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墨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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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章

    “大人,混进移花宫能用的方式有很多种,我们何必一定要这样,虽然绣玉谷移花宫入口处是难觅了一些,可我们也能……”

    这话里既无奈又冷静试图沟通改变的,正是我们的御猫展大人了。

    这些天,天气炎热中夹杂着阴雨不定,而娄奉平和展昭自从决定要分波去移花宫和无牙门后,他们就马不停蹄的上了路,不过因为天气的缘故,两人这一路走走停停,越往移花宫附近,速度越慢。

    南方,实在酷热,多雨。

    所以此时的展昭穿着轻便的同时,也披上了一层蓑衣,斗笠戴在头顶,遮掩住他小半清俊的容颜,手里的巨阙更是被他用麻黄布裹的一丝不苟,表面看来,就像是行脚江湖的落拓侠客。

    在展昭对面,娄奉平摇晃着手里的斗笠,清风送来阵阵凉意,他眼里的笑意也是宜人,宜景。

    “展昭,你知道的。绣玉谷地处成都,四季如春,花枝繁美,被世人评价为世外桃源般的仙境,可是这地方却跟神水宫一个样,只准女人进出,而不允许有半个男人。”

    “就算如此。”展昭语噎。

    娄奉平甚身魔门继承人,之前讨论武林势力的时候,可哪有如今展现出来的顾虑,要说他是忌惮于这样的一个神秘势力,御猫也不信。

    #这猫儿比以往机灵多了#

    娄奉平抬头望着他,无辜的摊手,“你想想看,那里一群姑娘家,你展昭肯定是不愿意偷偷摸摸潜进去,移花宫算是大号闺房了吧。”

    戏谑的内容,和大人娇美的笑颜晃得展昭怔愣了一下,也没能及时的反驳他,在武林人士看来,这处对男人来说的修罗地狱,跟寻常千金的闺阁自然不可能等同。

    而娄奉平则继续道:“而我们就算一个是朝廷钦差大员,一个是正四品的带刀侍卫,亮出身份了,人家也绝不会客客气气的出来迎接。”

    说到这里,他手里的斗笠往地上一扔,随意的往前一伸,搭在了展昭的肩膀上,语重心长道:“至于我另外一个身份……你说我也不好意思盛气凌人的欺负人家女孩子,魔门少主亲至移花宫,夙夜未出,这传出去,不太像话!”

    展昭:“……”

    两人相对而立的站在官道上,快到端午了,周围来来往往的车辆可是不少,见他们的互动,都不禁投来好奇瞩目的视线。

    阳光沐浴下,这里好像一个落拓侠客,和绝世美人的动人故事正在上演,楚楚可怜,素手挽留,心硬如铁,立誓远去,一个姿态,便足以让他人联想许多。

    娄奉平这时并没有换上女装,可是乌发轻挽,又特地弱化气质,看起来第一眼就令人生出惊为天人的悸动感。

    展昭不自在的抿唇,步子却不自觉动了动,站直,帮娄奉平挡住大半的视线,这种时候了,他索性微微闭上眼,不顾一切的撂话道:“大人,我们是移花宫问责,不需要这么客气!”

    难得见猫儿意气用事。

    “那你说说,我们日后就不会再跟移花宫打交道了?这可不是无牙门,叶孤城说灭了就灭了。”娄奉平感慨,也情不自禁的想要逗弄他,原本做好的打算立刻没有立场的变了个花样。

    男人惧怕移花宫,女人却很喜欢。

    杀尽天下负心人,从仆从到弟子都是女人,这么一个女权意识浓重的地方,就是明空当初,也是赞赏有加,心生向往的。

    “那也不能……不能让你男扮女装。”展昭说到最后,已声如吐息,轻不可闻,他的额头沁出一层薄薄的汗珠,脸颊微微泛红。

    娄奉平目光闪烁,状似无意的抬手摸了摸唇角,但快放下,也松开了展昭的肩膀,小退几步,在熟稔距离的边缘线停下。

    “佛曰: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就算是一桩小事,可若是世人都推辞,这世上还有谁会去做呢?”拿捏好了对方的心思,他微微一笑,儒生正派祥和气质又萦绕于眉宇间。

    展昭果然中计,脱口而出道:“我做!”

