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快手诛仇

漠北桃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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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惊讶的还是那个摘花的青年人,“尺姊姊?你和他们认识?”

    池千秋早就扑过来抱住华筝,十分欣喜,“居然是你们两个,难道是跟着我过来的?”然后又摇头,“不可能,都分开两年了,我一直在这谷里养伤。只能说太巧了,你们居然能不小心闯到这里来。”华筝却一反常态,呆立在那里什么都不说,完颜康便问,“池姐姐你当时追那个采花贼怎么样了?”

    “那家伙太狡猾了,我一路追他到这里才抓住废了他,我也受了伤,然后……”那个青年人揽过她肩膀,笑道,“倒是要多谢他呢,不然怎么可能遇到尺姊姊。”池千秋羞红了脸,一把推开他。

    完颜康明白两人恐怕是在池千秋养伤的时候相恋了,笑道,“那恭喜了!还不知如何称呼?”那个年轻人说,“敝名公孙止,祖上唐朝时便来这山谷避乱,一直生活到现在,区区不才,虚担了这谷主之位。我后日就要与尺姊姊成婚了,你们一定要留下来参加喜宴。”

    完颜康这时终于明白为何华筝呆若木鸡,只好应下公孙止的邀请,等负责接引他们到住处的人一走开,华筝便急忙抓着完颜康,“她是裘千尺!”他点点头,“我比你晚一点反应过来而已。池千秋,裘千尺,颠倒过来念而已,为什么都没发现呢?”

    华筝显然受到很大打击,只听她语无伦次地说起日后将要发生的事情,裘千尺如何给公孙止指点教授武功,公孙止如何对她的傲慢和管束心生不满,如何商议与婢女私奔又被发现,裘千尺如何将他们丢在情花丛中,公孙止又是如何为了唯一的解药而杀了那个婢女……“最后他发现裘千尺还留了一枚解药时,恼羞成怒,把她灌醉后挑断手筋脚筋,丢到山洞里……你记得吧!”

    完颜康心里也十分烦闷,颐指气使的妻子,心生怨忿的丈夫,夫妻之间反目成仇肯定是一个巴掌拍不响。但裘千尺有恩于两人,之后的遭遇也太过凄凉。

    华筝还在絮絮说着,“我还记得电视剧里裘千尺的样子,我印象中她就是个不可理喻的疯老婆子,可是,她是池姐姐,她武功又强,为人又仗义,就是性子急了点,也不应该因为这个被丈夫背叛,更不应该那么……”

    眼看她都要哭出来,完颜康叹了口气,“你想要怎么办。拆开他们?”

    “我能怎么办?他们热恋新婚,是能拆开的么?听不进去的,没用的。”她略带凄凉的摇了摇头,半响,她缓缓说,“你知道么,刚才我是想杀了他的。”

    “杀谁?公孙止?”完颜康心想,这动不动就说杀人,难道是武侠小说看多了的后遗症,“现在他还没有犯罪事实呢,我们就算说他以后会怎么怎么样,谁会信呢。”

    “是啊,谁会信呢?”她又神色古怪地摇了摇头,“等以后再说,他们还有好几年的幸福生活呢,等到时候再说……”

    参加完绝情谷只有豆腐白菜的婚宴两人上了路,两人都是无肉不欢的类型,这几日在谷中可算是受尽折磨,而裘千尺竟然甘心一生在谷中吃素,可见用情之深。两人继续一边练武一边赶路,只是华筝的话少了许多。

    他们的第一个目标是下落最确切的曲灵风,他就隐居在临安府附近的牛家村,也是郭杨两家的故居所在,不过这个时候曲灵风应该已经死于非命,只剩下被吓傻的女儿傻姑。

    从襄阳到临安府一路波澜不惊,既然到了人间天堂杭州,自然要去游西湖,二人从客栈轻装出行,不过几步路,柳暗花明之间,湖光山色便展露眼前。他和华筝两个换了华服,如鸟儿入林,水流入海,任谁也想不到踏青人群中混了金国的小王爷和蒙古大汗的公主。苏堤如带,垂柳如丝,风吹落花入水,点起阵阵涟漪,有简陋的摆渡小舟,亦有富丽的画舫游船,水袖俏影映入绣帘,丝竹管弦飘洒湖面。他正看得心旷神怡,就听华筝一声哀叹,“怎么还是这么多人啊,又没赶上五一十一!”

