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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不知是什么激怒了他,他开始跺脚,猛地抡起手杖,简直像个疯子一样—女仆如此描述。老绅士大吃一惊,向后退了一大步,诧异中还带点儿受到侮辱的愤怒。这时,海德什么也不顾了,行为举止彻底疯狂起来,抡起粗重的手杖将老人打倒,然后粗暴地跳到摔倒在地上的可怜老人的身上狂踩猛踢。
将近一年以后,在一八××年十月,一桩极其残忍的凶杀案震惊了整个伦敦。由于被害人社会地位很高,这件案子更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案情的具体经过并不复杂,但却骇人听闻,令人毛骨悚然。
一个女仆独自住在泰晤士河附近的一所房子里,那天晚上十一点左右,她上楼准备睡觉。虽然那天深夜全城都起了浓雾,但午夜之前天高云淡。女仆的房间紧挨着一条小巷,满月的柔光轻柔地洒在大地上,令颇有些罗曼蒂克的女仆不禁思绪万千,便在窗前的木箱上坐了下来。事后,当她叙述起当天的经过时,一再哽咽失声,说当时自己沐浴在月光之下,从未感到过如此平静安宁,整个身心都充满了对世界的善意。就在她沉思冥想的时候,她看到一个满头银发、仪表堂堂的老绅士沿着小巷走过来,同时又有一个身材矮小的人迎着他走过去。这两个人刚开始出现的时候,女仆并没有太在意,只把他们当成赶路的行人。后来,两个人越走越近,到了可以交谈的距离—这个位置正好处于女仆的眼皮底下—老绅士向对方礼貌地点了一下头,然后很有风度地走上前去和那人攀谈起来。从他的手势看上去,他并没有说什么要紧的事,大概是在问路。柔和的月光照在那位老绅士的脸上,女仆感到老人的脸上带有一种忠厚质朴的善良,同时眉宇间透出高贵优雅的气度,他怡然自得的神态令人感到十分舒服。然后,她将目光转向另一个人,她惊讶地认出那是海德先生,因为他曾到她的主人家拜访过,在当时,她就对这位客人心怀反感。而此刻,此人正把玩着手中那根看上去十分沉重的手杖,脸上带着不耐烦的神情,不发一语。突然,不知是什么激怒了他,他开始跺脚,猛地抡起手杖,简直像个疯子一样—女仆如此描述。老绅士大吃一惊,向后退了一大步,诧异中还带点儿受到侮辱的愤怒。这时,海德什么也不顾了,行为举止彻底疯狂起来,抡起粗重的手杖将老人打倒,然后粗暴地跳到摔倒在地上的可怜老人的身上狂踩猛踢。他接连不断地挥动手杖,老人清脆的骨折的声音都传到了女仆的耳朵里。如此惨不忍睹的景象和恐怖的声音,把那个女仆吓得一下子晕倒过去。
凌晨两点左右,她才苏醒过来,赶忙去报警,可凶手早已逃得不知所踪。被害人还躺在路上,全身血肉模糊,早已没了人形,那副惨状简直令人难以置信。那根成为凶器的手杖是用罕见的坚硬木材制成的,在凶手毫无人性的施暴过程中,被生生折断成两截,一截滚落到路旁的水沟里,另一截被凶手拿走了。从被害人的身上发现了一只钱包和一块金表,可是找不到任何能够表明其身份的名片或其他纸张,只有一封封了口的信,可能他正是要去往邮局寄信。信封上写着厄特森先生的姓名和地址。
这封信在第二天一大早被送到了律师家,那时他还没起床。律师看完信,听来人介绍了事情的经过,立即严肃地闭起嘴。“我必须先看看尸体。”他说,“在此之前不想发表任何意见。这件事非同小可,请稍等,让我把衣服穿好。”他表情凝重,匆忙吃了两口早饭,就坐上马车前往警察局去辨认尸体。他在停尸房只看了一眼便开始点头。
“是的,”他说,“我认出了他。很遗憾,这是丹弗斯?卡鲁爵士。”
“天!先生,”警官惊呼道,“这是真的吗?”但是,强烈的事业上的雄心立即让他的眼睛射出光芒。“这将在城里引起轩然大波,”他说,“也许你能帮助我们找到那个凶手。”他简明扼要地叙述了女仆的证词,然后把那截折断的手杖拿给律师看。
厄特森听到海德的名字先是大吃一惊,再看到这半截手杖,便确信无疑了。因为这根手杖虽然只剩下半截,但他依然认出这是多年前他送给亨利?杰基尔的礼物。
