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草丛里的猛兽

鸡丁爱马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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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曼殊从恶梦中醒来。

    半天才喘定了气息。

    听窗外风吹过草叶。晨曦已经在枕上洇开模糊的一片柔软,她手垂下床沿,摸到光滑的刀柄,想:该去干活了。

    为什么定世大战一次又一次出现在她的梦里?她没有答案。多想无益。甚至为什么那个全身血红的妖魔让她心疼、而那个正气凛然的白衣仙人却让她害怕?她全都不知道。那也只好不去烦恼,要紧先把眼前的日子过好。

    她现在是知德村首席财主张某人手下的长工,本职工作是好好干活、天天攒钱。

    今天她也还是要去割草,以及打狼。

    是的是的!她学会了打狼!

    联爝草还是那么欢脱,没有风,都一波一波的浪荡。当它们浪到谷底的时候,长角狼的角,也许就会露出来。

    曼殊带着一把小刀、一根长长的标枪过去,先站在小山丘,眯着眼睛监视,看见狼角了,就蹑手蹑脚摸到下风头,小小声唱起歌。

    歌是唱给联爝草听的,不是给长角狼。她保证自己处在下风头。她的歌声、还有她的人味,就不会传到长角狼那儿。

    联爝草爱听什么歌,也很有讲究,像张财主做示范时那种简单粗暴的魔鬼的步伐,当然很有效,但让联爝草们太嗨了,会惊到长角狼。曼殊得婉约着来,先上一首萌萌哒,给草们灌点迷汤,然后杀阡陌,草们荡漾了,接上老鼠爱大米,给草们摇头晃脑的摆起大圈子,最后红颜旧,草们瞬间酥软到五体投地。而且因为前面的荡漾和摇曳,这一倒下就打成一个一个的结了,半天都松不开。

    曼殊这个时候就可以捏着嗓子学羊叫了。

    视狼角的颜色,她可以判断出狼的性别,从而学出不同的羊叫声来诱狼。

    狼角如果是金灿灿晃瞎人眼睛的,是公狼;如果嫣红娇嗲叫人不忍直视的,是母狼。对公狼,就要把嗓子捏细点,学母羊叫;对母狼,就要把嗓子捏粗点,学公羊叫。曼殊不知道长角狼们这算什么毛病,总之照此办理,效果是杠杠的!只要她摸准了长角狼的喜好,学出正确的羊叫来,十次有九次,长角狼会兴奋得昏了头,啥也不管了,就奔过来扑食,踩到联爝草结成的圈圈,立刻摔个狼啃泥。

    曼殊这时候冲上去,攥紧标枪,拧腰探臂,对准狼脖递出标枪,手不能软,争取一次刺到位!好,热血喷溅,长角狼就算放倒了。她再上前拿割刀的弯刀补上几刀,剥皮、割角。皮和角交给张财主,肉留着自己吃。

    其实长角狼的肉非常难吃,曼殊更喜欢羊肉。但是羊都是张财主养的,他会拿眼睛一瞪:“敢吃我羊?小子,你要不要盐巴了?要不要锅碗了?要不要衣服穿了?”

    声声如雷贯耳。这些生活必需品,都要靠张财主派出马队去其他城镇换的。这个知德村,就偏僻到如此地步。曼殊不想像野人一样扎着毛皮、啃着寡淡烤肉,也就只好屈服于他老人家的淫威之下。

    知德村虽然偏僻,特产似乎不少。长角狼也是其中之一。伊们不但角长,而且胃口很好,吃起羊群来很没顾虑,张财主大是头痛。曼殊发现结草、学羊叫、刺标枪的三步曲杀狼法之后,张财主非常高兴,叮嘱曼殊好好杀、多杀点。他给报酬!曼殊从此终于实现经济独立。

    除了割草的镰刀之外,张财主还配给曼殊一根标枪。这两样武器轻便、锐利、使起来顺手,又坚固,上手之后就没坏过,曼殊非常喜欢。

    她这日子过得,居然不是不开心的。

    有人也会给她泼冷水。譬如小月,特意跑来告诉她说:“猪嘎子坏啦坏啦!我听说长角狼的角和皮可值钱啦!一支角够买一堆小刀,一张皮能换你几身衣服还有余。你是被张财主赚了好多钱啦还不知道!笨猪!你想想怎么办?”

