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情书

佘惠敏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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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参加么?是的,和很多很多人一样,我也想知道《红楼梦》的真正结局。但我还有别的事情要完成。

    我告诉伊丽莎白:“给我那几卷麻布,我需要知道小霍后来过得怎么样。”

    伊丽莎白笑着起身:“我早就在想,你怎么还没提这个要求呢?现在你终于提到了,我倒是放心了。跟我去书房吧!”

    当天夜里,我把伊丽莎白家书房里的灯点了一整晚。

    那几卷旧麻布上,都密密麻麻写满了字,像不定期的日记,也像闲暇时的随笔,不过,我更愿意把它看作是霍去病给我的“情书”――尽管里头并没有什么甜言蜜语。

    刚开始是疑虑:你的同事们能找到你么?我们出事前又没给他们发信号,这个雪洞他们也不知道。你能等到你们同事找你么?三千多年呢!记得哪看过的一篇资料里说,二十世纪后期的时候,经常有人挖保存良好的女尸出土,然后四处展览赚钱。希望你能顺顺利利的,别被人提早挖出来,也别被你的同事们忘了挖出来。

    有时候是臭拽:看到你在战场上,从天而降要救我,我真的很高兴,虽然最后还是我把你救了。

    有时候是控诉:你真是个狠心的女人,临死前还要摆我一道,吓得我以为自己错过了一段情缘。现在我总算想明白了――这世上没有哪个女人会在第一次跟自己喜欢的人聊天的时候,没等他说完三句话就把他干掉的。我活了这么多年,也就你这个女人对我这么不客气过。你看我都冰天雪地的等你三年了,你也不开个飞船来把我接回去,可见你根本不惦记我。

    有时候是比较:霍嬗的妈长得像伊丽莎白,都是西域美女;性格却像你,都是别扭的家伙。她不肯嫁我,却给我生了个孩子,然后就失踪了,我跑遍西域都没找着她。你呢,说你对我好吧,你老跟我对着干,说你对我不好吧,我一有事你就着急犯傻。那天冲下来之前你要是记得跟我先联络联络,也不至于三番两次的脖子受伤搞出败血症来啊!

    有时候是回忆:你对我太坏了。第一次见面像审犯人似的盯着我,第二次见面没说三句话就灭了我,第三次一见面就问我“你行吗”?你不知道男人最恨的就是被女人置疑他的能力么?一块干个活吧,还挑三拣四的,老让我白干,老让我收拾烂摊子。我怎么在元朝时没生你气呢?坚持把那些疑似红巾军们运回去当种马多好?那样你也不会变成现在这样的活死人,我也不用一直担心你到底能不能在29世纪复苏了。

    有时候是自嘲:一百四十年后我年轻的时候大家都说我酷,寡言少语,一句顶一句,现在我怎么这么多话呢?是因为你是个死人吗?可你活着的时候我的话好像也不少,看来是因为我老了。

    有时候是担忧:你病得那么狠,到了29世纪能救活么?我是不是应该早一点给你打长眠针才对?

    有时候是显摆:两年时间我就成一个大牧场主了,牛马十几万,美女随便挑,兄弟一大帮,生活真幸福啊真幸福!你不信的话的可以过来参观,放心吧,我不收你门票。

    中间还有汇报:我带着儿子来看你,刚出生三个月,很帅的!你说再过一百多年,他的后代的后代的后代的后代,会不会就是我自己呢?那样的话,我岂不是成了我自己的祖宗?

    我特别关注了一下,这段的时间记录是秦昭襄王五十二年,也就是长平之战结束五年后。嗯,号称在等我,结果第五年就有儿子了,还有闲心琢磨自己会不会当上自己的祖宗。等得真好!什么都没耽误,哼!

    后面还有嫉妒:你一直这么年轻,我都要老了!真想跟你一块躺雪洞去,可惜长眠针对我失效了。

    或者也有得意:我的妻子一点都不吃你的醋,我想逗她吃醋她都不吃,还常常要我多给你写点东西,我真是失败!

    他写这句话的目的是要我吃醋么?那么他成功了!

