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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邢乐告别的第二天傍晚,商队浩浩荡荡地来到了贺方郡的主城外。
算起来,邢乐是在进入贺方郡外城的时候跟庄华告的别,也就是说,商队从肇国野辖之地最南边走到贺方郡外城走了有五六天。
当然,速度慢不排除商队走走停停一路汇聚同一商行的其他商队的缘故,故而才走的这么慢,但也不难看出肇国与炀国的野辖之地的差距。
两国之间不设郡县,不围城池之地,便被称为野辖之地。这种地方不计算在一国领土之内,却又归属于各自的国家,因为没有行政与军事部门的管理,所以什么人都可以在这里居住甚至落地生根,在此居住的人亦有户籍,但无论先前是什么身份,只要在野辖之地落了籍的,就会通通被称之为“野人”,想对的,国内的人被称为“国人”。
其实野辖之地所属的国家可以在野辖之地设立新的郡县,成为正式的国之领土,但通常,野辖之地都是已经被确认是没有任何价值的地方,故而没有国家在这种地方设置郡县。简而言之,野辖之地就是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货色。
然而,从一个国家拥有的野辖之地的面积就可以看出这个国家的实力如何,因为野辖之地是备用国土。
庄华前两天和邢乐闲聊的时候,邢乐曾说过,炀国的北境野辖之地东西方向西接淄国野辖,东接朔海,最长距离有四千多里,南北方向南为己国边境北接肇国野辖,最长距离有九百里。肇国南境的野辖之地东西方向西接伏国野辖东为己国边境,最长距离有七千余里,南北方向南接炀国、淄国野辖北为己国边境,最长距离有一千五百里。
绍卢郡乃是距肇国野辖之地最近的炀国城池,直线距离还不到四百里,这也是为何戚将不愿在追而选择将山庭射落,因为再向北不到十里就是肇国野辖了。
一个国家的军事力量如果贸然进入他国野辖之地,会被视为挑衅,会挑起两国的战争,这是约定俗成的规矩。所以,每一郡的军队除了负责本郡的防御还要负责最近范围的野辖之地的巡视,以即使发现是否有他**队闯入。
是以,肇国救了她和邢乐,也害了山庭。
庄华一时感慨良多,放下手里一直充当摆设的竹简,揉了揉眉心。
这几天以来,她的身体素质下降的飞快,本来有一百一十斤的体重她估计还剩下九十来斤,本来长的就高,这下真成了唐启说的“竹竿”了,害得庄华看见竹简就有种热泪盈眶的冲动……本来是一家啊!
身体素质的下降还不止体现在体重这一方面,睡眠也不如以前了。要知道,作为一名女程序猿,熬夜通宵是经常的,那睡眠质量也不是一般的好,曾有一次她在家睡了一天一夜,是被通知119撬门而入的唐启叫醒的,因为那天唐启给她打了一百多个电话她都没接,唐启以为她煤气中毒了,特意从另一座城市打车回来“救”她。
而现在,她的睡眠很少,不是因为精力充沛睡不着,有时候她已经很累了,可依然睡不着。不过奇迹的是,居然没有黑眼圈腊黄脸,只是脸色比常人苍白许多(问邢乐知道的),她把它归类于穿越者的福利金手指。
话说,她想换一个……(︶︿︶)庄华收起竹简,想趁着这一会儿的困意打个盹,却听见马蹄声靠近马车,商队领队鱼同的声音隔着车厢侧壁的布帘传了进来。
“山庭先生,前方不远就是贺方郡的主城了,入城时需验看身份文牒,请先生提前备好。”
自从中午商队偶遇巡视野辖的贺方郡军队,检查商队时发现庄华乃是士籍,鱼同对庄华的称呼就从“山小兄弟”变成了“山庭先生”,还喝令商队的人都必须这么叫。
庄华也不反驳,顺其自然任其随意称呼。庄华不在乎别人管她叫什么,只要知道那是在叫她就行了,至于由于称呼的改变而产生的距离,恕她无能为力。在等级森严的世界里高呼人人平等,不是脑残就是汤姆玛丽苏,可惜她两者都不是,她能做到的,只是保持自己的本心,不娇纵,不卑微。
庄华撩帘对鱼同道:“某知道了。谢鱼领队提醒。”
鱼同摆手道:“这那值得一谢,山庭先生客气了。”
庄华又跟鱼同聊了几句有的没的废话,忽然想起一件事,问道:“不知我今日托鱼领队寻的东西,可有着落?”
