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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三章浣花宫
翌日清晨,林晓筱在宵风怀里醒过来,第一反应就是去看看画未怎么样了,很不幸,她回到自己房间看到的是空荡荡的景象,那个穿着紫衣的清冷女子不见了,没有丝毫痕迹,像是从没有出现过。
她呆了半晌,也不做其他打算,像平常一样和宵风辰若吃了早点,在附近逛了两圈,打听明湖的情况。
其实可以不用这么麻烦,只要将跟着宵风的十几个人调出来,让他们去调查,相信会事半功倍,但潜意识里,他们两个都不太情愿和王庭纠缠不清。
辰若优哉游哉地跟着二人,手执折扇,白衣翩翩,惹来不少少女目光涟涟,直白而大胆;而她和宵风也有同样的遭遇,为了行动方便,她一直都穿着男装,和宵风站在一起,就是黑白双煞。
竟然有个颇为明媚的女子直接对宵风说,我喜欢你。
林晓筱抑制不住地笑了起来,对于这么直白大胆的告白,她直觉宵风是第一次面对,但他却面不改色心不跳地将她环到身前,告诉那个女子自己已经有心上人了。
谁知那个女子只是指着林晓筱,竟然破天荒地来了一句:没关系,他是男子,我可以为你传宗接代。
好霸气,真是豪放派呀!这下林晓筱笑也不是,哭也不是,反倒是在宵风脸上来了一下,然后挑衅地看着她,像只骄傲的孔雀。
最后还是她忍受不了二人的恩爱甜蜜,跺了一下脚,飞奔而去,临走前那种誓不罢休的眼神,看得林晓筱心中一突,只是握紧了宵风的手,像是一种威慑,将心头的一丝不快压了下去。
辰若看着脸有些微红的宵风,揶揄道:“秀恩爱,黄得快!”
“去死!”二人极有默契。
三人在街道上闲逛,不同于大都的繁华,这个城市很普通,低矮连绵的房屋,熙熙攘攘的人群,穿着各种民族特色的服装,走过一遭,就像是欣赏了一场服装秀,最炫民族风。
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淳朴的微笑,当然还有不少和他们一样的外来者,神色匆匆,像是在寻找什么东西。
三人有理由相信这些人也怀着某系不可告人的目的,在这座名为凝落的城市,即将有一场空前盛事等待着他们去拉开序幕,传说中神秘的明湖大概也会暴露在众人面前,连同浣花宫一起。
有说有笑,吃吃喝喝,在这个地方,她吃到了很多以前从没有尝试过的东西,比如,油炸蚱蜢,油炸蚕蛹,裹着不知名的酱料,金灿灿的酥衣,看起来可口诱人,咬下去也是香脆,可是林晓筱一听到它的原料是什么,就立即吐了,被说成是暴殄天物,因为另外二人面不改色地吃得正欢。
也打听到了不少事情,明湖位于迷失森林里,浣花宫在树林里布下了奇门八卦,生生不息,环环相扣,暗藏机关,走错一步就是万劫不复,若是没有人带着走进去,不管是多么厉害的人都会折损,不知吞噬了多少人的性命,迄今为止,只有三个人只凭自己的力量穿过了层层障碍。
尽管如此,还是有人趋之若鹜,只因为传说中浣花宫内有可以让人起死回生的灵药,有令人防不胜防的蛊,这些都是江湖人为之疯狂的东西,每一件都会在江湖上掀起腥风血雨,各路人马,都会不惜代价夺取,林晓筱眼中的江湖还太过温和,没有经历过什么仇杀,在那一个血色蔽月的夜晚,才认识到什么叫江湖。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句话去形容一点也不为过。
浣花宫对当地人还是很不错,运用自己的医术救了不少人,还因为自身地位使然,在这个民风淳朴的地方,可以算得上是神一般的存在,也在错综复杂的权利纠葛中,立于不败之地,不论是哪方掌权,都会想办法和他们打好关系。
曾经有一个将军自负身份尊贵,本领高强,不肯示好,甚至还想尽办法攻入迷失森林,却未料输得很惨,数万军队瞬息之间,被流矢飞火消灭殆尽,不仅震惊了当时的掌权者,也震慑了无数对浣花宫虎视眈眈的人马,也在一定程度上确定了这片荒远之地的独立性,杜远当时作为大将军,依然要卖浣花宫几分薄面。
而接替他的李玄澈,就是因为费尽办法和浣花宫宫主签好了协定,才能在最短时间内从根本上动摇杜远的实力。
这些事实告诉他们,不要随意惹上浣花宫,于是他们也只是静观其变,没有做出任何多余的动作。
可是他们被浣花宫的人盯上了,因为昨日的画未,大概是泄露了踪迹,至于他们迟迟未动手的原因,大概是对君玉寒李玄澈等人有稍稍忌惮,只是暗中监视,若是真是冒死闯入迷失森林,可能就不会这么友好了。
傍晚的时候,回到之前落脚的客栈,却发现房间里有耗子的痕迹,林晓筱在这个时候很想念银火,有它在,会省了很多麻烦,可是自从她第二次进入白塔,就没有见过它了,想来是白衣祭司已经将它收了回去,用来寻找下一代神女。
她记得自己向他问过银火,得到的回答是,自己这个神女当得太窝囊了,受的伤太多了,银火放的血太多了,再放就会没了,要先在白塔里养上一段时间,才能恢复原来的身体。
对于这样的结果,她感到很抱歉,但这也不能怪她,要怪只能怪长了一张招人厌的脸,恨她的人太多了。
到了黄昏,她看到了这辈子也难以忘记的景色。
晚霞如火一般在天际铺陈开来,各种色彩如同被打翻了的颜料瓶,渲染出瑰丽的颜彩,由蓝而紫,转为深红,天际却是灿烂的泫金色,连绵的房屋延伸至天边,渐渐变成看不见的小点,也是漂亮的金色,凝落城完全陷入瑰丽的光景中,奇幻而美丽,那些小贩的叫卖声,夹杂着浓重的地方方言,简单而平凡,却充满了幸福的滋味。
林晓筱站在楼上,直到夕阳最后一抹光消失在天际,一弯淡淡的钩月升上了天际,宁静而祥和。
明日就要进去迷失森林了,那场盛大的祭祀,实际上就是为了复活画未口中的那个人吧?不知会是怎样的风采?
