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回

顾盼若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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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雁容看到程秀之缓步走出宫门时,心中暗骂了声妖孽,面上却一丝不露,眉开眼笑迎上前去,殷勤地扶托程秀之手臂,十足的狗腿模样。

    不怪简雁容见程秀之一次就骂他一次妖孽,程秀之长得委实祸国殃民。

    简雁容好好儿的富商千金沦落为侍郎府奴才,便是程秀之那张倾国倾城的脸惹的祸。

    程秀之肤白如雪,润若温玉,墨眉斜飞入鬓,凤眼上扬,鼻梁高挺,丹唇灿胜桃花,便是最挑剔的人,在那张脸上也找不出毛病。

    只是长得美亦罢,程秀之穿衣更是极有品味。夸张的桃红,素雅的月白,清爽的水蓝……总之,任何衣袍穿在他身上均熨贴得过份。便如此刻,乌纱翅帽,大红盘领方补子官袍,厚重的黑靴,本该平淡无奇的官服,可他愣是穿出与众不同的味道,束腰革玉带恰到好处渲染出完美的腰线,说不出的□□。

    简雁容最是好色之人,看着不免有些脸红。

    程秀之生得好看,笑起来更好看,唇角微微上挑时,无意引诱也给人一种妩媚多情的感觉。

    偏生他美则美矣,却不缺男子的阳刚气概。

    简雁容寻思,这妖孽若是脸颊线条再柔和一些,身材再纤弱柔软一些,向娘们儿看齐,不知能解救出金陵城多少为他痴狂的女子。

    今日散朝迟些,太阳已升至半空,阳光有些猛,程秀之抬头仰望时微眯起眼,不知想到什么好笑的,唇角略略上挑,笑意隐隐,简雁容心跳又慢了半拍。

    “去简家书肆。”程秀之上轿前咐咐道。

    “啊?”简雁容吓了一跳。

    “怎地?你不知简家书肆?”程秀之微蹙眉。

    不知是不是作贼心虚,简雁容似乎看到他眼中审视的精光一闪。

    简雁容背脊冷汗淋漓。

    “奴才知道。”

    “哦,怎么知道的?”程秀之闲闲问,不上轿了,竟是收回足缓步朝前走,摆出了要和简雁容主仆散步谈心的姿态。

    怎能不知道?那是她家的产业。

    简雁容在心中呜呜哭,不敢敷衍了事。

    “简家小姐不满和许丞相公子的婚事拒亲,京城里无人不知,捎带着,简家书肆也无人不晓。”

    “知道的还挺齐全的。”程秀之斜了简雁容一眼。

    这一眼含烟带雾水光潋滟风情无限,简雁容身体抖了抖,差点掉一地鸡皮疙瘩,脑袋不受控制天马行空跑出很远。

    这妖孽难道好男风?

    难道看上自己在勾引自己?

    很有可能的,不然,那时干嘛酒楼里与自己第一次见面,便什么都不查察且不由分说把自己往侍郎府带,而且让自己做了他的贴身小厮。

    之前拒绝许庭芳求亲后他来简府见自己那次不算,那时她蒙着面纱。

    简雁容无限忧伤起来,不为自己的贞操,而是小命。

    妖孽发现自己其实是女人时,会不会恼羞成怒把自己宰了?

    “你说,庭芳贵为丞相公子,无不良嗜好前途无量的青年俊杰,简家小姐一个商户人家女儿,得嫁入相府乃三生有幸,为何要拒亲?”程秀之收回目光,若有所思问简雁容。

    身世又不能当饭吃换钱花,无不良嗜好那是许庭芳想不洁身自爱都难。

    那登徒子女人近得五步之内必翻天覆地呕吐,不要命了才敢狎妓喝花酒收通房。

    不然,相府也不会缪尊降贵为许庭芳向自己一个商户之女求亲。

    简雁容想,那天她呆在许庭芳身边许庭芳却没呕吐,应该是因为天狗吃日,伸手不见五爪的黑暗里许庭芳不知身边是女人才没吐。

    后来相府见面可是青天白日清风朗朗,许庭芳也没呕吐,简雁容自动忽略了。

    那登徒子比这妖孽还坏,妖孽是明着到处勾引人,许庭芳是明里端方正经,暗里龌龊至极。

    想到那天许庭芳把自己拢在怀里许久不肯松开,简雁容便气不打一处来。

    “真想再会会那简家小姐,能让庭芳不呕吐的女人,她可是金陵城里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程秀之幽幽叹息。

    简家小姐就在你面前!

    把绝世美男玩弄于股掌之中,简雁容心情大好。

    程秀之也没指望简雁容回应,接着又道:“既然知道简家书肆,想必也知道他们在卖编排爷的话本吧?”

    当然知道,那话本就是自己写的。

    在金陵万人迷身边为奴,不有效利用资源捞银子哪行!