显然和庄华的闲聊让这位领队心情很好,鱼同笑着回答道:“先生要的手套确实没有,不过今次的货物中有上好的皮料,已经使善于织补缝纫的女奴在缝制了。”
左手少了一指,庄华如何也不习惯,总能勾起不好的回忆,索性眼不见心不烦,找一双手套戴上遮住。
庄华垂了垂眼眸,谢了一声:“劳烦鱼领队了。”
“山庭先生有趋势使某之事,乃是某的荣幸,先生实在太客气了。”
又聊了几句,鱼同离开马车附近去调动商队了。
庄华一放下帘子,整个人像泄气的气球一样瘫靠车厢内壁上,狠狠地深吸了几口气,心下一阵叹息。
如果之前她只是知道这个世界的女性地位低的话,那么跟着商队这些天,她是亲眼见识了这里的女性地位到底低到什么地步。
鱼同所在商行的商队真的规模不小,陆续汇合进来的商队几乎也汇聚了天下各地的商品,让她这个地球“土包子”长了见识。
然而,最后一批汇合进来的商队所带来的“商品”却让庄华因为见识这个世界各地的特产而稍微愉快一些的心情,瞬间降到了谷底。
人。
没错,就是人其中有男有女,各个国家的人都有,而且庄华通过鱼同了解到,其中有些女子并非贱籍,而是平民,甚至是百姓。可买卖贱籍奴隶是这个世界各国律法上都有写明的,庄华虽然极度不认同,奈何人家受法律保护,她只能干瞪眼。
她不是救世主,她只是偶然误入异界的普通人,想要改变这种现象首先要改变这个世界,她自认没有这种能力。
对于那些非贱籍却被买卖的女子,庄华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难道官府不管吗?”
这一问让鱼同更加认定了庄华是养在高阁,不识世事的世家公子,并耐心与她解释道:“并非官府不管,而是只要这些女子的父兄签下与之断绝关系的契书,没了户籍的女子自然成为贱籍,一入贱籍,再行买卖官府自然不予干涉。”
生而不能由己,就是这个世界女子的命运。
叹息过后庄华不禁为自己庆幸,还好她是师传隐士的弟子庄华,还好她是士族山庭,还好,她现在是男子。
忽然,马车停了,庄华收起感慨掀开马车前面的车帘,挑起一条缝。
她看到了一座大气雄伟,古朴庄重的城门。贺方郡主城贺方城。
与庄华见过的那些炀国各郡县城门的“秀气”不同,跟贺方城的城门比,炀国的各个城门也只能用秀气来形容了。贺方城的城门给庄华一种扑面而来的压力和这就是战场的感觉。
虽然城门的守兵让前进的队伍有如龟速,但还是没有削减庄华对这座城门的欣赏。
大概过了三刻左右,庄华的马车终于到了城门口。
“车上之人出示身份文牒。”城门守兵重复着年年月月讲不停的话。
庄华从侧面窗口讲身份文牒递了出去,检视文牒的守兵接过,验看一番后,态度恭敬地将身份文牒递了回去,并下令立即放行。
等到鱼同带领的商队都过了城门只够,已经华灯初上了。
四五百人连带大量货物人马不停的直奔北城门而去。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像这样的边境城郡根本没有能容下这么一大群人的驿馆,军营但倒是有地方,人家不让进,所以只能尽快出城在城外扎营休息。
鱼同亦询问过庄华,要不要留在城里休息一晚,他会流下一部分武者护卫她,等到明日一早再出城赶上他们。
庄华毫不犹豫地拒绝了。笑话,她是有些身体不好,但也没风吹就倒,连赶路的劳累都受不起,而且她一路都在马车里,不像商队其他人那样风吹日晒的,更不能搞特殊化。
于是,一行人浩浩荡荡地进城来,又浩浩荡荡地出城去,中午在月上中天之前,遇到了除了贺方城之后的第一个村庄。
村子里的人明显和鱼同的商队很熟了,鱼同只跟村长打了个招呼,商队连带着货物就集体落脚在村口的大空地上,疲惫不堪地人们也懒得扎营,直接在地上铺上席子被褥,睡着了,只剩下二三十个武者负责守夜。
庄华也在马车里铺好了被褥,准备休息。虽然睡不着,但是也可以闭目养神么。
“山庭先生,可歇息了?”鱼同的声音从车厢外传进来。
庄华坐起身来答道:“尚未。不知鱼领队有何事?”不会这么晚了找她谈心吧?庄华的思维朝着人类不可阻挡的方向飞去。
“原来先生还没睡。”
庄华默默翻白眼,就你那大嗓门,哪个失眠患者听见了还能睡着。
鱼同接着说:“今日路过贺方城时,某命人采购了一些点心和新鲜食材,方才使村中妇人做了些夜宵,不知先生可要用?”
