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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唐忙活了大半宿才忙完,明天一早还有新鲜鹿羊奶送来,还得忙活半天。这儿天气热,食物在常温下存放容易变质,他将室温调到15c左右,这样过一晚上蛋糕也不会变质。姜唐让助手们先回去了,自己也收拾东西准备下班。
丹尼尔吃得胃疼都不舍得住口,吃到实在塞不下去了才停下来,对闻笛说:“一会儿回去给我弄点胃药吃。”
闻笛皱起眉头:“有毛病,好端端地非要把自己吃撑了。”
姜唐用毛巾擦了下手:“我给丹尼弄点水果吃吧,促消化。”
丹尼尔背靠着餐桌,双肘后架在桌子上,满脸痛苦地动了动手指:“别,吃不下,都到这儿了。”他用手指了指喉咙。
闻笛摇头:“算了,我带他回去。”说完伸手去搀丹尼尔。
丹尼尔打了个饱嗝儿:“不能走,我一走动肯定就会从嘴里喷出来的。唐唐,今晚上我帮你守厨房吧。”
闻笛扬起眉毛:“你是不是打算歇会儿再战?”
“嘿嘿,被你看出来了。”丹尼尔笑得有些无赖。
闻笛满头黑线:“你可别祸害姜唐的厨房了。”说完就将丹尼尔打横公主抱了起来。
丹尼尔大呼小叫:“闻笛,你这个流氓,你想干什么?”
“你不让我抱,难道让我背?”闻笛沉着脸。
丹尼尔一想,确实也不能背,一背胃就被压着了,只好乖乖不动了,朝姜唐做了个很无奈的苦相:“碰上这样不讲理的人,真是没有人权啊。”
姜唐忍不住挥手赶人,嘴里笑骂着:“赶紧滚蛋,别在我面前秀恩爱。”
闻笛抱着跟他身高差不多的丹尼尔出去了,一点都没看出吃力的样子。姜唐不仅咋舌闻笛那双拿手术刀的手居然有这样的臂力,真是看不出来啊,不知道罗逊抱自己会不会觉得吃力。他赶紧摇头,阻止自己继续遐想,目送他俩离开,回头叫:“棉花糖,回家了。”他家的棉花糖现在是三只的老大,只要它去哪儿,另外两只必定跟随。
结果棉花糖只是懒洋洋地“叽叽”回了一声,并没有立即跳跃过来。姜唐扭头一看,棉花糖和托比一个四脚朝天一个五体投地一正一反躺在桌上喘气儿呢。它们的身体本来就圆,此时已经完全变成滚圆状了,它们周围还有几点蛋糕屑,看样子跟丹尼尔一样也是吃撑了。
姜唐无奈地摇头:“你们这群吃货,怎么这么没有节操呢?你们这是抢人家小朋友的口粮啊。从明天起,罚禁足三天!”他将棉花糖和托比从桌子上提下来,放到地板上,“赶紧爬一下消食,撑死你们得了!”
结果棉花糖和托比根本走不动,不偷吃的乖孩子紫薯使劲用脑袋去拱棉花糖,想要推它回去,无奈棉花糖还是不肯动,紫薯急得“咻咻”地乱叫。姜唐只好一手抱着棉花糖,一手抱着托比,身后跟着紫薯,一人三宠回宿舍去。
第二天一早,姜唐继续去厨房做蛋糕,刚上楼,便看见几个孩子探头探脑地从窗户往厨房里看,姜唐咳了一下,几个孩子全都扭过头来看着姜唐,大家都推推搡搡地将靛蓝眼睛的男孩推到最前头。
姜唐认识这个小男孩菲比,见过他好几次:“咦,你们怎么上我这儿来了?今天不上课吗?”
菲比说:“今天迎接新朋友,学校放假。你昨天做什么好吃的了,那么香,害得我们一晚上都没睡好。”几个孩子都附和起来。
姜唐笑了,这群孩子胆子真肥,他们自己嘴馋,反过来还怪自己做的食物诱惑了他们,便说:“我做了些糕点招待今天即将到来的朋友们。”
菲比眼珠子一转:“都是什么好东西啊,我们帮你先尝尝,看能不能送给新朋友,不然味道太差多没面子。”
要换做平时,姜唐肯定会拿出来给他们先尝,但是今天他说:“现在不行,要等新朋友们到了之后才能尝。他们是你们的新朋友,所以你们要有福同享,就算是不好吃,那也算有难同当。”
菲比眼睛一亮:“那就是说,我们也有份对不对?”
