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郊游(一)

酒袋饭囊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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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听苏沫拒绝,林煜直接武力压迫了,一把伸手抓住苏沫的领子扯过来,俏脸凑过去,两人的鼻尖都要碰到了,苏沫甚至能呼吸到美人吐出的香气。

    “他们想要我偏不给,你不想要我偏给!你敢不去么?”

    如此近的距离,苏沫看见的是一种惊心动魄的美,他心猿意马,犹豫一下最终还是答应了:“女神相邀,我怎敢不去?”

    林煜放开了他:“算你识相”

    她拨弄人心的功力太深了,苏沫感觉自己挣脱不出,叹道:“那我们先说好了,当你男朋友是当白天男朋友呢,还是晚上男朋友?”

    这句话林煜一想就通,舔着红唇说道:“晚上也可以,就看你敢不敢咯”

    受不了!苏沫感觉受到了一万点伤害,如此剽悍的女人,他发现他拿她无可奈何。

    林煜喝了一口咖啡,继续说道:“我事先说明,即使是当临时男朋友,你也绝对不能给我丢脸,要拿出万分本事,我那三个同学个个智商高,能力强,多才多艺,她们的男朋友也不差,所以,你要挺住,干得好,转为正式也不是不可能的”

    这个苏沫略有了解,他是去年本科毕业,而林煜前年本科就读完了,现在她读的是研究生,今年是第二年,听说她们宿舍在复旦校园甚至网上都小有名气,号称男生心中最向往的女生宿舍,不但个个长的出众,又是个顶个的学霸,所以假期没有回家,一直留校。

    “尽力而为咯”苏沫淡淡回道。

    在与林大小姐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之后,苏沫脱身了。

    晚上,夏晴弄来了高厚和叶华两位前辈的电话,苏沫一一打电话过去问候致谢,对这种德高望重的文坛前辈特别又是帮助自己的人,苏沫语气很尊敬。

    高厚虽然头衔很多,特别他的文宗文位让很多人高山仰止,但他最喜欢别人看中他教书育人的身份,喜欢别人称他为教授,这老头子很健谈,硬是跟苏沫交流了关于射雕和神雕两本书的文学看法,要不是苏沫倒背如流,又能直接在脑海搜索前世的那些点评和赏析,还真应付不了这个博学的老学者,而到最后高厚也对这个谦逊有礼,博闻强识的晚辈赞誉有加,甚至说有意请苏沫北上京城,来京城大学开讲座,甚至授课。

    苏沫就当他随口说说,含糊其辞的答应了。

    一个多小时后,高厚意犹未尽的挂了电话,苏沫口干舌燥,看见时间有点晚,再打给叶华院长会不会失礼,但转念一想,要是他明天再打的话,叶华可能就会知道他打给高厚后隔了一晚才想起她会引起不快,所以喝了几口水,便又打给叶华。

    电话接通后,苏沫不由打呼好险。

    原来高厚跟叶华私交不错,甚至算是叶华的老师,这老头心好又藏不住话,刚跟苏沫通往电话,他就给叶华打电话说,苏沫可能要打电话给你致谢,我缠着苏沫小友聊了很久,你就悠着点,不要跟人家说太久,省得人家以为我们做前辈的都是废话太多。

    这个消息是叶华亲口调侃似的跟苏沫说笑,苏沫闻言却暗惊,一来高厚心地很好,很是照顾晚辈,文坛这种人可不多了,而来幸亏他选择今晚打给叶华,不然明天有些难堪了。

    而后,叶华果然没有跟苏沫聊太久,说了一些表扬鼓励的话,最后她还跟苏沫约稿。

    苏沫欣然同意了。

    最后,苏沫再跟小妹通了一下电话,便休息了,不然明天可受不了林煜大小姐的折腾。

    第二天,苏沫整理好着装八点钟就出了门,开着车到进了复旦校园,这是昨天林煜要求的,他刚停好车下来,又有三辆车停过来,走下来三个帅气的男青年,手中还拿着鲜艳的花束,个个显得很精神。

    可是苏沫一见,顿时暗叫一声坏了!他没有把林煜当做女朋友的意思,哪里想到给她买花?

