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怀念友人

牟毅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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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晓白觉得他们像是在搞传销。他曾听人说,搞传销就是亲人骗亲人的钱,朋友骗朋友的钱,被骗者变成施骗者,多数传销者落得个众叛亲离、血本无归的悲惨下场,只有极少部份人赚到钱。不过,他对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传销者并不同情。

    其实,他刚踏进这门槛的时候,就猜测这是一家皮包公司,接下来他所看到的和所听到的,使他越发怀疑这里根本不是什么公司,而是临时租赁的用于坑蒙拐骗的场所。这里的场所很简陋,气氛很诡异,与那些正规商家的办公场所相比,是有很大的区别的。那些商家的办公区设在窗明几净的写字楼里,或者设在商场里的某个角落,办公设备一应俱全,谁也不会把“管道故事”的观念注入到你的工作中,只对你讲工作如何开展,工作中应该注意哪些事项,你的心情不会有潮水般忽起忽落的激动;然而,这里只有一张油漆已剥落的长方形桌子,一张长约1。2米、宽约1米的写字白板,二十来张塑料凳子,就是这么一个简陋的地方,竟然是一个“梦想加工场”,让你的头脑经受风暴式的冲击,陆晓白想想都觉得好笑。

    他见这群人带着对成功的憧憬互相鼓励一阵后,便纷纷起身离开了。他心里窝火也想赶紧走掉,然而曾嘉保说有重要事情跟他商量。陆晓白心说你别在我身上打歪主意,我才不吃你那一套,不过我倒要看看你对我如何花言巧语?

    曾嘉保拉着陆晓白的手,笑眯眯地问:“你对这个事业如何看待?”

    陆晓白感到他的手掌汗渍渍的,很不适应,他稍稍用力试图挣脱,却被他越捏越紧,好像怕他跑掉似的,他无奈地淡淡一笑,试图以此来平息内心的紧张。他说:“你这个东西,我不想发表任何言论,我只说,你能把产品卖出去,就是你本事——你把我留下,大概是想对我加强灌输财富观念,让我掏钱买产品,加入你这个组织吧?”他想不出曾嘉保把自己留下来还有别的什么目的,要掏钱的东西,他认为只有傻瓜才会干。

    曾嘉保用另外一只手轻轻拍了拍陆晓白的手臂,显得很亲密的样子,他不慌不忙地解释:“你别误会,我并不是让你掏钱买产品,我把你叫过来的目的,就是想和你商量一下,看你愿不愿意往讲师方面发展?——你要知道,我是觉得你有当讲师的潜力,所以才诚恳邀请你的,其他人可没有这个待遇哦。如果你愿意,我就花时间和精力训练你。当然,没有钱赚的事情谁都不愿意干,我培训你不仅仅是让你当讲师,更重要的是让你参与经营我已开发的团队,团队所产生的销售业绩,你都有奖金拿,奖金是按照一定的比例制度发放的,非常公平合理,奖金制度采用的是几何级数原理,发展得好,奖金非常诱人。这个奖金制度,我以后会慢慢解析给你听,我担心你听了后会兴奋得睡不着觉。实话告诉你,我这个团队组建不到半年,会员已有五六十人,这五六十个会员就好比五六十棵树,这些树会播下无数的种子,种子长成树后又会播下种子,最后成为一片大森林,这个前景有多好,你是聪明人,不用我说得太多,你自己想想会明白的。团队是组建好了,但是师资力量匮乏,如果能请到有才干的你加入这个团队,我们齐心协力,事业肯定会蓬勃发展,将来买车买房是完全有可能的。”他对自己有条不紊的表达颇为满意。不过,能不能说服陆晓白加入到自己的麾下,他没有多大把握,原因是他知道这种靠拉人头的销售方式常常遭人诟病,很多人避之唯恐不及,不知道陆晓白是不是也讨厌这种销售方式。

    “你对我这么有信心?”陆晓白听有这么好的事,就来了精神,“可是我想不明白,我初出茅庐,没有什么社会经验,没有这方面的专业知识,你培养我肯定会花费心血,你这样做值得吗?”

    曾嘉保眉头一扬:“你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是一块璞玉,我愿意在你身上赌一把!”他这样说是有依据的,并非信口开河。原来,那天他看到了陆晓白自信地冲上台去当产品讲解员的那一幕,他被陆晓白年轻英俊的外貌、挥洒自如的风姿以及良好的口才深深吸引,他就一直站在那附近观看陆晓白“表演”,越看越喜欢,他最后决定,要把陆晓白招揽过来,为自己的团队献策献力。

    陆晓白觉得这个平台可以锻炼意志、提升自己,更重要的是还可以赚钱,他相信自己会比别人做得更好,于是就答应了下来;只要有利可图,龙潭虎穴他也要闯一闯,何况才是区区传销组织!他不怕别人说他与曾嘉保沆瀣一气,同流合污,也不怕被别人打击、鄙视。

    曾嘉保眉开眼笑。他闯荡江湖十几年,历经世俗的无数风风雨雨,人已变得玲珑剔透,所以,他每做一件事情,都会通盘考虑,算计得失,如果没有利益可图,他是绝不会干的,他招揽陆晓白,仿佛看到自己的团队在不断地壮大,钞票不断往自己的口袋流。