“对,但你们不能先吃,要等大家来了一起吃。都去玩吧,我要去忙了。”姜唐跟大家摆摆手,进厨房忙活去了。
第二批移民抵达安格斯的时间是下午两点多,十艘军舰护送着十艘客船,一共一万二千一百人,其中一千多为军人,剩下的都是移民。经过两个月的长途太空旅行,多数人都表现出了不适应,神情萎靡,一着陆,见到这个蓝绿色的美丽星球,顿时有种重获新生的感觉,可算是到了,这儿的环境还不错,应该是个好地方。
食堂照例为大家准备了接风洗尘的丰盛午餐,有人为孩子专门发了一张糕点票,凭票去窗口领一份蛋糕。所有的孩子都吃上了松软可口的蛋糕,看着孩子们露出从未有过的满足而喜欢的表情,那些还心存疑虑的家长们全都吃下了定心丸,这应该是个值得为之奋斗的好地方。
雷奥看见蛋糕那么受欢迎,便对姜唐说:“以后的鹿羊奶都用来做蛋糕吧,这样应该比较好卖。”
姜唐说:“这不太实际,做蛋糕需要很多的鸡蛋,如果全都做蛋糕的话,鸡蛋会严重供应不足,暂时还是做成品奶吧。”一只鸡从幼崽养到能下蛋,起码要半年的时间,他们现在的鸡蛋还是从被抓来圈养的野鸡那儿获取的,数量有限,吃蛋糕对他们来说,目前还略奢侈了点。
短暂的几天混乱之后,新移民全都得到了妥善安置,虽然生活资源有些紧张,但也意味着更多的劳动力和创造力。农场、工厂、学校、住宅小区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俨然已经变成了一个小城镇。而斯潘达星的移民局里,人们排队领票,等待着往安格斯移民,不出十年,安格斯星会变成一个现代化的文明星球。
李昂在医院住了一个月左右的院,最后还是坚持出院了,因为住院实在太无聊了。姜唐见他康复得差不多了,只是有些吐词不清,这可能需要长期的锻炼,便不再劝他继续住院。
出了院的李昂想回到工作岗位去,姜唐怕他累着,便让他先休息一阵,不着急上班。李昂这才发现,出了院并不比住院好,住院起码还能见到护士和医生,出院之后就只能躺在自己的宿舍了,只有姜唐下班之后来会看一下他,平时就他一个人对着寂寞的墙壁,实在是无聊至极。
李昂最后还是从床上爬起来,跑到姜唐的厨房来帮忙。姜唐有些意外地看着李昂:“你不是不学做菜吗?”
李昂的脸浮上红晕:“我没有做菜,只是帮你打下手。”
姜唐笑了:“没问题,就算是想做菜也可以的,我这里没有什么禁令。”
李昂真如他自己说的那样给姜唐打下手,递个碗、拿个菜什么的,偶尔也学着切切菜,就是不掌勺。姜唐知道他一个人待得无聊,这些事都不怎么费神,便也不劝阻他。
罗逊回到安格斯的前一天,发生了一件大喜事——安格斯星球上第一个婴儿诞生了,生产的产妇姜唐还不陌生,就是那个小捣蛋鬼菲比的妈妈。第一个婴儿的诞生意义非比寻常,如果说其他人还算安格斯的外来人口,这个女婴就是土生土长的安格斯星人了。
菲比妈妈生产的时候,几乎所有的人都在关注这件事,闻笛作为医术最高的医生,婴儿由他接生,从阵痛开始就一直在医院守护,一直到婴儿出生,前后共经历了八个小时,晨曦初露的时候,嘹喨的婴儿啼哭声响起,一个健康的女婴诞生了。几乎所有的人心都落到了肚子里,大家奔走相告,兴奋之情不亚于第一次踏上安格斯土地的那一瞬间。
姜唐亲自给产妇炖了一锅鸡汤,将鸡汤上面的油撇去,亲自送到病房里去。菲比拉着姜唐的衣角,像献宝一样领着姜唐去看他的妹妹:“糖哥哥,你看我妹妹,她好小,也好丑。”
姜唐看着那个红通通的婴儿,满脸的褶子,眼睛还没睁开,也没什么头发,简直像个小猴子,可爱稚嫩得令任何铁石心肠都发软:“小宝宝都是这样的,你小时候也是这个样子的,等她长大了,就跟你一样漂亮可爱了。”
菲比的妈妈看着姜唐,脸上露出幸福而满足的笑容:“姜老师,谢谢你的鸡汤。菲比最喜欢你了,他说长大了要做个像你一样的人。”
姜唐低头看一眼菲比,摸摸他的脑袋:“菲比,你喜欢做菜?”
菲比有些羞赧地说:“我也想要那么多人崇拜我,喜欢我。”
“加油!你可以的。”姜唐欣慰一笑,自己算是后继有人了?
