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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大概是兰特岛一年中最适宜的日子。
初夏的阳光把远处海面染成麦浪般的金黄,潮湿的海风吹乱少年的黑发,吹来淡淡海腥味,混杂着身边草地泥土的气息,深深地吸上一口,过去十年间所有微不足道的快乐,仿佛从记忆中猛扑过来。名叫唐纳的少年,翻身坐起。
十年了,身边不起眼的土堆中埋葬的母亲,已经去世十年了。
十年时光,足以让记忆模糊难辨,但在少年心中,那一天仍旧如此清晰,仿佛昨日。
那时唐纳六岁,站在参加葬礼的人群中,如同看着一出最荒诞的剧目在上演。他像一个蹩脚的群众演员,游离在人群的情绪之外,内心震惊,手脚冰凉。
事后他才知道,那是母亲的葬礼,身边嚎啕大哭的孩子是小他两岁的弟弟李察,身前止不住颤抖的背影属于他的父亲汤姆,一个铁匠。
是的,十年前的那一天,他穿越了,没有突然出现的时空隧道,也没有车祸触电跳楼等等意外,他从一个现代地球人,突然穿越到这个神秘大陆的孩子身上,一切仿佛波澜不兴,谁也不知道,童年唐纳的内心,如惊涛骇浪。
从那一天起,他小心翼翼地生存着,隐藏自己,适应一个六岁孩子的身份。他听不懂这里的语言,于是索性闭口不言,人们只当他是幼年丧母,受了打击,变得沉默不语。
他会在父亲闷热的铁匠铺里,努力拉扯风箱,会在父亲满头大汗抽不出手时,拧一把毛巾给父亲擦脸,他会给弟弟穿衣喂饭,会带着弟弟去集市买面包、蔬菜。集市上淳朴的大娘会偷偷的给这可怜孩子多塞上一小块黑面包。铁匠的收入微薄,唐纳总是把有限的食物多分给弟弟一些,父亲每次看到这一幕,都会转过身去低声叹息。
唐纳同情这对父子,他们在一天里,失去了两个家人,于是他竭力的为父亲分担着生活的压力,给弟弟多一些温暖。
起初他以为自己穿越到了中世纪意大利的某个南方小岛。几个月后,他慢慢听懂了这儿的语言,才知道现实比预料的更惊人:这里绝不是地球,是一个自己从没听说过的世界。
自己所在的是名叫兰特的小岛,紧邻赫尔斯大陆,天气好的时候,站在岛最北端的悬崖上,往北方眺望,偶尔能看到对面大陆绵延的海岸线。
兰特岛很小,大多数居民都生活在兰特镇,岛和镇的名字都来源于本地唯一的贵族,兰特家族。传说兰特家族的祖先在六百年前曾是费蒙帝国的军官,在立国战争中立下天大的功劳,帝国于是把这个小岛赐予他。就岛的面积来说,唐纳不禁猜测,到底是兰特家在吹牛,还是国王实在太吝啬。这委实不该是一个六岁孩子应该考虑的问题。
陌生与恐慌逐渐消失,唐纳的脸上慢慢又有了笑容,他从内心接受了父亲和弟弟,同情慢慢变成亲情。父亲辛苦的劳作换来两鬓日见明显的白发,也换来餐桌上的黑面包。
这个没有女主人的家固然算不上完整,老铁匠又是寡言少语的性格,但唐纳还是第一次感受到了家的温暖。他珍视这份温暖,但每次想到真正的唐纳的灵魂已经在十年前随着他的母亲一起消逝了,自己不过是个冒名顶替的外来者,他就没法心安理得。久而久之,他甚至觉得自己像个小偷,偷来了本不属于他的生活。
斗转星移,转眼就是十年。李察已经长成一个健壮的小伙儿,唐纳虽然仍比弟弟高一些,但是纤瘦白净的他,怎么看都不像是铁匠的儿子。而这十年里,他从没开口说过话,人们私底下已经管他叫铁匠家的哑巴儿子。
十四岁的李察,越来越像他的铁匠父亲,体格健壮的他,已经能轻松地抡起父亲那把让人望而生畏的铁锤,被小岛充足的阳光晒成漂亮古铜色的脸上,总是挂着兰特岛居民标志般的憨厚笑容。
而按照小岛居民的审美来说,唐纳却有些瘦弱,皮肤又过于白皙,他总是一个人发呆,偶尔有人跟他打招呼,他才回以浅浅的笑。
“这个可怜的孩子,长得多像他去世的母亲啊”,邻居们感慨,甚至有人会说:“汤姆,你们家唐纳简直像个贵族。”
听到这样的话,铁匠汤姆只是讪讪的笑。唐纳当然不是贵族,也不会成为贵族,他是自己有些孱弱的哑巴儿子。实际上,淳朴的小岛居民很少有机会见到贵族。兰特男爵不住在兰特岛,这里只有帮助他管理小岛以及收税的一位事务官。
唐纳并不觉得自己可怜。跟上一世幼年时的孤儿院比起来,兰特岛简直跟天堂一样。这里四季温暖,人们淳朴而热情,集市里的大娘们每次拥抱自己时,大胸脯紧紧压上来,总是让唐纳尴尬得脸红心跳。
美丽平静的海滩是孩子们的乐园,远处大海上,不时有漂亮的白色帆船驶过,偶尔有停靠兰特小港的船,会带来满肚子故事的水手。
