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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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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楚家酒馆来了个说书人,那说书人在江湖上似乎挺有名,姓孙,年纪不小了,说书的时候声调缓慢,但吐字清晰,抑扬顿挫,故事也说的很流畅,悬念冲突迭起,总能博得满堂彩。孙老头身边还跟着个小姑娘,听来是她的孙女,拖着两条长长的辫子,容貌上佳,眼神明亮,十分讨喜。

    孙老头坐在酒馆中央,要了壶好酒小菜,转了转眼睛,扫视了周围一眼,也不知道看到了什么人,目光多有闪烁。

    喝了口酒,又尝了尝小菜,两道两声好字,这才开始慢悠悠地讲起今天的故事。

    孙老头今天要说的,一是十多年前,凭着一把小李飞刀而名满江湖的大侠李寻欢的故事。李探花的事迹江湖人知道的不少,但此时孙老头跟着孙女一唱一和,更兼他讲故事颇有技巧,硬是把那早就妇孺皆知的“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小李探花的故事讲得荡气回肠,再加上孙老头那孙女着实如花似玉,令人看着舒服,这些酒鬼们纷纷捧哏喝彩,丝毫不吝惜手里的赏钱。

    李探花当年的事情说话,孙老头平静地又抛下一枚炸弹——李寻欢前些日子已经入关了。

    小李探花当年的名气实在太大,毕竟敢号称“小李飞刀,例无虚发”,那必定是拿人命堆出来的,甭管李寻欢本身是个什么样的人,光这名头都能要人命。

    一听说这位十多年前不知因何故远走关外的小李探花回来了,这些消息算不得灵通的江湖人纷纷交头接耳,讨论着他回来的目的究竟是为何。

    孙老头却突然中断了这个话题,转而提起最近江湖上名声突起的江湖新秀——叶公子。

    比起李寻欢那些妇孺皆知的故事,这位叶公子的故事着实更加有趣一些,他们也就听说了一点点风声。

    听着周围听故事的人小声讨论着叶公子的事迹,孙老头状似无意地看向叶归程,微微一笑。

    叶归程察觉到这股视线,只是回头看了一眼,冲老头点点头,回了个笑容,又继续做自己的事。

    孙老头眯了眯眼,突然举起酒壶,晃了晃,笑道:“叶小哥儿,老头子这里酒不多啦。麻烦再给添点。”

    叶归程走过去,看着老爷子那么大年纪,喝酒还那么快,刚要劝他少喝两杯,就听酒馆另一边的角落里传来杜叔的低劝:“这位客人,您这身子瞧着可不大好,可不能再喝这么多酒了,再喝下去,怕是于寿命有损。”

    回复他的是一连串剧烈的咳嗽声,那人勉强压下咳嗽,声音里带着笑意道:“多谢阿伯关心。我的身子我是知道的。但,人生苦短,若是连我这唯一的喜好都剥夺了,便是有与天同齐的寿命,我也不要。”

    杜叔的声音其实不大,也只有叶归程听到了,而那位客人的声音也不大,偏偏整个店都听到了——在座的不少嗜酒的,但都有度,听到这人把酒看得比命还重,不免抬头看了过去——

    那人年纪不算小了,身形瘦削,形容憔悴,仿佛一阵风都能刮走,长相也并不是十分出彩,但是一双眼睛却格外动人,竟似带了淡淡的碧色,仿佛会说话般,满含着深情。身体虽然不太健康,一副病殃殃的模样,但腰背挺值,眼神明亮,唇边带笑,倒也不令人十分讨厌。

    酒鬼自是最喜欢能喝酒的,在场诸人对他还都挺有好感的,于是便多打量了两眼。

    谁都没注意到,那孙老头看了那人一眼,眼睛一亮,先是划过几分欣赏之意,而后又颇为沉痛。

    这边的动静也引起柜台上楚歌的注意,轻飘飘地瞥了那人一眼,就知道那是李寻欢,也没多想,挥手让杜叔给他上酒:“杜叔,咱家是开酒馆的,又不是医馆,既然他要酒,只要有银子,便管够喝。你能拦一次,难道还能拦一世?再说了,有些人一生致力于花样作死,就算不喝酒也不见得能长命百岁,横竖是个短命的酒鬼,临死前若能尽可能喝点我楚家好酒,这辈子不也算值了?”