菲比妈妈说:“姜老师,我有一个不情之请,想请你给我的女儿起一个名字,不知道会不会觉得我冒犯。”
姜唐简直受宠若惊,非亲非故的,给人家孩子起名字,这是多么大的殊荣啊,姜唐舔了一下唇:“夫人,这怎么行,太冒犯了。”
“姜老师带领我们走进了新生活,我们全家都感激不尽。如果不是你,我们现在肯定还在斯潘达挨饿,这个孩子也不知道能不能顺利出生。”菲比妈妈诚恳地说。她说的倒是不夸张,第一批移民安格斯的人来自一个连地下水都没有的矿山小镇,那儿连土豆和番薯都种不出来,一直都依赖开矿采矿来换取营养套餐,革命军接管斯潘达之后,矿场主逃走了,他们就一直靠救济生活。
“你太言重了。”姜唐想了想说,“那我给孩子起一个汉语名字,孩子是清晨出生的,叫曦露好不好,意思是晨曦微露,你可以用它做小名。”
“晨曦微露?”菲比妈妈咀嚼了一下,回头跟丈夫商量,“亲爱的,我很喜欢曦露这个名字,就像我们的新生活一样,充满了希望和阳光。”
菲比爸爸也点头:“好,就叫曦露。英文名可以叫露西。”
就在这时,门口突然响起了一个熟悉的声音:“曦露是个好名字!”
姜唐猛地扭头,心跳差点都漏跳一拍,他朝思暮想的人正面带笑容站在门口,目光灼灼地黏在自己身上,眼神仿佛两个漩涡,要将自己吸进去。姜唐猛地扑过去,在扑进对方怀里的时候站下了,伸出双手抓紧他的胳膊:“你怎么回来了?什么时候到的?”虽然极力抑制住自己的情绪,但嘴角已经咧到耳根子上去了。
罗逊倒是比他放得开,他大大方方地给了姜唐一个拥抱,用力往怀里勒了一下:“刚到,听说孩子出生了,特意跑过来道贺的。恭喜你,斯密斯夫人!”当然也是为了找姜唐的。
菲比妈妈眉花眼笑:“谢谢罗斯福先生!您可算是回来了,可把姜老师给想坏了。”
姜唐满脸通红,看样子他和罗逊的关系是人尽皆知了。罗逊放开姜唐,抓着他的手,一起去看婴儿,他伸手轻触一下婴儿的嫩脸蛋:“叫曦露对不对?是个很不错的名字。祝你健康平安,长命百岁!”
看完婴儿,罗逊拉着姜唐一起离开了病房。姜唐始终都扭头看着罗逊,完全都不看路,只让罗逊牵着自己走。罗逊扭头,看着姜唐,伸手捏一下他的鼻梁:“傻孩子,见到我变傻啦?”
姜唐说:“你走这么久,我都快把你的样子给忘了,这不多看几眼赶紧重新记下来。”
罗逊听见这话,推开一个空房间的门,拉着他闪身进去,将他压在墙壁上,没头没脑地亲了上去。姜唐也急促伸着舌头去回应,滚烫的唇舌传达出的思念与眷恋似乎要将他们烧成灰。
一直到两人都快喘不过气来了,罗逊才停下来,抱住姜唐在他脸上吻了又吻:“真想把你吃了。想死我了。”
姜唐贴在罗逊的胸膛上,听着急促有力的心跳声“咚咚、咚咚”地敲击着自己的耳膜,说:“下次去哪儿我都要跟着。”
罗逊沙哑着声音说:“好。”
两人相拥了一会儿,罗逊说:“对了,我们得赶紧出去,给你介绍个人认识。”
“谁啊?”姜唐好奇地问,“你带人回来了?”
罗逊说:“嗯,我带了一个旅行团回来,你看了必定很喜欢。”罗逊以为姜唐肯定会认识欧尚农这样的大明星。
“咱们这儿还来旅行团了?是什么人啊?”姜唐觉得很好玩。
罗逊拉着姜唐往外走,出了医院大门,直奔办公楼,此时办公楼前已经被人挤得水泄不通了,大家都在呼叫着“欧提思!欧提思”,姜唐莫名其妙,谁啊?号召力比罗逊的还大。
罗逊带着姜唐挤进人群,人们看见他俩,纷纷让开了道。姜唐看见一个穿得有些另类的中年男人正拿着签字笔往一个人的背上写字:“他在干嘛?”
罗逊有些意外:“在签名吧。你不认识欧提思?”
“谁?”
“一个非常有名的歌手。”罗逊说。
姜唐想了想,确实没有印象,可见平琰的生活是多么的单调:“我不怎么听歌。”
罗逊瞥他一眼,明明见他哼过歌的,不过他也没多问,走到欧尚农面前:“欧先生,给你介绍一下,这位就是姜唐。”他在归途中就已经跟欧尚农介绍过姜唐了,欧尚农对姜唐兴趣浓厚。
欧尚农抬头看着罗逊和姜唐,赶紧腾出手来和姜唐握手:“你好,你好,久仰大名!”
姜唐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觉得笑容有种名的亲切感,伸出手去:“欢迎来到安格斯,欧先生!”
欧尚农打量着姜唐,笑得非常开心:“我觉得这次是来对了,你让我觉得很面善,说明咱们有缘分。正式介绍一下,我是欧尚农,初来贵地,多有打扰,请多多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