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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夏天太阳落山的时间会很晚,但到达那个城市时天已经黑尽了。
驶过霓虹闪烁的街道,穿过大半个城区,远离了闹市的繁华,车子渐渐蜿蜒向上,往清幽的山上驶去。
隐隐绰绰已见到前方夜色中矗立着很大一片建筑。拐了个弯,大门赫然在望,桔黄色的灯光映出半边山壁上四个气势恢宏的大字:丽锦山庄。
岗亭里出来全副装备的保安,何其轩与他交涉几句,那保安敬了个礼,开闸放行。
顺着宽敞的大道驶进去,两旁全是间隔很宽的别墅式独立小洋楼,楼前楼后皆有很大的花园。沈国栋虽然没有来过这边不能从地段方面来估价,但这时候也很清楚地知道这里大概就算是物业广告中所说的什么高级住宅区了。
要说完全不好奇不关注那也太矫情,他还没有接触过富人的生活呢,看这里的房子,单是花园的面积就抵得过三个沈家,好奢侈……沈国栋看着看着忽然就有点感慨起来,他想多少仗白打了!多少血白流了!现在仍然是贫富不均啊。
“这边是c区。”何其轩不知道他的思想已经上升到阶级斗争的高度,见他一直望着窗外,还以为他在默记地形,热心地为他讲解,“霍家在a区,那边环境更好,有独立的游泳池,院子后面栽了一排樱花树,暮春时风景最美。”
沈国栋无语,只得点头笑笑。
还樱花树,真他妈的小资情调。
不过这里环境真的很不错。早晨,沿着小道跑步,空气又新鲜,如果再带条狗狗……想到狗狗,不能避免地想到了他养的财财。
虽然名字很土,但其实是条很漂亮的小京巴,满月的时候就抱回来了,全家人宠它宠到极点,它也知道,所以特别会撒娇,人往沙发上一坐,它就主动跳到大腿上来趴着。唉,他简直是把它当儿子来看的。
不知道财财现在怎么样了呢……
“到了。”
沈国栋回了神往外一望,车子已经穿过庭院在一座宅子前停了下来。
比先前看到的房子还要大,三层楼,欧式风格,白色的石墙在路灯下映出冷冷的光。
这里就是……霍家?
沈国栋慢慢开门下车,带着一点怪异而胆怯的心情,抬头打量这幢大宅。
所谓的‘店大欺客’,这种心态在此刻的沈国栋身上得到了很好的印证。
这里并不是骆云起的家,而是霍英治的家。而他沈国栋,更是一个外来人口。看着这房子,他凝聚的勇气在崩溃。这就是所谓的豪门吧,以后,他真要在这种地方生活?
何其轩提出他的行李,见他站在车边眼中有惶惑之色,微微一愣,过来轻声唤他,“云起?”
沈国栋视线转到他脸上,展开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期期艾艾道:“我,我有点紧张。”
何其轩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个特别善于体谅和了解别人的好朋友,所以他在他面前,完全没有隐瞒自己的内心情绪。在这个时候,他是很需要从他那里得到一点鼓励的。
何其轩心中起了一些怜惜,也许自己不应该跟他说霍英治不喜欢他,让他心里有了阴影。他故意轻松地笑了笑,握着沈国栋肩膀摇两摇,“不用怕。……霍先生今天有应酬,他没在家。”
哦,那还好一点。
“来。”他招呼他,“我们进去。”
开门的佣人姓陈,何其轩介绍说是陈婶,沈国栋还来不及对她展开一个礼貌的微笑,陈婶已经不冷不热地叫了声‘骆少爷’便不再理他,转头对着何其轩道:“房间收拾好了的,我带两位上去吧。”
看来骆云起真的在这家里挺不受欢迎的,陈婶对何其轩说话的态度明显亲切得多。
何其轩拍了拍他的肩,鼓励地笑一笑。这举动让沈国栋暖了一下:还好,何其轩对他还是很友善的。
得知两人已在高速公路上吃过晚饭,陈婶带他们回了房便下楼去了。沈国栋有些局促地站在房中央。
霍英治虽然不喜欢骆云起,但物资方面倒是没有亏待他。事实上是,这房间太豪华了一些,他一个外来人,生来就是一小老百姓,站在这里,别说归属感了,根本就不知道如何自处。
“坐了一天车累了吧,你洗个澡好好休息。”何其轩进来一放下行李便进到浴室帮他放水,出来时看到他站着发呆,稍微愣一下就明白过来。
“感觉很陌生?”
