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番外 :髑髅梦魇下【倒V】

漠北桃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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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的梦魇化为真实。那双无数次在噩梦中舞动的狰狞的手,再次轻轻抚着我的面颊。

    我以为我已经做好了全部的心理准备,然而浑身上下的麻木钉住了我叫嚣着逃窜的脚步,一阵又一阵规律起伏的昏阙感之间,唯独眼睛在半黑半明的视野中,漠然地看。

    我看到,她阴森森的面上竟然带了一丝感激和欣慰。

    那是我第一天来到王府,我说,“带我去见她。”于是他带着我走过在月光下的花园,白惨惨的假山石后面,他指给我看:“那就是我师父。”可我几乎认不出来了,他指给我的,是一团笼罩着银光的鞭影,光影中的人长发白衫迅影如风,而河边那个眼睛初盲的女子,用冰冷的面孔掩盖了心中的惊惶,用脚尖小心翼翼地探路,慢慢走远。

    我慢慢念出那句话,“你若是要离开草原的话,听着水声顺着河走,金国来的使团今晚一定会在这河边安营,他们肯不肯带你走,就看造化吧。”

    她听到了,欣喜若狂,我的心却因此沉入谷底。我曾自欺欺人地认为,即便没有我的援手,她也会如同剧情一般被王府收留,然而她的表情打碎了那个认知。若不是我的帮助比我所认为的更为重要,甚至于性命攸关,何以要这般记挂于心?

    两个声音在心底纠缠着,一个声音冷笑着,她杀了你的亲人,你却救了她一条命,另一个声音却说,很好,她把你当做恩人,一切都容易许多了。

    是啊,一切都容易多了,因为妙手空空并不难,只要将人的注意力吸引到别处,再加上下手快准轻。她此时刚好专注于摸索我的样貌,假意的几番挣扎中,我的两根手指便已经从她怀里夹出了那一卷人皮,塞进另一手的袖子。那卷东西的柔软质感贴住了袖管里的皮肤,引起一阵战栗,让我瞬间想起那东西的材质。然而我一动不动,只是静静地看着她的脸。

    她看不到我的表情,我却能看见她的。于是我略带得意地笑了:很好,她没察觉!

    带着那卷经书跑回屋,用早已准备好的工具复制时,我的手才开始抖,那伴随了我多年的狂想又回来了,狰狞模糊的假想敌终于有了摹本,刻画得细致入微,又受尽了绝望和苦楚。一如往常,幻想中的画面安抚了我的战栗,我印下了人皮上的所有文字,再把皮子上残留的药水洗净,烘干。这便留出一刻钟的时间让我默默地想,要不就把这份秘籍毁掉吧,让她体会下遍寻不着的恐慌,作为复仇的前奏曲怎样?

    然而我还是袖起了那卷人皮,往后花园走去。我对自己说:她会第一个怀疑今日刚到王府的我。我对自己说:不急,等练成武功,多得是机会。

    多少年来,我一直都厌憎于我的冷静,借道晚安的机会,我面不改色地将经书送还原处,又冷冷地看着师徒两人的亲密互动,心中却翻起滔天巨浪:为什么?凭什么?恶事做尽孤家寡人的她,凭什么还能享受这种羁绊和温情!她不配!

    然而我什么都不能说,什么都不能做,只能带着无可挑剔的虚伪假笑,咽下所有的不甘和愤恨。

    那一夜在王府的厢房,是此生以来最舒适的床铺,我却一瞬也无法合眼。

    我曾经体味过多次,当生活没有任何意义可以攀附的时候,会空虚到恐慌,因而人们会煞费苦心地寻找各种证据以证明自己的存在价值,堪比溺水的人抓住一根细弱的稻草。草原上的人也同样。他们生活得简单,所寻找并且为之努力的意义也同样简单。是啊,简单得很,不过便是两件件事:让别人好,或者让别人不好。

    有无私的付出,母亲为了孩子含辛茹苦,勇士为了妻儿英勇厮杀,族长为了部族殚精竭虑。还有仇恨,草原上有那么多的恩怨啊,杀父,夺妻,占据牧草,掠夺牛羊……让仇敌付出代价,对蒙古人而言,是比痛饮烈酒还要痛快的事。

    这种无私纯粹简单的努力时常让我感到一丝丝悲凉:难道就没有人觉得,这一生总该有些事情,是为了自己而做么?此时此刻,这个念头又一次地回旋在心上,为了自己?我想要报复于她,难道真的是为了哈朗爷爷?

    荒原上,死亡的黑翼日日夜夜如影随形,干旱,寒冬,瘟疫,狼群,战乱,随时能夺去一个人的生命。与对生的深深执着相伴相生的,是对死的无所畏惧,那是一种朴素的信念,相信死亡后,魂魄会乘着长风去往苍穹中的乐土,四季如春的长生天。

    哈朗爷爷已经七十岁了,在草原上是令人难以置信的高龄,我又怎会听不出来,当他唱起关于长生天的歌谣时,语调里有带着倦意的向往。

    他会恨么,会想报仇么?梅超风的利爪和野狼的尖牙比起来,有区别么?