还有半年,这个孩子就要出来了,也就是分别的时候,那个时候,会不会不舍得宵风?所以无论如何,也要将他生下来,好好抚养成人,也算是对他的一种补偿,可是为什么会这么伤心?
“晓筱,过来吃饭了,今天的粥煮的火候很够,你来尝尝?”宵风的声音适时地在身后响起,林晓筱迅速地收拾好情绪,一脸期待地耷拉在他肩头,像是一只没骨头的树袋熊。
她用手沾了一点,像是一只偷腥的猫,咂咂嘴,得瑟地说道:“我真是有眼光,娶到了这么贤惠的宵风”
“额,有吃的还堵不住你的嘴?”宵风一脸黑线。
“还没有开始吃呀!”
“......”
林晓筱迅速扫荡一番,将宵风精心准备的营养餐吃了个精光,这种味道,不管吃多长时间都不会厌烦,真想一直都可以吃着,只是这个愿望也不知道能持续多长时间。
次日,三人驾着马车义无返顾地朝着迷失森林走去,看着车窗飞速后退的景象,碧玉妆成一树高,碧油油的树叶像是被水洗过,泛着幽幽的光,温暖的阳光透过茂密的树叶,洒下细碎的影子,落在人身上,时间长了,会觉得火辣辣的疼,大概是阳光太狠了。
也许是多年跑三千米的结果,来到这片地势极高的地方,她也没有什么高原反应,还可以高歌数曲,唱的歇斯底里。
没有想象中那么难走,却是远得可以,山路渐渐难走,到了后面只能弃车步行,日头偏西,这片苍莽无烟的森林天黑得极快,如同有什么妖怪生活在这里,以光线为食,将光线吞噬的一干二净。
好在早有准备,没费多少精神,就倒了一片看成人间仙境的地方,看到漫山遍野盛开的杜鹃,三人心头就已经知道,再往前走,就是浣花宫的地界了,过了线就会被当成入侵者,毫不留情的抹杀。
淡淡的月色,四周都是陡峭的山峰,山谷中各种颜色的杜鹃花开得正好,仿佛散落在人间的星星,一丛丛一簇簇开得惊心动魄,像是在用生命绽放,这片土地上不知洒下了多少人的鲜血。
林晓筱长久地看着月下迎风招展的杜鹃,杜鹃又叫邀月草,是她记忆里见得最多的,却没想到不起眼的花草,却开出了难以形容的妖娆,好像一个能吃人的妖魔。
宵风和辰若在一旁的空地上搭了帐篷,看着二人卷起袖子忙的不亦乐乎,她很想上去帮点什么,但是对于这两个人来说,自己不出手是最好的,她也乐得轻松,本来愿望就是做一只猫,吃饭睡觉,懒懒的,最好连走路都是被人抱着的。
点了火烧了些食物,凑合着吃,然后开始睡觉,宵风和辰若轮流守夜,这个时候才知道带上辰若是多么好的事情,至少宵风不用整夜守着,若是他知道林晓筱此时的想法,一定会恨不得掐死她,然后大骂她没心没肺,忘恩负义。
伴着杜鹃清淡的花香,林晓筱很容易就睡着了,但是不知为何总是有梦魇,那些厮杀血腥的画面,一遍一遍不辞辛劳地放映着,终于还是惊醒了,惊出了一身冷汗。
她瞪大了眼睛,无边无际的黑暗,她听到了不愉快的声音,该来的终于要来了,不该来的也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