

    她似乎吃糖丸吃得有些兴趣索然,经常是吃了一阵,有些无聊,便将糖丸从口中掏出,吐在小胖丫子的手上,来喂他。

    好象他从来也不嫌弃她口水滴答,只管宠溺的张开口,由得她将那小糖丸塞进口中。

    似乎小手很是乐意玩这个游戏,见他将糖丸含了一阵,没有还自己的意思,又扑过身来,瓣开他的嘴,伸出胖乎乎粘滋滋的手儿,将糖丸从他嘴里抠出去,再放回自己的口中吧叽。

    如此反复,一粒糖丸长期在两人嘴里换来换去,直到消失为止——都不明白究竟是吃了口水还是吃了糖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