沈国栋点点头。
他以前虽说住的是一间斗室,夏天热冬天冷,但那毕竟是自己的家呀。晚上回来,远远地看到房间里亮着灯就会觉得非常安心。这间屋子美仑美奂则矣,可是却完全没有家的感觉……
“慢慢就会习惯的。”何其轩温和的安慰他,身上的手机忽然响起来。
看了看号码,他接听。“霍先生?”走开两步,“……是,刚到。……哦……好的,我马上过来。”
看吧,这就是给资本家打工的下场,开了八小时的车还得应召去伺候老板。
何其轩一抬头,看到他眼中那种同情的神色,不觉笑出来。“……我得先走了。”辉煌集团的案子谈得太久,非得在这几天敲定不可。
沈国栋语气有些担心,“你行不行?”
“加班的时候两天没睡都试过,这不算什么。”
活得这么忙碌充实,生命比较有意义,不象他以前,看到别人拼命向上只会觉得何苦啊,世界的明天还会在这里,于是懒散悠闲的过着日子,一懒就懒到了死。
“我送你。”
“不用,你洗个澡休息吧。”
沈国栋还是送他到门口,关了门,他沉下心来回头打量这屋子,那种怪异的心情又回来了。
这么优渥的环境,沈国栋完全想不通,与某些还在吃低保的普通老百姓来说,骆云起拥有的不算少,有青春,也有外貌,为什么却偏偏活得那么颓废呢?
刷牙时看到自己的脸,愣了一下。
自从有了这个新的身体,他就象刚进入发育期的小女孩一样,随时随地都在注意着自己,镜子、玻璃、电视屏幕,连人家自行车的车铃铛,那么失真的映像,他经过时都会忍不住瞟上两眼。
对目前这张脸其实已经渐渐开始熟悉起来了。
但骨子里那种‘我是沈国栋’的心理暗示却还是没有消失,他无法想象要怎样才能心安理得以骆云起的身份在这个家堂而皇之的生活下去。
床铺很柔软,柔软到躺上去时整个人象是要陷进去。一侧头就可以闻到被褥上有种清爽的香味,非常非常的好闻。沈国栋视线略高一点,发现床头柜上摆着一个像框。
他取过来细看。
照片有点旧了,看得出几年前照的。象是在一个儿童乐园里,一个大人陪着小孩坐在一辆碰碰车上,背景是欢乐的人群和彩色的汽球。
两人的模样很有些相似,是骆云起和他父亲吧。
那时的骆云起,看样子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男孩,脖子上挂着个仿真□□冲着镜头乐。而他的父亲,其实也并没有为人父的高大威严,很斯文秀气的一个年轻人,虽然也在淡淡笑着,但眉目间却有一层抹不开的轻微忧郁。
这个人,活得并不开心。
沈国栋目不转睛地看住他。
“你父亲,是霍先生父亲的大学学弟,他们关系很好的……有一次两人一同出去,遇到车祸,你父亲当场就过世了。霍先生虽然被送医急救,但还是没能救活。……临终的时候,可能觉得很愧疚吧,就把你托付给霍先生,让他照顾你。”
“愧疚?”
“嗯。因为,是霍先生开的车。”
这还真是父债子还呢。
沈国栋用衣袖擦了擦像框,又放回到床头柜上。
何其轩说霍英治算是他哥哥的时候,他还一下子想到了豪门恩怨兄弟争产那一块儿去了,结果根本就不是那么一回事。
也许他该考虑搬出去,人家欠的是骆云起,可不是他沈国栋。再说好吃好喝的供养了这么多年,什么债也该还完了。
打量着屋中种种摆设,沈国栋又长长叹息一声。
也难怪霍英治不喜欢他,毕竟遇到这种事谁也不想,他的父亲也死掉了,为什么还要搞得好象很亏欠别人一样?再说以骆云起那种性子,说不定会觉得‘害我失去父爱’于是有风驶尽帆,变本加利的作怪,以至于搞得人人厌憎?