    嘲讽人也不忘夸自家的酒好。

    店里诸人不由大笑,就连被讽刺“致力于花样作死”的李寻欢都勾起了嘴角,只是笑容还未露出来,已被又一阵咳嗽打断。

    杜叔摇摇头,只能去给添酒,不过也不知是不是被楚歌那句“花样作死”给说的,店里凡是知道自己不宜饮酒的人都放慢了喝酒的速度,包括孙老头和李寻欢。

    孙老头继续说书。

    却说这位叶公子,着实神秘,偌大个江湖,竟是无人知晓他究竟姓甚名谁,出身何处,偏偏留给江湖传说的,还不算是什么小事。

    叶公子的第一件事,就是砸了游家藏剑山庄百年的招牌。不过游家自从卧龙先生退下后,已有了衰败的迹象,即便没有叶公子,藏剑游家也撑不了几年。只是到底是狠狠地打了名门世家的脸面,叶公子的名气也算打出来的。

    说到这里就有人问,不是说不知他姓甚名谁么?怎么突然就知道是姓叶了?

    孙老头表示自己也不知道,那日叶公子砸了游家场子之时确实没说自己的身份,叶公子的叫法还是从百晓生那里传来的。

    孙老头说到这里喝了一小口酒,又继续说。真正让叶公子出名的,是他把天下第一美人林仙儿给毁容了!据说原本倾国倾城的一张脸,不仅把两只眼睛刺瞎了,更是布满了伤痕,就连颔骨都有些歪了——伤疤兴许还能消了,可骨头要正回来……难咯。

    听到这里,楚歌看了叶归程一眼。她一直不知道林仙儿最后怎么了,就是龙小云过来,她也以为不过是把林仙儿伤了,没想到是毁容?啧啧,这不大像是叶二少的作风啊。

    叶归程摸了摸鼻子。反正他不觉得自己对林仙儿下手重了,就林仙儿那种人,在怎样都不值得同情,他还后悔没割了她的舌头呢。

    天下第一美人的脸还是很有吸引力的。一群酒鬼也算是半个色鬼,不免唏嘘,又跟着骂了那叶公子几句。

    叶归程神色未变,完全没当回事。

    孙老头不由点了点头,继续说龙小云去找叶公子为林仙儿讨回公道,结果被废了武功,而后兴云庄众义士为龙小云撑腰,却被打了出来。最后龙四爷亲自带了礼物上门致歉,这事才算完了。

    兴云庄在江湖上的名声极好,林仙儿更是令江湖人趋之若鹜,酒馆顾客喝了酒,说话便不那么顾忌,不约而同地都在愤声声讨那位叶公子。

    倒是酒馆有几个在赵正义闹事那天在场的客人,听了这段,眼神闪了闪,不着痕迹地打量了叶归程好一会儿,心想这小伙计也姓叶,那天也把赵大爷他们打了出去,莫非就是那位叶公子?可看他神色平静,却又不像……不过,听起来那位叶公子的武功十分好,这么一位高手,怎么都不可能在小酒馆当伙计吧?不敢肯定,也就没敢多说。

    楚歌挠了挠下巴,突然想起来龙啸云送来的赔礼她直接扔了仓库,还没看是什么,一会儿清闲了不妨去看看……

    这时孙老头的孙女,孙小红脆生生地问道:“爷爷,那位叶公子就那般心安理得地收了龙四爷的歉礼?他也不臊得慌!还有那天下第一美人……虽然不知道是怎么选出来的,想来十分漂亮,可惜被毁了容貌。”

    楚歌正好回过神,立刻讥讽道:“小李探花的故事倒还有迹可循,可赵大爷龙四爷他们也不知道做了什么大事,得江湖侠士这般追捧?我听着这故事倒觉得那叶公子磊落光明得很,既然收了歉礼,便是觉得龙四爷冒犯了他,收了礼,也算了结了此事。这本来都是私事,也不知谁把这事又捅了出来,毕竟龙四爷的小公子小小年纪便来冲冠一怒为红颜,实在算不得什么好名头,赵大爷仗势欺人就更令人不耻。”

    ……倒也有些道理。

    众人瞪着醉醺醺的眼睛,不住地点头。

    “至于美人什么的……”楚歌突然对孙小红灿然一笑:“美人在骨不在皮。林姑娘我见过,但在我眼里,孙姑娘你比那位天下第一美人更好看。环肥燕瘦,美和丑各人自有各自判断的标准,也不知林仙儿那天下第一的名头到底从何而来,说不准,只是百晓生一个人的喜好罢了。”

    众人皆是一怔,拍桌——这话更有道理了啊。

    女孩儿就没有不爱美的,听人夸美,孙小红脸颊微红,但行为好不扭捏,依旧落落大方,眨了眨眼,冲楚歌笑道:“楚姑娘你也很好看。”

    楚歌想想自己一个矮砸,什么好看不好看的,面上笑道:“孙姑娘,叫我楚老板我比较开心。”

    孙小红捧腹,对孙老头道:“爷爷,楚老板好有趣。”

    孙老头看了叶归程一眼,又看看楚歌,点头微笑:“……确实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