    曾嘉保托起他的手掌,仔细观看他的手掌纹路,笑嘻嘻地对爱情线发表议论。陆晓白心说:碰到一个看手相的。他心里一阵别扭,借故说口渴想喝水,于是挣脱曾嘉保的手走到一旁倒水。

    曾嘉保脸一沉,但是很快恢复常态,他故意正了正一尘不染的衬衣领,然后打开抽屉找出一叠复印的文字资料递给陆晓白,告诉他这些都是销售“宝典”,叮嘱他要用心学习,尽快掌握专业知识与沟通技巧,然后朝讲师的殿堂一步一步迈进。

    陆晓白把资料放在塑料袋里,然后郑重地告诉曾嘉保,自己不会辜负他的期望,在一个星期之内一定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陆晓白并非盲目自信,自我吹嘘,他的记忆力很强,凡是他感兴趣的文章,读过几遍就会背诵,手中这些文字资料,他有把握把它记住,并且灵活运用。

    曾嘉保很高兴,决定请陆晓白吃饭。于是,他们去到当地一家有名的饭店。曾嘉保挑了一间安静、典雅的包间。他对陆晓白说,为了庆祝他成为自己的事业伙伴,今天两人都要喝酒,最好一醉方休。他们先吃饭,把饭吃完后,他们就开始喝酒,席间推杯换盏,气氛活跃。

    乘着酒兴,曾嘉保对陆晓白讲起了自己的情感经历,他说他二十岁那年谈过一次恋爱,只谈了短短三个月,他对她从来都没有过怦然心动的奇妙感觉,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事,那个女孩子很不满,就主动提出和他分手,他没有挽留她,他们就这样分道扬镳了。后来,他也没有主动找哪个女孩谈恋爱,也不知道自己以后会不会找女人。

    陆晓白只听了曾嘉保开头的讲述,后面的讲述他完全没有听进去,因为曾嘉保的讲述勾起了他对往事的回忆。他想起了昔日朋友林若夕,她姣好的容貌仍然历历在目,她灿烂的声音似乎还回荡在耳际,这一切好像发生在昨天。自从他被绑架的那次与她分手后,他再也没有见到过她,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里,过得好不好。

    曾嘉保见陆晓白眼神恍惚,不知道在想什么,就用筷子敲打着桌子,有些不高兴地说:“你是不是在想心上人?”

    陆晓白回过神,不好意地说:“不是。”

    “有没有女朋友?”

    “没有。”

    “为什么不找?”

    “对身边的女孩不感兴趣。”

    的确,陆晓白在初中三年、中专三年,没有对学校里的哪个女孩动过心思;他的梦中   情人   是林若夕,尽管他知道今生今世不一定见到她,满腔的柔情也许只会织成绵绵的忧愁,但是,他无法做到不想念她,他希望某一天能够与林若夕不期而遇,剪烛西窗。他还无数次幻想过他们不期而遇的美妙情景:自己慢步或者疾步于大街上,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一位妙龄女孩蓦然回首,明眸皓齿,似曾相识,从她温柔的眼眸里,依稀辨别出她正是阔别多年的林若夕,与此同时,她也惊讶于对他的发现,彼此小心翼翼地呼出对方的名字,然后开怀而笑,因为意外重逢,彼此兴奋不已;或者在某个商场的出口处,迎面款款走来一位青春明媚的女孩,因她的气质过于优雅、容貌过于秀美而吸引了他的目光,他一下子认出了她,她也投来惊诧的目光,四目久久相对....

    他已记不清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对林若夕产生微妙的感情的,也许是从十六岁,也许是从十五岁,也许还更早些;他偏执地认为,林若夕是天底下最漂亮、最懂得关心人的好女孩,和她在一起,生活就会变得多姿多彩。

    他曾独自一人去找过林若夕——那是他们分手两个月后某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可是当他到了她家房子的附近时,看到耸立在废墟上的一台长臂挖掘机正在打转挖斗推她家那栋房屋,在一阵刺耳的轰鸣声中,墙壁坍了一大片,尘土飞扬。

    没找到林若夕,他不禁怅然与伤感起来,他不知道她家搬去什么地方去了,不知道以后有没有机会见到她。

    两年后的某一天,在放学的路上,他与一位同班同学结伴而行。他忽然看见从身旁开过的一辆公交车内有一张面向玻璃窗的脸孔与林若夕的脸孔很相似,他怯怯叫一声“林若夕”,既而意识到自己的声音很小,的确,那张脸孔没有任何反应,那张像画一样的脸孔越去越远,他坚信那人正是林若夕。他知道,如果此次错过了彼此打招呼的机会,那么以后恐怕就没有这样的机会了,于是他决定追赶那辆公交车。他急忙从身上取下书包胡乱塞给同学,还没等同学反应过来,他已跑出两丈远。他希望自己能够赶上在下一个站台停靠的公交车。然而,公交车跑得像飞一样快,与他间距越拉越长,把他远远甩在了后面。剧烈的奔跑使他气喘如牛,速度越来越缓慢。他看到公交车靠边停了一会儿,然后又开走了,转一个弯后很快消失得无影无踪,他看着公交车消失的地方摇头叹息。然而,林若夕的模样在他的脑海里久久未消。

    第二天在教室里,那位同学好奇地问他昨天像发疯似的追赶公交车干什么,他脸刷一下红了,赶紧撒谎说是看见姨父坐在车上,所以追他。同学将信将疑地注视他的片刻,不过没追问。

    关于他与林若夕结识的事情,他从未向任何人提及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