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第26章 万花楼的打工生涯

大道不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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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喝醉酒的人通常都会睡的很沉很死,如果没有天塌地陷的大事,醉酒的人也通常很难醒过来。

    万花楼当然没有发生任何惊天动地的大事,相反,整个夜晚,都异常的宁静安详,醉酒的豪客忘记了吵闹,落魄潦倒借酒消愁的文士也是忘记了举杯明志。

    这个夜晚,万花楼显得格外的安宁。

    靠近窗边的酒桌上昏睡的那白衫少年,将头埋在干净的袖间,月光偶尔拨开乌云照在他那乌黑的发丝上,月色朦朦胧胧,这样的月色总会显得特别的温暖。

    谌仲一觉睡到天亮,他就这样趴在那酒桌上被月光抚摸了整个晚上。

    景宸城秋意盎然,凉风将数片落叶吹入窗内,落到那酣睡少年的头发和背脊上。

    谌仲终于是醒了过来,头有些涨,有些晕也有些紧,他晃了晃头,试图清醒一些。

    喝醉酒虽然能够忘记很多事,但酒后的头痛欲裂会让你记起更多的事。

    他记起昨晚和白酒子的开怀畅饮,他三杯下肚,便嘴的不省人事。

    白酒子呢?他去了哪里?

    空荡的万花楼倍显寥落,谌仲朝着怀中的那几万两银票叹了口气,随即叹道:“银子太多,也的确是一件麻烦的事。”

    没钱麻烦,有钱也会麻烦,没钱的绞尽脑汁想要去赚钱,而有钱的却要费尽心思去如何保护自己的钱财或是如何花掉手中的钱财。

    人生的确无处不充满着麻烦。

    ……………。。

    …………………。。

    杯是花瓷杯,杯内淡褐色的茶水浑而不浊。

    这样的茶,的确是一杯很好的醒酒茶,就算醉的再厉害,这样的一杯茶喝下去,也会清醒过来。

    握杯的手,手指纤细修长,隐约从粉色的纱袖口内探出,能够有这样一双手的女人,就算再不堪,也一定是一位美女。

    都说南歌子有着举世无双的容貌,却并没有人见过他的容貌。

    但仅凭这双手,已经没有人打算去怀疑些什么了。

    若非不是惊世的美女,怎会有这样一双值得无限回味的倾城之手呢?

    “喝了吧,也许会好一点。”

    她的声音犹如天籁,虽声不大,却透露着让人无法拒绝的意味。

    南歌子姑娘递过来的茶,的确没有几个人能够拒绝的。

    谌仲自然也不能够拒绝,接过花瓷杯,一饮而尽。

    茶苦而不涩,水温而不烫,这是一杯上好的醒酒茶,谌仲喝入肚中,便觉得异常的清爽,就像是晴空被人淋了一桶冰水,瞬间觉得彻底清醒了。

    谌仲瞧向面纱遮掩下的南歌子,笑道:“多谢。”

    南歌子坐到他对面的椅子上,道:“谢什么?”

    谌仲道:“你的茶。”

    南歌子莞尔一笑,道:“要收费的。”

    谌仲愣了一愣,然后从怀中拿出银票,朝着南歌子晃了晃,笑道:“我虽然是个暴发户,但绝不是个吝啬鬼。”

    南歌子笑道:“吝啬鬼通常都不会将这么多的银票放在身上,他们通常都会藏到自认为最安全的地方。”

    谌仲笑道:“其实他们却疏忽了,能有什么地方是比自己身上更安全的呢?”

    然后他顿了顿,问道:“我那朋友呢?”

    南歌子静静的说道:“走了。”

    谌仲继续问道:“走了?”

    南歌子道:“昨晚便走了,他看你喝醉睡了,也就没忍心吵醒你。”

    谌仲苦笑,笑的的确有些苦涩,白酒子以为他真的醉了,但却不知道,他虽然醉了,但头脑却是清醒的,那些话,他自然听到了,不光听到,而且听的是一清二楚,每一个字都听的清清楚楚。

    南歌子见谌仲表情苦涩,继续说道:“他虽然走了,但一定会回来。”

    谌仲道:“你早就知道他是什么人?”

    南歌子一愣,道:“我的确知道他是山上下来的人。”

    谌仲道:“那么你昨晚就知道他是山上下来的人,钱老板将我们引到僻静的地方,也不会有任何的事了?”