    这时,他们头顶的五楼处阳台探出一个女生的脑袋,笑道:“阿宽,你们来了,我们就好了!姐妹们,王子来咯,你们打扮好没有?”

    靠,她们要下来了,苏沫灵机一动,跑到不远处的草地上,不知道捣鼓什么东西。

    女人说的就来,起码是十分钟以上。那三个男子不认识苏沫,便自顾说起话来,而话题就是在草地上撅起屁股不知道找什么的苏沫,因为他们知道他们女朋友有一个极品闺蜜,林氏银行的独女,林大小姐,而这个男的就是她的男朋友么,好像不是特别厉害啊?

    终于闻得楼梯间响起了一阵滴答的脚步声,四个明媚照人的姑娘又说又笑的下来了。

    只见头先三女明眸皓齿,面容姣好,得体的衣着打扮显得成熟美艳,她们刚下来,她们的男朋友就迎了上去,纷纷优雅施礼,手捧鲜花:

    “献给最亲爱的南菲”

    “献给亲爱的秀秀,愿你永远美丽!”

    “献给我的小宝贝晓柯,你就像花儿一样,永远这么漂亮!”

    他们三人一个比一个肉麻,但年轻女孩就吃这一套啊,因为这是浪漫,是情趣,可能她们嘴上说你肉麻,但心中一定欢喜,所以三女都接过鲜花,赏出一个香吻。

    而最优秀的林煜最后面下来,她脸上只化着淡妆,因为她的美天生丽质,一身简单白裙足以衬托她傲人的身材,她一出场便吸引了男士们的目光,连她们女朋友也有点无可奈何。

    然后,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到了苏沫身上。

    因为他似乎两手空空啊……

    林煜面色不变,眼中却闪过了一丝凶光,用眼神威胁苏沫,意思是,我很失望,回去你死定了。

    苏沫微微一笑,走过来拉起林煜滑嫩的右手,将一枚别致的草环戒指拿出来,说道:“在我眼里,什么花儿都比不上你,今天踏青,便送给你一枚大自然的戒指吧!”

    林煜眼中闪过惊喜,笑道:“谢谢,帮我戴上吧”

    苏沫一点头,然后却有些为难了,该戴在哪一根手指?五根手指,追、求、定、结、离,最后他将戒指戴在她修长白皙的中指上。

    林煜笑靥如花,伸手为苏沫整理衬衫的衣领,嘴唇凑到他耳边悄悄说道:“我很高兴”

    外人眼中绝对是秀恩爱,但苏沫自己知道是怎么回事,转头对众人道:“好了,时间也不早了,我们出发吧,还要买许多东西呢”

    于是八人坐着四辆车,直奔商场,买了一个多小时的货,然后驱车往春山赶去。

    春山乃是魔都有名的一处郊游圣地,山清水秀,绿草如茵,今天阳光明媚,正是游玩的好季节,出了市区,四辆车排成一条线赶赴目的地,而苏沫跟在最后。

    林煜将座位放低,然后一双长腿很不雅的放在车台上,白皙细直,恍花了苏沫的眼睛,让他不能好好开车。

    “我说大小姐,你的教养不是应该很好么,这姿势什么意思?”苏沫委婉说道。

    林煜正低头看手机呢,头也没抬:“我林家的教养就是这样,不服啊,我最讨厌装淑女了,为什么要为难自己?”

    这孩子没救了,就是白瞎了这裙子带来的清纯之感,苏沫不再言语,反而林煜忽然抬起头,不满道:“太不公平了,我的微博粉丝这么久才四百多万,你的才开通没多久,就六百多万了,不管,你要匀一些给我!”

    苏沫下巴都掉下来了,“这,这我怎么匀?”

    林煜神秘一笑:“只要你肯帮我做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