    我也无法自欺欺人地让自己相信,复仇是为了让亡者瞑目,是为了让正义伸张。我清醒地知道,我那狂热的恨意只是为了自己的私欲,因为我无法容忍那样一个轻言放弃,麻木不仁,软弱无能的我。

    然而我这荒唐穿越后的弹指十载,就是为了在恨意中不断地鞭挞自己么?

    我突然茫然了。

    究竟是为了什么?

    顺理成章地,我想起了他的出现,一个不按照原著剧情行动的人物,打乱了我的所有计划。

    我不相信剧情中的人物会毫无缘由的乱跑,于是便有了那日赛马后的聊天试探。很快,我就在心中给他下了定义:无可救药的老好人。所以我铤而走险,向他表露了身份,我相信这带来的好处比危险多。然后我立刻匆匆离去,在理清楚思路前,我不敢多言。

    一夜无眠,我要思考的太多了,所有的认知都要重新推敲,所有的计划都要取消重来。整理好思路后,我大笑起来,带着那一份天助我也的豪情,这时已经晨曦初透,金红的天际霞光涌动,仿佛预兆着上天赐予我的顺遂好运。

    是好运么?我突然间怀疑了。心底的声音又响起来了,咯咯笑着:“有必要么?”我固执地,一遍又一遍地答道,“有必要的!”

    但我知道我只是在虚张声势。

    我想,虽说是自作孽,她已经够可怜的;我想,反正她也会死,而且死得很惨,早上几年又能怎样;我想,杀她需要五绝的实力,即便开尽所有外挂,我也不可能在几年里做到;我甚至想到,如果一旦暴露,黄药师不会放过我……

    我始终避开不去想的却是,我该怎么面对他。

    于是我放弃了,就在黎明到来的一瞬间,暗沉的夜被温柔的晨光驱散,消弭无声。

    新的旅程仿佛开启了一个全新的故事,色彩缤纷地绘在柔软的锦缎上,沉重压抑的旧篇章都成了发黄的宣纸,碎为齑粉,风过了无痕。

    游山玩水指点江山自不必说,被追杀的落魄都能让我感到无比的轻松和惬意,至于争吵,我也很快低头认错了,我不想看到他对我失望。他对我也一样,即使从未说出口,我却知道他会一直保护我,照顾我,让我开心。

    他总说我还是小孩,也许是对的,因为只有小孩才懂得吃定亲人的关爱,毫无节制地透支亲人的忍耐。这几年来,他一直如此对我,今夜,在这个髑髅地洞,也一如既往。

    他轻轻拍着我的后背,好像说:“别怕。”

    于是我又发出一阵无法抑制的颤抖,但这次却不是压抑的愤怒,而是无声的狂笑:我会怕?曾经从死人堆里爬出的我,会怕?会怕这几个小小的骷髅头?

    粗糙的手刚刚还蒙着我的眼睛,宽大的手掌可以将两只眼睛一齐捂住,掌心有长年握剑的茧子,轻轻擦过我的睫毛。火光灭了,他的手也就放开来,轻轻环住我的后背。一如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无数个夜晚,深不见底的夜,永无止境的未知和恐惧中,阿妈用温暖的双臂抱住我,哄我安睡。

    现代城市的夜里,即便是最僻静的角落,也会有点点微芒,而草原的夜让我难以置信,夜也可以这样黑,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这样的黑暗中,有谁能知晓,身边是毒蛇的狂舞还是鲜花的怒放?

    我抬起眼,看向他肩膀上方的缝隙。那里,只有漆黑幽深的巢穴,张着大口对我发出无声的嘲笑。

    是我眼花了么?我的小妹妹啊,为什么?我却看见你在对我笑?他们说你被吃人的满盖抓走了,老满盖拿下了你的头颅,剥皮去肉,拿回家给小满盖,磨成了珠子串成了项链。

    可你真的在这里么?

    我以为你那善良的魂魄,早已经去了永不下雪的长生天,又怎会选择这苍白冰冷的头骨,作为你最后的居所?

    我曾经以为,此生此世,我再不会有亲人的羁绊。父亲的威严,母亲的慈爱,哥哥们的豪爽,姐姐们的温柔,都仿佛理所应当,难以挂心,唯独你牵着我衣角的柔软小手,让我无法狠心放开。我离开家太久了,太久了,久到我认为你已不会再记得我,然而你那露水般明亮的眼睛却没有变,又如同多年思乡归家的梦境,你坐在草地上,央我讲外面的故事,笑得眉眼弯弯。

    后来你要嫁人了,比我这个做姐姐的还要早,你要嫁到淡蓝色远山的另一边,再也见不到故乡的人。你说大家一定会在长生天团聚,永远不分开,我笑你居然相信老糊涂萨满的胡言乱语,你急得要哭,最终只是红了眼圈儿,转过身去。

    迎亲的部落惦记开春的牧草,催促你动身,比我的婚礼只早了那短短三天。然后你走了,骑着枣红马,我送你过了三条河啊,你说那就是我们的最后一面,到底掉了多少眼泪在那些清清浅浅的河湾?