    最后一段的时间是汉高祖四年:二十四岁以后,大半生的奇遇,均因你而起。我的人生,被截然分成互不相连的两段,我的眼界,骤然扩展到高度文明的三千年之后。我守护你的尸体,守护了五十七年。我这一辈子,有七成的岁月与你共度。我想,你早就是我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了。

    我忽然觉得心里沉甸甸的,把这段话看了一遍又一遍,直到不忍再看。拉开窗帘,明亮的阳光射进来,刺得眼睛生疼,而他写过的那些话,又一点点从心底泛起。那厚厚几大卷的“情书”,大约有几十万字吧,我看得这样匆促,这样一目十行,还是花了整整一夜。

    从伊丽莎白家回到我临时租住的地方后,我开始忙碌起来。

    十天后,我来到时空管理局,询问现在的私人时空穿越价格。

    管理局的一个小姑娘接待了我,热情的介绍时空穿越的各类注意事项。

    我打断了她:“这些我都知道,我只想知道,从现在穿越到三千年前,单人一次要多少钱?”

    小姑娘拿出一张表瞄了半天,笑着说:“现在比以前便宜多了。”

    “要多少万地球币?”果然不出我所料,这种高科技玩意,总是要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步降低成本降低售价的。

    “多少万?一亿五千万地球币一次!”小姑娘嚷嚷起来,似乎还没见过我这样不识时务的家伙。

    “25年前就是这个价了,现在比以前便宜多了还这个价?”我很诧异。

    “拜托,25年耶,通货膨胀了多少倍了?不涨价就是大大降价了!”小姑娘不耐烦的说,“你到底要不要买票?虽然通货膨胀了,一亿五千万还是绝大部分人一辈子都赚不到的。”

    我叹了口气。这几天我一直忙着的就是把自己25年前买的那些股票兑现,当年积蓄的工资加奖金,一共100万地球币,几乎全投到购买承接女娲项目商业化环节的几家大公司的股票上去了。25年来,这些公司的股票翻了好多倍,我找审计公司评估过了,现在我的个人资产已经达到一亿五千一百三十二万地球币。还以为自己多富有呢,原来一次穿越就可以把这些钱全用光。

    去不去呢?他有妻子有儿子,我好像没必要去,尤其没必要为了去这一趟把自己弄得一贫如洗。

    可不去我又怎能甘心?

    我一拍桌子:“去!”

    那小姑娘倒被我吓了一跳。

    为什么不去呢?人不痴狂枉少年!才二十多岁就不敢散尽家产去看他,老一点估计就更不敢了。

    钱是王八蛋,花完我再赚。

    看一眼我就回来,看一眼就回来――回来找红楼梦结尾、挣钱……最重要的是,忘掉他!

    不亲眼看一看他,又如何能忘掉他?

    “你好,”小姑娘小心翼翼的看着我说,“如果舍不得钱可以不去的,不用哭成这样子……”

    周赧王五十九年,我来到祁连山的雪洞。之所以选择这个时间,不再往后一点,是因为第二年他就有儿子了,我可不想亲眼看着他把儿子抱过来看我;不再往前一点,是因为我不想他那么快就不用再为我能否在29世纪苏醒而着急。

    是的,我是个小气的女人,我不怕你知道。

    祁连山的深处很冷,我到的时候是七月份,居然也在下雪。天地间白茫茫一片,大朵大朵的雪花随风飞卷,来也不知为何而来,去也不知为何而去,苍茫得就像我此刻的心情。

    等了一天,他没有来。

    是的,我知道他不会天天来,这里不是人可以生活的地方,他一定是隔一段时间才来看我一次。

    可是我仍然感到失望。

    第二天我又失望了一次。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第三十五天,失望渐渐变成了绝望。

    我倾尽所有付出的那一亿五千万地球币,也不过可以让我在这里呆上四十天而已。

    他怎么忍心让我就这样错过他?

    我忽然想起那个通讯器,心中一阵狂喜,连忙试着呼叫他。

    呼叫了一次又一次,直到我声嘶力竭,还是没有回音。也许是离得太远,不在频率可接收范围内,也许是电池坏掉,那东西早没用了。

    不管是哪一种原因,结果都是一样的。

    我还以为倾尽所有资产,只为了看他一眼就走,已经是很大的牺牲,没想到老天爷更狠。我忘记了另外一种可能――就算倾尽所有资产,就算不再奢望跟他一起,就算穿越了三千一百五十八年的岁月,我还是看不到他!