霍英治。
沈国栋默念一遍这个名字。
这名字给人的感觉是理智、冷静、应该是一个很英俊强势的男人吧。不过也难说,这世上多得是名不符实的人,就比如说他沈国栋,名虽国栋,其实就是一根废柴。而骆云起,听来天高云淡谪仙似的,想到他那一头离经叛道的黄毛,沈国栋又忍不住失笑。
他爬上床躺下,舒舒服服地伸了个懒腰。高档的床上用品与肌肤接触的触感很好,他惬意地在枕头上蹭一蹭。
不想了!明日愁来明日当,老子手上有一张王牌,名字就叫不、靠、你。大不了搬出去自己住。虽然当个饭来张口的大少爷也很享受,但看别人脸色吃饭,吃下去也不好消化,还不如吃自己更愉快一点。
钱嘛,多有多的用法,少也有少的用法。想他沈国栋,以前加班工资发个三百就乐得飞飞,钱包里揣上五张四人头就觉得富有得不得了,他还不信了,以他现在的外在条件会找不到一个能养活自己的工作?
迷迷糊糊睡了一阵。到底不是熟悉的环境,沈国栋睡得并不安稳。他一直在翻身,即使睡着也还对外界保持着一点模糊的意识。等到肚子开始发出低低的鸣叫时,他终于彻底地醒了。
饥饿的感觉清晰地传到大脑。
这具年轻的身体,也不知是因为正在发育阶段还是怎么的,消耗好象特别大。沈国栋都不记得自己十七岁的时候有没有这样能吃。
摸了摸瘪瘪的肚子,他烦恼地想加以忽视。这到底不是在自己家啊,人生地不熟的,总不能半夜爬起来跑去煮夜宵。
睡吧。他催眠自己,睡着了就好了。
但是饥饿感一阵比一阵强烈,他完全睡不着,脑子越加空明起来,一看床头柜上的闹钟,不禁□□一声。十一点半,离吃早饭的时间还远着呢。
无奈之下,只得去浴室灌了一肚子凉水,虽然暂时将那种饥饿感抑止住了,但过不了一会儿就想上厕所,而这种清肠的行为,肚子就更饿了。
这样很折腾了一阵,他终于受不了地爬了起来。
怎么办?硬着头皮去找吃的吧。
好在那么多电视也不是白看的,他知道象这种大户人家,厨房一定是在楼下。
把门打开了一条缝,他先看看外面。幸而走廊上亮着壁灯,虽然并不太亮,但好歹有灯光,不然他实在没有那个胆量在黑暗中摸索一个陌生的环境。
沈国栋大着胆子闪身出来,小心翼翼、轻手轻脚,在不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往楼下摸去。
他的房间在二楼最里面的位置,走廊很长,一端连着楼梯。因为怕吵到别人更加惹人厌恶,他没有穿鞋。虽然是夏天,但大理石地面就这样赤足踩上去还是有冰冷的感觉,沈国栋缩了缩脚,尽量踮着脚尖往前走。
他也不想这么行为鬼祟,但怎么说,到底不是这个家的一份子,要他摆出主人公的姿态,在深夜时分大大咧咧趿着拖鞋啪哒啪哒地往下走,那也太没有公德了。
万籁俱静。
在这样的时分,沈国栋有一种奇异的,寻幽探密的感觉。
走廊尽头,看得到客厅上空挂着的巨型水晶吊灯,借着壁灯的昏黄灯光,他大致分辨了一下楼下的地形。
因为灯光不甚明亮,而客厅又太大的缘故,楼下的家具有点朦朦的,远处的只看得到大致形状。凭心而论,沈国栋心中其实相当犹豫,太大的空间总象是藏着不可知的东西,但肚子实在饿得难受,他咬了咬牙,还是握着扶手沿着蜿蜒的楼梯慢慢向下。
下到最后一级阶梯时他停了,左右两边看了看,估量着左边是厨房的可能性会更大一点。
大概是因为主人职业需要经常夜归的缘故,门厅的壁灯是亮着的。但因为距离这边尚有一段距离,而楼上的灯光又被楼梯给挡住了,虽然不是出于主观意愿,但客观因素还是让初来乍到的沈国栋一脚踢到了什么东西上,只听咚地一声闷响,那东西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