    南歌子笑道:“钱老板虽然别有用心,但他却不是一个能够为了钱,而不要命的人。”

    谌仲笑道:“他的确不是一个为了钱能够不要命的人,毕竟钱没了可以赚,命没了的话,那就什么都没了。”

    南歌子莞尔一笑,虽然隔着面纱瞧不见她的笑容,但光听那悦耳的笑声,便能猜出面纱下那笑容该有多么的香甜了。

    ………………。。

    ………………………。

    万花楼是个风尘场所,却也是景宸城内唯一的烟花之地。

    既然是烟花之地,那边应该有花。

    万花楼内的花的确不少,花有很多种,有带刺的玫瑰,有傲人的牡丹,有磬人的百合,但这些花在万花楼内,却不是植物,而是女人。

    用花来形容女人再合适不过,因为花有姹紫嫣红,有千娇百媚,有婉约柔嫩,而这些风姿百态,不正是女人的缩写?

    花有重开日,人无在少年,少女的心思都是懵动的,万花楼的姑娘也不例外,流落风尘的他们,对男人的理解更为的深刻了一些,毕竟他们接触最多的,还是男人。

    所以当南歌子将谌仲领到姑娘们的面前时,万花楼的那些姑娘纷纷开始对着白衫少年议论开来。

    “这就是那日为歌姐姐抚琴的少年?好清秀的小伙子呀。”

    “他的脸也太苍白了一些吧,难道是得了什么病?”

    “他的眼睛真好看,我要是有这么一双清澈的眼睛就好了。”

    十几位貌美如花的姑娘围着白衫少年笑意盈盈的议论着。

    谌仲有些尴尬,换做任何一个男人被一群正值花季的少女饱含异样的目光注视着,都会觉得尴尬。

    凉音是一位小姑娘,她只有十六岁,但却已经是万花楼内琴抚得最好的姑娘。

    她梳着两个马尾辫,穿着一身淡蓝色的轻纱,就像是蓝精灵一样眨着那双可爱至极的眼睛盯着谌仲。

    她的怀中抱着一把蓝玉良琴,这真是一把好琴,也只有这样的良琴才能配的上她的那份娇小可爱的神态。

    她眨了眨眼,对着谌仲道:“你的琴抚的很好?”

    谌仲被如此可爱的小姑娘盯着看,实在是有些不好意思,尴尬道:“一般般。”

    凉音嫣然一笑,道:“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一般般是什么意思?”

    谌仲笑道:“一般般就是比不好的好,比好的不好。”

    凉音笑了,他觉得这少年当真可爱,如果让一个女孩子觉的一个比他大的男孩可爱,那一定是这个男孩的荣幸。

    凉音将手中的蓝玉琴举到谌仲面前,笑道:“你觉的我的琴怎么样?”

    谌仲细细的瞧去,弦丝如蝉丝透明纤细,琴身如海天湛蓝,这的确是一把好琴,他笑道:“这是一把好琴。”

    凉音满意的笑道:“蓝玉当然是一把好琴,蓝玉是我的命。”

    谌仲道:“琴在人在?”

    凉音嗯的点点头,好像谌仲的话,直击到了她内心的那股坚定。

    旁边的南歌子笑道:“蓝玉的确是她的命,别的男人看上一看,她都会觉得是对蓝玉的一种玷污。”

    谌仲对着凉音笑道:“那真是我的荣幸。”

    凉音嫣然一笑,将蓝玉紧紧的抱在怀中。

    云柳是一位妖艳的姑娘,她的眼中永远透露着一股深邃的妖艳,这样的一双眼睛很难不让人去注意到她。

    她静静的坐在那里,举着一杯清酒,偶尔的抿上一口,只是一小口,她从不多喝,但这已足够她体验到酒精的味道了。

    她眨着眼睛,然后深邃的眸子就好似要看透一切,她对着谌仲说道:“你觉得我的眼睛好看么?”

    说着她探过身子,眨着那双深邃的眸子,瞧着谌仲。

    谌仲一愣,尴尬道:“好看。”

    “比他们呢?”云柳指着身侧的姐妹

    “各有千秋,不分伯仲。”

    云柳冷哼了一声,娇嗔道:“你倒是不得罪人。”

    谌仲笑道:“实言而已。”

    “你是试生?”

    谌仲道:“嗯。”

    “那过些日子便要品评天下名士榜了。”

    谌仲道:“的确。”

    “如果你高中状元,那我们万花楼岂不是成了状元楼?”

    谌仲苦尴尬道:“万花楼永远都是万花楼。”

    云柳妖艳一笑,道:“可是我们所有的姐妹都看好你。”

    谌仲尴尬道:“我何德何能,能提名一甲。”

    凉音却是接口笑道:“我们姐妹的眼光一直很准,就算不是状元,榜眼探花也不错。”

    谌仲心下苦笑,榜眼探花,这些耀眼的字眼当真值得所有人欣羡。

    万花楼的妙龄少女们对这新到来的抚琴少年好感倍增,你一言我一语对着谌仲问题是层出不穷。

    能够被万花楼的众多美女围绕,这对谌仲来说实在太过尴尬,但要知道,有多少希望品尝这尴尬的滋味?