庄华想一路上净吃干粮,改一下伙食也好,于是答道:“麻烦鱼领队了。”然后掀开车帘,让鱼同讲食盘递了进来。
两碟点心,一碗肉食,一壶酒。
庄华强忍着呕吐的想法,连忙转移视线对鱼同说:“我不是食荤,请撤去肉食!”
鱼同见庄华这副模样也吓了一跳,急忙将那碗烹煮的肉拿了出来,庄华这才感觉好一些。
“某不曾询问先生饮食习惯,便擅自做主拿了夜宵来,实乃罪过,请先生原谅!”鱼同告罪道。
庄华摇头道:“某之前亦未提及此事,惭愧、惭愧。”
如果之前在野外庄华不愿和商队一同吃烤肉还可以用烧烤含有致癌物这样的理由来搪塞她对肉食的抗拒,那么刚才那碗蒸煮的肉食则让她不得不面对一个事实——她对肉食产生了心理障碍。
当然,跟这个世界烹调手法粗糙也有一定关系,那股肉腥让她忍不住的想起血腥味,然后就会想到手指断掉那一瞬间喷薄而出的血液和山庭染血跪地的身影。很不堪回首的记忆。
作为一个既腐又宅的吃货,不能再吃肉,甚至闻到都会想吐意味着什么?
以后只能吃素了吗……庄华心里默默流下宽面条(t^t)。她发现自从她剃了这个光头之后,倒霉事就接二连三地发生了,而且一直再把她往成为和尚的不归路上推。
干嘛、干嘛?!难道还要她收一二三个徒弟和一匹马,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后立地成佛吗?
话说,她之前确实有过一头驴……
我不下地狱谁爱下谁下啊啊啊啊啊!!一碗肉,让庄华不淡定了,她不想死了之后火化出舍利子(q_q)。
如果她能回去,一定要写一本自传,书名都想好了,就叫《光头莫爬山,爬山莫回头》。人家都是回眸一笑百媚生,她是回头一看离地球,有木有!
请问有没有地球的回程票啊??
鱼同自然不知道庄华心里的吐槽,不然恐怕会眼眶下巴一起砸在地上捡不起来。
鱼同在考虑另一件事情。
“山庭先生,某有一事,不知当讲不当讲。”鱼同试探着说道。
庄华从怨念中退出来,心里又翻了个白眼,你不说我哪知道到底当不当讲?
这似乎是个死结……
庄华依旧那副淡然表情,道:“鱼领队请讲。”
鱼同得到了庄华的答复,便说道:“先生身边一直无人随侍,多有不便,不如从某的商队里今次贩来的人里挑一些,先生放心,这些人路上都调,教过的,不会给先生添麻烦,不知先生意下如何?”
庄华一愣,也许她是该弄些人在身边充充场面了。并不是庄华心态不对,而是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一个士族如果无人随侍是会被其他士族笑话的,和山庭一起在炀国的时候,就常因此被轻视和嘲笑,只不过最后这些都败在了山庭卓然的名士风采之下了。她不在乎这些,但是她接下来要做的事情要求她必须真的像这个世界的士族一样,因为她要融入这个社会,如果太特立独行,就会像前世某些杀马特非主流一样,成了小丑被人看了马戏。
前世?庄华被脑海里募然蹦出的词吓了一跳,自己,竟然把以前的世界叫做前世了。
是啊,她已经用血来证明她是真实地存在于这个世界的,她身体的一部分,永远地失去了,在这个世界里。
本来还在考虑的庄华在想通这件事之后,痛快地答复了鱼同的提议:“如此,便麻烦鱼领队了。”
“先生客气,明日一早,某便陪先生挑人。”鱼同爽朗地笑道。
夜尽天明,夏季的清晨,阳光格外好看,早早就醒了的庄华正在村口的水井旁洗脸,才醒来的鱼同见到快要洗漱完毕的庄华有些惊讶道:“先生竟起得如此早!”
庄华一边拧干毛巾一边说道:“我本就少眠,难得如此宁静之地,我便早些出来了。”
“先生倒好雅兴,不似某这等俗人。”鱼同也开起了玩笑。
“附庸风雅罢了。”庄华淡淡地回应鱼同。
“既然先生如此早,不如现在就随某去挑人。”鱼同道。
庄华点头,如实道:“不瞒鱼领队,我从未挑买过人,好奇得紧,早起多半也是因为此缘故。”
庄华诚实的言语让鱼同起了亲近之感,笑道:“先生爽快,</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