    “今天是踏青的时节,跟五一十一也差不太多了吧。”

    华筝失望地叹了口气,“我以前也嫌西湖水泥马路铁栏杆太现代化,失了味道,心里头想,要是能完全重现古代情境就好了。可是到了这儿我才知道啥叫叶公好龙,你看这路,脏兮兮的全是泥,你看你看,那边转角还有人随地方便!哦,抽水马桶啊,我是多么多么的想念你!”

    “你说起煞风景的话来真是越来越熟练了。”

    “彼此彼此,你的吐槽也是越来越熟练了。”

    这一路上华筝都因为裘千尺的事情心情抑郁,很少脸上再露出笑意,完颜康见她难得心情好,便和她继续互相打趣斗嘴,一面欣赏西湖美景。

    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

    这几句诗就是讽刺宋朝仓皇南逃,不思收复旧都汴梁,反而在杭州的青山秀水中纸醉金迷。说起汴州,完颜康不由得又想起那次在汴梁客栈,与杨铁心穆念慈的擦肩而过……

    来不及感慨太多,就见华筝拉他去坐船,两人想包下一个大点的游船,正巧有条船靠岸,喝得醉醺醺的人趾高气昂地从船上下来。完颜康看出他们的号服是官军的,便拉华筝让开,谁知她竟笑道,“我就说,临安也不会白来的,肯定会遇见剧情触发点。有意思了。”

    “什么有意思了?”

    华筝指指正在下船的人群,最中间被簇拥的一个军官额头带疤,脸上有青记,形容举止一看就是得志小人,船主口中叫着段爷慢走再来,满脸堆笑地把他让下船。

    “知道他是谁么?郭靖的妈妈天天都要对郭靖说一遍,最开始不知道我能听懂汉语,所以没避开我。她是这么说的,杀他父亲的仇人叫段天德,上天有好生之德的天德,额头有刀疤,脸上有青记,是南宋的军官。”

    “不会这么巧的吧……”

    “你听没听说过名侦探法则,就是名侦探走到哪里都会发生杀人案的原则。我们也是一样的,既然到了故事中,不管遇见什么巧上加巧不可思议的事情,都是注定的哦!”

    “什么名侦探法则,明明就是柯南死神附体吧。”

    两人开怀一笑,跟着到了指挥所。待段天德退开手下,华筝便从窗子翻了进去,段天德吓了一跳,“你是谁!”完颜康略为觉得不妥,但也跟着翻进屋里,“这是私闯民宅了么?”

    “哪里来的小孩?赶紧滚开,大宋的指挥所也是你们来胡闹的地方么!来——”段天德显然怒火中烧,正想叫人,却被华筝抢身上前,一手顶住膻中,一手按住他的喉咙。这一下干脆利落,刚还不可一世的人立刻动弹不得,也发不出声音来。

    “我伯母李萍和你是老相识了,她总是提起你哦!”段天德听见李萍两字,骤然变色,华筝开心地拍手道,“看来你记得她,那就好办了,我带你去见她好不好?”

    完颜康此刻心中还在茫然,段天德?有这号人物么?射雕啊射雕,可是除了郭靖黄蓉九阴真经,什么也想不起来,从师傅和母亲的言语里猜到的,华筝对他转述的,都好像经不住推敲……太阳穴隐隐作痛,闭上眼,血管在皮肤下梆梆地跳,只好伸手按住。他听见华筝抽出刀的声音,挥来挥去,又笑嘻嘻道,“嗯,塞外好远好远,就只带你的脑袋过去,怎么样?”说着手指在刀锋上弹了弹。

    完颜康听见那轻轻巧巧的三个字,“怎么样”,仿佛藏有一丝杀气,心知不妙,面前突然冷光一闪,刷地一声,鲜血喷洒了半面墙。华筝一手握刀,一手细细擦干净,把刀归鞘,又皱眉看着袖口的一滴血迹,撇嘴道,“弄脏了,真讨厌!”

    她略带嫌恶地将那颗头颅拎到半空,等断颈下的血滴沥干,这一下,那颗还凝固着惊恐和哀求表情的头颅,正对了完颜康,头颅上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看,而鲜血顺着那倒在桌面的躯体,已经蜿蜒了一地。

    他震惊过后,大吼道,“你怎么杀了他!”

