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八章 大宋的武器

天下第三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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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翎七走在这武库当中,几乎要忍不住发出惊呼声,看到这武库,他才明白,为什么大宋可以在西方年余便沦陷的情况下,在蒙元越打实力越强的情况下,仍然屹立不倒的原因,大宋的武器,可是当真先进,绝对是这个时代拥有最先进武器的国家。

    墙角处,十几尊步人甲挂在架子上,包铁靴,铁叶串连而成的衣甲,厚厚的带着面罩的头盔,加起来,怕得有几十斤才成。

    看着凌翎七的目光不离步人甲,那名老厢兵抹着胡子笑嘻嘻的解释了起来,“咱大宋无马,徒步却又无法与骑兵抗衡,这步人甲重数十斤,全身披甲,若是排列整齐,手持长枪长刀巨斧,倒有可与蒙元铁骑一战之力,最出名的就是岳鹏小将军曾以一千步人甲击杀两千蒙元骑兵,不过这步人甲沉重了些,寻常人之人,穿上之后,怕是拎不得刀枪了,我看小哥身强体壮,倒是可以试试!”

    “谢老丈了,小子就是看个新鲜,穿倒是不必了,我们待会骑马而行,穿上寻常锁裙甲便成!”刘猛笑道。

    “那就这套吧,上月才刚刚修整过。”老厢军说着,从另一侧的架子上取下一套铁甲来,晃动之时,哗啦做响,看起来颇为沉重。

    锁甲以铁甲镶嵌,战裙式,护肩,护心镜齐全,通体漆黑,还没来得及上漆,但是黑乎乎的铁甲却也显出极强的防护力来,再扣上一顶寻常小校所戴的头盔,压在身上足有二三十斤,而且还是减了重量的,若是装备齐全的话,至少也要四五十斤才成。

    老厢军用他几十年的老军龄帮着他们挑选着装备,每人一身裙甲,长刀自不必说,长枪是必备之物,却不是越重越好,精选了一杆鸭蛋般粗的长枪交给了凌翎七,枪杆都是最好的白蜡杆子,且在桐油里几次浸泡处理,坚韧得刀砍不断,枪头更是百炼精钢,却是前线一名战死将领无意中留下来的长枪,绝非寻常花枪可比。

    这长枪虽然枪杆是木头的,却也是十分的沉重,怕不下二十斤,抖起来刚柔并济,能刺能甩,凌翎七啧啧称奇,这算是他碰过最好的武器了,比起后世见到的白腊杆大枪要好得多,简直就有一种从三八大盖过度到五六半的那种感觉。

    “猛哥……这里还有一些火器!”一名乡勇高声叫道,其它数人也都跑了过去看个新鲜。

    凌翎七有些纠结的看着这些火器,宋朝已有管状火器出现,比如原始版的突火枪火箭什么的,甚至还有一些劈雳球之类的火药武器。

    但是火器在战争中的应用并不是很大,主要还是这个时候的火药武器威力并不是很强大,竹筒的突火枪,只能算是用巨响吓唬人的,不如巨弩来得痛快,甚至成本公平要比巨弩要高得多。

    至于那些劈雳球之类火药武器,与其说是火药武器,还不如说是一种燃烧武器,火药里要混入砒霜、巴豆之类的有毒物质,然后点了用抛石机之类的远程武器抛射出去,达到灼伤的目的,被这种带毒的烟雾灼伤,基本上就算是废了。

    刘猛也看得傻眼了,虽然也有些心动,但是这东西个头大,火药运输又麻烦,威力还不是很大,还不如多带几张弓几壶箭。

    看到刘猛放弃了火药武器,多选了几张好弓好箭,老厢军微笑着点了点头,十分客气的送他们离去。

    高大人果然兑现了他的诺言,他们俘获的几十匹马,挑出来二十匹最为精壮的交给他们来使用。

    事实上这个时代的人是不会随便许诺,一句诺言,甚至要用一生去还的,也只有在这种时代,才会有萍水相逢,便可托妻交子。

    这时候岳鹏和玉雅宫主也跟着县令来了,看到凌翎七安然无恙地在他们眼前,两人都上前抱住了凌翎七,把乡勇们还有县令看得一愣一愣的!

    玉雅宫主眼泪哗啦啦地流,抓住凌翎七的手臂就道:“七弟弟,你可担心死我了!你一直不来约定的地点,我还以为你遇到危险了,快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呀!你又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一连串的问题,问得凌翎七都不知道从何说起,想了想,他就把近些天的经过给玉雅宫主和岳鹏说了,当然他是不会说和柳絮儿在一起的那些事情了。

    听了凌翎七的述说,玉雅宫主担忧地道:“那你身上的毒都清除掉了吗?我听说鬼门的毒无药可解,没想到你竟然可以自行排除,难道你是天上神仙下凡?”

    看着玉雅宫主关切的眼神,凌翎七安慰她道:“玉雅,其实是我练的内功比较独特,恰好可以克制毒素,要不然我也就见不到你们了!现在,我是来加入你们,一起对抗蒙古鞑子!还有我身后这些乡勇,他们也想加入岳家军,杀鞑子!”

    岳鹏看了看那些乡勇,经过先前的一战,这些乡勇身上的精气神就跟普通乡勇不一样,岳鹏满意地点头道:“好,没问题!只要是想杀鞑子的勇士,我们都欢迎!只不过在我们义军之中,就没有那么好的待遇了,你们可要做好思想准备!”

    刘猛代乡勇们答道:“岳将军,你放心吧,只要能杀鞑子,保卫家乡,为死去的亲人报仇,我们什么都不怕!”

    岳鹏点头道:“好,我相信你们!这样吧,你们可以先行回到乡里,跟亲人告别,然后我们再去军营。”

    刘猛点头道:“好,岳将军,请等我们半日就行!”

    当刘猛带着同乡赶回乡村的时候,一身铠甲,骑着高头大马,虽然蒙古马还是比较矮的,比不上高大的阿拉伯马,但是在普通百姓的眼中,这马已是相当的高大了。

    刘猛纵身下马,身上的铁甲碰撞,哗哗做响,张氏倚在门口,看着高大雄壮的儿子,忍不住再次落下泪来。

    宋代重工商,自然也看重闯荡,张氏虽舍不得儿子,抱着他一个劲的哭,却从未说出一句挽留之言。

    “我儿要去建功立业,保家为国,娘心里高兴,歇上一会,娘给儿熬上一碗汤!”张氏说着,便下了厨,又宰了一只老母鸡,熬起浓浓的鸡汤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