“那位海德先生是否是个身材十分矮小的人?”他问。
“非常矮小,而且面目凶恶。女仆是这样说的。”警官答道。
厄特森低头思考了一下,然后抬起头说:“如果你愿意坐我的马车,我想我可以带你去他的住所。”
时间是上午九点左右,那天恰好下了这一季的第一场雾,天空像是一张棕色的帘幕,只有风在不停地努力冲击着,奋力想将这厚重的浓雾吹散。当马车由一条街道拐向另一条街道的时候,浓淡不一、色彩各异的晨光一下子在厄特森的眼前出现,有的地方一片漆黑,仿若黑夜;有的地方却是浓重鲜艳的棕红色,如同透过烟雾熊熊燃烧的火光;有的地方雾气正在消散,惨淡的阳光穿过旋涡状的雾气照射到地面上。在这光怪陆离的光线之中,索霍区那颓败的房子、泥泞的马路、衣着破烂的行人、昏沉而无法驱走黑暗的街灯,种种的一切,令律师不由得想起自己在噩梦中所见的某个地方。这些森然恐怖的色调逐渐充满了他的头脑,当他的目光瞟向坐在他车上的警官时,仿佛感觉到了对法律和执法官员的一丝丝恐惧,他隐约意识到,即使是最问心无愧的人,也难免会对法律产生畏惧之心。
马车到达目的地时,浓雾已经散去了一些。一条肮脏的街道便呈现在厄特森先生和警官的眼前—一家小酒馆,一家低档的法国饭馆,一家零售杂货店,一家两便士一份凉菜的小铺。衣衫褴褛的孩子在各处的出口挤来挤去,不同肤色的女人进进出出,手里捏着钥匙,准备去喝上一杯早晨的开胃酒。可是眨眼间,浓雾又渐渐弥漫开来,把他们同这些杂乱的环境隔开。亨利?杰基尔那位心爱的朋友—正是此人将要继承二十五万英镑的财产—就住在这所房子里。
一个脸白得仿佛是象牙的白发老妇人开了门,她有着伪善的相貌,虚伪的笑容显得还算和气,举止也可以说是彬彬有礼。
“是的。”她说,“这是海德先生的寓所,不过他现在不在家。昨天夜里他倒是回来过一次,但不到一小时就离开了。这种情形也很平常,他总是行踪不定,比方说,在昨天晚上回来之前,他就已经有两个月没有回来过了。”
“好的,我们想进去看看。”律师说。但是那个老妇人表示这不符合规定。于是厄特森先生说:“看来还是把这位先生的身份告诉你吧,这位是伦敦警察厅的纽可曼警长。”
老妇人立刻显得有点儿幸灾乐祸:“啊,他出事了?发生了什么事?”
厄特森和警长交换了一个眼色。“看来这个人的声誉很差。那么,”警长说,“太太,请让我和这位先生进去看一看他的房间吧。”
现在,只有老妇人和海德住在这幢楼房里,其中海德占了两个房间。尽管房子外面的环境不怎么样,这两个房间内部却布置得雅致而高贵,储藏室里装满了酒,盘子是银制的,桌布十分素雅讲究;墙上还挂着一幅名画,厄特森估计这是亨利?杰基尔送给他的,因为杰基尔可是个出了名的鉴赏家;地毯厚重舒适,颜色也很柔和。但是,这间屋子看起来就像是刚刚被抢劫过一样:衣服被乱七八糟地扔在地上,衣兜被拉出来翻在外面,抽屉大敞着,壁炉里面有一堆像是刚烧掉文件而留下的灰烬。警官从这堆灰烬中捡出一本绿色的还没有被烧光的支票簿,同时在门背后找到了另外半截手杖—由于这半截手杖证实了警官的推测,他显得有些兴奋。经过到银行调查,发现这个海德先生有几千英镑的存款,警官对案子的进展很满意。
“先生,你不必担心,”他对厄特森说,“现在,他已经在我们的掌控之中了。看来他是昏了头,不然不会傻到把那半截手杖丢在家里,更不会烧掉那本支票簿。谁都嗜钱如命,我们只要在银行等候,再四处张贴追捕令,就一定能够抓住他。”
但是,这个张贴追捕令的计划实施起来很难,因为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人与海德先生熟识,甚至就连他的女佣也仅仅见过他两次而已。他的亲属各处遍访无着,而且他也没有照过任何照片。至于那几个自称知道他长相的人,描述起来又不尽相同。这种情况很正常,人们在对同一件事情的描述上经常出现大相径庭的情况。然而,有一点他们达成了共识,即海德先生给人的那种扭曲、畸形的感觉,所有与这位在逃罪犯接触过的人都有过这种感觉,虽然只是隐约埋在心头,但始终叫人无法释怀。(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