    我把我的金串挂在你的马鞍上,你说那是我的嫁妆,你不能要。可是我的傻妹妹,你又怎么知道,我的婚事注定要在战火中燃烬成灰,纵然带上草原上最华贵的金饰,又能怎样?

    你又怎么知道,纵然这草原给予我于一个女子而言最慷慨的馈赠,我也无法从中获得半分的幸福。但至少,这草原上女子所能获得的幸福,你一样也不要少。总有一天,总有一天,蒙古人全都集结在父王的麾下,我们又可以再度做回家人,即便老眼昏花,容颜沧桑,我也想要看你安好幸福。

    因为你说,我永远是你的姐姐,永远是保护你的好姐姐。

    可是我知道,我不是的。我早已不是当年的我,那个还没有宝剑高的我,那个只能在复仇的狂想中获得慰藉的我,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徒具武功却依旧无力的人,听到你的死讯,竟然一滴眼泪也掉不出。

    我又一次憎恶起我的冷静,我多么希望我能像周围的人一样,暴跳着,咒骂着,哭嚎着,抽泣着,但我只能低头默数河边散落的内脏,还有被完整剥下的头皮,上面连着长长的黑发,一半都坠入水里。

    有多少次,我们一起在河边拆开发辫,将长发浸在清凉的水流里,随着水流轻轻摇摆?

    我又如何能认出你呢?你的衣服是新缝制的,我也拿不准袍角的花纹是碧天白云,还是绿草黄花,唯有坠入河边细泥中的金串,在暗红的血渍里闪着暗淡的金光。我的小妹妹啊,求你告诉我你还安好,让我看到你红着眼睛,抽抽噎噎地说你把我送你的那么漂亮的首饰不小心弄丢了好不好?

    我捡起泥中的金串,在河水中洗干净,带回自己的手上。

    带着水珠的金属发出比往常更为炫目的光芒,眼睛被刺得酸痛。我想,大概应该可以哭了吧,然而水珠从冰冷金属的缝隙中慢慢滴落,我的眼眶却一如干涸的河床。

    河水被阴云染成铅色,又被狂风煮沸,翻滚不止,像极了一条灰龙在怒吼,挣扎,却依旧被牢牢地困缚在大地的囚牢中。铁木真与札木合的决战刚刚拉开帷幕,天际的烟尘里,早已不见金朝六王爷的队伍在匆匆逃窜。

    抬头看着天空,云层间传来嘲讽的笑。

    老天啊,为何如此戏弄于我?

    如果举头三尺有神明,如果苍穹之上有只操控一切的手,为什么,为什么要单单对我那可怜的小妹妹下手?

    是要惩罚我那因软弱无力而隐忍犹豫的复仇路,让我陷入无尽的自责和悔恨,悔恨我为何不早早动手?

    还是一定要除掉我最亲近最牵挂的人,只是为了惩罚我心中的眷恋,为了让我斩断我与亲情的维系,拔掉我心中最后那几丝柔软的情感?

    或许,就只是为了堵住我的退路,把我拔出自欺欺人相安无事的泥潭,从随波逐流的静河抛入暴雨风中的巨浪?

    老天啊,你可真是用心良苦!

    命运把我置于一种令人喜闻乐见的戏剧冲突中,这样的故事,冥冥之中有人看的开心么?

    那么,便演下去吧!

    作者有话要说:编辑说要在上榜的前几天多更新,于是存稿顶上吧!可是成绩好差,过去一天多了,还没涨到10个收啊,其他人都是几百几百的涨,成绩不好的话,下次就难有榜了,哎……

    不过不管怎么说,这卷结束了……长评有木有啊亲!

    呼呼,稍微歇几天修修修文……敬请期待下一卷,唔,到底是叫《离人泪》还是《山河寂》我还没想好啊……囧rz

    前文修改提示,第三章里,原本华筝偷到梅超风的九阴真经后是抄写的,我觉得不太现实,就改成了印刷- -!如下:

    华筝垂了头,然后嘴硬道,“我阿妈有四个儿子,五个女儿,阿爸还有有好多个妻子,其他小阿妈的孩子我都数不清,少我一个在身边也没关系的。算了,不说这个,嘿嘿,你看看这是什么?”华筝说完拿出一大张宣纸,借着月光,完颜康看见上面密密麻麻的小字,拿来细看,字迹不是墨写的,却是由一个一个淡淡的小黑点组成。

    “赶快抄一遍吧,这个染料持续不了几天。时间太紧,梅超风那份九阴真经是针刺的,字像蚊子一样大,认就要认半天,更别说是抄写了,毛笔我还不会用。我就用了药水,从一边渗透过那些针刺的小孔,印到另一面的宣纸上。再用能和那个药水起反应的染料涂在宣纸上,就显了字迹的颜色。倒是把皮子上的药水洗净烘干废了不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