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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并卵。
哪有什么计划好订?
郑元凯把纸笔丢在桌上,陷入了沉思。
贺泉是个宅。
在大少的印象里,如无必要,这位每天仅仅出门一到两趟,每次花费时间不到二十分钟,买食物生活用品再加上倒垃圾,剩下时间都在家里窝着。
他很苦手。
这种人的生活乃至精神状态要怎么观察,即使侦探也束手无策啊,难道要到对面的楼顶上去架个望远镜?
又不是拍电影。
先去踩点吧。
郑元凯的行动力一向很强,即使没想出办法,也先出门了。
正是晚霞漫天。
夕阳旁是橙红的云朵,仿佛有火焰在其中燃烧,瑰丽而辉煌。
大少换了样式较为普通不起眼的上衣和休闲裤,戴上墨镜遮挡容貌,将车放在停车场,步行去往目的地。
郑元凯自以为已经足够低调,然而走在路上的时候,还是会引发许多关注,男人们嫉妒的眼神和女人们暧昧的秋波频频停驻在身上——有些人天生就是衣架子,大少无疑就是这种人,无论多么不合适的款式在身上都会穿出“模特拯救了衣服”的效果,老旧过时和经典复古的差别其实不那么大,至于他想要达成的“普通不起眼”效果,只是个美好的幻想罢了。
对,就是淘宝买家秀和卖家秀的区别。
不建议群众模仿这类人的穿着。
郑元凯哭笑不得。
在他还是景安的时候,可没有这样的魅力。
然而现在这种吸引人注目的能力会带来额外的变数,找邻居打听贺泉的消息的话,这容貌是不是太醒目了?
咦,好像并没有什么影响。无论邻居说“有个陌生人打听你消息”还是“有个陌生帅哥打听你消息”,都是一个效果。
至于正好遇见贺泉出门去搭讪……如果对方认不出恒阳地产的郑大少,才是件怪事呢。
去往目的地,要路过长风街。
对于他来说,这是条充满回忆的街道。
让人垂涎欲滴的香味随风飘来,小贩的叫卖声不绝于耳,大少的脚步顿了顿,摸了摸刚吃完晚饭但仍有空间的肚子,拐了进去。
郑元凯的口味,和景安的口味,是有区别的。
比如说,他现在正在排队购买的铁板鱿鱼,原主就不爱吃。
“老板,给我来三串,微辣。”
“好嘞!”
还是熟悉的配方,还是原来的味道,父母还在时,景安常常在晚饭后来这个地方,那时候他还很自由,不需要为了掌控公司摆出所谓的“总裁风范”,拒绝这些会让其形象不够威严的小摊。
长风街的居民流动摊贩管理很不错,是经过政-府批准的,不存在听闻城管消息便望风而逃的情况,相对应的,这儿偶尔会有人来抽查,如果被查出用了地沟油之类的东西,便会失去继续在这里做生意的资格,没有余地。
反正想要挤进来的人很多。
严格的管理让这里的摊贩少有侥幸心理,也让食客们吃得安心,吸引了更多的人流。
由于要保证原材料和调料的新鲜和营养,小贩们在此摆摊的成本比起别的地方高,但薄利多销,更多的顾客会在这条街上消费,只要味道好,不愁没有回头客,何况还有回头客带人来的。
不用额外花钱便有了口碑,老顾客和摊主们像是朋友般相处,彼此拉拉家常,也不用担心城管,计算一下,说不定还占了便宜。
而政-府呢?
长风街可以不用让城管过去盯了,人力节省了下来;抽查根本不用设立专门的部门,食品部门的人自己也会从这儿打包东西吃,顺手测一下的事情;山林市得到了一条可以大大方方宣传的美食街,拉动了游客消费。
所谓双赢。
郑元凯是很佩服这一届的领导班子的。
“上清苑”项目,便和政-府有关系。
准确的说,这小区落成之后,会作为本市政-府的福利房,分配给符合资格的工作人员,也就是说,将有领导及其家属入住。仅此一点,不管小区的占地面积或者其他因素如何,这都毫无疑问是个“大”项目。
商人总是怕政-府的,因为政策在对方手里,扶持某个行业、抑制某种现象、资源有限批给哪家企业……对于经商而言,都至关重要。和政-府打好关系,是每个商人的希望,而“上清苑”项目,则让山林市的地产公司看到了曙光。
理所当然,其他公司都是陪跑的,最后的赢家会在恒阳地产和朝阳地产之间产生。
这并非盲目自大,而是客观事实。
纵观历史,好像有很多以弱胜强的例子,而这些例子之所以会被记录下来千古传诵,真实原因就在于其稀少。很简单的比方,如果人人都在做好人好事,好人好事还需要特别在各类媒体上报道出来表扬吗?