    “高兴帮忙搭把手而已,我可替郭靖省了大力气了,郭伯母和他们念叨杀这人念叨得我都听烦了。对了,我备了点石灰在身上,但是这么大一颗头肯定不够用,等出去找个石灰窑多弄一点儿,不然这潮乎乎的天气,等运回草原早就烂了。”华筝已经扯了块桌布把血淋淋的脑袋包了起来,她歪头看看那个布包,似乎觉得不满意,便扯下一块窗布又包了一层,

    完颜康已经气得浑身发抖,华筝疑惑地转头,察觉到了他的怒气,“你知道这个人做了什么,他是迫害你们郭杨两家的仇人,我不杀他,郭靖也要杀他,这有什么分别吗?哦不对,最后这个人是被杨康,也就是你杀的,一爪过去头骨全部抓碎!”

    “就算他坏事做尽,就算他迟早要死,你何必要弄脏自己的手?就算是小说,是虚构的,也都是活生生的人命,自有该了结他的人,明明是你胡乱杀人,还要套用小说的人物和结局做借口,你!”

    华筝张口似要解释什么,继而抿起了嘴角,昂起头,露出一种奇怪的神色,似乎是怜悯的冷笑,又像是尖刻的叹息,“你想告诉我什么?这都是小说?还未睁眼就听到奇怪的语言,看不见周围也挥动不了无力的四肢,我不知道这是历史还是架空,是梦境还是现实。然后我认命了,我学会了绕口的语言,唱起了悠扬的民歌,习惯了奶茶和羊肉,忘了上辈子的一切,决定在那里努力生存下去的时候,郭靖母子来了,江南七怪也来了。哈哈,我竟然能听得懂他们的话,原来我上辈子不是梦,我已经接受的这辈子才什么都不是,只是个为了成全男女主角伟大爱情的炮灰!而你现在才要告诉我,这一切都是虚构的小说?”

    “然后你还要告诉我什么?我终于知道了我在哪儿我是谁:我是天骄成吉思汗的女儿,我的父亲在日后会成为半个欧亚大陆的主宰,我的兄弟都将是雄踞一方的领主!可那安稳而荣耀的日子何时才能来到?为什么每次刚熬过了寒冬的饥饿,迎来的不是温暖的阳光,破冰的河水还有青草的嫩芽,却都是血腥的杀戮?我渡过的第四个冬天过后,敌人来偷袭,在冲天的火光里,我看到那个能唱出最好听的摇篮曲的小阿妈跌倒在地上,马匹的嘶鸣和人们的怒吼中,我听不到她在喊什么。她抱着刚出生孩子的手臂被弯刀砍断,我哭着向我那落在地上的小妹妹伸出手,却被阿妈死死抱在怀里,翻上马背死命的逃。我为什么要回头,为什么要看到碗口大的马蹄生生将她的头颅踏进泥土,马背上的人还在丧心病狂地笑?而你现在才要告诉我,每一条生命是珍贵的?”

    她眼睛灼灼发亮,分不清是火光还是水色,是愤怒还是悲伤,“你还要告诉我什么?哦,对,你说的,弄脏手对吧。你认得这把刀,我一直带在身上,你以为她只舔过牛羊的鲜血,只割开过鸟雀的喉咙?六岁时父亲把她赐给我,从拿到她的那一刻起,我就学会了握刀的方法,摸清了血管的位置,仿佛那些知识生来就刻在我的脑子,分毫不差。不久后的一个春天,在额尔古纳河畔,河岸边开满了黄灿灿的花,清亮的河水冲走了刺鼻的血腥,那些花汲取了尸骨的养料,开得格外鲜艳,那一瞬间让我以为自己身在天堂,然后我看见了,敌人的探子从茂密的花丛中伸出头来,乱糟糟的头发上沾满了花瓣。他看到我,大吃了一惊,我对他笑,问他从哪里来,他蹲下和我讲话,他的手掐住我的脖子,但我的刀已经插/进他的心脏,他倒在花丛里,眼睛直到死都没有闭上,就那么一直一直盯着我看……”

    她举起了双手,猛力张开,紧绷的指尖带着一丝痉挛悬在空中,她低头端详着,发出一声尖锐短促的嘲笑,随即握紧双拳,“这手上早就沾满了血,很久很久以前,比你认识我要早得多,而你现在才要告诉我,不要弄脏自己的手?”

    完颜康从未见过她这么激动,想去安抚她,却似乎更加激怒了华筝,她大声吼道,“不要用那种眼神看我!你之前一直当我是柔弱无助,纯洁无暇的白莲花?现在见到真面目了,又觉得我是童年受创,心理变态的杀人狂?”

    “别这样好么……”

    回答他的是两枚快如闪电的银针,不难避开,华筝却已经趁这功夫从窗子翻身出去。完颜康试图追上,无奈华筝轻功高他许多,两人距离越远,不一会儿,她小小的身影便消失在临安府鳞次栉比的街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