傍晚的集市,小酒馆门口,落魄的水手会讲起自己曾给某位贵族老爷做过随从,见识过英勇的骑士,他们穿着闪光的铠甲,单枪匹马可以对抗上百名盗贼,而神秘的魔法师,随手挥出的火球,可以把这样一名骑士瞬间烧成灰烬。水手们的故事粗糙而直接,常常不能自圆其说。难得有游吟诗人来到岛上,他们口中的故事更加瑰丽神秘,讲到动情处,会弹起破旧的鲁特琴,低声吟唱,喝多了酒的嗓音,浑浊沙哑,如靠岸的帆船随着夜晚的风发出低沉的嘎吱声,那是来自远方的声音。这时候,即使最吵闹的水手也会安静下来,眼底透出难得一见的向往。
相比神秘的魔法师而言,那些总是伴着美丽的公主,史诗般的战争而出现的骑士形象,更符合兰特岛男孩儿们的口味,于是几乎每个男孩儿都有一把木头佩剑,平时挥舞起来,那神情仿佛真有着营救公主的使命一般。
按照帝国的法律,男孩儿十四岁就可以佩剑,在贵族或者大城市的富裕家庭,这个年纪的孩子就可以去骑士学校接受训练了。除此之外,在整个帝国境内,贫民的孩子到了十六岁就有机会参与每季一次的特殊选拔,被选上的可以免费进入骑士学院学习。当然,这种选拔,更像是一项娱乐,因为通过的几率实在微乎其微。
岛上跟唐纳同龄的少年,已经有两拨人先后去特李斯行省的首府多恩城参加春夏两季的骑士选拔了。结果不出所料,没有人通过。也没有人为此感到失落,因为对于兰特岛的孩子们来说,十六岁这年结伴去多恩城,更像是纪念成年的一次旅行。如同与世隔绝一般的小岛,已经没有人记得起最近一次有孩子通过选拔是哪一年的事情了。
春天快过去的时候,铁匠汤姆试着问唐纳,要不要和同龄的孩子一起去一次多恩城。唐纳只是笑笑,并不回答,从那一天开始,他在父亲收工后,不急着熄灭炉火,而是接过铁锤,兀自捶打起一块熟铁,他天生瘦弱,锤上三四下就要喘息休息一会儿,但却并不停止,一旦喘匀了,又接着捶打,每天坚持两个小时为止。
他不说话,但是老汤姆明白,唐纳是要自己安心,铁匠铺的活计后继有人。
“这孩子,只是叫你出去见一回世面,又不是让你远走高飞。老爹我还硬朗得很,还轮不到你接班呢。”老铁匠像往常一样,伸手抚乱唐纳的黑发,嘴里像是抱怨,脸上却带着欣慰的笑,“多恩城啊,去看看也不坏。”
就这样,唐纳每天都要锤打他那块熟铁,打得薄了,便卷成一团或者索性折弯了继续捶打,客人看得奇怪,问老汤姆他儿子在打什么,他也答不上来,只说是他打着玩,就当练气力了。
铁匠家的哑巴儿子在学打铁呢。没几天,邻居们也就xi以为常。
“等手艺练成了,要先给我打一副马掌,我们兰特镇要有两个铁匠咯,汤姆,以后可有人跟你抢生意啦,哈哈。”这是镇上赶马拉货的吉姆大叔。
李察一边帮哥哥鼓着炉火,擦汗的手不小心摸得额头上都是碳灰,一边替哥哥回答:“吉姆大叔,您的那匹瘦马半年也磨不坏一副马掌,我哥肯定得先帮我打一把剑,一把真正的剑。”
最近几个月来,李察一直缠着父亲给他打一把剑,十四岁的他,体格已经接近成年男子,腰间的那把木剑,已经显得有点不伦不类了。
不管大家怎么说,唐纳只是微笑,然后继续低头认真地捶打他的那个铁疙瘩。几个月下来,他手底下已经有几分功夫,起初不成形状的熟铁,现在每隔几日就被他打成厚度均匀的一大片,用玛丽大婶的话说,再来几下就是个不错的铁盆了。只是可惜,即将成型的铁盆,没几下,又让唐纳给锤成一坨。
在盛夏即将过去的一天,唐纳示意弟弟把炉火烧到最旺,然后比以往任何一天都要更认真的捶打这块受了百般蹂躏的铁疙瘩,一旁拼命鼓风的李察听到铁锤的敲打声几乎连成一片,又突然停了下来,然后他看到哥哥一屁股坐倒在地上,得意的笑脸上,大颗大颗的汗水滴落下来。炭炉里插着的好像是……一把剑?
唐纳算着时间,将炭炉熄火,没有把剑取出来的意思。老汤姆指了指水桶,示意唐纳给剑淬火,唐纳却摇头拒绝。
“你就陪你弟弟玩吧,”老汤姆喝上一口岛上自产的粗制朗姆酒,笑着说:“混小子,没有几年功夫垫底,哪个敢下手打一把剑啊?”
“老爹,我长这么大,也没见你打过一把剑啊。”李察缠着父亲几个月都没有结果,已经去镇上的刀剑铺子瞧过无数次,那里只卖一种剑,帝国最普通的制式长剑,酒馆老板的儿子特纳靠着一把这样的剑,已经取代李察成为岛上同龄孩子的偶像,每次他小心翼翼的抽出那把剑时,表情都庄严的仿佛正被国王授勋的骑士。
而现在,李察也将得到一把剑,一把哥哥亲手为他打造的长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