    …………………

    ……………………

    “阿仲,姐姐的胭脂没了,快去脂蔻坊帮我买些。”

    “阿仲,姐姐想吃大碗胡同的卤煮火烧了,快去帮我买些回来。”

    “阿仲,姐姐的耳环掉了一只。”

    “我去买,我去买。”

    谌仲觉的自己此时已经彻底沦为了跑腿打杂的小二。

    向他这样怀揣几万两巨款的小二却是不多,这些突入而来的巨款让谌仲觉得就算给这些万花楼的姐姐们买再多的东西也是有足够的富余的。

    通常女人都喜欢两种男人,听话的男人,有钱的男人,恰恰谌仲此时都符合。

    所以万花楼不论姐姐还是妹妹都对这个听话有钱又抚的一手好琴瑟的白衫少年倍加喜爱。

    “脂蔻坊桔子香的胭脂,大碗胡同的卤煮火烧多放辣椒,群珠店的白玉耳环,百草堂的冬虫夏草……”

    谌仲拎着大包小包走在景宸城内的街道上,他手中的东西的确不少,几乎挂满了他身体的各个部位。

    出去一趟总不能空手而回,整整一个下午,他几乎走遍了半个景宸城,为万花楼的所有姐姐妹妹几乎都多少带回了一些东西。

    终于跌跌撞撞携着满身的包裹回到万花楼。

    张五和赵六才是万花楼真正的打杂小二,他们对谌仲的印象已经由崇拜上升到膜拜。

    能每天被万花楼所有的美女“阿仲,阿仲”的叫来叫去,这的确是一件非常值得别人羡慕的事。

    见到谌仲拎着大包小包的出现在万花楼的门口,二人迅速迎了上去。

    “谌小哥,哎哟,怎么买了这么多的东西。”

    “小哥,你这是去哪里搜刮了?”

    谌仲已经累的不行了,他觉得自己随时可能累倒过去,他朝着张五和赵六喊道:“两位哥哥快来帮忙,将这些东西放到后花园的桌上,都是姐姐们的东西。”

    张五赵六一人拎着一些东西就朝着后花园跑去。

    谌仲终于是松了一口气,他喘着粗气,倒上一口桌上的凉茶,一饮而尽。

    张五赵六很快的回来了,他们瞧着谌仲的脸色苍白,问道:“小哥可是累到了?”

    谌仲苦笑道:“如果让你们跑遍半个景宸城去买这么多的东西,我想你们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张五坏笑着从怀中掏出两个锦囊,递到谌仲的面前说道:“劳烦小哥送给云柳姑娘。”

    锦囊环着金丝,一看便不是普通的物件,谌仲问道:“里面是什么?”

    赵六在一侧笑道:“能是什么,哪家的公子送给云柳姑娘的定情信物,不然便是情绵绵的书信了。”

    谌仲恍然,寻思一定是哪家公子瞧上了云柳姐,他笑道:“为什么他自己不去送?”

    张五低声道:“云柳姑娘估计对那公子没意思。”

    谌仲笑道:“如今却是来托你手来转交咯?”

    谌仲坏笑的瞧着张五,一眼便瞧出张五受了人家的银子来帮人办事了。

    张五尴尬道:“我这人是一个老光棍,对女人的兴趣不大,唯独偶尔喜欢赌一把。”

    谌仲笑道:“而且手气还极差?”

    张五搔了搔头道:“小哥说的没错,你是知道的,这赌嘛,越输越想玩。”

    谌仲哼了一声道:“我不能帮你。”

    张五脸色一变,急声道:“小哥,你可得帮我这忙,我可是指着这些赏钱去回本呢。”

    谌仲从桌上站起来,将那两个锦囊丢到张五的怀中,说道:“既然云柳姐不想理那个公子,我想就算我帮你们送到她的手中,也不会有什么效果。”

    谌仲说着从怀中掏出一包银子递给张五赵六,说道:“这是二百两银子,两位哥哥吃点酒肉犒劳犒劳,还有,张五哥,我劝你这个赌最好戒掉。”

    谌仲的大气张五赵六早已领教过了,如今见两百两银子随手赠予他们,他二人哪里还敢说其他?

    张五拍着胸脯言辞道:“放心吧小哥,我保证以后没人来骚扰云柳姑娘。”

    赵六则是忙着看那一包的银子,说道:“小哥,以后您的事就是我赵六的事,有事您吩咐,我赵六上刀山火海万死不辞。”

    谌仲笑道:“上刀山下火海就算了,以后帮各位姐姐买东西的时候,您两位帮我提把手就好了。”

    张五赵六急声道:“随时恭候小哥差遣。”

    谌仲提了提他的一袭白衫,就朝着后花园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