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天大的误会

我是一只可爱的小浣熊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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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镇上,余一正在一个摊位上挑选青菜,隔壁的王婶笑得怪里怪气的凑过来。

    “小余,婶子问你个事?”王婶压低声音问。

    “王婶,你问吧。”余一礼貌的笑笑,认真挑选。

    “你家那个小郎君是不是你的童养夫?”王婶揶揄的瞄一眼余一。

    “王婶,你怎么会这么想!”余一惊得把手上的青菜都掐断,羞得满脸通红。

    “这可不婶子我说的,我是前天听李家婶子她婆婆的老姐妹说的。小余啊,我们都是自己人,还害什么臊。方圆十里都找不出比你家小郎君好看的人。”王婶一脸八卦。

    “你误会了,阿齐他是我弟弟。”余一尴尬地笑了笑,什么鬼!她都不敢对长大后的黑爷有想法,小时候的更不可能。

    王婶笑得一脸暧昧,哪有长相差这么多的姐弟,虽然都长着一副妙人儿的容貌。“一一,我跟你说,这种事婶子我见多了。你来得晚,还不清楚这里的情况。那胡同里卖香烛的王老板就给自家傻儿子养了个童养媳,那身段,啧啧啧……清风弱柳,我见犹伶。”

    余一有点抓狂,她们真不是那种关系。“呵呵……王婶,你知道的真多。”

    “哈哈……小余,我可是这里的百事通,一点风吹草动都不能避开我的眼睛。”王婶嘚瑟指着自己的眼睛。“对了,还有集市卖肉那个胡姑娘,别看她虎背熊腰,一刀剁开一根大骨头的莽劲,她也跟你一样在家里养了个童养夫。”

    “王婶,阿齐真的不是。”余一礼貌微笑,心累。

    “知道知道,婶子我也只是随口问问,再说了你那弟弟的样貌跟你长得也差太多了。”王婶一副我都懂的样子。

    “王婶,我先回家做饭了,你慢慢挑。”余一匆匆付钱离开,背影有点落荒而逃意味。看来又要搬家了,好烦!下次不能在闹市买房子,邻居是很热心,可是也真的很八卦,她快招架不住。

    “现在的姑娘家家的脸皮子就是薄,家里养个童养夫有啥不好意思……”王婶又接着跟身边一个婶子聊天,那爽朗的笑声隔了几个摊位余一还能听到。

    余一拎着菜篮子一路小跑回院子,气喘吁吁的倚着大门,有点恍惚的看着梅花桩上青涩的少年,原来不知不觉已经过去十年了。

    阿齐戴着墨镜正半蹲在梅花桩上扎马步。“一一,你又被谁家的狗追,我去帮你解决它。”阿齐肆意张扬的笑,十足年轻版的黑瞎子。

    余一慌忙摆手,“没狗追我,阿齐,你可别乱来,你说说这段时间你都嚯嚯了多少条狗。”

    阿齐一脸桀骜不驯,“一一,这事怎么能怪我!你看看每天一出门你就被狗撵,我是迫不得已才想出这个一劳永逸的办法。”

    “那也不用着把附近的狗全杀了。我钱都赔了好多。”余一有点心虚的反驳。

    “一一,你不懂,狗这种动物是有团伙性,要一次把它们解决到位,而且我又没吃它们。”

    余一嘴唇动了几次,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你是没吃它们,可是你杀了它们!“算了,你歪理一堆,我说不过你,快下来帮我切肉丝和青椒。”

    “一一,今天吃青椒炒肉丝!”阿齐开心的从梅花桩上跳下来,十五岁的少年长得比余一还高,一米七几的个头还在继续长。

    “怎么吃腻啦?那换其他菜吃,我记得大前天张婶送我一条烟熏鱼。”余一笑着逗他。

    “青椒炒肉丝这么好吃,我一辈子都吃不腻。”阿齐顺手拿过菜篮子进厨房。

    “当当”的切菜声传来。阿齐细心的把肉切成丝,用盐,胡椒和料酒先腌制入味,再将青椒也切成丝,码好在盘子里,坐在小马扎上开始烧火。

    “阿齐,告诉你一个小诀窍,肉丝用干淀粉和明油一起搅拌腌制更嫩滑。”余一系好围裙,拿着锅铲舀一勺猪油和淀粉一起跟肉丝搅拌均匀。

    “知道了。”阿齐把火烧得很旺,火光跳跃在墨镜上,有种妖冶的美感。

    余一看到锅热了,又舀一勺猪油放进锅,等油温达到3~4成热的时候,先放肉丝,用铁勺将肉丝炒散,直到肉丝变色的时候捞出来。

    再次起锅烧油,油热之后,放姜丝和蒜末煸炒出香味儿,再将肉丝和青椒丝倒入锅中一同翻炒,开中火翻炒片刻,然后离火调味,再淋入一点料酒,翻炒均匀之后盛出锅。

    “一一,真香啊!”阿齐鼻翼动了下。

    “等会,我再炒个青菜就可以吃午饭。”余一手脚麻利炒好大白菜,又把出门前焖熟的大米饭盛出来。

    两个人坐在院中,边吃边聊天,余一喜欢吃饭时聊天的氛围。

    “阿齐,我想搬家。”余一话题一转。

    “嗯,去哪?”

    “德国。”

    “这么远啊!”

    “国内局势紧张,而且你眼睛在国内治了这么多年效果一般,我想到国外试试。”

    “你决定就好。”阿齐无所谓,只要跟在一一身边,他觉得去哪里都一样。阿齐心情不错的把青椒炒肉丝清盘。他所求不多,一日三餐,有她,有家……

    “对了,这次到德国你要多学点东西,我们要与时俱进,西方文化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嗯~学音乐挺不错,陶冶情操。”

    “我会拉二胡。”六岁那年他偷偷跟桥头老瞎子学,还赚了一碗铜板……

    “呃……阿齐,音乐的范围挺广的,我们出国后再看看。不过我个人觉得男生拉小提琴超级拉风又帅气。”余一两眼放光,成年后的黑爷拉小提琴时超级优雅迷人。

    “嗯。”阿齐决定学小提琴,因为一一喜欢。