    曼殊怎么办呢?她埋头想想,也只好凉办。

    钱虽然是好东西,这一点她不用别人来提醒,可此时此地,不是交通不便利商业不发达嘛!别说钱了,连生活必须品都得大老远的找商人们换才行哪!她有这个本事拉起一支马队,东奔西走做生意吗?不行吧?所以给人剥削不是明摆着的道?不认都不行。只好先认了吧。

    “猪嘎子啊不知道你是真痴还是假呆!”小月咬了牙拿手指头这么戳曼殊脑门子。

    曼殊忍!

    不就是不能让别人发现她魂穿嘛!不能让人嚷嚷她妖魔附体、把她烧了嘛!她只好照着以前的猪嘎子怎样、她也怎么样。猪嘎子凭小月怎么骂、怎么嘲,都呵呵傻笑甘之如饴。她照葫芦画瓢。

    其实装傻也不容易,并比不装聪明容易!曼殊觉得自己装得很假,很怕被小月看破。

    小月果然拧着眉毛,歪着脖子看着曼殊,眼神很怪。

    曼殊心里一紧:怎么?这丫头机灵!看出破绽来了?

    小月又眨了几下眼睛。

    曼殊反应过来了:抛媚眼呢这是!

    小月不但抛媚眼,身体也有意无意的靠了过来,声音嗲嗲的:“嘎子,不是我说,你干活也很累的哦?”

    曼殊心说:没事没事!还好还好!像你这“全村第一朵娇花”整天笼络这个男人那个男人帮你办这个送那个,连个傻子都不放过。这才累。我自愧不如。

    “嘎子你怎么不跟我说话?”小月胸部若即若离的擦着曼殊的手臂。

    “……呵?呵呵?”曼殊水深水热,傻子一般的笑脸都快绷不住了。

    “这样吧,”小月嘴里热烘烘的气息喷在曼殊脸上:“人家想要把银梳子,上头镶贝壳的,插在头上可好看了!张财主手里有,好贵的!他——他这几天心情好差,人家都不敢跟他求情。这样,嘎子你好不好再杀两头狼,给我换梳子去?”说着说着,嘴唇快要挨着曼殊耳朵皮。

    曼殊回身就走。

    小月差点重心不稳摔一跤,大怒:“你——”

    “我我杀狼去。”曼殊抱头鼠窜。要命!这姑娘比狼更可怕。

    月亮圆溜溜的,曼殊站在高岗上,察看长角狼的踪迹。

    虽然没看到狼角,但她看到了草叶有特殊的动静。根据这么久跟这群贱草们培养出来的了解,曼殊掂了掂手里的长枪短刀,小心翼翼的摸过去。

    果然!她听到了可疑的“悉悉索索”声!是有谁想控制联爝草别乱动,但是做得不够好,才发出来的声音!

    是笨狼吗?但是完全看不到长角。也许是土貂?那玩艺儿的皮也贵,但奸滑无比,数量少、躲得深,一冒头儿就逃,逃得还挺快。要是能抓到,一头就顶两头长角狼啦!再说它的肉也肥,滚瓜儿圆的膘,剥开皮来,那一包白花花的油啊!烤熟了,油滋啦啦往下滴,一咬,嘴里一泡的油,那叫个香!曼殊咽了口唾沫,小心拔开点草丛。看见个大毛影子。不是水貂?而是……熊?!

    曼殊吓得一哆嗦,手里的标枪直接戳了出去。

    “当!”火星四溅,她的手臂震得又酸又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