弱者胜过强者,尤其是胜过远远强于其的存在,必不可少的条件是:强者犯了错。
如果没有漏洞,没有没有空子,其他地产公司又凭什么胜过山林市两大巨头?
而这两家同时出错的概率太小了,小到可以忽略不计。
景博超老眼昏花倒是有可能,钟阳怎么看也不是会犯这是毛病的人。何况,除了最高决策者,还有许多精英都投入了这个项目。
吃光鱿鱼,又买了一份章鱼小丸子,大少终于迈开了腿,准备去干正事了。
街口走来一个眼熟的人。
赫然正是贺泉。
本该感叹太巧了的郑元凯却没有上前,甚至视线也仅在其身上停留了短短一瞬,便落在了那人脚边。
那儿有只金毛犬。
全身遍布的同色毛发让许多金毛犬在人类眼里都长得差不多,以往景安带着金毛散步时,如果在路上遇到另一只金毛并和它一起玩耍,有时候,景安需要喊狗狗的名字看反应才知道哪只是自家的。
可如今,仅仅是看着,他便有种强烈的感觉,这就是曾经养过的那只。
往日油亮的皮毛已失去了光泽,与其说是金色,不如说是枯黄;往日略有些胖的体型已完全寻不到踪影,夏天剃短了毛,走路时能够很清晰地看见肋骨的形状;往日神气活泼的模样更是不见了,高昂的头颅垂了下去,浑身散发出浑浊的气息。
——静静。
——由于调皮好动而被主人取的名字。
它如今瞧上去,倒是足够安静了——死一般的安静。
怎么会这样?
郑元凯想起收养金毛犬后带它去宠物医院时,兽医说的话:
“金毛心思比较细腻,这只又是被人抛弃的,以后最好不要换主人了。”
倏忽潸然泪下。
可景安已经死了。
狗是靠气味分辨人的,如果说和贺泉还可以相认,又能如何告诉静静,自己便是它的主人呢?
周围已有人小声议论起来,这样的景象在长风街存在的时间,并不短。
一个小女孩跑上前:“叔叔,狗狗生病了吗?”
她眨着大眼睛,话语中透出稚子的天真:“快带狗狗去打针啊!别怕,打针痛痛,但病会飞走的!”
“啊,谢谢你,”贺泉怔了怔,才笑道:“我会的。”
小女孩十分开心,仿佛完成了一项伟大的目标,又瞧了瞧狗狗,蹦跳着跑回了妈妈身边。
一人一狗缓缓经过了大少身边。
此时的郑元凯很有几分可笑,他还戴着墨镜,脸上有泪痕,手里还捧着一盒吃了一半的章鱼小丸子,黯然神伤的样子。——如果被人认出拍下这模样放上微博,网媒还不知道要炒作出什么来。
在经过这样的大少身边时,金毛停了下来。
贺泉没有拉狗绳,而是停步,蹲下来抚摸它:“怎么了?”
“汪呜?”
金毛低低叫了一声,凑上前去嗅了嗅,试探地蹭了蹭郑元凯的小腿。
街道仿佛静了下来。
一瞬间,那些喧闹的声音和鲜艳的色彩似乎都褪色成黑白两色的背景,引发不了丝毫的关注,整个世界只剩下了这一小块地方,贺泉紧盯着这个戴墨镜的男人,语气彬彬有礼,眼神却锐利如刀:“抱歉,看起来它很喜欢你。”
这人有什么地方值得少爷的狗关注?
“啊。”
郑元凯发出无意义的语声词,跟着蹲了下来。
章鱼小丸子被随意搁在地上,大少伸手摸了摸狗狗的脑袋,先逆着摸一下,再顺着摸两下,金毛摇了摇尾巴,蹭的更近了,热情地将两条前腿搭在他膝盖上撑着身躯,头往前昂着舔了舔他的脸。
郑大少侧过头,摘下了墨镜。
相貌辨认度太高,贺泉诧异极了:“是你,郑元凯?”
金毛尾巴摇的更欢,它躺了下来,露出了脆弱的肚皮。
贺泉震惊了。
在他的印象中,这金毛只会对少爷做出仰躺的姿态,这种毫无防备的动作,代表狗狗完全没有反抗的意思,是撒娇,也是绝对服从的信号。
郑元凯发自内心地笑了起来。
真心的笑容使他的双眼弯成好看的弧度,大少伸手抚摸着狗狗的肚皮,柔声道:“不,我是景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