    就算是机灵了一些,如李寻欢所想,只要娄奉平想,这只猫儿哪有逃脱的道理。

    可是娄奉平没有多少成就感,美目望着清俊的展侍卫,生出惆怅之感,他是撩人手段层出不穷,可是好歹他是主动,把握分寸,但对方无意识的撩人,才叫磨人。

    刚才,差点害得他都吻了上去,或者换一种说法,猫儿这么可爱——

    害得人家都硬了……

    娄奉平拐骗展昭成就达成后,两人进了成都城,在这里最偏僻的成衣店,一个在外,一个在内,都神情纠结难言。

    可是一个心思灵动,一个沉闷稳重,必定是展昭纠结会更久一些,想要看到他走出成衣店的大门,怕是还得一阵子。

    燥热难消,正好旁边有雪梨水的摆摊,娄奉平便带上斗笠,从阴影处走了出去,要了一碗,然后很接地气的蹲坐在矮凳上,看了看周围,渐渐的被成都的热闹转移了视线。

    果然是小吃的王城,不一会儿,娄奉平已经看到好几个正在炫手艺的民间大厨了,这让他胃口蠢蠢欲动。

    正想称霸一条街的时候,旁边却从人群中冒出一个人来,不声不响的坐在了娄奉平身后,传音入耳道:“他就在附近,惹祸了。”

    八个简单的字。

    听罢,娄奉平喝完剩下的雪梨水,便起身,准备去寻觅一下这个“他”。

    很快,在成都城最热闹的街区,也是最繁华,最有名的酒楼门前,娄奉平找到了这个“他”,一路从七侠镇到成都,每次这家伙都能闯下不小的祸,可猪脚运气加身,每每都能顺利逃之大吉,当然也有魔门的暗卫一直帮这家伙擦屁股的关系。

    一连十几天,娄奉平都习惯了有空就来看这么一出好戏。

    今日,这小子又吃了霸王餐,还试图晃悠里面的宾客,这种贵气的地方,他一土生土长的小鱼儿,妄图轻松忽悠,实在可能性不大。

    毕竟,这条小鱼才刚入大海没多久。

    不错,现在正在酒楼门口,一身侠士打扮,用葛布随意绑着头发,放荡不羁踩着酒楼牌匾的,正是同福客栈的‘小米’,也就是小鱼儿。

    他这次必定是踩到了硬茬,才会表现的那么浮夸,这小鱼儿很懂得遇强则强的道理,此时就算伏小做低也解决不了,倒不如横下心,装大蒜到底。

    这也是初出茅庐的小鱼儿,所拥有的没被磨掉分毫的勇敢品质。

    可硬茬,就是硬茬,不一会儿,这酒楼的少东家就出面了,也是个练家子,看着小鱼儿踩他们的牌匾,怒气值飙升。

    小鱼儿心里有些怵,却依旧先声夺人的骂道:“你们这什么破店,几十两银子而已,赊一下,我说下午就拿来,小爷我平日里花销那用的都是金叶子,分明就是你们店里不干不净有人偷了,现在反倒怪我?”

    按他以往的经验,大多数客栈打开门做生意,将就和气生财,一般不会跟他这种草莽意气,没什么修养文化的粗人较真。

    这次却不同,少东家也年轻气盛,又是荣辱观重,看到牌匾被踩,已是怒不可遏,听他这话更是火冒三丈,大喊道:“来人,把这小子给我废一双腿脚,我让他到处蹭吃蹭喝,还敢辱我店名声!”

    偷鸡不成蚀把米,小鱼儿肠子都悔青了,他不死心的左右瞧了瞧,看到成都的招牌,很快就找到了冤大头,掐着嗓子,大喊道:“你们敢碰我?你们要是敢碰我一根毫毛,让我好朋友花无缺知道,他绝不放过你们!”

    移花宫就在旁侧,移花宫唯一男性传人花无缺,岂是无名之辈。

    但惊愕只是一秒,那少东家也不蠢,立刻口齿伶俐反讽道:“就你这么一地痞无赖,还想认识无花公子,还真是癞□□想吃天鹅肉,妄想!”说着,招呼手下,自己摆出峨眉剑法的驾驶,一马当先。

    怎么他江鱼儿认识花无缺就是癞□□想吃天鹅肉,哪门子的道理?

    小鱼儿愤愤之情溢于言表,,手往怀里一兜,便拿出个瓶子来,迎风一扔,五颜六色的粉末便在空中炸开,乱叫道:“看我的三尸神脑无敌丸!”

    娄奉平在远处看了,暗暗叫好。

    江湖对敌,可不能等人家出手了,你才招架,这种街头打架,讲的就是一个先下手为强,手段越出其不意,越能制胜。

    就是神脑无敌丸?是三尸脑神丸吧,丸也不是粉末,这小子跟平一指磨了那么多天,难不成就这么被坑了?

    娄奉平正想着,就看到没躲开的少东家脸和脖子上全都长出了可怕的脓包,几乎是一眨眼的功夫,就重度伤残了。

    就连小鱼儿也被这惊人的药效吓了一跳,都已经窜出去老远了,可却忍不住停下来,站在街口观望情况。

    他可以折腾,却还不可以杀人。

    就算是生长于恶人谷,有万春和燕南天,小鱼儿依旧根红苗正,是个赤子之心的好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