    何况因她拒婚之故,简家得罪了相府,书肆生意一落千丈,为了使老爹不至于街头露宿,她便写了万人迷的故事,满足广大金陵女子需求的同时,顺便拯救自家濒临倒闭的书肆。

    “这事儿大家都知道。”简雁容奸滑地把侍郎府所有人拖下水。

    罪不责众,程秀之哼了哼,没再追问下去。

    脚下是青石铺成的石板路,程秀之的官靴踩在上面发出咔哒咔哒极有节奏的清脆声音。简雁容一步一步数着,又总结出程秀之一个秘密——程秀之落脚时总是避开石板与石板缝隙间的青苔。

    这个秘密可以写出一个故事了,比如,程秀之前世是狐妖,被诛杀无路可逃时,忽然被一块青石板上的青苔精所救,自此,他对所有青苔都精心呵护,走路都小心翼翼……

    简雁容正想得兴奋时,额头挨了一记敲打。

    简家书肆到了。

    书肆门前排了长长的一串娇娥队伍,生意红火的很。

    本朝民风开放崇尚自由,女子不必困守闺中,况程秀之貌美官高,大家亦便不避讳不掩藏,大大方方表达爱幕之情,若有幸得程秀之另眼相看,那可是飞上枝头变凤凰的美事,抛头露面这点儿不妥不值一提。

    “你去,买一本过来给爷看。”程秀之抬步进了一直尾随的官轿,一面咐咐简雁容。

    呜呜……简雁容看着自家书肆门前长长的队伍泪流满面。

    要她跟那些女人一起排队求购话本花痴一般,她还不如捻根头发丝去上吊算了。

    简雁容眼珠子骨辘辘转了转,走过去跟排在队尾的一个女子套近乎:“曼卿公子就是讲究,吃个饭都有章可循。”

    简雁容编排的话本自是不敢直称程秀之的名讳,话本里的男人名程曼卿。

    “可不是……”不只止那女子,旁边的人一齐附和,交口称赞起来。

    简雁容微笑着不停点头,慢慢往队伍前头挪,女子们夸到程秀之如厕亦与众不同时,简雁容插队成功,同时,下一册话本怎么写才能迎合大众心理亦了然于胸。

    刚印出的话本带着翰墨香,程秀之草草翻了翻,面色沉了又沉。

    “爷,怎么啦?金陵公子歪曲你了?”简雁容不怕死地开口问。她写话本的化名是金陵公子。

    没歪曲,要是歪曲还好,他就可以抓人了。

    然,比歪曲还让人抓狂!

    金陵公子详尽地介绍了他的生活习惯,睡觉喜欢抱着一个半人高的大软枕,吃饭必是一口汤一口素菜一口荤菜轮流着来,闲暇喜欢吃甜食,吃的时候会眯着眼一脸陶醉模样,还喜欢用手拿甜食,吃完甜食后会意犹未尽咬一下拿过甜食的手指。

    “这不是把我扒光了给所有人看吗?”程秀之低喃,一手托着下巴,袍袖下褪,露出来的那截手臂润如白玉,满满清艳之色,万千风华。

    当然不是!把你扒光了给所有人看,这金陵城绝对出命案。

    ——后面看不到的拼命朝前拥,推搡踩踏流血事件将会轰轰烈烈上演。

    简雁容低垂着头,肩膀抽搐,忍笑忍得很辛苦。

    “不行,不能放任不管。”程秀之忽地大叫,简雁容吓了一跳,回过神来就听到程秀之交待她去调查金陵公子。

    他怀疑是哪个江湖高手在盯睄他,因为这些习惯府里贴身侍候的人都不可能知道得这么全面。

    自己调查自己,偷溜摸鱼的好机会,这差事不要太爽。

    简雁容回房换下小厮衣裳化身翩翩公子,迫不及待出了侍郎府直奔三醉楼。

    三醉楼是金陵城最有名的酒楼,在金陵城外,面前是桐江,远眺梧桐山尽收眼底,风景绝佳。

    楼高三层,红柱碧瓦飞檐斗拱,门窗雕花精细,且每一个刻花都带一个传奇故事。

    这些尚在其次,最妙的是三醉楼掌柜家传的梅花酿,号称三杯醉人,掌柜夸下海口,能喝下第四杯梅花酿不醉的,掌柜双手把三醉楼奉上。

    简雁容觊觎三醉楼不是一天两天了,一有空就去三醉楼喝梅花酿练酒量。

    那日她从家中出来,本拟离开京城的,舍不得三醉楼的梅花酿,打算最后喝一次,就在那里巧遇了程秀之,被程秀之美色所迷,走路没长眼睛撞倒了他,程秀之腰间一块据说价值一千两银子的玉珮摔碎了。

    简雁容舍不得赔偿银子,于是被程秀之带回侍郎府为奴偿债。

    三醉楼与一般酒楼大是不同,墙上雕镌饰画穷极技巧,地上铺着厚厚的团花地毯,离地面半臂高的地台上置厚厚的五色锦盘金彩绣坐垫,一色胡桃木矮桌,诺大的一层楼只有十数张桌位,每个桌位之间至少离得五步远,甚是雅致清幽。

    简雁容来的不是时候,三醉楼客满了,身边有空位的只有临窗的一位男子。

    男子脸朝窗外,看不清眉目,年约弱冠,内里一件莲青锦衣,外罩月白束身袍,袖口处用莲青色银丝边纹束袖收紧,干净利落,同色绣出水莲腰带,足蹬白缎滚云纹薄底靴,观之但觉锉锵明丽,清润翩然,绝好一幅悠然如云美男图。

    跟这么一个人同座细品梅花酿,想必别有一番滋味。

    简雁容微微一笑抬步走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