    我还是看不到他!

    我哭了,一边哭一边走回飞船里,掏出纸笔,给他写信。

    就算看不到他,我也要让他知道,我来看过他。

    可是第四十天的时候,飞船自动设定的返回时间之前那一刻,我还是从飞船上下来了,带着羽绒睡袋,背着一包压缩食品和压缩燃料,从飞船上下来了。

    我不能容忍这样的结局,我走过了这么久的岁月,不能没看到他就离开。

    让飞船自己回去吧。我要在这雪洞里等着。

    第五十三天清晨,我梦见自己哭了,于是醒了过来。

    醒过来就看见他那张熟悉的脸,瘦瘦的,黑黑的,雪光映在他脸上,映出两行亮亮的水痕,泪水从那儿滑下来,正好可以滴到我脸上。

    原来不是我哭了,是他哭了。

    我咧开嘴,笑了,笑得合不拢嘴。

    看见我笑,他就生气:“你还笑!知道我等得多辛苦么?”

    “辛苦什么啊?”我裹着睡袋坐起来,“两年就混成一个大牧场主,美女随便挑,兄弟一大帮,怪不得我在这里等了五十三天才等到你。”

    “五十三天?”他伸出双臂搂住我,“我不会再让你等,我等你四年了,太知道等人的辛苦了!”

    我从他怀里挣扎出来,靠到洞壁上,与他四目相对:“等我四年?等我四年也不耽误你随便挑美女,我看不出来你有什么辛苦的。”

    “美女随便挑?”他眉毛一扬,得意洋洋的笑,“你见过我给你写的信了?我写得好不好?快表扬一下我!不这么写你还不会来吧,你这个没良心的家伙!”

    我黯然低头:“我看到你所有的信了,包括五十多年以后的。”

    “五十多年以后的信?”他的脸色沉下来,“你是说,我回不到29世纪了?”

    “是的,我的同事们发现了这些信,所以不肯来找你,因为根据信里的描述,你在这里生活得很好,有妻子有儿子,有朋友有牧场,还活到八十多岁。”说到他的妻子和儿子,我的语气都变了,真酸啊,我自己都受不了自己了。

    “那你怎么来的?”他奇怪的问。

    “自费啊。”我勉强挤出一个笑容,“你看守我的尸体看了这么久,我总该当面谢一谢,谢过了我就走,决不会影响你的幸福生活。”

    “自费的!”他长舒了一口气,“你的飞船已经走了,飞船飞走的特殊痕迹留在冰面上还没消失呢,我在路上看到了,别以为我不知道!”

    他一把将我连着睡袋一块搂到怀里,在我耳边快速的喃喃低语:“我有没有在信上说我的妻子不是你?没有吧?反正我现在还没有妻子,你将就一下好不好?你不说话,不说话那就是同意了?”

    我要说话,可他捂住了我的嘴,真过分!

    “行了,你同意了!哈哈,我霍去病终于有妻子了,不会当老光棍了!”他笑得很开心。

    洞外雪花飞舞,雀跃得如同我此刻的心情。

    我渐渐的习惯了公元前三世纪的生活,与他和他的朋友们一起,做了祁连山下放牧为生的化外之民。

    “好好写情书,不然怎么把人家从29世纪骗回来?”我常常这样督促他。

    “你都看过的,你说我写?”他有时候想偷懒。

    “你写,我不看。”我比他更会偷懒。反正那些情书,我都已经记在心里了。

    “对着她写这么多情书!你不怕我移情别恋?”他有时候故意逗我,“她永远那么年轻美丽,又不会长皱纹,你会。”

    “嗯,她也不会咬你耳朵,我会。”我尤其会用甜蜜溺死他。

    后来,我们一共养育了三个孩子。

    他常常带我看春天的花,饮夏天的泉,赏秋天的月,踏冬天的雪。

    不是三年五年,而是五十三年。

    这五十三年,他从未对我说过一个爱字。

    但我心甘情愿与他在战国末期的烽烟四起中终老。

    有些人口中有爱,心中无爱,有些人则恰恰相反。

    我的他是后者。

    大爱,无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